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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情感专家 2022-08-17 01:12:58 24 0 马群情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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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古龙笔下的一个人物 。马上就要要,大家帮帮我呀。急急急

1、古龙小说人物两题

作者:朵朵暧昧 提交日期:2004-8-18 18:03:00

一.寂寞桃花

忧伤总是伴随寂寞而至,而寂寞总是无法逃离,如咒语,如梦魇,如影随形,寸步不离。寂寞是他腮上那抹病态的嫣红,是李园那树稀疏的桃花,而忧伤就是手中的这杯酒,一饮而尽,获得血液在一顺间沸腾的快感所付出的代价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在他苍白的脸上,那抹嫣红仿佛要燃烧起来,那是地狱中的火焰,将要焚尽他的肉体与灵魂。

一门三进士,父子三探花。李寻欢仿佛天生就该拥有一种高姿态。他不同于一般的江湖浪子,他追求唯美,他更懂得隐忍,于是他的寂寞更加深邃,他的忧伤更加难言。就如他手中的这柄飞刀,既可瞬间取人性命,例不虚发,又可以用来雕刻情人的木像,万种柔情。

尖锐的矛盾被压抑,被碾碎,李寻欢的病态就源于他内心从始至终都充满着挣扎,对林诗音,对龙啸云,对孙小红,对阿飞……

握刀的手在颤抖,他无法完成她的木像。酒是最好的镇定剂,喝了酒手便不再抖。李寻欢为人所诟最多的便是将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其实这并不是李寻欢大男子主义的表现,而是说明了他其实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那是一种逃避,他对自己缺乏信心,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给林诗音一个稳定的生活,或者说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能接受世俗的家庭生活。与以前依红偎翠,醉生梦死的生活决裂,学着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而他最终还是否定了自己,离开李园的那一天,他内心的挣扎到达了极点,而当李园里喜庆的锣鼓敲打起来的时候,一切已无法回头,沉重的脚步,即将开始的江湖流浪,注定了忧伤寂寞将伴他余生。

李寻欢是一个病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病人,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他是一个精神流浪者,甚至有一点自虐倾向,他拒绝关心,自我放逐,这也是他放弃林诗音的原因之一。

或许,只有在这种刻骨铭心的寂寞煎熬中,他才能获得安全感,才能成为一个特殊的江湖侠客。歌里唱道:人生几许失意,为何偏偏选中我。其实不然,李寻欢其实是在主动去制造失意,去拥抱残缺。我怀疑,后来,在他心里是不是真的接受了孙小红,不知道叶开后来提到的云游仙山的李寻欢身边是否有孙小红的身影。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自身心理上的障碍却也使李寻欢成为了一个善于打心理战的高手,他身上有一种禅宗的神秘,总是能占对手心理上风,所以,他的小李飞刀虽然排在上官金虹的龙凤金环之下,却依然可以打败上官金虹,最终获胜。

李寻欢是个完美主义者,他刻意去塑造自己悲情英雄的形象,忧伤,病态,隐忍,这都是构成这种唯美形象的基本要素,他不希望将这种感觉表达得太过激烈,而是要一种仿佛是薄刀片轻划皮肤的感觉,要淡淡的血痕渐渐殷红,要那种轻却持久的痛。他将这种华丽的伤感渲染到极致,比如,他一有空就雕刻美人的木像,在酒馆白天黑夜各喝七碗酒,在乍暖还寒最难将息的时候,一朵朵去数那窗前的梅花……

而永驻的是时间,飞逝的是英雄。李寻欢总有一天要在自己寂寞的背影里老去。虽然他看上去依然很美,就仿佛是朵寂寞的桃花,淡笑一抹,如血娇艳。如今飞刀何处寻?飞刀,不见飞刀!

二.背日葵,向西,一直向西!

红雪。一个充满诡异色彩的名字,甚至有些美丽,但它负载的却是一个压抑残缺的灵魂。他从一出生就被告知“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于是,一个幼小的心灵就此被播下了仇恨的种子,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生根发芽。他孤独而顽强的活着,他长年累月在黑暗的屋子里重复着单调的拔刀动作,刀不离人,人不离刀,永远沉默寡言,冷若冰霜。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等到复仇的那一刻,万无一失的一刀割破仇人的喉咙。

所以说仇恨是一种原罪,也是一种撼人的力量,复仇成为傅红雪生存下去的全部动力与唯一目的,他从来没有追问过花白凤关于那场梅花庵血战的是非曲直与来龙去脉,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身负的血海深仇是否正义,在他看来这种仇恨的起源与真实性已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复仇的结局——是敌死,还是我亡。他要以仇人的颈血告慰那个在黑暗中养育了他十八年的母亲。

“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当傅红雪手握那柄奇形怪状的刀一瘸一拐的走进万马堂的时候,在他想象中这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所以他根本就没打算要活着回到家乡。杀死马群空是他唯一的目标,“如果你不是我的仇人,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杀你”正是在这样一中仇恨的力量的驱使下,个体的生命、情感乃至尊严都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他可以没有爱人,可以没有朋友,他可以甘受胯下之辱而面不改色,但是他不能没有仇恨,为了复仇,一切都是应付的代价。

我们无权以道学家的口吻来评说傅红雪的偏执与狭隘。他的成长经历使得仇恨已经溶入到他的血液和骨髓里,成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命运和傅红雪开了一个恶毒的玩笑,等到一切真相大白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花白凤与白天羽之子,应该扮演这个复仇者角色的人是叶开而不是他,而他甚至连自己亲身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一个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到了最后却悲哀的发现一切的恩怨纠葛竟然与自己毫无关系,十八年的忍辱负重,千万次的练习那枯燥的拔刀动作,这一切都在一瞬间凝固成可笑的徒劳,这是怎样一种讽刺?无比的绝望。

如果说李寻欢的病态是美丽的,充满情调的。那么傅红雪的病态却实实在在是一种折磨与煎熬。他从小就被灌输复仇的思想,为复仇而活着,到最后,却发现自己连复仇的资格都没有。他的刀快到令人胆寒,他可以战胜无数武林高手,却始终无法战胜自己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病痛。也曾有江湖美人对他倾心,甚至投怀送抱,但他的情感却总是与最卑微的风尘女子连在一起。傅红雪是一个走在边缘的浪子,缺陷把他的爱情与复仇都推向了极至,就像一只背日葵,向西,要一直向西,偏激得令人悲哀。

在傅红雪身上体现了很多世俗人的无奈与现状,所以他比李寻欢更加深刻,我可以为李寻欢鼓掌,却始终无法为他流泪,而傅红雪却像一把利刃,可以轻易的在我心上划开一个血口。傅红雪看过了太多名利成空的故事,所以才能参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道理,这正是每一个人在成长挫折中汲取的收获。

