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教育:让年轻一代领略方言之美,传承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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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的意义

方言是特定地区人们使用的语言,是人类语言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方言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和生活方式,是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各地方言数量众多,拥有丰富的方言文化。方言中蕴含着丰富多彩的词汇、语法、发音和表达方式,是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地区文化魅力的体现。

方言教育的困境

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方言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一些地区,年轻人对方言的兴趣正在减弱,方言的使用频率正在下降。

造成方言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

  • 标准语教育的普及。
  • 城市化和移民的流动。
  • 媒体和网络的冲击。
  • 年轻一代缺乏对方言的认同感。

方言教育的必要性

方言教育对于传承文化精髓、维护语言多样性至关重要。方言教育可以:

  • 让年轻一代领略方言之美,增强对家乡文化的认同感。
  • 传承地方文化,保护语言多样性。
  • 促進文化交流,丰富语言表达。
  • 提升年轻人的语言素养和文化修养。

方言教育的途径

方言教育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包括:

  • 家庭教育:家长在家中使用方言交流,营造方言学习氛围。
  • 学校教育:在学校开设方言课程,纳入教学内容。
  • 社会教育:举办方言讲座、方言比赛、方言活动等。
  • 媒体教育:媒体播放方言节目,推广方言文化。

方言教育的展望

方言教育任重道远,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多方协作,才能让方言教育成为一项长期的、可持续的事业,让方言之美传承下去。

随着人们对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加深,方言教育将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方言教育将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年轻一代将在方言之美的熏陶中成长,传承文化精髓,为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时间:2023-03-08


当今社会,该不该让自己的下一代学习方言?

