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为农民提供信息、支持和赋权,实现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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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是帮助农民获得获取信息、技术和资源的途径,以便他们能够提高农业生产力、获得粮食安全和改善生活水平。它涉及以下关键方面:

信息提供

  • 向农民提供有关农业实践、新技术、市场机会和政府政策的最新信息。
  • 使用各种渠道,如农场参观、田间示范、培训班和在线平台。
  • 确保信息易于理解和与农民的需求相关。

技术支持

  • 帮助农民采用改进的农业技术,如抗病作物、高效灌溉系统和可持续耕作方法。
  • 提供技术培训、实地指导和访问研究机构。
  • 鼓励农民与研究人员和专家合作。

资源获取

  • 帮助农民获得农业投入品,如种子、化肥和农药。

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结合山西实际,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与2005年相比,2010年农业三项补贴资金增长8倍多;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2.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了所有农业县(市、区)。 惠农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各种补贴层层推进,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粮食直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4年实施粮食直补政策以来,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补贴金额不断增加。 补贴范围由2004年只对玉米、小麦两种主产粮食作物补贴,增加到目前对薯类以外的所有粮食作物实行补贴。 补贴标准为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及杂粮每亩补贴5元。 补贴金额由2004年的1.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9亿元,增长70.6%。 种粮补贴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客观上确保了我省粮食安全。 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年均总产稳定在100亿公斤以上,达到103.7亿公斤,较十五期间增长12.4%。 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年均粮食播种面积较十五期间增长7.4%。 (二)生产资料综合直补数倍增长随着农资价格的上涨,从2006年开始,山西省对全省农民进行农资综合补贴,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农资价格上涨而带来的种粮成本。 农资综合补贴的标准及总金额大幅度增加。 2006年全省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小麦每亩10元,玉米每亩7元,杂粮(除薯类)每亩5元;到了2010年,全省农资综合补贴标准调整为小麦每亩51元,玉米及杂粮(除薯类以外)每亩35元。 补贴金额从2006年的3.1亿元大幅提高到2010年的17.3亿元,增长4倍多。 山西省的综合农资补贴基本上实现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 (三)良种补贴显著增加从2004年开始,山西省实行良种补贴。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逐渐加大补贴力度。 补贴范围从最初的100万亩小麦和100万亩玉米,大幅提高到2010年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四种作物全覆盖。 2005年至今,山西省还对部分小麦主产县的16.7万亩小麦实施良种繁育补贴,每亩补贴30元,补贴金额500万元。 补贴总金额从20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3.8亿元。 良种补贴政策大大推进了山西省粮食生产良种推广的步伐,保障了山西省粮食增产,确保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农机具购置补贴大幅提高农机具购置补贴是为了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而从2006年出台的农业支持政策。 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山西省下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从2006年的2800万元大幅提高到2010年的5.8亿元,补贴购买各类农机具11.6万台,受益农户达10.2万户。 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增收、农业机械化进程作用明显。 (五)其他惠农政策稳步跟进1.农产品价格保护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不高,以粮食生产为例,由于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比较效益下降。 由于山西不是粮食主产省,因此没有享受到国家对粮食主产省的农产品最低价收购政策。 为此,2008年山西省比照国家政策出台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白小麦1.5元/公斤,红白混合小麦1.4元/公斤。 2009年,针对玉米价格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等情况,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玉米保护性差价补贴政策。 对全省2451万亩玉米,按每亩50公斤、每公斤0.2元给予差价补贴,每亩补贴9元,共2.2亿多元。 政策的出台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2.种植业保险对农业进行金融支持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提高对农业的金融支持。 2010年,我省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省财政安排6030万元,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对小麦、玉米开展种植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 此外,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出台了对粮食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对全省排名靠前的粮食生产大县中未享受到中央奖励的县进行奖励,并从2010年起,对17个省级粮食生产大县实行动态管理,每县奖励300万元。 二、基层基础不断增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强农惠农政策倾斜十一五时期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9.7%,比十五时期的8.4%提高1.3个百分点。 2010年,全省预拔粮食直补金额2.9亿元,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金额17.3亿元,良种补贴金额3.8亿元。 三项补贴累计24.0亿元,较2006年增加了18.3亿元,增长三倍多。 全省三农投入累计达1600多亿元,其中仅2010年,财政支农资金201.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0.5%,比2005年提高2.7个百分点。 此外,还制定实施玉米最低收购保护价等五项补贴政策、设施蔬菜大县奖补等八项惠农政策、盐碱地改造等七大强农工程。 (二)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十一五期间,完成营造林2335万亩。 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含巷道)10万多公里,96%的建制村通了油路,1.1万多个村庄的街巷硬化实现了户户通,比2005年增加了7500多个村。 村村通电和通电话率达到100%。 累计解决了87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支持建设户用沼气54.7万户、大中型沼气153处,沼气用户累计达到70万户,普及率由十五期末的2.3%提高到目前的10.9%。 全省40%的农村实现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 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全省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5年的7.4年提高到2009年的7.6年。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了所有农业县(市、区),2125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覆盖90%以上的农村人口,99%的村建起了标准化卫生所。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20.4万人增加到115万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到50%以上的农业县,参保人数从120万人增加至170多万人。 完成9098个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农村建设任务,深入实施五大扶贫工程,10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推进雁门关等三大经济区建设,启动实施运城、晋中、大同等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粮食高产创建等四大工程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了49个专业示范园和综合示范园,累计规划建设项目366个,完成投资30多亿元。 实施2000万亩高产稳产旱作农田和2000万亩水浇地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截止2009年底,全省龙头企业总数达到3988个,实现销售收入41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万家,居全国第一。 三、从发展成效看启示目前看来,我省出台的惠农政策侧重于经济的增长,对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关注较少;侧重于应急性政策,基础性、长期性政策制定出台略显滞后;侧重于生产性政策,而兼顾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尚不完善;侧重于赐予式的增收政策,而赋权的政策还相对是短板。 总之,惠农政策的结构不太合理。 例如从我省农村社会发展情况来说,目前我省农村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政策出台和配套都有所不足。 尽管我省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由于医疗资源的缺乏,看病难、看病贵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而我省部分地区存在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社会问题。 为此,我省应该在十一五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坚持农业和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城乡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已经出台的实施效果好的惠农政策。 二是扩大种粮补贴的补贴范围,从山西省实际出发,将薯类纳入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范围。 三是逐步研究出台基础性、长期性的惠农政策。 四是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五是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六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鸿沟,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 七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