傅红雪的病态是具体而毫无美感的,时刻会给他带来羞辱,不但跛足,而且有随时可能发作的羊癫疯,让他更加无法忍受的是,每当发作时必定口吐白沫,形状恐怖。这一切还不够,残酷的命运也没有给他一个健康的心理,他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没有显赫的家世,自小被一个满腔怨恨的魔教公主所养大,生活在黑屋子里,每天的生活只是单调的重复一个拔刀动作。无论他的刀多么快,别人多么惧怕他,敬畏他,而他始终无法战胜自己的自卑心理,也无法改变自己身体残缺的现实,他时刻提醒自己是一个病人,这种心理使他爱上的是人尽可夫的翠浓,而不是万马堂的千金马芳玲,最后选择的也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下等妓女,而不是娇俏美丽的明月心。

这种感情,已经无法称其为爱情,那是一种两个天涯沦落人之间的相知相惜,就像郑均唱道的那样:“我们活着或许只为相互取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傅红雪终于等到了涅盘的那一刻。明月在哪里?明月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江湖病人等待痊愈后,那一次芬芳清新的呼吸。

2、风云第一刀的断想

作者:白衣文 提交日期:2005-4-20 22:39:00

李寻欢是神,非人,这不是贬低他,只是从他的专业技术的掌握程度上来说,随便一把小破刀,一经他手,有如神助,似乎是只点石成金之手,这刀经他手一掷,保你小子有九条命也照栽。李寻欢这一生,飞刀掷了七十七次,全部中的,无一失手,这手段近妖,一个人的专业技术能达到这种程度就可通吃天下了。这手绝活,谁人不 羡慕,可每个人由于种种原因,孜孜一生,也难遂愿。这么说,李寻欢又是个幸运儿,幸运儿毕竟是少之又少。

李寻欢是智绝。李太过聪明,你稍有动作,他便能识破天机,先知先觉,所以人人都怕他,可偏偏又智绝,先知了,往往也能化险为夷,即使万一被人拿住,他也能镇静以对,伺机脱离危险。

李寻欢是义圣。他一生敬重一个“义”字,为了朋友,即使朋友搞他,他也甘受,而这又反衬了他的崇高伟大,只是我对这种崇高伟大没多大好感,我觉得这种伟大的背后就是纵虎为伥。他一生为龙啸云着想,可龙却不领你的情,即使最后,龙拿《怜花宝鉴》去见上官金虹救他,也只是一个罪人弥留之际良心的忽然发现。

李寻欢儿女情长,李寻欢是情痴,痴是白痴,他为了朋友义气,忍痛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林诗音让给龙啸云,连同自己的豪华别墅,而自己屁股一拍,耍朋友义气,忍痛出关。龙啸云虽救过你一命,但爱情和女人是很私人的,岂能拱手相让欤?你将自己女人让给别人伤的是两个人的心,你和自己的女人。让人道主义和女权主义者看到你,非把你打入八十八层地狱不成。爱她就设法给她真正的幸福,娶她,再用心呵护她,两人都幸福。至于朋友情,救命恩肯定要报答,送套别墅,要是对方还没相好的,可再想法子给物色一个合适的,未尝不是一桩两全其美之好事,可李大哥就偏偏在这节骨眼上犯糊涂,做了傻事,引出了无尽的事端和纠纷,本应该你已度身关外,就无需返关,可十年光阴杀不掉你心中的情愫,还是忍不住进关,更彰显了当初做事的糊涂,惹的人很不喜欢你。

李寻欢的两个最为突出的特点:情痴和义气。可虽情痴,一个情字也折磨的他最惨,整个一生就困在了情与义交织的罗网中,不觉让人生生出几许悲伤。本来,他也可过正常人的生活,可当一个人陷入情义二律悖反论中,那结局至少是让人揪心的。尽管他在某些方面表现的有多伟大,他在情与义的旋涡中,苦苦挣扎的结果,选择了义,但却没有收获预想的结果,不但失却了爱情,也失去了他刻意维护的友情。这从根本上对他这一貌似伟大的选择进行了无情的回击。至于年龄与阅历的原因,他不自觉的做了一回导师,当然这一次是成功的,至少改造了阿飞的人生观。

现代人,衡量一个男人真正成功的标志,就是不但事业有成,还要家庭幸福美满。一个男人做到事业有成,容易,做到家庭美满,不易。二者得兼,都做的完美者,凤毛麟角。不要被成功人士表面的温情迷惑,坐香车、拥美女,常言:糟糠之妻不下堂。可这一起打拼天下的女人,最后又有几人能看到云出太阳红。人的美满幸福,春风得意,大都是装出来给人看的。这就是人类的虚伪。

那么李寻欢是个成功的男人吗?不是,虽有盖世绝技,出身钟鸣鼎食、诗礼簪缨的世家,还摘得探花郎,文功武略,双绝,在一般人看来,已经很成功了,可他自己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手酿造了个人悲剧。究其原因,还是自己性格中深深植根的二律悖反论的因子在作祟。他不能很好处理好二者的终极关系,总是会不自觉的站在某一极上,秋千般的摇摆注定了他不能建立绝世文功武略,也不能为自己抱得美人归,赢得佳人芳心,还葬送朋友之情。他虽然用一把小破刀斩杀过几十个枭雄,但终究没能建立一套完整稳定的社会体系,不免让人觉得有资源浪费之嫌。

所以说李寻欢已经死了,他在现代社会中没有适当的位置,他的历史飘渺的世界,只属于过去,属于一个虚幻。

林诗音这一人物形象在《风云第一刀》中是一个封建礼教大防的殉葬品,是个悲剧形象符号。

她从小就在李家这一高门大户,书香世家成长,闺房、花园、庭院、台榭,到处充斥的是封建礼仪,没有自己的思想与灵魂,这一切被封建上层意识形态所左右,空有一个美丽的外壳,就这样在礼仪的浸淫下,出落成一位亭亭少女,按常规,到了出嫁的年龄,从小与李寻欢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也就会水到渠成的二人携手共入洞房。她在闺房的窗帘下编织着少女的情思,在花园的亭子里憧憬着与李寻欢的二人生活多么惬意美满,她的心儿随蝴蝶在花丛中翩迁,放飞着自己的儿女心事,她羞涩的对着窗下的牡丹诉说以后的生活,她像大多数业已成熟,正当妙龄的怀春少女做着同样的梦,数着指头,等待最后甜蜜时刻的到来,甚至她已经用牛奶洗好了身子,洗饱了那长了十八年的水蜜桃,等待心上人的采摘,抑或她抱着一部《诗经》,一双慧眼在上面摩挲,在“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句子里给女儿起好了一个美丽的名字。女人总是想的太多,也想的太远。

