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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情感挽回」情感挽回机构有用吗

admin 婚姻修复 2022-08-17 00:52:51 30 0 兰芝情感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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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刘兰芝与焦仲卿告别对方的语言有怎样的共同点?从中可以看出二人怎样的感情

1、刘兰芝

兰芝:“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一个“故”字,既画出了焦母故意挑剔的凶恶,也显示了兰芝洞察世情的聪慧。语气委婉而率真,性格柔顺却刚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自请遣归,一则因不堪凌虐,再则因深知遣归之势,不能挽回。平日,兰芝是如何的忍辱负重;眼前,又是怎样的迫不得已!激愤之情,溢于言表;难言之隐,尽含其中。兰芝辞别:“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有礼有节,举止得体。大道分手:“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表现了对爱情的坚贞。“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预知有变,五内如焚。可见兰芝的洞察力和反抗精神。

2、焦仲卿

诗歌通过仲卿的“口中语”表现了他忠厚和逐渐发展的反抗性格,“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不仅表达了他和兰芝笃深的感情,也委婉地表示了若遣此妇,不复再娶的态度。“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言虽恭敬,骨子里藏着叛逆精神,无怪乎“阿母得闻之”,要“槌床便大怒”了。“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直言不讳,态度明朗。而从回家辞母的那段话里,可以看到仲卿的反抗性格已经完成:“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番话,无异晴天霹雳,对封建礼教的代表人物是多么有力的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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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和焦仲卿的婚姻悲剧的根源是什么?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淫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淫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淫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刘兰芝悲剧的原因

有如下原因:

1、封建家长制的摧残。

焦母喜欢封建礼教约束之下的贤妻良母。刘兰芝本身就追求个性,自我价值要求高,略有叛逆个性,焦母不喜欢。

2、焦仲卿的软弱

焦仲卿首先是很有决心的,后来在焦母的影响下退却了,只给兰芝留下一个始终没有兑现的

诺言。

3、焦母为儿子的仕途

焦仲卿爱的太专一,无心功名利禄,不上进。焦母认为刘兰芝阻断了儿子的仕途; 刘兰芝在仕途上不可以给焦仲卿很好的帮助,反而会是一种阻碍。而且焦母已经给她选好下任妻子。

4、无子

百事孝为先,无后为大。刘兰芝无子,焦母不能容忍她的媳妇,觉得刘兰芝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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