长三角迎“新风口”:一体化示范区22条支持政策落地

近日,《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共同构筑支撑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支持政策》是一个不同的省级行政主体对不同行政隶属关系的毗邻地区实施的共同政策,也是实现共同发展的政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一体化示范区还被赋予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专项资金3年不少于100亿元。 多名受访专家表示,一体化示范区不仅要实现建设的高标准,更重要的是在尽量较短的时间中,利用好政策倾斜的先行优势,为长三角一体化探索可复制的新经验。 多重利好政策叠加释放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早在2013年便接连“落子”苏州市吴江开发区,两家子公司众合生物、君盟公司分工不同。 其中,众合生物主要作为产业化基地,君盟公司主要开展项目研发,布局以原创药为主的30多个产品线,囊括肿瘤、自身免疫、神经系统、抗感染疾病治疗等多个领域。 企业发展壮大的“牛鼻子”便是人才。 回想起刚到吴江白手起家的日子,君实生物首席运营官冯辉感概万千,他表示,创业初期,吴江开发区人才优惠等很多政策,包括落户、住房补贴等,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得以来此安家乐业,企业前行有了强劲的动力源。 针对性的人才举措,让公司的产业化基地众合生物员工每年增长40%左右,“正是源源不断的人才助推公司成功在科创板上市”。 随着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的一体化示范区成立,此次《支持政策》也包含了不少吸引集聚人才的新政,人才优势无疑将会进一步放大。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副总裁、国内市场总裁林凯向记者直言,《支持政策》中,公司对吸引海外人才、统一职称评审标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等措施都非常看重。 “进入智能化阶段,宇视对高端人才更加渴求。 ”具体而言,该政策支持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对拟长期在一体化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财政支持方面的政策也将让企业大受裨益。 《支持政策》提出,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的财政支持,以及中央财政和两省一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基金。 中泰证券研究院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分析称,现阶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于基建投资的拉动,关键在于有效地形成实物工作量。 长三角具有相对较强的经济实力,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来支持一体化示范区的项目建设,也较为符合专项债券的要求,有利于达到宏观政策目的。 新基建促进企业趁势而上“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是此次《支持政策》的最大亮点之一。 《支持政策》明确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跨区域共建共享,推进IPv6规模部署,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城市大脑”建设等。 对此,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营商和产业发展组组长朱正伟表示,围绕打通信息高速公路的“断头路”,今年有两项重点工作:一是重点区域建设,一体化示范区内现有5G基站建设总量接近4000个,每平方公里接近1.5个,今年底有望实现重点区域信号全覆盖,3年内实现全域全覆盖;二是对一体化示范区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整体布局,9月底形成规划初稿,10月向社会公布,其中包括5G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基站等。 “《支持政策》的8大方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对于新基建的总体规划。 ”中国区域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基建最主要作用就是为新经济赋能。 “政策中提到的建设‘城市大脑’,离不开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这些都是未来发展新经济所需的,也是开辟新的技术、业态、应用场景所离不开的。 所以抓住新基建的机遇,对于一体化示范区将来能够向高端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 陈耀说道。 记者了解到,作为公共安全和智能交通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宇视以全景、数智、物联产品技术为核心,创业至今一直扎根于长三角核心城市杭州市,8年来营收完成3万元到49.4亿元的倍增。 “在新冠疫情期间,基于云端的视频数据服务能力,我们开发了面向社区的护居宝,面向教育的护学宝等产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在国际上有至少2个月独占期,已交付全球80余国家和地区。 ”林凯说。 陈耀认为,落址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处,使得一体化示范区毗邻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 这些城市在发展新经济方面有着很雄厚的人才和产业基础,一体化示范区新基建的推进会吸引周边的人才、产业来发展,这等于安上了一个“飞翔的翅膀”,能够迅速将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示范区是探索一体化的基石支持政策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必要的管理权限,这意味着,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 同时,政策还进一步明确执委会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权限,以及联合两区一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详规的审批权。 “在目前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对一体化示范区赋予省级权限的做法此前是没有过的。 这个权限是比较高的,国家级新区中现在还有一些没有达到。 ”在陈耀看来,赋予高权限,表明两省一市对一体化示范区的高度重视,对于推进和落实后续的规划意义重大。 “以改革发力支撑经济修复的态势较为明显,《支持政策》目标就是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予以政策配套。 ”杨畅指出,22条政策措施更是以“改革”作为首要任务,“推进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 “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省级项目管理权限”等规定,在当下更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疫情冲击之后,经济基本面经过3个月左右的修复已进入高位平台,现阶段加大力度推进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支撑经济的修复。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不少城市和区域土地空间已十分有限。 对此,《支持政策》提出,强化用地保障。 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明确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并建立周转期不超过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 在耕地保护方面,为合理解决好用地空间问题,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并探索建立耕地占用承诺补充机制。 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方面,鼓励混合用地,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 “一体化示范区是长三角区域内的核心载体,也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的‘先行棋’。 ”陈耀告诉记者,顾名思义,一体化示范区就是为长三角一体化做示范,所以它必须要达到建设的高起点和高标准,这一点对于实力雄厚的长三角地区并不难做到;但关键要在“政策倾斜、先走一步”的情况下,为长三角一体化探索一些新的可复制的经验,“所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就失去了意义。 ”

