信贷的艺术:负责任地使用信贷并最大化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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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信贷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为我们提供购买力,实现我们的财务目标,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负责任地使用信贷至关重要,以避免陷入债务陷阱并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

负责任地使用信贷

  • 了解您的信用评分:您的信用评分是贷方用来评估您信用风险的数字。高信用评分可以为您获得更有利的贷款条款,而低信用评分则会增加您的借贷成本。
  • 只借您能负担的钱:在申请信贷之前,仔细考虑您的每月预算和还款能力。确保您有能力在不承担过大债务的情况下按时还款。
  • 比较不同的贷款选择:在接受任何贷款优惠之前,货比三家并比较利率、费用和其他条款。选择最适合您需求和财务状况的贷款。
  • 按时还款:按时还款是建立良好信用记录和避免罚款的关键。考虑设置自动付款,以确保您永远不会错过还款日期。
  • 监控您的信用报告:定期审查您的信用报告以查找错误或可疑活动。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请立即与信用机构联系。

最大化信贷利益

除了负责任地使用信贷之外,您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最大化其利益:
  • 建立信用记录:信贷额度(例如信用卡或小额贷款)可以帮助您建立信用记录,这在未来申请贷款或租赁时会很有用。
  • 提高您的信用评分:通过按时还款、减少您的信贷利用率并多样化您的信贷组合,您可以提高您的信用评分,从而获得更好的贷款条款。
  • 获得奖励和优惠:许多信用卡提供奖励积分、现金返还或旅行积分,可以在您进行购买时节省金钱。
  • 紧急情况基金:信贷额度可以用作紧急情况基金,让您可以快速获得资金以应对意外开支。
  • 实现财务目标:信贷可以帮助您实现财务目标,例如购买房屋、资助教育或开办企业。

避免信贷陷阱

不负责任地使用信贷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财务后果。为了避免信贷陷阱,请注意以下事项:
  • 过度借贷:不要借超过您能负担的钱。过度借贷会增加您的债务负担,并可能导致违约。
  • 高利率:具有高利率的贷款成本高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加您的债务。如果您有高利率贷款,请考虑重新贷款以获得更优惠的条款。
  • 隐藏费用:信贷额度可能包含隐藏费用,例如年费、利息费用和其他服务费。在申请信贷之前,请仔细阅读条款和细则。
  • 借款人掠夺性:一些贷方可能以掠夺性贷款为目标,这些贷款对借款人来说成本高昂且难以偿还。在与贷方打交道时,请保持警惕,仔细阅读所有文件。
  • 影响信用评分:未付信贷可以对您的信用评分造成负面影响,并使您将来难以获得信贷。

结论

信贷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改善我们的财务状况并实现我们的目标。负责任地使用信贷至关重要。通过遵循本文中概述的原则,您可以最大化信贷利益,同时避免信贷陷阱。记住,信贷是您财务计划的一部分,而不是快速致富的方案。