谈起语言,相信每一位中国人都很自豪我们优美而富有魅力的汉语。 我们的语言传承了几千年,留下来的都是精华、文化,每个音符、每个笔画都是文化沉积的历史,都是厚重的中华文明的传承。 现在从孩子启蒙开始,就推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为了不同区域的中国人,都能听懂。 现处说普通话的大时代,那么家长应该教孩子方言吗?在宝宝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孩子到了嘤嘤学语的时候,家长有的会教孩子方言、普通话以及英语等。 不同家长,有不同的想法,也有不同的做法。 家住陕北的王奶奶家,孙子从3岁开始一直是王奶奶在带,儿子和儿媳一直在上班,家中王奶奶一直和孩子呆一起。 王奶奶教孩子说话、认字等一些启蒙教育等。 王奶奶曾经是乡下的村会计,在村里来说算是有文化人,读书识字,比一般的同龄奶奶显得更有文化。 王奶奶当然也把村里陕北的口音、方言一并传给了孩子。 陕北口音大家都知道,鼻音特别重,和普通话相比,总是鼻音过重。 孩子6岁被父母送进了幼儿园,但是到幼儿园,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在笑话孙子,说他是乡下来的“土孩子”。 由于方言的原因,他的拼音非常不好,一些音节发不出来,普通话一直说不好。 那么现在到底应不应该教孩子学习方言那?让我们一起看看学习方言的利弊。 教孩子方言的好处:1、帮助孩子了解方言背后的文化每个地区的文化都是各有不同,但是文化的传承大部分靠两种方式,一个是文字记录,另一个就是语言代代相传。 每一个地方的方言都记载了当地的文化与历史。 现在东北话的背后,就是各个历史事件的最好的记录。 现在的东北话融合了满语与山东话。 大家熟知的“嘎哈”,就是两种方言的融合,包容了山东含义,与满语的发音。 东北话记载了东北人民,民风淳朴、热情好客的优良品质,也见证了闯关东的人口大迁徙。 学习方言的过程就是帮助孩子了解文化的过程。 2、“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随着现在交通越来越便捷,越来越机动,人口流动量越来越大。 出去都说普通话,大家都一样,完全没有自己的特色。 就算两个老乡相见,不说家乡,完全在语言中看不出你是哪里人。 如果说家乡话,两个人一开口,就知他乡遇故知。 身处他乡,缓解相思无疑老乡见老乡是最好的安慰。 孩子以后长大出去闯荡,会说自己当地方言,遇到老乡,无疑是人生四喜之一。 3、促进不同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如今,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色,发扬自己的风格。 让全中国了解家乡的特色,了解家乡的美。 一条洁白的哈达,让我们了解藏族豪放洒脱的生活,中国西南还有这么优美的一个地方。 黄家驹乐队一首首旋律优美的歌曲,沁人心肺,让我们记住了粤语的优美,记住了粤语的神奇魅力。 一首《上海滩》让我们了解到上海滩的繁华,与国际都市的魅力无限。 学习方言的弊端:1、对于孩子学习有影响就像开头王奶奶家一样,小亮是从小就在外婆家长大。 农村也没有上幼儿园,到8岁的时候被父母接到城里上小学。 到学校里,小亮就被班主任告知,学习语文非常费劲,拼音发音别的孩子教一遍就能学会,他因为鼻音,和方言口型的影响,一直发不对声音。 这对小亮的学习非常不利。 但小亮一直在努力学习,克服方言的影响。 2、百里不同语家住广州的刘女士,以前说方言真是说话不便。 他们在小的时候,一出村就像去国外一样,每个村子或多或少都有“话不同音,因不同意”的情况。 刘女士说,他们小时候那个年代出门办事,非常困难,说话都不懂什么意思。 现在这种情况到现在基本不会发生了。 因为孩子在学校就是“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所以说现在出门说普通话,大家都能理解,方便沟通,方便交流。 3、不同民族之间沟通不便张先生是今年新到大队工作的大队书记,他从外地刚到南疆基层。 他是一位援疆大学生,是一位汉族人。 他每次到贫苦户家里调查,都需要找一位翻译,因为当地的方言他不懂,和当地人员沟通不不便,好在一个村里有几个小学生,学过普通话,可以充当张先生的翻译。 普通话还是不同地区人与人交流沟通做好的语言,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大家都能听懂。 孩子不会说普通话,民族之间、地区之间更是无法沟通。 所以说,应该从孩子时候就教给孩子普通话。 对于学不学习方言,每个人的见解都不一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 方言利于传承文化,保留当地的地域特色,大家喜爱的京剧、越剧等,改成普通话来演绎就没人听了,也没有了精彩的段子。 方言也帮助人们产生地方认同感,人们见面从口音中就可以辨别对方是老乡。 但是方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区间的交流,有些偏远村庄甚至会出现出村须带翻译的现象,带来不便,所以说现在都在推广普通话。

你会坚持教孩子家乡方言吗?

会。 如果家人全都支持,那么孩子生活的大环境相对融洽,学习一下方言也没什么不好。 孩子的学习能力很强。 如果只是你自己坚持要教孩子方言,但遭到家里其他成员的反派,真的没有必要因为这点事情让孩子不知所措。 世界上不是所有正确的事情,就必须要做。 传统可以作为了解,如果孩子感兴趣,再去谈继承。 至于忘不忘本,那不是孩子的事,是你们家长的事。