悲剧往往在人们快要达到幸福之颠时,不期而遇。在她已经绣好了鸳鸯枕,装扮好闺房,正准备张开纤弱白嫩的双臂迎接心仪了十八载的男人时,另一个男人闯进了她们的生活,这个男人叫龙啸云,他救了自己心爱男人李寻欢的命。不出意料的和自己那个视朋友为第一的心爱男人结拜了兄弟,自然,这个外来的男人也因此觅得机会见识了她的美貌与风韵。平地起惊雷,当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一个女人时,对这个女人来说,不是幸福,而 是灾难,因为结果不可预知。龙啸云偏偏从看到林诗音的第一眼起,灵魂就进入了林的身体。或许是因为林李二人从小生活,习以为常,使这个外来男人对这份感情的渴望更加紧迫,龙啸云起初以为林诗音只是李寻欢的表妹,在自己深陷迷恋泥潭不能自拔的时候,他把这个惊人的消息告诉李寻欢,那就是他已经疯狂的爱上了林,可当他说出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得知林不但是李的表妹,更是李朝夕相处的未婚妻,可现在没用了,强烈的占用愿望如绝堤浑水,使人理智尽失。他了解李寻欢,知道李的生命哲学里,朋友永远是第一的,他和自己赌了一把,他没有消失在这个空间,而 是等待李的选择。同时,当林诗音知道这个外来男人爱上自己后,也和自己赌了一把,和那个外来男人一样等待李寻欢的最后抉择,尽管她知道李最后的选择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是她还是想看看这个和自己生活了近二十年的男人怎样作出最后的选择。其实女人总是这么可悲,明明知道男人会做什么,不自己努力扭转局势,却幻想男人最后改变初衷。

接下来是日月无光、死寂恐怖的三天,李寻欢在外面大醉了三天三夜后,出走了,只带了一个奴仆,苍凉的去了关外。林诗音输了,龙啸云赢了。其实她可以在这场赌博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她可以给李寻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讲清楚这之间的是非曲直,帮助他做次正确的选择,让龙输的一塌糊涂,而她俩又幸福的大笑,可这一切都不可能,封建礼仪十几年的浸淫,注定她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也不会那样去做,因为封建礼仪没有教会她争取斗争是为了取得胜利的第一法宝,只教会了顺从,还是顺从,其结果呢?她输了,自己心爱的男人也输了,而且是输的惨不忍睹,只有那个外来男人赢得钵满盆满。他不但赢得了心爱的女人(即使女人并不爱他),而且赢得了万贯家财、千亩宅榭,还有巨大的社会声誉和地位,他一下子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男人,他上了天堂,李寻欢和林诗音却下了地狱。一个男人的一个不慎选择,往往不但会伤害一个女人,有时还会成就一个枭雄。

李寻欢拖着那羸弱的身躯,向关外落寞走去,影子渐行渐远,而龙啸云的嘴角则浮起了一丝阴谋得逞后的诡笑。林诗音则独依栏杆,暗自神伤,即使她不情愿,她也成了这个外来男人的猎物。命运就是在这不经意间跟人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林诗音精心构织了十几年的女儿梦就这样瞬间破灭了,她成了男人争斗的牺牲品,成了封建礼仪大防的殉葬儿。

3、闲话古龙小说里的人物

作者:BruceLoo 提交日期:2005-11-27 19:13:00

楚留香和胡铁花

提起古龙,似乎就不能不提楚留香。香帅是完美的,是不败的。看看他遇到的敌人:武功渊博如石观音,内功深湛如水母阴姬,名动江湖薛衣人,蝙蝠公子原随云,哪一个不是绝世高手?当他遇到石观音的时候,武功上已经明显不敌了,可是靠着打击对方心理上的弱点,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如果说这样的描写还能接受的话,那水母阴姬的失败就非要让人感慨一下了:石观音平生最畏惧的正是水母阴姬,此人武功之高,合胡铁花、戴独行、黄鲁直三人之力,仍非其敌,可想而知。但她最终也败给了楚留香。其他如薛衣人、原随云等等,无不直接或间接败给了他。这样说,并非是因为楚留香的不真实,相反,这个人物太过真实,他每一次战胜强敌,度过险境,靠的是超越常人的智慧和勇气。这些事情,只有一个完美如楚留香的人物,才能做到。

所谓盗,只是他的手段,而盗的过程则成为了艺术。这样的人物,,只能想象他的存在,如果真的遇到了,是幸运?还是不幸?谁更不幸?这样的人物,这样的盗帅,又谁能和他交上朋友?又有谁配做他的朋友?胡铁花,只有胡铁花:一个总是躲在后面支持他的胡铁花。楚留香的锋芒已经掩盖了一切,做他的朋友,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这种痛苦只有在真正的友情面前,才变得微不足道。胡铁花是一个浪子,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喜欢他的人他不喜欢。。。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悲哀?他的心已经被深深封闭,当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只不过是让心偷偷出来透口气,但是一旦对方喜欢上他,他马上又把心深深藏起。注定的悲剧性格,注定的悲剧人生,到最后古龙也没有给他一个好的结局——既然是注定的,又何必强求?如果不是还有一个楚留香做朋友,胡铁花的人生中几乎就没有快乐了,正是因为楚留香了解他,所以他可以为这个朋友做任何事。胡铁花的过去,古龙没有提过,不过没有人天生如此的,其中必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只不过连这段经历也被深深埋藏。

陆小风、花满楼和西门吹雪

陆小风和楚留香不同,楚留香是游侠,陆小风是浪子。所以后者的故事更容易打动我们。第一流的轻功,“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无双绝技,飞扬洒脱的性格,机智聪敏的头脑,这一切看起来似乎又是一个香帅,不过陆小风就是陆小风,从金鹏王朝到禁宫隐秘,从关外风雪到幽灵山庄,从海外桃园到边陲小镇,他走的是自己的路。

在金鹏王朝的事件中,从一开始陆小风就处于被利用的状态;罗刹牌的争夺本身就是魔教教主西方玉罗刹的安排;针对幽灵山庄的计划失败的最彻底;海外桃园的宫老头几乎已经不可战胜——有成功有失败,但无论如何,都会主动面对困难,这就是陆小风的道路。

陆小风的故事里,更加离不开的是朋友,甚至在最关键的时刻,是朋友的出场,解决了问题:面对霍休的阴谋,先有花满楼和西门吹雪的帮助,后有大老板朱停关键时刻的出场——朱停在最危急的关头使陆小缝和花满楼走出危机,而如果不是有朱停在,花、陆二人也不会自处险地,这就是朋友间的绝对信任。从始至终,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陆小风的每次冒险,每次成功,都绝离不开朋友的帮助,这也是楚留香所没有的。陆小风是活在朋友里的,这才是我们喜欢的陆小风,四条眉毛的陆小风。

花满楼,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名字,一个失去光明的人,积极的面对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热情,不但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还随时准备帮助别人,他的大门永远为别人敞开——无论是他住所的门,还是内心的门。花满楼,绝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的行为是我们效仿的榜样,如果身边多一些这样的人,生活将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如果你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生活将是多么的美好,而又能给身边的朋友带来多少快乐?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一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再乎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不得不引用原文,这样博大的胸襟和伟大的看法,永远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西门吹雪,他吹的不是雪,是血。剑神,一个真正的剑神,他的生命已经奉献给剑。剑,就是他的生命。这样的人,就在你我身边:为了一个理想,一个目标,付出全部,终生无悔。西门吹雪选择了剑,所以他就是剑神。这样的人,也远离着我们的世界:一个为“道”不惜牺牲一切的人,在旁人眼中自然难于理解,但是这样的人是不需要理解的,是注定孤独的。西门吹雪尤其幸运,他还有一个朋友,所以尽管表面上一幅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但是当朋友有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的冲上去的、为朋友解决困难的也是他:与与宫九的一战,虽未真正开始,已经让人热血沸腾,甚至为了陆小风的计划,不惜自身名声受辱。古龙对他尤其不薄,不但有朋友,有妻子,在西北边陲的小镇,甚至留有剑神一笑。