如何防范会计风险 拒绝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也就是会计造假。 一、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议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会计信息失真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它的存在又潜在地助长了社会风气的腐败。 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首先应当找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即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造假的内在原因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设“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 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 主要表现在:(1)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 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 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 (2)偷税、漏税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 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造假。 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其特点是:多列费用,少计收入,达到少交税和不交税的目的。 多见于民营企业或效益好的国有企业。 (3)粉饰业绩,为达到特定目的而造假上市公司和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以及昔日为省优、部优而今已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的企业。 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 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 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 其特点是: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4)为获利而造假其特点是: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 首先,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公司追逐的目标,对条件不成熟的公司,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 还有的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虽然打着“为公”的旗号,但实质是为个人(主管领导,管理者等)牟取私利,如“大庆联谊”弄虚作假,欺诈上市案件。 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上市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投机行为盛行,出现许多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实际业绩变动不一致,优股不优价,“垃圾股”价不低的现象。 使得投资者参与股市投机的心理大于投资,于是他们对“真实可靠”的信息披露并不重视,这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便难以达到降低市场中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功效。 除此之外,股市承担了企业解困的重任,造成了一批质量不高的企业“包装上市;治理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业绩不佳,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形成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 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由于公司的治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为了能长期保住其上市公司的牌子,获得配股资格,利润操纵、粉饰业绩便成为他们的首选,披露虚假信息在所难免。 (5)为推卸责任而造假表现为: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 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6)贪污盗窃,转移国家资产其特点是:出具假凭证,收入不入账,假手续报废资产,将账目搞乱,浑水摸鱼,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等。 多见于管理比较混乱的中小国有企业。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 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1、企业改革不彻底、不到位是会计信息造假的深层原因。 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 目前我国尚处改革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程度不高,仍存在企业经营者的权责问题、政企分开问题。 权责不明确,企业经营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受利益驱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政企不分,使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经营者,一些政府部门经常干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领导仍由政府干预,政治色彩浓厚,使企业领导不能专心发展企业,更注重自己是否能提升,势必导致财务造假而失真。 2、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有着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帐。 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会计事务所虽然脱钩改制,但仍缺少标准的执业制度,政府监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经常重复检查,企业领导又是政府指派,使检查与被检查藕断丝连。 企业领导同时管理会计与审计,内部审计不是处于董事会领导下。 社会审计监督不力。 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 如,在人员数量上,现有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法》关于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报表都要经注会审计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在质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偏低、偏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松驰的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往往是查帐容易,处理难,这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对内部人的监督,滋生其舞弊的可能。 监督不力客观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的泛滥审计监督对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着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 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尽管已经相当完善,但是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仍有许多不适应。 ⑴监督力量不足。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社会)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 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开始弱化,注册会计师已经成为审计监督的主力军,但其承担的审计任务愈来愈重,可以说已不堪重负。 ⑵监督力度不够。 国家审计的重点已经位移,企业的审计监督只能依靠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来进行。 但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因而这种审计监督不仅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反而对会计造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成为会计造假的帮凶。 民间审计同样面临着独立性问题,最突出的是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民间审计而不是股东大会委托民间审计,其监督的力度、监督的结果是可想而知。 再加上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不正当干预,大大削弱了审计报告的公证作用。 (3)监督不力。 监不力,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 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主体看,企业的会计负责人是由企业经营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工资报酬是企业经营者直接决定的,这就意味着企业的会计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企业经营者服务并随着企业经营者的意志而改变。 从企业外部对企业会计信息监督机制看,社会中介审计及政府审计监督受人力、财力的限制以及其事后监督性质的局限,未能查出所有违法违纪行为,这也是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3、收入分配不均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会计信息造假失真由于社会上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东部与西部等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收入联系的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铤而走险,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4、造假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助长了会计造假信息失真企业会计造假几乎不消耗物质成本,只需要玩弄数字游戏,空手套白狼,便可将一堆“垃圾”包装成闪闪发光的“金子”。 如黎明股份,1999年1月上市当期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8679万元。 除常规的少计成本、费用递延等操纵手段外,90%以上交易或事项都是通过虚开产品销售发票,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人为凭空捏造的。 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既虚增了收入利润又不增加税负。 可见其造假的物质成本很低。 企业造假的成本主要包括:行政成本、民事成本和刑事成本。 行政成本包括停业、整顿、解散、吊销证照等带来的直接损失、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等;民事成本包括因会计造假行为给国家、社会、个人造成的财产或其他损失的民事赔偿支出;刑事成本指对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分和罚金。 而会计造假的收益包括谋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只要收益大于成本,企业就存在会计信息造假的动机和需求。 由于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督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会计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很小,即使发现,被追究的代价也很小,而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惊人。 