作家汪曾祺的散文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提要特点是: 朴素、平淡、韵味无穷 字里行间有书香味,有江南的泥土芳香 流转生动的语言美 一切情感和思想的表达都离不开语言。 语言是读者和作者心灵沟通的桥梁,没有它一切情感和思想的表达都无从谈起,汪曾祺尤其重视语言美,他对语言的见解也很精到,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要求语言要气韵生动。 他说:“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5在这里,他认为语言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的;同时他也强调文章语言中流动的韵味,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 ”○6他的散文语言都有这样的韵味,在平和简约的语言里,或透出一种柔情,或低吟一分悲悯,或活泼着几许幽默机智,细细咀嚼,犹如“春初新韭”。 如在回忆金岳霖先生的文章里,有这样一段文字: ……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 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 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 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 ”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 ”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这段文字不长,却行云流水般,气韵流转,寥寥数笔,一个“怪”教授,跃然纸上。 在这里,作者写出了金教授那“治学精深”的品质,同时也不无幽默地道出了金教授憨厚、朴实和有趣的性格,他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学者!湖南的评论家凌宇曾说过:“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这应该是对汪曾祺散文气韵生动的如水语言美的肯定。 另外,这里的“平常”,讲的是汪曾祺散文语言的平民化特征。 这种特征在汪曾祺谈吃食,谈花草虫鱼的文章中表现尤为突出。 汪曾祺是位活在人间烟火中的平凡享受者,他爱美食,爱忆旧,喜游历,所到之处,必开怀享受。 他吃遍大江南北,如他谈在内蒙古吃羊贝子: ……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则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 羊肉越嫩越好。 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 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在汪曾祺谈吃的散文里,我们看不到梁实秋“雅舍谈吃”那种全然文人式的典雅气质,他追求的是一种人间普通百姓式的人生乐趣,但这种乐趣的表现并不粗俗,它体现出了一种简明而畅快的淋漓感,透出一个普通百姓人的真实朴素的性灵。 而如水般透明简朴的语言成就了汪曾祺散文的这一特色。 真情关怀的情感汪曾祺散文中流露出的人生态度是淡泊、超然的。 他在文中多次谈到这种态度:“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 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 ”○8又说“人要有一点自知。 我的气质,大概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 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 ”正如他所说的,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平淡柔和人生理想。 他“天分甚高,但天性散淡,懒于过问政治,一心只想作个潇洒文人”。 即使是可以写出雄伟壮阔境界来的题材,在他的笔下,也呈现出小桥流水式的柔和的美。 许多作家写泰山写草原,都会描出一片恢弘的辽阔的壮美气势,但在汪曾祺的笔下,则现出一种悠然宁静的美。 他注目的是泰山的碧霞元君、金刚经,山上的各色野菜,担山人的扁担等等,总之与他一贯追求的平淡柔和的境界相吻合。 这种淡泊超然的人生态度如细流一样在他的散文中缓缓流淌,随处可见。 可是,说汪曾祺散文淡泊超然并不等于他的散文超然得无心世事,没有社会责任感和对世人的关怀。 他的散文总是流动着一种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的真诚。 