以上是复制,希望对你有帮助。

巩乃斯的马资料

《巩乃斯的马》是现代散文家周涛的一篇散文,此文选入北师大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马》

作者简介:周涛,原名周小涛,1946年3月15日出生,中国著名诗人、散文家。著有诗集《神山》、《野马群》 及散文《巩乃斯的马》、《哈拉沙尔随笔》等。祖籍山西,在京启蒙,少年随父迁徙新疆。1969 年毕业于新疆大学中文系,现为新疆军区创作室主任。 目前出版诗集、散文集20多种,深得读者喜爱。曾获全国诗集奖和全军八一奖,1998年获首届鲁迅文学奖,系新边塞诗的代表人物。同时也是当代中国最具个性魅力和文学气质的优秀作家。

原文: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一九七零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息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仰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

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冲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安分的生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裹挟,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暴雨停歇,马群消失,那惊心动魄的大场面一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用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

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

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作品分析:

《巩乃斯的马》文章借助对马的形象的描绘,表达了一种对不受羁绊的生命力与进取精神的向往与渴求。

作品通过以下方法揭示马的特殊品格。

1.比较。将马与牛、骆驼和驴子等动物进行比较,从形象、品性和与人类的关系等方面,揭示马与众不同的特点:它在广阔的草原上“是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虽然接受了文明的洗礼,却仍然保持了自由的生命力,与人类是朋友而非奴隶,兼得文明与自然之长:“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让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故而认为“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很显然,马的形象寄托了作者自己对不受羁绊的自由的生命境界的追求。

2.以浓笔重彩,描绘了三幅巩乃斯马的壮阔图景,典型地刻画出马的生命活力与人对自由境界的向往的融合。一幅是巩乃斯大草原雪夜驰马图,作者1970年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时忍受不了精神的压抑,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纵马狂奔:“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马的狂奔与人的情感的宣泄合拍,生命的强力冲动抗拒着阴暗低沉的气候,在压抑的环境中使人重温到自由的快乐——了解了这层含义,就不难理解作者何以如此钟情于马。一幅是夕照旷野里的群马景观,突出描写了马群首领的美丽强壮和尊严。一幅是暴雨雷电下万马奔腾的壮阔图景,作者用诗的语言描绘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这是描写巩乃斯马的主体部分。在这个场景中,作者进一步展示了这种生命力的冲动达到极致时酒神式的狂乱奋发的境界,生命的潮流在自然的鞭策下纵横驰骋,所有外界的羁绊都不放在它的眼里。这是作者在夏日暴雨下的巩乃斯草原上所见到的最壮阔的马群奔跑场面:

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安分的精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场面!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问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这淋漓尽致的力的奔流既是一种酣畅痛快的生命境界,也是一种恢宏壮阔的崇高的场面,使得叙事人“发愣、发痴、发呆”,在几分钟内见到的将“终身受用不尽”,因为在人生的瞬间他难得地面对了生命界真正的崇高壮烈。

3.展开联想,揭示马与人类的艺术和历史生活的密切联系:托尔斯泰的爱马和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马常和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和民族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成吉思汗的铁骑,中国名马的历史及其和民族历史的紧密相连,等等。

4.描写与议论、抒情并用。描写雪夜驰马感受后,说“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描写群马景观后,议论马的首领不搞“指定”,不靠关系,不凭血缘关系接班,以保证马群不退化,而人却常会忘记这重要之点。描写暴雨雷电下万马奔腾的壮阔图景后,揭示马的品格:“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粗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描写与议论、抒情并用,使马的崇高品性得到生动形象、富有感情而又简练有力合乎理性的表现。

艺术特色

一、情感浓烈饱满,无论是描写、抒情还是议论,都满蕴着作者的爱马之心,对马的情有独钟。情感渗透在对马的优美外形的描写上,更渗透在对马的精神、品格的描写中,尤其是人马感应的描写,感情色彩极浓。雪夜驰马,马的雄健奔放,使作者压抑消失,心情开朗舒展,豪兴顿起,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高兴得大笑,狂笑,笑得从马背上跌下来;马的温柔;使作者在雪夜感受到暖意;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马嘶,使作者热血陡涌、热泪含眶,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这些是描写,也是浓烈的抒情文字,描写和抒情融而为一了。有些议论也是这样,例如,关于马的品性的一段概括,“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是力与美的结合”,这是议论,但同时也是对马的最热烈的赞美诗,议论与抒情融而为一。在抒情手法上,则运用了比喻、比拟、排比等手法,如写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写种公马“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写奔驰的马“像一队尖兵”,像临危不乱的大将;写巩乃斯的马“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运用排比手法揭示和赞美它们。语言则秾丽、有力而流畅。

二、意境阔大雄壮。天苍苍野茫茫的巩乃斯大草原的背景,健壮优美的巩乃斯名马,无论是雪夜驰马,还是夏牧场上马群游移,都具有阔大雄壮的特色,尤其是暴雨电闪雷鸣中万马奔腾,则是这一艺术特点的极致。

三、周涛的散文常常将思想的表现与感性的叙述、描写结合起来,形成特有的清澈而又深邃的风格。在《巩乃斯的马》中,“马”作为核心形象引起了他对世界的思考,通过马联想到人生不朽的壮美和潜藏在其深层的忧郁,联想到流淌于民族精神中的英雄豪气与进取精神——现实与想象、情感与理性交织在一起,呈现出崇高深邃的气韵。不过,这种理性颇强的写作之所以能够达致崇高的风格,与其浸透了生命体验的感性的叙述、描写是分不开的。《巩乃斯的马》中描写的两个“马”的场面,是具有典型的西部草原特色的广阔壮烈的场面,正是这种特有的西部风情,提升了作为个体的作者生命境界,形成一种特定的西部气质,同时也显示出作为特定人文景观的西部气质是与特有的自然景观分不开的:这种广阔纯洁的自然景观是精神处于绝境的人的最后的支持,既逼迫又提升着使个体达到一种崇高壮烈的生命境界。对于周涛来说,马的优美而不羁的精神正是这种西部气质的象征,他偏重它自然的一面,尤其是自然作为人的精神的最后支撑这一点。他写到,在那个与世隔绝、生活单调、充满潜伏危险的年代,他只有一个乐趣,看马:“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他就从巩乃斯的马身上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当然,也有我们在上段所指出的淋漓尽致、酣畅痛快的生命境界。人与自然处于一种互相激发的状态,终于将本来地方色彩颇浓的西部风情上升到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文境界。

四、结构严谨。文章以“对不爱马的人有一点偏见”起始,将马和其它动物作比,接着描述了巩乃斯马的三幅壮丽图景,然后展开联想,揭示和赞美马的品性,最后回到自己的“偏见”作结,照应开头,首尾呼应。