安徽试点“小田变大田”,有何深意?

45年后,安徽启动“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

45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立下生死状,冒险签下“分田到户”契约书,实施农业“大包干”,从而拉开了中国农村“包产到户”改革的序幕。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安徽省“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造,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据了解,《安徽省“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省级地方政府层面出台的首个相关改革方案。

此前,“小田变大田”政策已经在广东、安徽、陕西、江苏、湖北、河北、山东等地小范围试点,而从今年开始,该政策上升到中央“一号文件”之中。 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那么,“小田变大田”如何改革,意义何在?

3年改造1500万亩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模式、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其中“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目标任务是:2023~2025年,每年新增“小田变大田”改造面积500万亩以上,到2025年,累计改造面积由1460万亩扩大到3000万亩。

其中: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旱改水等项目带动,改造1000万亩;结合“大托管”服务、主体引领等政策推动,改造540万亩,增加有效耕种面积3%~10%左右。

《方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整村、整乡(镇)乃至整县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造试点,到2025年底,在全省建成一批整村、整乡(镇)、整县“小田变大田”改造示范典型。

安徽是中国的农业大省,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也是全国5个粮食净调出大省之一,粮食产量连续六年稳定在800亿斤以上,居全国第4位。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安徽省耕地总面积8320.35万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4.3%,位列全国第8。

这意味着,到2025年目标任务——累计改造面积扩大到3000万亩达成,安徽全省将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耕地完成“小田变大田”改造。

据了解,《方案》除了把“小田变大田”作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旱改水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体规划设计、一体推进实施,还提出将组织引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承包经营地块条件,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造。

《方案》对“小田变大田”建设标准予以了明确——单个田块面积:淮北平原区宜为15~450亩、沿江平原区宜为8~225亩、江淮丘陵及皖西皖南山区梯田旱地宜为3~15亩、水田格田宜为2~8亩。

《方案》还提出,改造范围内,实现田块数量减少60%以上,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 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实现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0%以上,农田排水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确保旱涝保收。 另外,田间道路通达率,丘陵山区不低于90%、平原地区达到100%。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占用耕地散埋乱葬等不良习俗,严禁在“小田变大田”改造区域内新建坟墓,有序稳妥做好“小田变大田”改造区域内坟墓迁移工作,做到应迁尽迁。