这种被内敛起来的情感使得他的散文别有一种温情脉脉的魅力。 汪曾祺是关注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在谈吃的文章中,不但谈吃文化还巧妙而中肯地向读者(特别是作家)提出要广泛地关注生活积累素材,又说“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表达对新生的文学应持辨证的观点,不能一刀切。 他也呼吁保护自然环境的平衡,在畅谈自己对翠湖的昔日情怀时,建议在发展中注意还翠湖一个“明爽安静”的环境。 汪曾祺也将这种爱心兼顾到了一枝一叶上。 大自然的各种小生命如蝈蝈、蜻蜓、知了等等经常在他的笔下展现生机,对一株百年柳树,他写到:用手指搔搔它的树干,无反应。 它已经那么老了,不再怕痒痒了。 爱抚之情历历可见。 汪曾祺是站在一个内敛不张扬的情感角度上表达他对世间事物的关注,对生命的热爱的,故显得淡然超脱,但真挚的情感又是那样流溢着丝丝入扣的温馨。 自然旷达的思想汪曾祺的这种情感的体现与他所接受的儒道互补的哲学思想有直接的关系,他自称“受影响最深的还是儒家”他特别推颂曾点式的儒家思想: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圻,风乎舞雩,咏而归。 曾点的这种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美的极致,汪曾祺如是咏叹。 这反映在文学,就是对“适我性情”风格的推崇,对于简洁、潇洒的文风的追求,致力在文章中构建一个和谐的充满人性美的人文环境。 他始终用一种充满温情的目光注视世界,以一种积极达观的态度去思考、去生活,他能在被定为右派之后心安理得地在农科所读《容斋随笔》《梦溪笔谈》,在被人不小心撞的嘴里的牙乱七八糟后还能不在乎的替人圆话。 这种“安贫乐道和闲适态度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美德”。 在继承传统的文化的同时他对现代化也是积极面对的,对其负面影响是警惕的。 在《胡同文化》中,他用老庄的发展的观点去看待现代文明的发展,但又在现代化将人异化的层面提出了质疑,从而呼吁人的发展应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但不能强求,以致误入歧途,消失了本性的美好。 汪曾祺的这种蕴涵着和谐、温暖、奋发思想的散文为现代人缔造了一个似秋水容纳百川的浩淼的思想空间。 汪曾祺散文流转生动的语言,真挚关怀的语言,自然旷达的思想共同为我们营造了一个似水空明淡泊,阔远生动的美好境界。 继承明清散文传统和五四散文传统,倾心晚明小品集大成者张岱的文章,同晚明公安派“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主张也息息相通。 中国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从事过京剧编剧的汪曾祺,深谙“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和布莱希特标榜的“间离效果”的西方现代理论,加上个人身世浮沉的沧桑之感,促使他不去追求反映时代精神的最强音,而是以含蓄、空灵、淡远的风格,去努力建构作品的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美学价值。 他长于江南,定居于京城。 翻阅他的作品,不乏风和日丽、小桥流水的江南秀色和小四合院、小胡同的京城一景,极少见到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景。 汪曾祺凭着对事物的独到颖悟和审美发现,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即兴偶感,娓娓道来,于不经心、不刻意中设传神妙笔,成就了当代小品文的经典和高峰。 朴素、平淡、韵味无穷——浅谈汪曾祺作品语言特色内容提要:本文以汪曾祺的小说散文为研究对象,论述其作品的语言特色.。 笔者认为,汪曾祺作品语言特色表现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 吸取古典文学的营养。 突破诗歌、散文、小说的界限。 重氛围渲染,表现健康的人性。 形成了其具有独特韵味的文学语言。 对于打破“文革”后那段冰冻期特有的话语禁忌,功不可没。 这决定了汪曾祺作品无可置疑的文体学意义。 关键词:汪曾祺、小说、散文、语言许多人喜欢汪曾祺,有的甚至是疯狂地喜欢。 汪曾祺像一阵清风在中国文坛刮过,让人眼前一亮。 他承继了乃师沈从文之风,而又以白描见长,别成一家。 他的小说、散文语言如同水中磨洗过的白石子,干净圆润清清爽爽。 这种语言魅力显然得益于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的完美化合。 