海棠依旧分集介绍

第一集 袁蓉今年三十六岁,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办公室的办事员。袁蓉每天都尽量带着平和的表情和语气面对各种各样来离婚的夫妻,大多数情况下她都会驳回人家的离婚要求,让双方回家慎重考虑。可是事实上,袁蓉自己的婚姻就存在着很深的危机。袁蓉的丈夫田健来到了袁蓉的办公室,两人商量着关于离婚的一切事情,最终两个人吵了起来。对于十四年的婚姻,他们各自心中都有不满,一切似乎都被生活的惯性往前推着,失去了感觉。袁蓉拿着离婚证走到隔壁的办公室去盖章,犹豫很久,却没有盖下去。田健在袁蓉的办公室等着,却终于也没有勇气面对,悄然离开。而这一天,恰恰是崔大林与袁苇约好结婚的日子,袁苇的男朋友崔大林是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主持着一个“情感夜话”的栏目。但是袁苇突然拿出了一张结婚合同,其中的一条就是他们不要孩子,哪天觉得过不下去了就分开,时尚称谓“丁克家庭”,只结婚不要孩子,这让崔大林一时难以接受。两人为了结婚合同争执不休,没有去登记结婚。袁菲倒是“双喜临门”,硕士毕业的她获得了博士录取通知书。她想把喜讯告诉男朋友顾晓风,但是找不到他。大姐袁蓉正为离婚的事发愁,二姐袁苇为了结婚合同火气正旺,没人愿意分享袁菲的快乐。母亲因为怕继续读书会耽误三女儿结婚,也不开心。因为三个女儿不结婚,就意味着她与袁父无法“解脱”。一家人各怀心事。本来为袁苇和崔大林准备的“喜宴”,却让袁苇搅得不欢而散。袁苇惆怅地大醉而归,崔大林对她照顾倍至,他们又缠绵在一起。两个人在情感与合同之间拉扯着。

第二集 田健做编辑多年,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写出一本自己的小说,但是在电脑上却总是只有三个字:第一章。因为在有些狭窄的家里,田健写作的阳台和卧室之间只拉着一个帘子。田健在帘子后面写作,无时无刻不感受到来自身后,来自帘子后面,袁蓉的目光,让他如芒刺在背。而袁蓉,对生活的感受是这么琐碎,这么简陋,柴米油盐烟熏火燎,一天又一天,有时候她感到绝望。就好比,她天天都要擦地,擦地,最后擦成了生物钟而毫不自知。这天,田健整整四十岁。而袁蓉忽略了丈夫的生日。田健的提醒让袁蓉十分狼狈。恰在此时,田健所在的出版社最后一次分房,他们都希望再分到一间房子,能够成为挽救他们濒临破裂的婚姻的一个契机。为此,袁蓉和田健开始为此事奔波。袁蓉希望同在出版社工作的袁苇能帮上田健的忙,就悄悄找她帮忙。越是希望能够得到一套房子,却越是感到没有指望,田健和袁蓉都在努力,最终从二妹那里得来的消息却是:这回分房还是没有田健。田健和袁蓉的女儿苗苗要上中学了,而电脑派队的分配方式就意味着苗苗有可能上不了重点中学。这给他们本来沉闷的家庭中又平添了烦恼。崔大林因为结婚的事找田健谈心,他开始对婚姻产生疑问和动摇。

第三集 早上一上班,田健从发行部借了一辆推车,在袁苇震惊的目光中推着他编过的所有的书闯进了社长的办公室。田健要来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却也因此成了出版社的“名人”,整个出版社都在传,说田健跟社长抡了菜刀要房子。窝窝囊囊的田健证明了“蔫人出豹子”这句话。晚上田健独自喝得大醉。回家后与在家等待的袁蓉发生了争执。田健也终于借着酒气说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话:“袁蓉,我挺怕你的。我老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我后面盯着我,盯得我后背冒凉气,大脑一片空白……”而在袁蓉眼里,是生活琐事把她改造成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妇女。两个人都把心中的压抑吐露出来。三妹袁菲是农业大学植物系的研究生,研究着植物和土壤的关系问题。她和男友是大学同学,相恋多年,本来说好她研究生毕业就登记结婚的,可是没想到她戴上硕士帽的那天失恋了,男朋友提出了分手。袁菲惊呆了,如此地深信两个人之间应该海枯石烂的她,却想不到男朋友说分手就分手了,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袁菲昏倒在街上,被路过的小伙子马群看到,送到医院。等她醒来,马群已经替她交完药费离开了。崔大林与彪叔聊起结婚合同的事,被彪叔好好教育了一番,决定不向袁苇服软了。好几天得不到崔大林的电话,袁苇心里很不塌实,却也硬挺着

第四集 袁苇为了帮助田健,介绍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作者给田健。田健对美女作家一向不感兴趣,但对于年轻的作者,田健还是答应帮她看看稿子。袁蓉由于田健要房的事情,终日心事很重。而且,新房子下来了,就意味着田健要搬出去了。她心中虽然有隐隐的不愿,表面上却还是催促着田健。袁苇与崔大林仍然因为合同的事情僵持着。袁菲仍希望与顾晓峰复合,又去找他。但是顾晓峰坚决不肯回头。他以七年之痒为由抛弃了袁菲。袁菲经受不住刺激跳河自杀未成。她的做法被田健知道了,十分担忧。 袁苇崔大林在地下过道偶然救了一个被欺负的女中学生,慌乱之中,袁苇用挎包里的酒瓶打破了崔大林的脑袋。崔大林在医院缝了好几针,感到十分生气。袁苇的事业倒是一帆风顺,北极冰的《惊声尖叫》一下子销出30万册,让她心情还算不错。

第五集 袁苇去接崔大林换药,遭到崔大林拒绝,一气之下冲向马路。崔大林将其拦下。二人和好,去吃饭。袁苇喝多了,酒醉时讲起一个软弱女孩被人欺负的故事。袁苇哭了,露出了心灵深处软弱的一面。让崔大林十分诧异。袁菲病了,她觉得一切都不可信,都肮脏,她洗澡,她食不下咽。大姐找到顾晓峰,让他去看看袁菲,才知道袁菲失恋的事情。全家人心急如焚。 大姐急了,给她灌米汤,大姐说我就不信,你今天就咽不下去那口汤……看着袁菲伤心欲绝的样子,一家人都为她担心。田真给田健打电话询问书稿的事情,田健刚刚开始看,没有评论。本来他对美女作家不以为然,但是读了小说,发现田真是一个严肃认真的文学青年,小说写得也非常好。深爱袁苇的崔大林跟袁苇签了那张“断子绝孙”的合同。他们终于结婚了。袁苇跟崔大林去找大姐登记结婚的这天,袁蓉接到了田健的电话,田健说房子已经刷好,明天我可以搬出去了。他们约定,田健最后一次到袁蓉家里去吃团圆饭,庆祝袁苇跟崔大林的结合。