与此同时,《方案》提到,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和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公益性公墓用地和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到2023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小田变大田”改造区域内涉及的乡镇,可采取各村独建、村村联建的方式,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

专家:必然趋势

众所周知,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安徽小岗村“大包干”催生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使农民获得了生产自主权,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一举解决了温饱问题。

年逾古稀的严金昌,是小岗村“大包干”18位带头人之一,他从未想过,四十多年前立下“生死契约”分了的土地,如今又合了起来。 究其原因,传统种植方式无法让农民真正富起来,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开始外出打工,一些农民把承包土地流转给大户和企业经营。

严金昌之子严德双是“小岗二代”,十多年前结束打工生涯,从广东东莞回乡创业,目前在经营农家乐。 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己家的土地都进行了流转,“家里大概有十来亩土地,每亩每年能获得大概500~900元不等的租金,一年一付”。

据他介绍,小岗村土地流转的情况比较普遍,北大荒集团、安徽农垦集团等企业在小岗村都有现代农业项目。 严德双说,很多像他一样的小岗村村民,土地流转之后获得一份固定收益,自己还可以去打工或者做生意。 他说,村里不少人进入到村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工作,“每年都有工资、地租钱,而且还有村集体分红”。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小岗村经过两轮标准化农田改造,建成高标准农田1.31万亩,占该村耕地面积的90%。 小岗村“小田变大田、碎田变整田”,全村流转土地达9500多亩,约占可耕土地面积总量的七成。

在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中国财富经济研究院院长陈宗胜看来,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只有‘小田变大田’,才有利于机械化、规模化,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最近,陈宗胜曾到新疆和田和河北承德等地调研,各地都有各种形式的“小田变大田”探索。

陈宗胜说,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包产到户,把大田分成小田,通过这种方式主要是释放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现在农村劳动者的积极性已经解决,农村多余的劳动力大部分都转移了出来,剩下来绑在农田上的人口相对变少,而且老年人群体居多,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机械化耕种、规模经营的作用。

2022年,安徽省潜山市黄铺村启动“小田变大田”试点。 农户将自家田地出租给种植大户,村里统一合并田块,将1500亩1942块“零碎田”并成517块“大块田”,并修缮灌溉水渠,推广机械化种植,聘请农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铺村党委书记王绍南介绍“小田变大田”试点情况。 他说,“小田变大田”后,不但增加了有效种植面积,而且增加了2%以上的耕地面积。

他还提到,试点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100%,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45个等级,基本实现“一稻一油两茬轮种”。 通过“小田变大田”,改善了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实现旱涝保收,每亩水稻产量达1400斤,比往年增长30%。

此外,据王绍南介绍,土地流转租金也相应提高。 机械化耕作节约了成本、增加了产量,实现了“农户、大户、村集体”三方共赢。

保障农民权益是关键:

分析认为,“小田变大田”改革,可以破解农户承包耕地“碎片化”的难题,有利于农机作业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经营水平,促进农田增效、农业增产、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

在专家看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徙,农村耕种人口开始趋于老龄化,“单打独斗”的耕作模式,已经无法实现农业的长期发展。 而将零碎土地规整,有助于大型机械化生产,减少劳动力的投入,还能解决农村老龄化无人种地的问题。

陈宗胜说,“小田变大田”的改革探索,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符合发展规律的。 在他看来,改革的核心是,土地权益继续握在农民手中,同时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机械化耕种和规模化经营,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小田变大田”改革背后,是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甚至生产关系的变革。 因此,也有人将之视作是农村“新土改”。

不过,在三农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看来,这并非所谓的“新土改”。 他说,“小田变大田”只是将原本“碎片化”土地变成集中、连片“大田”,并未改变土地的性质,也未触及现行农村基本土地制度。

无论如何,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能否做到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是改革的关键。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具体到“小田变(并)大田”改革,“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小田并大田”,意味着该举措首次从地方实践上升到中央文件,将进一步推动土地细碎化问题的解决。 他说,“小田并大田”在实践中的交易成本并不低,还需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宜强推。

在郑风田看来,改革的关键是要保证农民的承包权益不受损害,“不能强制将农民承包土地统一变成大田”。 他同时提到,随着农村耕种人口老龄化的加深,未来种地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少,未来“小田变大田”改革可能会加速。

陈宗胜表示,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不同地方有不同特点,解决耕地细碎化的方法也不应“一刀切”。 他认为,各地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等,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依据自主自愿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进相关改革。

标签: 实现农业发展 为农民提供信息 支持和赋权 农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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