汪曾祺将精练的古代语言词汇自然地消融在文本中,又从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中吸取甘美的乳汁,兼收并蓄,克钢化柔,扫除诗歌、散文、小说的界限,独创一种新文体。 豪华落尽见真淳。 轻盈流丽,小巧精致,如生生燕语,呖呖莺歌,滑而不腻。 令人一读之下而悠然神往。 汪曾祺那信马由缰干净利索的文字,淡而有味,飘而不散,有初发芙蓉之美,可谓俗极,雅极,炉火纯青。 汪曾祺对中国文坛的影响,特别是对年轻一代作家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风行现代派的上世纪80年代,汪曾祺以其优美的文字和叙述唤起了年轻一代对母语的感情,唤起了他们对母语的重新的热爱,唤起了他们对民族文化的热爱。 上世纪80年代是流行翻译文体的年代,一些作家为了表现自己的新潮和前卫,大量模仿和照搬翻译小说的文体,以为翻译家的文体就是现代派的文体。 我们现在从当时的一些著作的作品就可以看到这种幼稚的模仿。 汪曾祺用非常中国化的文风征服了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的人,且显得特别“新潮”,让年轻人重新树立了对汉语的信心。 本文即尝试从语言的角度对汪曾祺作品进行分析。 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王安忆说“汪曾祺老的小说,可说是顶容易读的了。 总是最平凡的字眼,组成最平凡的句子,说一件最平凡的事情。 ”确实如此。 王安忆又说:“汪曾祺讲故事的语言也颇为老实,他几乎从不概括,而尽是详详细细,认认真真地叙述过程,而且是很日常的过程。 ”我认为汪曾祺小说散文的语言特色重要表现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 举个例子,“我家后园有一棵紫薇。 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茶杯口粗,高过屋檐。 一到放暑假,它开起花来,真是‘紫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瓣边还有很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它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 一个枝子上有很多朵花。 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 真是乱。 乱红成阵,乱成一团。 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囔囔。 ”(《紫薇》)汪曾祺的白话文给人一种解放感——原来白话文可以这么写!又如他的《虎头鲨、昂嗤鱼、阵鳌、螺蛳、蚬子》这篇专讲吃的散文,其中有这样一段:“苏州人特重塘鳢鱼。 上海人也是,一提起塘鳢鱼,眉飞色舞。 塘鳢鱼是什么鱼?我向往之久矣。 到苏州,曾想尝尝塘鳢鱼未能如愿,后来我知道:塘鳢鱼就是虎头鲨,瞎!”一声“瞎”韵味无穷,意境高远。 自五四以来,尝试把口语溶入写作的人当然绝不只是汪曾祺一个。 老舍也热中于此。 但是倘若拿这两个人相比,我认为汪曾祺更胜一筹。 这是因为老舍的口语因素多半构成一定的语言特色,小说的总体框架还是相当欧化的。 汪曾祺与此不同,他的小说往往在大的叙述框架上,就有意顺从现代汉语中口语叙事的规则。 王安忆说“汪曾祺的小说写得很天真,很古老很愚钝地讲一个闲来无事的故事,从头说起地,‘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地开了头。 比如‘西南联大有个文嫂’(《鸡毛》);比如‘北门有一条承志河’(《故里杂记》);比如‘全县第一个大画家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鉴赏家》)然后顺着开头徐徐往下说,从不虚晃一枪,弄的扑朔迷离。 他很负责地说完一件事,在由一件事引出另一件事来”我认为王安忆对汪曾祺的小说的叙述和语言的特征,描写得相当准确。 读汪曾祺的小说确乎如此,什么都平平淡淡,但读完之后,你却不能平静,内心深处总会有一种隐隐地激动。 汪曾祺小说散文中大量采用了地道的方言,文章读来琅琅上口,倍感亲切。 汪曾祺对吴语非常稔熟,颇知其传神妙处。 他在小说《星期天》、散文《安乐居》中,恰到好处地运用了上海方言。 如“操那起来”、“斜其盎赛”等,既有地方色彩,又写活了人物,吴地读者赏来自有动人情趣。 在上海,卖糖炒热白果的小贩在街头吆喝道:“阿要吃糖炒热白果,香是香来糯是糯!”那句中的“糯”字,使汪曾祺竟“嚼”出细腻柔软而有弹性的韵味来,他在形容女作家铁凝的小说《孕妇和牛》的语言风格时,便油然想起吴语里的这个字:糯。 他怕这位北方作家不能体会这种语感,就说:“什么时候我们到上海去,我买一把烤白果让你尝尝。 ”再如《岁寒三友》中一段“早!早!吃过了?偏过了,偏过了!”极富情趣。 运用方言实际是用了老百姓自己的语言贴近生活,象这样的语言在汪曾祺的小说、散文中是唾手可得的。 