第六集 全家人庆祝袁苇跟崔大林结婚,在一起吃团圆饭。席间大家感慨万千。父亲说:老话儿说得好,祝你们白头偕老。老话儿都是话中有话,因为白头偕老不易。你大姐结婚我这么说的,老二结婚还是这么说,老三结婚也是这话……袁蓉和田健都愣住了。崔大林举杯跟大姐夫碰,说:姐夫,我说句推心置腹的话,结婚让人感动。田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袁苇跟崔大林沉浸在新婚的快乐中。崔大林受彪叔的影响,决定养一条热带鱼。彪叔给崔大林带来的银龙鱼很大,价格也让崔大林吃了一惊。袁菲已经从阴影中走出,开始上学。袁苇却不能忍住这口气,去学校找顾晓峰打架,并劝妹妹忘记顾晓峰。田健搬了出去,住进了新分的房子,与袁蓉分居了。袁蓉在原来的家里开始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却仍然挂念田健。女儿更是对父母这种做法持反对意见。

第七集 田健搬了出去,袁蓉给他送饭,田健觉得没有必要。崔大林为了买银龙鱼向袁苇借五千块钱,袁苇觉得崔大林被骗,但看到崔大林对银龙鱼的喜爱,还是痛快地借给了他,但是让他写了借条。袁蓉回到家里,开始觉得无聊。但是田健完全被田真的小说《纸蝴蝶》吸引住了。他与田真联系,但是田真不见了。田健来到田真的住处,发现她好几天没有回来。由于拖欠房租,房东不肯告诉田健她的下落。田健为她交上房租,才得知真相。原来,田真的弟弟住院了,她需要钱,需要帮助。田健在医院找到他们,代替田真照顾了一夜。他作为一个男人,无法不出手帮助一个弱者。但是恰恰这夜,袁蓉带苗苗到新家找田健,等了整整一夜。田真的弟弟也对田健百般盘问,十分敌视。一向乖巧的苗苗白天在学校把同学的鼻子打破了,原来苗苗在升学电脑派队中被派到铁狮子中学了,同学说她因为母亲走后门送老师礼物才上的。为此事,母女两人很不痛快。晚上又没等到田健,让袁蓉十分沮丧。她们早晨离开新家的时候被田健的同事小戴看见,小戴又告诉了袁苇。田健为了帮田真预支稿费的事找袁苇帮忙,商量之时袁蓉打来电话,袁苇无意间透露了昨夜袁蓉找田健的事情,田健接过电话,袁蓉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田健认为袁蓉在背后监视自己,也十分生气。

第八集 袁菲在路上巧遇马群,马群认出了袁菲。袁菲要把那天医院的钱还给马群,马群不肯,商定由袁菲请客吃冷饮。袁菲同意了。但不肯和马群聊天,也不肯给马群留下电话号码,使马群很诧异。田真又找田健,原来田真交不上医药费,医院给田武换药时态度不好,田武大闹。希望田健能帮助找出版社预支稿费,田健答应帮忙。北极冰的畅销小说《惊声尖叫》被查封,小戴和袁苇都挨批了。袁蓉和田健去学校接苗苗,在学校门口遇见,说起那晚田健没回家的事情,二人发生了争执。田健仍感觉袁蓉时刻在盯着自己。回到家,田健为田真找袁蓉借钱,袁蓉不肯。袁蓉认为田健搬出去也没写出小说,要田健搬回去,把房子租出去,可以得到对他们来说不小的一笔收入,田健十分生气。袁苇为了书被封的事忧心忡忡,晚饭也吃不下,就出门去想办法。田健找崔大林借钱,终于借到。袁苇为了把书追回来,到妈的店里抄书,发现妈这里还有盗版,一气之下把盗版书收走了。袁父到学校找到袁菲,帮她一起种玉米。田真又找到田健,因为田武出院后失踪了,而且几天后就面临考试。兄妹因为母亲去世早,一直相依为命,所以田真十分着急。田健安慰她,感激中田真在公共汽车站拥抱了田健,这一幕恰被前来送饭的袁蓉看见。晚上,袁蓉到新家找田健谈,田健恼羞成怒,二人争执起来。第二天,田健来到袁蓉办公室,二人终于离婚。周末,田健没有像往常回家吃饭。袁蓉也不愿提这件事情。全家人都蒙在鼓里。

第九集 和往常一样,周末袁家在一起吃饭。袁蓉带着苗苗,田健没有回来。席间,袁苇抱怨姐姐不应该把姐夫管得太死,说出了田健借钱的事情,袁母很吃惊,让袁蓉管管。袁蓉说,我管不着了,我们已经离婚了。全家人大吃一惊。知道这个消息后,大家反应不一。袁菲哭着说自己很崇拜姐夫。回家后,袁苇很生气,拿崔大林出气。父亲在院里拉起了二胡,母亲决定去找田健。只有苗苗表示理解,但认为此事应该同自己商量一下。第二天,妈给田健送饭,希望劝说他复婚,但田健没有答应。袁苇也想知道事情的原因,到办公室找田健,田健说没有原因,只是两个人都感受不到幸福了。袁母终于按捺不住,到田健的办公室哭闹,田健离婚的事情在出版社传开了。她说她心里现在只剩下了恨。袁母又去袁蓉单位找女儿,给她送去了很多婚姻方面的书籍,希望她好好读读。但是袁蓉并不领情,把书退还。袁母很生气,晚饭时和袁蓉生气,一家人又陷入紧张。

第十集 田健开始发展自己的爱好,他买了个天文望远镜,观察树上的虫子。看着远处的人群,突然看见袁父来找他。两个男人开始喝酒,叙说往事。袁蓉的父亲原来是学航天飞机的,但是因为家庭出身不好,与天空永远绝缘,从天上到地上,做了植物园的一个园艺师,一直干到退休。袁蓉的母亲原来是印刷厂装订车间的工人,退休以后在图书批发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卖书。在母亲的年轻时代,她作为一个泼辣的随时敢于撒泼打滚的女人,保护了一个落魄的书生免于被捆绑游斗,但她也以那种敢于撒泼打滚的方式把那个书生“捆绑”成自己的丈夫。 袁蓉作为三姐妹的大姐,与田健的婚姻,一度成为整个家庭的支柱,他做为两个妹妹的姐夫,在她们的心目中更是如父如兄。袁父回家后,袁母正坐在院子里哭。原来下水道又堵了,但田健已经不会再来了。袁父代替了这个工作,两人感慨回忆田健的善良与好处。袁菲一心在玉米地里,重体力劳动让她累昏了。父亲又来了,帮她把地里的活干完了。晚上,袁菲到实验室找师兄窦海涛,却发现师兄正与另一女同学亲密。她只能装做无所谓,走开。袁苇给袁蓉买了一套衣服,去看她。刚刚离婚的袁蓉心情十分郁闷,把妹妹轰了出来。袁菲也来看大姐,但是袁蓉只想自己清净一下。北极冰的那本《惊声尖叫》被查禁,出版社要严肃处理小戴。田健却站出来在全体大会上为小戴他们说话。袁苇为此十分感激田健。

