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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挽回苏木老师」情感挽回大师话术

admin 婚姻修复 2023-03-18 23:41:57 171 0 情感挽回苏木老师

今天给各位分享情感挽回苏木老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情感挽回大师话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男友的妈妈觉得我家庭条件没他家好,要男友跟我分手,男友也同意,但是我放不下怎么挽回?

最好的办法就是冷处理。你们又不在一个城市,只要你男朋友立场坚定,时间会磨平一切的。

别担心,人都会有个过程。过个一年半载的,很多事都会改变,很多事都会发生。你们用时间证明你们的爱,会改变他妈的想法的。

身高又不能当饭吃。既然真的爱。那就好好和他的妈妈说说。只要有真爱。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他的妈妈也肯定会为自己的儿子是否开心着想的。两个人在一起吵架也是难免的嘛。要相信自己、ok。祝你们幸福哦。<回答结束、苏木原创。

我觉得找男朋友一要看他的人品怎样,平时为人处事是否积极乐观;

二要看他是否有上进心,对工作和生活有规划,爱学习。

如果具备这两点,现在条件不好没关系,以后会慢慢好起来。

还有你要考虑,现在爱他什么?他这些不好的条件以后你会不会介意?

父母挑剔是对的,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过的幸福。

如果你们能和睦相处,父母看着放心,他们也会慢慢接受你们。

得不到爸妈的支持,那就分手吧, 强扭的瓜不甜的。

苏木的故事(2)

      元宵过后,又一次坐上开往西安的列车,苏木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复杂,奶奶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苏木不知道会不会在某一天奶奶会在苏木不在的日子里悄然离去,自从爸爸离开后,苏木格外地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也对亲人的离去无比的恐惧。K592次列车上一如既往地拥挤,昏暗的车厢里各种声音,看不清窗外疾驰而过的景色,虽然已经是第七次坐在同样的列车上,可苏木仍然对路上的风景充满好奇,前一晚和雪儿的彻夜长谈让苏木抵不住周公的诱惑,靠着座位,很快就听不到周围的谈话声。苏木看到奶奶熟悉慈祥的笑脸,偎依在奶奶怀里幸福地睡着,家人都说所有的孙子孙女里,奶奶最宝贝的就是苏木了,从小到大都是奶奶带着苏木,妈妈留给苏木的总是忙碌的背影,祖孙之间的感情自然是其他人无法取代的。列车员清脆的报站声打碎了苏木的梦,勉强睁开眼睛,发现泪水打湿了围巾,苏木依然是一个人坐在拥挤无比的车厢里,看看旁边那个陌生的女孩,苏木好希望自己会魔法,把她变成那个一直藏在心里的他,然后靠着他的肩膀好好地睡一觉。拿出放在包里的书来打发时间,陶立夏的《分开旅行》,很喜欢她清新淡雅的写作风格,跟着她的文字,从意大利到伦敦再到中东,沿途的风景迷失了苏木柔软的心,当车厢中响起“欢迎您到达古城西安”的声音时,苏木刚看到乌兰巴托的机场,有着沙漠的感觉......

      下车,出站,排队,挤公交,还好人不是很多,耳边是淳朴的陕西方言,苏木戴着耳机也能听清身边人的聊天,耳中钢琴声和周围的喧闹声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了一起。车站、民乐园、钟鼓楼、南门、体育场、小寨、老校区、会展中心......看到师大的校门已经是两个小时后的事了,西安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学城又在郊区,两个小时已经是不堵车的情况了!下车,拉着行李走进校园,依旧的宽敞,依旧的空旷,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图书馆、教学楼、小树林、大马路、食堂、梅园,回宿舍的必经之路,五楼的高度对此刻的苏木来说堪比十楼,站在宿舍门口已经气喘吁吁,掏钥匙开门,舍友都不在,不知道是没回来还是去哪儿了,看着一个多月没住人的宿舍,真是......收拾好东西直奔澡堂,下午六点,师大传统的晚点名,每逢放假回来和周末必点,风雨无阻。晚上,久别的卧谈会,四个女孩叽叽喳喳,每人一番发言,还有如果明天不上课似乎不会结束的大讨论。