汪曾祺热爱甚至可以说迷恋民间文化,1950年在北京做过《说说唱唱》和《民间文学》的编辑,这段经历使他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不只是民间的戏曲、歌谣让他着迷,甚至连北京一派出所墙上写的一条宣传夏令卫生的标语“残菜剩饭,必须回锅见开在吃!”;八面糟附近的一家接生婆的门口的“广告”:“轻车快马,吉祥姥姥”;做竹藤活的写的:“出售新藤椅,修理旧棕绷 ”。 也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由衷地赞美说,“这都是很好的语言,真是可以悬之国门,不能增减一字。 ”在《说说唱唱》当编辑的那几年,汪曾祺更从赵树理身上看到民间文学对一个作家的巨大影响,或者说,一个作家要想有所成就,就应该下功夫从民间文学中吸取甘美的乳汁和诗情。 本来就对民间文学有浓厚兴趣的汪曾祺在赵树理为人及作品影响下,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一个作家读一点民间文学------首先是涵泳其中,从群众那里汲取甘美的诗的乳汁,取得美感经验,接受民族的审美教育。 ”多年以后,当汪曾祺在短篇小说创作上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后,在谈及创作经验时,他总不忘记强调民间文学对自己的影响。 汪曾祺八十年代重出文坛时有人惊呼“原来小说也可以这么写!”我想人们惊叹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汪曾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风格吧!吸取古典文学营养汪曾祺除了从日常口语、方言、民间文学中寻找资源外,同时还非常重视从古典文学中取得营养。 汪曾祺的语言传承了唐宋散文流风,他喜爱《世说新语》和宋人笔记,继承明清散文传统。 他一再提到明代作家归有光的几篇散文《先妣事略》、《项脊轩志》、《寒花葬志》诸篇,由于归有光“无意为文”,写得像谈家常话似的,叙述语言与人物语言衔接处若无痕迹,汪曾祺的小说创作从中得益匪浅。 “我受营养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 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 这和我的气质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 ”有了这些“余韵”,汪曾祺的语言就在现代汉语和古代文言文之间建立了一种内在的联系。 为什么那些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日常口语一溶入汪曾祺的笔下,就有了一种特别的韵味?秘密就在其中。 举《受戒》起头的一段为例:“这个地方的老名有点怪,叫庵赵庄。 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 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 一出门,远远就可以看到,走起来得走一会,因为没有大路,都是弯弯曲曲的田埂。 庵,是因为有一个庵。 庵叫菩提庵,可是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 连庵里的和尚也这样叫。 宝刹何处?------荸荠庵。 ”这是一段大白话,白得几乎连形容词都没有,但读起来如长短句,白得有一种风情。 倘我们读一读归有光的《寒花葬志》,我以为不难发现《受戒》这段大白话的节奏、韵律与《寒花葬志》有自然相通之处。 很明显,文言写作对“文气”的讲求被汪曾祺移入了白话写作中,且了无痕迹。 反过来,痕迹非常明显地以文言直接入白话文的做法,他也不忌讳,不但不忌讳,相反,大张旗鼓。 举《端午的鸭蛋》一文中的一段:“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沙多。 蛋白柔软,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 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 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 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 筷子头一札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这里文言成分和白话成分水乳交融,自自然然,一点不勉强。 再如《观音寺》中这样的行文:“我们在联大新校舍住了四年,窗户上没有玻璃。 在窗格上糊了桑皮纸,抹一点青桐油,亮堂堂的,挺有意境。 教员一人一间宿舍,室内床一、桌一、椅一。 还要什么呢?挺好。 ”也是白话,但有股文人气。 这种带股文人气的白话又和五四之后的“旧白话”不同,没有那种半文半白带来的遗老遗少味儿。 