因此,会计造假成了许多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粉饰经营业绩、侵蚀股东权益、侵害国有资产的惯用伎俩。 5、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个别企业利用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采取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虚拟资产、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和进行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了企业经济交易的失真,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6.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的基础上的。 在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会计环境的改变和对会计信息不同认识而产生的冲突,以民事责任纠纷问题为主。 但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 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 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一种威慑力量,是为防止市场危机爆发或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一种行为。 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 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惩罚手段里所缺乏的。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 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 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执法不严,执法的随意性大,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方向发展。 二、避免财务会计造假的对策会计信息是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的主要依据。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会计信息越来越重要。 不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或者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等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并作为相应决策的依据。 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的需要,而且将严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会计信息失真究其原因很多,本文仅针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在原因、外在原因和会计信息不实成因发现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法:(一)针对会计造假的内在原因1、加强会计法规建设,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负责人要会计人员造假。 修订后的《会计法》紧紧抓住了这个源头,解决了会计委派制等行政手段不能解决的问题,体现了以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思想。 抓住单位负责人这个源头,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拄性的责任。 鉴于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质量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就让单位负责人通过学习《会计法》知道: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此,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要学习《会计法》,学习会计知识,带头执法,不得干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会计事项。 2、逐步实现会计人员职业化为了摆脱企业领导对会计人员的授意造假和控制,保证会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必要使会计人员走向职业化,即:成立会计行业协会。 职业化的核心就是将每个为企业工作的会计人员集中起来,组成行业协会,使会计人员的目标从单一的为企业谋利益转到为公共谋利益上来。 尽管职业化并非易事,其成效也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见到的,但从长远来看,职业化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会计协会是非赢利组织,因而不存在利用会计人员来赢利的动机;二是通过对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确认,形成会计人员进入市场的壁垒,从而增加会计人员的竞争压力;三是通过职业联合形成的行业协会必然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职业道德会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会计委派制与会计职业化有相似之处,但有很大的不同。 会计委派机构是官方或半官方组织,而会计协会是民间自律组织。 会计委派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对会计人员进行任免,而会计协会不对任何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只是通过职业道德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 (二)针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1、首先要按市场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其二,企业用人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要建立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改变单独依靠未经核实的“数字”来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的做法。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内部审计是会计监督的保证。 第一,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实行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强化监督。 应该重视外部监督,我国外部监督有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及其他形式。 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按照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开展业务,提高监督质量,使其对会计的监督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会计失真。 强化政府监督,政府监督应是在宏观调控下的监督,政府监督应依法监督,应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利用监督权力谋利的政府人员,只能把企业拖垮。 3、改进完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理顺各方关系,减少利益冲突利益分配与考核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信息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 造假者的主要动机在于取得经济及其他利益。 只有改进完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才能防止会计信息的造假。 一是建立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 二是改进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考评,不要仅以数字论英雄,而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起来。 4、尽快制定和出台具体会计准则并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在认真总结现行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要求,适时出台一批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具体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规范会计信息披露。 同时,鉴于会计核算制度将在较长一个时期与会计准则并行的实际情况,因此要努力提高会计核算制度的灵敏性,及时反映多变的、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 特别地,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处理好会计准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避免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告,操纵企业利润。 5、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凡是由企业经营者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民事责任人,让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得到惩罚。 只对单位处以罚款,将个人责任推脱或转嫁到单位身上,显然混淆了单位中的个人角色,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造假问题的。 单单是单位被罚,也不利于当事人吸取教训,更不利于整个社会培养诚信的风气。 除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外,还应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的主体应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者即企业经营者,而不是企业法人实体,更不是会计行为主体。 民事赔偿制度可以增加企业巨额潜在的诉讼风险,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处罚中民事法律调节的力度。 提高民事赔偿额度,增加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成本。 使得会计造假成本升高,从而遏止经营者造假。 会计信息造假不是一时就可以改变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消除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外在原因,才能真正改变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 由于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是基于一些客观因素之上,所以我们的预防对策也只能从提高准则、制度制订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者手,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弊端,需要我们上下各级部门进行长期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范。 《会计法》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规范和法律保证。 只有以法制规范的要求企业经济业务和开展经济活动,才能使我国的经济秩序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参考资料:/link?url=tAsPc96rTkSAedlK_NJK7PP5gPGzWQs01U7wZ-lN3rNKv9XieHwmI8fF3WjcQvag3qCq-LMnd_7LJ89D_WeIsGeSQylpspxpJTSKkcutz3_