第十一集 袁母给袁蓉打电话,让她回家吃饺子。一家人重新团聚在小院里吃饺子,袁苇借故离席,让大家深感意外。田健约社长喝酒。刚离婚的田健与正在写检查的社长推杯换盏,席间,田健掏出为社长写好的检查,让社长喜出望外。父亲还是一如既往的在花房种花。袁母突然哭着进来,因为她梦见父亲死了,临死还不能原谅她拖累了自己。父亲一笑了之,母亲却加重了心理负担。她到学校找袁菲,非要让她尽快结婚。袁菲却以太忙为理由拒绝了她的要求。中午,袁菲紧急召集了两个姐姐共同商议此事,袁蓉支持她好好读书,袁苇却认为结婚不是那么重要,还不如先找个性伴侣。苗苗鼓舞袁蓉改变发型和衣服。袁蓉试着改变了自己,让所有的人都感到十分惊讶。袁蓉把苗苗教给了父母帮着管,自己开始上大学续本。还和朋友一起去迪厅,体验完全不同的生活。田健离婚的消息传开后,便成了社里女同事追逐的对象。出纳孙小红给田健送了一罐自己制作的炸酱,却被袁苇在食堂故意摔在地上,令孙小红十分生气。田真与出版社签定了出书的合同,也按袁苇的要求拍摄了照片,袁苇承诺她可以印五万册,而田健却认为只能印三万册。晚上,田真约田健出来,希望田健能帮自己印五万册,因为她需要更多的钱。

第十二集 田健打电话给袁蓉想接苗苗住几天,却遭到了袁蓉的拒绝。袁菲到学校接苗苗遇到了马群,才知道马群是苗苗的体育老师。马群送袁菲和苗苗回家,被袁母看到,误认为马群是袁菲的男朋友,非常热情的招待了马群,并刨根问底,对马群十分喜爱。她的做法引起了袁菲的极大不满,想要回学校住。马群十分讨袁母的喜爱,帮袁母在书摊干很多活。但是却不受其他人的首肯,父亲认为这个小学体育老师和女儿并不般配。袁苇也极力反对。袁蓉每天去上课,田健每天写小说,两个人都过着自己的生活。每个周日,田健接苗苗去玩。他发现几天不见,袁蓉已经完全变了。但是袁蓉态度十分冷淡。田健带苗苗去游乐场玩,共享天伦之乐。诸葛宾又来找袁蓉,和她谈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他说,自己现在觉得很快乐,希望以后也能如此快乐,并捉住了袁蓉的手,袁蓉没有闪躲,两个人开始了新的关系。晚饭后,诸葛宾送袁蓉回家,遇到了送苗苗回家的田健。几个人见面,苗苗嘴上说希望妈妈再找,心里却仍然难以接受。周末,马群找到袁菲,让她去看自己健身。马群的女同事十分敌视袁菲,声称自己是马群的女友。此时的袁菲已经变得十分坚强,她说,自己以前的男朋友现在是别人的男朋友,所以马群是谁的男朋友并不重要,还决定和马群一起健身,令马群兴奋不已。田健被小戴拉到酒吧,发现这里还是出版发行的小圈子。田真和袁苇都在,最让田健惊讶的是,她竟然在舞池里看到了正在狂舞的前妻袁蓉。

第十三集 袁苇在车上收听崔大林的广播,一个女听众问崔大林是否结婚了,崔大林没有正面回答,引起了袁苇极大的不满,和他大闹一场。袁菲真的和马群一起去健身,第二天相约去长城捡垃圾。袁菲从土坡上滑下,蹭伤了胳膊,马群万分着急,吮吸伤口。两个人彼此心动。夜里,他们露营在长城共度浪漫的夜晚。袁苇吐了,到医院检查之后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她为此事迁怒崔大林。崔大林见袁苇的反应太大,又担心袁苇经常喝酒会影响孩子的健康,于是同意袁苇把孩子打掉。但是袁母坚决不同意,她认为这是每个女人都必须承受的。袁苇与母亲大吵之后,与崔大林来到医院,却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为了想吃小葱沾酱,崔大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后,袁苇却不想吃了,两人发生了争吵,惹得袁苇一怒之下离开。崔大林到处找袁苇,但是找遍了家里家外,仍然找不到。晚上,袁苇回到娘家保胎,并放出话来,就是离了婚也要一个人把孩子带大。

第十四集 袁苇怀孕后像换了一个人,在娘家小心地保胎,崔大林不得不前后左右地伺候着。袁苇越小心保胎,想不到反而流产了,为这袁苇跟崔大林打得不可开交甚至要和崔大林离婚。马群兴高采烈地去实验室找袁菲,却被袁菲的冷淡泼了一头冷水。他误以为袁菲是那种“天亮说分手”的现代女孩,一气之下离开了。袁蓉换了发型,买了新衣服,上了她一直想上的心理学,天天早出晚归,和同学们在一起。苗苗似乎也是一个省事的孩子,她支持妈妈这样,天天放学她自动回姥姥家。袁蓉和田健各自追求着自己想象中的生活,有时候通过苗苗袁苇或者崔大林,听到对方的消息。但是很快,袁蓉和田健发现,他们的“自由”挺无聊的,他们感到了空虚,感到了没着没落。他们发现,其实身边的人都有自己既定的生活,或者说自己的生活轨道,聚会不会没完没了,可是当曲终人散,热闹背后,人人都有“归宿”,而他们没有。田真的小说终于出版了,第一期稿费四万多元,田健陪她去银行取钱。袁蓉去银行买电,和他们相遇,袁蓉更加坚信了田健和田真早就在一起的念头。袁蓉和诸葛宾遇到了诸葛宾的前妻,被她奚落,袁蓉毫不退缩,正面相对。诸葛宾加紧追求攻势,但袁蓉仍旧躲躲闪闪。袁菲的实验失败了,伤心地在实验室就哭了起来,被师兄窦海涛看见。窦海涛带着她重新做。晚上,感动的袁菲拥住了窦海涛。崔大林在电台偶然遇到旧情人毛荣荣,毛荣荣约他吃饭,被拒绝。晚上,崔大林把这件事情坦白给袁苇。但袁苇一心只想着白天去医院看病的事,大夫说他们要想要孩子需要夫妻双方配合,袁苇要崔大林配合她再怀一次孩子。

第十五集 又到周末了,田健接苗苗走。苗苗小学要毕业了,她拿出同学的留言册给爸爸念。她念到同桌纪小松的留言,感慨地说,早知道现在要分开,当时就不打架了。社长找到田健,说已经保荐他做出版社的副社长,田健几经推辞,还是答应了。正填表时,田真又打来求助电话。原来,田武和别人打架把人打伤,被抓进了派出所。田健再一次帮助了他们。田武因为得知姐姐把钱寄给了母亲而与田真大吵大闹,田真一气之下离开家,来到了田健的住处。她哭着扑倒在田健的怀里,田健看着怀里哭得梨花带雨的田真,听着田真的情话不能自已。正在两人要缠绵之时,门外想起了敲门声。原来是田武追到了这里。田武在楼道里大声吵闹,被小戴听得一清二楚。田健教训田武,不想被田武打得眼睛乌青。第二天,全社都知道了这个新闻。社长找田健谈话,但田健认为作为一个单身男人,这是自己的自由。袁蓉也知道了这件事,她打扮入时来到田健的家里,激情云雨之后,要离开。田健感到莫名其妙,但袁蓉说,她只是想知道田健有没有和田真上过床,并说以她的感受和经验,来判断还没有。田健目瞪口呆。中午,田健给袁蓉送苗苗的抚养费,但袁蓉被诸葛宾约出去了。袁苇一心要怀孕,不顾崔大林的感受,按科学计算日子,按科学来决定作爱的时间和次数,让崔大林有了逆反心理,十分不悦。崔大林和前女友毛荣荣在一起谈话,被袁苇遇见,袁苇心里很不高兴。袁蓉在大学里学的是心理学,她用在性心理课上学来的测验题给蔡芹做测试,笑称蔡芹属于性压抑。蔡芹吐露了心声,说自己因为和公婆全家人挤在同一间斗室里,当然压抑。