记得《陌上桑》中描写罗敷的形象有这么一段“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者见罗敷,脱帽著绡头。 耕者见罗敷,锄者忘其锄。 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把罗敷之美通过侧面烘托出来,读到《大淖记事》中描写“巧云”的一段“她在门外的两棵树杈之间结网,在淖边平地上织席,就有一些少年装着有事的样子来来去去,她上街买东西,甭管是买肉,买菜,打油,打酒,撕布,量头绳,买头油、雪花膏,买石碱、浆快,同样的钱,她买回来,份量比一般人多,东西都比别人好。 这个奥秘早被大娘、大婶们发现,她们就托她买东西,只要巧云一上街,都挎了好几个竹篮,回来时压得两个胳膊酸痛酸痛。 泰山庙唱戏,人家都是自己扛了板凳去,巧云散着手就去了。 一去了,总有人给她找一个得看的好的座。 台上的戏唱得正热闹,但是没有多少人叫好。 因为好些人不是在看戏,是看她。 ”你会发现两者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在文学创作中尝试文白相亲,文白相融的作家当然并不仅是汪曾祺一个,但是我认为能在一种写作中,把白话“白”到了家,然后又能把充满文人雅气的文言因素融化其中,使二者在强烈的张力中得以如此和谐,好象本来就是一家子,这大概只有汪曾祺能吧。 突破了诗歌、散文、小说界限的语言汪曾祺作品打破了诗、散文、小说的界限,去除了诸般文体间的话语禁忌,以其浓酽的意象化和诗化特征,体现出东方美学之风神雅韵。 “关门独坐,门外长流水,日长如小年。 ”(《故人往事》)“来了一船瓜、一船颜色和欲望。 一船是石头,比赛着棱角。 也许——一船鸟,一船百合花。 深巷卖杏花。 骆驼。 骆驼的铃声在柳烟中摇荡,鸭子叫,一只通红的蜻蜓。 ”(《复仇》)“青浮萍,紫浮萍。 长脚蚊子,水蜘蛛。 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受戒》)这不是小说,这是诗,是韵文,是行云流水。 “正街上有家豆腐店,有一头牵磨的驴。 每天下午,豆腐店的一个孩子总牵着驴到侉奶奶的榆树下打滚。 驴乏了,一滚,再滚,总是翻不过去。 滚了四五回,哎,翻过去了。 驴打着响鼻,浑身都轻松了。 侉奶奶原来直替这驴在心里攒劲,驴翻过去了,侉奶奶也替它觉得轻松。 ”(《榆树》)。 看“驴打滚”,这叫小说吗?不叫。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 他都看见王玉英。 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 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 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 ”(《晚饭花》)。 一个小小子,看见一个姑娘,后来这个姑娘嫁了,“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这叫小说吗?不叫。 小说照例是故事为纲,可是看完了,我满脑子里只有人,没有故事。 这种顺其自然的闲话文本表面上看来不象小说笔法,却尽到了小说叙事话语的功能,有一种清新自然美。 汪曾祺在《桥边小说三篇后记》中说:“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 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 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 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 “一月,下大雪。 ------二月里刮着风。 ------三月,葡萄上架。 ------四月,浇水。 五月------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 ------”(《葡萄月令》)散文《葡萄月令》更象是一首一往情深的劳动赞美诗。 洋溢在字里行间的是一种对人生、对生活的挚爱之情。 汪曾祺的小说散文如同简洁疏朗的水墨画,更如同朦胧幻美的成人童话,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如梦如幻如诗如画的审美对象。 四、 重氛围渲染,表现健全的人性和健康的美。 《受戒》、《大淖记事》开八十年代中国小说新格局。 在这类作品里,汪曾祺不重人物性格,而重氛围渲染,以玄远清丽的真淳飘逸之气,表现健全的人性和健康的美。 温软的水,朦胧的月,摇曳的云影,迷人的沙洲,感应着明海小和尚、小英子、巧云、十一子们细微神秘的心灵震颤;那混沌的爱,迷离的情,则展示了生命的腾踊,美的精魂的跃动。 汪曾祺纤笔一枝,将人的自然情欲写得如此美绝人寰,一尘不染。 