信贷的套路是什么

信贷的套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假宣传和高息诱惑

信贷机构经常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其中可能会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段来吸引客户。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以高息为诱饵,承诺给予高额的利息回报,吸引客户投入资金。

二、隐瞒真实费用

在信贷过程中,一些机构可能会在合同中隐瞒一些额外费用,如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等。 这些费用可能导致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费用远高于预期,甚至陷入债务困境。

三、不透明的合同条款

信贷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不透明的条款,如高额违约金、不合理的还款方式等。 这些条款可能会在借款人违约时产生高额的额外费用,加重借款人的负担。

四、信用评估陷阱

一些信贷机构在信用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如故意提高信用评估标准或隐瞒信用评估结果等。 这可能导致一些信用状况良好的借款人被拒绝贷款,或者被迫接受不利的贷款条件。 为了避免这些套路,借款人需要保持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真实的费用情况,并谨慎选择信贷机构。 同时,还需要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不可信的第三方。

信贷套路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化利润或者诱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借贷决策。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信贷产品时,应该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谨慎决策,避免陷入套路之中。 特别是在面对高息诱惑和不明朗的条款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分析,做出明智的选择。

如何防范贷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贷款道德风险

贷后检查与道德风险的关系是什么

贷后检查是指在贷款发放后对借款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保护贷款人的利益。 贷后检查可以帮助贷款人控制风险,预防贷款违约和损失。 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如欺诈、虚假宣传、恶意逃废债等行为。 道德风险可能导致贷款违约和损失,增加贷款人的风险。 因此,贷后检查可以帮助贷款人识别和预防道德风险,保护贷款人的利益。 同时,贷后检查也可以促使借款人遵守合同约定,加强其信用意识和信用记录,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此,贷后检查与道德风险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信贷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我整理了一些信贷风险的特征,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信贷风险的特征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三)扩散性。

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信贷风险应对对策

一、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概念:入市承诺的兑现使得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本土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于本土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在协议第段所给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依据风险成因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失败或失误风险,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另一类是操作策略风险,指在应对外部事件或外部环境时,如政治、税收、监管、政府、社会、市场竞争等,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前者主要与内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质量有关,又称为内部风险后者主要与外部事件有关,又称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风险。

2)操作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解决操作风险的方法,根据新协议,主要有基本指针、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三种,核心是根据不同的风险权重配置资本。但对中国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个人住房信贷操作风险数据收集困难和业务开展时间尚短,基本上无法采用统计法和信息模拟,操作风险的不可预测性在中国尤为突出,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把防范操作风险的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流程的管理

1对现有流程进行检查和梳理,杜绝可能存在的漏洞。 中国各商业银行虽然都设有法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但没有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更谈不上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 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较多的漏洞,如果不及早进行纠正,将严重影响到业务的发展。

2对新开发的产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市场调研,避免盲目投入、无效投入和高风险投入。 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产品更新逐渐加快,各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办理方式等很多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但这些创新是否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操作风险审查,值得怀疑。 据了解,中国的商业银行在推出一个新的个人住房信贷产品前,很少进行精确的数据分析和预测,住往根据经验和领导的主观判断,这既是由于数据库尚未建立,也因为中国商业银行对市场调研的不重视。 应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 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风险,应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规避和改正,尽量避免采用过急的手段和霸王条款进行处理。 中国商业银行在这点上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对提前还款的处理,银行在理解到提前还款可能造成的损失后,采用立即加收违约金和限制提前还款的措施,因在借款合同中并无相应规定,造成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二规范严格制订业务手册

针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人员,应该有详细的管理手册。 部分商业银行有了类似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但还远远不够。 一本内容齐备的业务手册是基层人员进行规范操作的必要条件。 相当多的情况下,操作风险来源于操作人员对业务的不熟悉。 这样的操作手册必须尽可能详细,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手册的制定应特别注重对操作风险易发环节的设计与处理。

三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部分商业银行对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已经引起重视,并开始建立自己的个人住房信贷数据库。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商业银行还没有认识到一个好的数据库对业务发展的良好推动作用和在操作风险防范中能起到的指导作用。 个人住房信贷的数据库,并不仅仅是

个人信息的数据库,它还应当包括提前还款、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多方面的数据信息。 没有这些全面的数据信息,就无法通过数学模型对个人,住房信贷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也无法制订出最终行之有效的政策。 前危害很大的假按揭一个好的操作风险防范手段,是建立防范假按揭发生的数据库,收集大量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提取出高度相关的因素,方便在具体操作中对假按揭进行防范。 但遗憾的是,虽然中国商业银行遭遇到大量的假按揭,但类似的数据库却从来没有建立过,直到现在,防范假按揭风险的唯一手段,也仅是通过信贷人员对开发商的静态报表和项目情况的经验判断。

四加强人员管理,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里

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操作人员同公司业务的信贷人员有明显的不同,他们既负责对项目的调查、审批,又负责对借款个人的调查、审批和手续办理,也可能仅仅负责两者中的一块。 所以,对操作人员的管理,是防范操作风险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环。 经验数据表明,一旦有银行内部职工的参与,操作风险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没有优良的人才配备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无法运作的。 从市场发展的要求来看,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风险与机会中不断谋求平衡的过程。 因此,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建立风险经理制,其职能宜确定为以效益为中心,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在信贷审查、检查和不良信贷的管理中将风险控制在更低点。