第十六集 袁苇在流产之后非常痛苦,她疯狂地喝酒,晚上,袁苇更是不醉不归。回家后,她还经常因为毛荣荣的事与崔大林争执,令崔大林十分苦恼。这天,袁苇又是大醉而归,一进门就打碎了水杯把手划破了。看着不醒人事的妻子,崔大林再也不能忍受,给她包扎好伤口之后,崔大林背起包出了门。崔大林本想去彪叔那里住,可彪叔也不再独自一人。他只好“流浪”到田健的住处,两个男人开始谈论自己的生活。但是都发现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一切还是琐琐碎碎,平平淡淡。袁母对马群十分喜爱,即使袁菲不在家,袁母也像对待女婿一样叫马群回家掏下水道。但是袁菲却忙得连家都顾不上回,袁蓉去学校看她,发现她累得一直在发烧都不肯 休息。窦海涛也来看生病的袁菲,被袁蓉看见,误以为是袁菲的男朋友,却被袁菲否认。崔大林找到袁蓉,希望了解袁苇少女时代的事情,因为他隐约感觉袁苇曾经受到过什么伤害。但是袁蓉却坚信妹妹没有受过任何伤害,还教育崔大林不要这样想袁苇。崔大林只好说袁苇最近天天喝醉,希望大姐劝劝她。袁苇又喝多了,还与单位后勤人员打架。袁蓉闻讯赶来,也无法劝说她。无意中透露了对田真的厌恶。联想起田健的态度,袁苇似乎想到了什么。袁苇找到了田真,指责她不应该利用年龄的优势勾引田健,并出手打了田真一耳光。田真委屈地哭了。晚上,田真来到了田健的住处,表达了自己的爱情。

第十七集 袁苇到单位找袁蓉,原来,崔大林已经很久不愿意和她在一起了,袁苇觉得自己是在受精神折磨。苗苗很想念爸爸,袁母就给苗苗钱,让她去看爸爸。苗苗和爸爸下棋,正巧田真来看田健,她不知道苗苗在,拥抱田健,被苗苗看见,苗苗不肯叫她阿姨,叫田真姐姐,令田真很尴尬。苗苗要回家,田健送苗苗回家,遇到袁蓉和诸葛宾出去。田健只好把苗苗又接了回来。诸葛宾送袁蓉回家,想与之亲近,袁蓉拒绝了。诸葛宾有些恼怒地离开。深夜,毛荣荣给崔大林打电话,袁苇因此和崔大林吵闹,崔大林很生气,造成了失声,要和袁苇离婚。第二天他们来到离婚办,但袁蓉不肯给他们办理。他们又去了法院,在法院袁苇又后悔了。袁蓉去公司找诸葛宾,让诸葛宾认真考虑他们的关系。崔大林搬出去住了。三个女儿的事情让袁母万分着急,却又十分无奈。出版社的上级没有批准田健当副社长,为了安慰他,社长决定给田健升高级职称。

第十八集 田真依然来找田健,希望田健能勇敢地和自己在一起。诸葛宾也找到袁蓉,他说自己考虑好了,决定和袁蓉结婚。他们开始为结婚准备,到处看房子。崔大林失声后不能去上班,只好在彪叔的鱼市休息。但是这样的生活令他十分烦恼。电台来了替补的播音员,让崔大林感到危机重重。袁苇十分想念崔大林,她继续听电台的节目,希望能够听到他的声音。田健很久没有见到田真,就给她家打电话。但是田武听到他的声音后破口大骂,并拔掉电话线,把田真看管了起来。学校来了个美国留学生乔丹,研究的课题和袁菲一样。看到乔丹,袁菲想起很久没见的马群。她到他住的地方和他工作的地方,得到的答案都是,半年没见到马群了,没有人知道马群的下落。袁母找到袁蓉,希望她尽快结婚,情急之下袁蓉答应了她的请求。晚上,田健回家拿书,袁蓉告诉田健自己要结婚了,田健沉默了一会说,我祝你们幸福。袁蓉又把自己要结婚的消息在家里宣布了,让两个妹妹惊讶不已。诸葛宾对结婚的事情十分上心,他拿着户口本来找袁蓉,但袁蓉总是推说忙。崔大林的同学杜克到北京来度蜜月,以此为借口,袁苇把崔大林找了回来,但是崔大林仍不肯和她睡在一起。袁苇气得离家出走回了娘家。

第十九集 崔大林终于可以回去播音了,并把赖在家里不走的同学杜克赶走,希望袁苇可以回来。找不到马群的袁菲开始接受乔丹的友谊。田真找到田健,希望田健能够接纳自己。田健为田真的深情所感动,但仍没能给她任何承诺。诸葛宾想要和袁蓉结婚,但是他深深感到他们之间存在着看不见的障碍。袁苇终于想通了,她打电话给崔大林,希望他们可以重新好好过。崔大林终于回家了,两个人又和好了。苗苗常常在放学的路上被小流氓劫钱,却不愿意跟妈妈说。她的老师把袁蓉叫到学校,告诉她苗苗的成绩正在严重下滑。苗苗的状况,使得袁蓉开始检讨自己,决定推迟与诸葛宾的婚期。在一次放学的路上,苗苗被人劫持了。找不到苗苗,田健和袁家老少乱做一团。

第二十集 田健和袁蓉焦急地寻找苗苗。一向视女儿为生命的田健要疯了。袁蓉也为自己没能尽到母亲的责任深感内疚。田健不能原谅袁蓉,他发誓:找到苗苗后,第一件事,就是要跟袁蓉打抚养权官司!要回苗苗的抚养权!田健和袁蓉把可能找的地方都去遍了,也没能找到苗苗。从苗苗的学校出来,他们看到劫小同学钱的坏人,上前帮助,田健被打。找不到苗苗,田健和袁蓉去公安局报了案。田真找不到弟弟田武,她意识到是田武绑架了苗苗。她找到了田武,以离开田健为条件,劝说田武放了苗苗。田武答应了,田真把苗苗送还给田健。然后离开了北京,回老家了。田健和袁蓉开始针锋相对地争夺苗苗,身体和精神刚刚恢复的苗苗不愿看到父母因为自己反目,冲出家门。田健追回了苗苗并坚决地带走了苗苗。田健开始自己带苗苗,与她交流,希望能给她安全的感觉。为了能换个心境,袁蓉与蔡芹对调,去了结婚办公室。田健骑摩托车送苗苗去看袁蓉,结果路上出了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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