如《受戒》结尾两段:“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浆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 芦花才吐新穗。 紫灰色的芦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 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 青浮萍。 长脚蚊子,水蜘蛛。 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明海与英子划着小船进入了理想的圣地,也驶进了汪曾祺情感中的理想境界,在碧波芦荡中,美丽的景色孕育了健康的人性。 写出了朦胧的爱,迷离的情,写出了特有的纯洁、烂漫与天真,不事雕琢而明明如画,醉人心田。 澎湃的灵性,盎然的诗趣,一尘不染的情思,使人如读安徒生童话,成为人性美灿烂的圣歌,拔动万千心弦。 《大淖记事》则写十一子和巧云那种出污泥而不染的情恋,美如秋月,韧如蒲苇,透明似水晶。 汪曾祺的小说不仅善于写风景,时时也写些民俗。 《岁寒三友》中就有这样一段:“这天天气特别好。 万里无云,一天皓月。 阴城的正中,立起一个四丈多高的架子。 有人早早地吃了晚饭,就扛了板凳来等着了。 各种买小吃的都来了。 买牛肉高粱酒的,卖回卤豆腐干的,卖五香花生米的、芝麻灌香糖的,卖豆腐脑的,卖煮荸荠的,还有卖河鲜——卖紫——卖紫皮菱角和新剥鸡头米的------到处都是白蒙蒙的热气、香喷喷的茴香八角气味。 人们寻亲访友,说长道短,来来往往,亲亲热热。 阴城的草地被踏倒了,人们的鞋底也叫秋草的浓汁磨得滑溜溜的。 忽然,上万双眼睛一齐朝着一个方向看。 人们的眼睛一会儿眯着;人们的嘴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合上;一阵阵叫喊,一阵阵欢笑,一阵阵掌声。 ——陶虎臣点着了焰火了。 ”汪曾祺笔下的民俗描写,人称风俗画写法,在写时,往往是不知觉的,表面写的是风俗,实质以风俗为依托,渲染了氛围,也从侧面表现了人物形象,人们在看焰火时的欢乐气氛中,陶虎臣体会到了欢乐,别人在欢快之余感受到他善良的品格。 这种特有的气氛与韵味的营造,在很大程度上力于作品的语言。 读汪曾祺的小说,仿佛是漫步春之原野,又如置身一片泱泱水气,神清气爽。 在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里,汪曾祺描绘出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风俗画,令人神往。 为我们提供了原汁原味的田园风光活化石,提供了民间风俗那鲜活流动的精神实体。 语言的美不管是华丽或朴实,是铺排或是简洁,它的魅力关键在于能否深深打动一个人的内心。 就如同一个女子,长得令人惊艳固然是容易极具魅力的,却并不绝对,而眉目长得普通清爽,也可以抓住别人的眼和心,因为她的魅力并在一处,而在于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之种种,这份魅力其实比前者更亲切和更令人喜欢,而且更持久。 汪曾祺的作品属于后者一型。 汪曾祺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都是一些朴素很常见的句子,在他的作品中,你甚至很难找到一个生僻的字和词,但就是这些平平常常的句子,一经他组合,便仿佛有了生命有了灵气,让人读起来可亲可感可敬可爱。 就像是一个蓬头垢面的村姑,经她梳洗打扮以后,人还是那个人,衣裳还是那件衣裳,却有了一种风致,有了一种韵味,有了一种美。 这种境界的确不是人人都能达到的,佛门一句话叫作:高僧只说平常话。 也就是说真正得道的高僧是不会动不动就给你搬高头讲章的,也不会动不动就给你背两句谁也听不懂的经卷来证明自己的深刻和与众不同,他只用最平常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述佛理,但这平常并不意味着浅薄,而是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大智慧。 在汪曾祺的文章中,没有那种耳提面命的道学家面孔,没有装腔作势的大喊大叫,也没有自命不凡的名士习俗,他有的是从容和平和。 他有的是娓娓道来和细细评说,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特点,所以他的文章让人读起来轻松愉快如坐春风,是一种真正的艺术享受。 本文以汪曾祺的小说散文为研究对象,论述其作品的语言特色.。 笔者认为,汪曾祺作品语言特色表现为:独特的口语化的语言。 吸取古典文学的营养。 突破诗歌、散文、小说的界限。 重氛围渲染,表现健康的人性。 形成了其具有独特韵味的文学语言。 对于打破“文革”后那段冰冻期特有的话语禁忌,功不可没。 这决定了汪曾祺作品无可置疑的文体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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