二、担保风险

1)担保风险

信贷担保只是发放信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信贷的充分条件。 商业银行对信贷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信贷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信贷担保就可以发放信贷。 信贷担保只是分散了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但它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贷风险。 缺乏判断抵押品评估机构评估资格和识别评估结论准确与否的标准。 对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借款人聘用评估机构、聘用具有什么资格的评估机构、如何考核评估机构的资信状况、如何判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是否准确等没有明确要求。 实际情况是评估机构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评估费用,受聘的评估机构往往考虑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银行只要看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就予以认可,造成大多抵押物价值高估,银行处置抵押物时,要么抵押物有价无市,要么清算价值大大低于账面价值。 另外也没有判断抵押物变现能力的标准。 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判断抵押物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2)担保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1)银行必须健全保证人担保制度,加强对保证人的风险审查,对其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一是从单个保证人出发,考核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其财务状况是否能够承担对外保证的数量,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其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二是从风险控制角度,把相互保证的保证人视作一组借款人,审查其信用集中情况,防范由于保证不充分而导致的风险过度集中;三是设定授信企业的担保额度,严格限制超额企业的信贷准入。 加强对保证人财务实力的分析。 在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时,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信用评级和或有负债的信息。 其次,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保证人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分析重点:一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特别是保证人所提供的数量和金额;二是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保证人的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

2)加强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分析。 要按照MarktoMarket的原则评估抵押物、质押物。 对于抵押物,要考虑抵押物的可变现性和未来的清算价值;对于股票、股份和收费权来说,要考虑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股票未来的价格变化,也要考虑学校、高速公路收费权的不确定性,以切实保护银行的债权。

3)银行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和声誉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是否存在资金或其他利益关系;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以往的评估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4)规范信用担保机构。 一是对于担保公司要视同信贷客户管理,经过统一授信确定其担保额度。 同时,在授信时,探索建立符合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的评信授信体系。 二是认真审查担保公司披露的担保额度是否全面,担保额度是否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倍数,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健全。 三是注意防范借款人与担保公司联合欺诈银行产生的风险,考察担保机构所设定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完备。 对于担保机构所出具的受担保企业的评估报告,银行还需派人对借款企业进行调查等。

信贷风险的道德风险

1)道德风险的概念

道德风险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签约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 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成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研究重点。

2)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层次及其表现形式

根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次,并具体表现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信贷的决策层主要是各级行的领导和信贷审批人员。 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下,进行信贷决策的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而且在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下,决策人员对信贷所创造的风险和收益所承担的责权利也是不对等的,这是决策层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迟钝等等。

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主要指各级管理行的信贷业务管理人员。 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等。

商业银行经营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层是指信贷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 他们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 如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等。

3)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的防范对策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的原因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因此,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就必须内外部、制度和人及产生道德风险的各层次进行综合防范。

首先,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应该说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作为中国商业银行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东作用仍然有限,产权不清、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股东大会及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系统还无法实现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 必须真正建立起商业银行决策层以其自身权益对银行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直接承受经营失败的经济责任的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控制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其次,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将中国商业银行部门分散管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变为流程管理和系统管理。 根据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将风险控制分为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进行分别的研究与设计。 要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加强各部门内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项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风险,从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在道德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可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

充分发挥银监会及银行同业公会的作用,如建立金融从业人员信息库,对不适合担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业银行获取人力资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业银行提高对违规经营责任人员处罚的透明度等等。 同时也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外部监督的及时有效。 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在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用时不仅仅限于银行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而且从自身的风险控制角度自觉加强人事任用的审慎性,降低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第四,以法约束,加大对信贷人员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力度。

制订严格执行刚性的法律制度对防范银行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香港法例第201章)规定,银行信贷业务人员为本人或亲属接受客户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金钱、礼物、职位、服务、优待等利益,从而在处理信贷业务中给予优待,即为违法,其最高刑罚是入狱7年及罚款港币50万元,同时将招致最高7年的禁止担任任何法团或公共机构管理人员职位或在任何专业中执业的处罚。 通过严厉的刑罚,发挥了其在维护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慑作用,遏制了信贷业务人员的贪欲,使信贷业务人员不以身试法,防止了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五,塑造诚信企业文化,建立廉洁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

企业文化是决定企业运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 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级员工处理日常事务的决策基础。 如果各级信贷业务人员都能自发地维持高的道德标准,则银行无须担心违法活动的发生。 通过建立诚信企业文化,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诚信管理。 要经常留意各级信贷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要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进行联络,防止其对信贷人员进行腐蚀;要通过内部投诉机制,举报各种舞弊行为;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安排周密的培训计划,如经常开展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防范教育,使信贷从业人员认识到风险,加深其对法律、监管规定、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其对道德两难问题的警觉性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技巧。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什么是信贷风险的两大诱因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信贷风险的两大诱因解释如下。

1、逆向选择是指银行在放贷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准确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导致高风险借款人获得更多的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信贷损失。

2、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后,由于利益驱动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出现违约、欺诈等行为,从而增加银行的信贷损失。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什么是信贷风险产生的两大诱因

能够对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生影响。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信贷风险产生的两大诱因,因为这两个因素能够对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生影响,从而增加借款人违约的风险,影响贷款机构的风险控制。 逆向选择指的是借款人的信息不对称,即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较高,而贷款机构可能无法准确地了解借款人的情况,导致给此类借款提供不当的信贷。

什么是道德风险?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1、道德风险的定义是什么?

2、来自商业银行外部的道德风险有哪些?

3、来自商业银行内部的道德风险有哪些?

4、商业银行如何防范道德风险?

解析:

道德风险是代理人签订合约后采用隐藏行为,由于代理人和委托人信息不对称,给委托人带来损失。 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在投保后,降低对所投保标的的预防措施,从而使损失发生的概率上升,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的同时降低了保险市场的效率。

基于理性人假设,个人努力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由于任何预防性措施的采取都有代价,同时保险公司承担了保险的全部风险,所以理性的投保人不会在预防措施上投资,这样增加了风险发生的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损失。 更为极端的是个人会促使损失的发生,从而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保险公司预计到投保人投保后的这种行为,就会要求投保人交纳更多的保险金,这样降低了保险市场的效率。 投保人相对于采取预防措施下的收益也会降低。 此外,保险公司为了激励投保人采取预防措施,可以采用设置免赔额,并且要求投保者也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能够收到一定的效果。

一、什么是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 道德风险是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

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 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的15%。 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 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 何以如此?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 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 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 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

二、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主要例证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赢利性企业。 在经营货币资金过程中,商业银行与储户(社会公众和企业)、与贷款户(个人和企业,主要是企业)、与它的上级管理部门形成了一连串的资金使用上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委托代理过程中,由于拥有不同的信息导致博弈双方不作为的道德风险。 下表列出了商业银行在上述三对委托代理关系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的地位

商业银行可能的道德风险行为

商业银行与储户的委托代理关系

代理方

损害储户利益的行为

1、存款过程中拒绝接收零币、残破币,不为小额存款户办理存款

2、低于或变相低于国家规定利率向储户支付利息

商业银行与贷款户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方

损害贷款户利益的行为

1、高于或变相高于国家规定利率向贷款户发放贷款

2、为了减少贷款风险减少(变相减少)甚至不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委托代理关系

代理方

与上级管理部门目标不一致行为

1、贷款发放过程中的以贷谋私行为;

2、经营管理活动中谋求政绩(如高息揽存行为、机构资产盲目扩张等);

3、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的不作为或无效作为

商业银行向博弈对手转嫁风险后果的程度,决定了商业银行道德风险在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有不同的现实表现。 在与储户的博弈中,商业银行无法向储户转嫁风险后果,因而在这一类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道德风险的机率极低;在与贷款户的博弈中,尽管两者都存在着严重的软约束,但一旦其中一方可以将其风险外部化时,道德风险就无孔不入,这正是部分企业高息都不能贷到款(商业银行角度的道德风险)和部分企业有钱都不还贷款(贷款户角度的道德风险)的共同原因;在具体经办人员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下级机构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博弈中,由于委托方的制度软约束(特别严重的是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不明导致的委托方缺位),致使代理方随时随地都有转嫁自身行为风险后果的冲动和可能,道德风险不可避免地大量发生,并不断强化前两类委托代理关系的道德风险。 比如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有的贷款经办人员并不以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而是以追求资产规模的最大化为目的而盲目进行贷款扩张,或是以逃避贷款责任追究为目的而“慎贷”“惜贷”。

三、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监管

透过上面的分析,我认为,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监管,必须注重以下几点:1、对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监管,核心在于监管商业银行(包括商业银行经办人员)转嫁自身风险的行为。 而要监管风险转嫁行为,必须强化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商业银行经办人员)的制度约束。 2、在商业银行三类委托代理关系中,重点做好具体经办人员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下级机构与上级管理部门之间道德风险的监管。 在这一类道德风险监管中,督促商业银行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形成上下级机构、单位与部门、单位与个人共同一致的目标驱动体系,是重中之重。 3、监管当局要严防商业银行第四类道德风险的产生,即在监管和被监管过程中商业银行为了逃避监管当局的监管而采取的不合作或隐瞒重要事实、虚报相关数据等行为的发生。

贷款道德风险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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