       新的学期,也是在学校上课的最后一个学期了,苏木想好好珍惜它,想好好地记住学校的每个角落,想好好地记住每一位老师,记住每一节课。都说大三第二学期是大学时代的小结,苏木现在算是体会到了,还没有离开就觉得不舍,下学期就要去中学实习了,苏木好怕自己会误人子弟,就想这学期好好努力,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为之不懈地努力,就一定可以实现,这一点,苏木坚信不疑。

初三作文读后感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初三作文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三作文读后感1

当我为一次故事新编绞尽脑汁时,当我为一篇作文静观水的沸腾时,我和文学就真正的遇见了。就像人籁寂寂,天籁其歇,时钟的嘀嗒声是世界的全部一样,情绪剑走偏锋时,文学是我的良药。它就是我上衣靠近心脏的口袋,而不是我的包裹。它的里面装的是我的快乐,而不是负担。

我在最清澈的年纪就开始调整自己看待外界的视角,我曾经试图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去看你。我以为十恶不赦、功不可没是划清人物美丑善恶最完备的标准。我自以为你们是主角或者不是。可能是“演员表上前两行的名字、千古流传的骂名或美誉、照搬过来的评判标准、和他人口中的你”在混淆我的视与听。

初见你,你是误杀吕伯奢的残暴之徒。“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负我”让人深恶痛疾。再见你,你是宛城强占张济之妻邹氏的无耻之徒。“今宵愿同枕席,随吾还都,安享富贵,何如?”让人疾首蹙额。在云里雾里采花,固执地相信亲眼所见的就是最真实的,却忘记了世上本就有“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的不解之谜。你应该带走它,或等待着,在一个月明风清的日子真正地走近它。

谁人知?你的“负”不是辜负天下,而是背负天下——背负天下人的期望。你被迫卷入分崩离析的天下大势,却主动接受政治家们的尔虞我诈。谁人知?戎马一生、彰显英雄本色的你,临终前竟“分香卖履,留恋妾妇”,一派不成体统的作为,被当做小家子气。然而,苏轼的一句“平生奸伪,死见真性”道出了不为人知的曹操本色。

何为曹操本色?正如易中天所言的曹操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阎王脾气,菩萨心肠”。大家风范是昔日官渡之战曹操面对谋士许攸的投奔的跣足而出。小人嘴脸是曹操杀死得意忘形的许攸的狠毒。英雄气派是曹操濮阳攻吕布、赤壁遇周郎、花容逢关羽、无数次失败后的卷土重来。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是曹操与丁氏大吵之后“抚其背”的温柔,是看缘分已尽,令丁氏再嫁的温情,是面对陈琳千言檄文仍接纳他的念旧怜贤。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是你博大胸襟吞吐的宇宙奥秘。你是“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你也曾面对“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而“念之断人肠”。或气魄雄伟,或慷慨悲凉。你的诗囊括了整个宇宙,是泼墨如云的大手笔。而你,是真男子。

你的事迹在古今中外的笑谈之中酝酿发酵,谁人月下,沉吟良久,喟然长叹,为你平反?当你的形象脸谱化,当偏见与无知掩盖历史事实,众人笑你是在汉室衰微之时张牙舞爪作恶的奸雄。可是历史上若无曹操的戎马一生,将何如?

我所追求的,黑白分明的眼睛,是成长赐予我的剔透玲珑的视角,以此平反因误解而来的错案。

我只盼,月下有人,沉吟思索,一步步靠近,只为真正懂得。

初三作文读后感2

世事本已艰难薄凉,如果再没有人心取暖,我们又该怎样继续热爱这个世界呢?小春天在一个月内的内心世界变化和对洛布一家人、藏区生活的认识上的转变,都让我感到了一丝丝温暖,轻盈了很多。

《圣境少年》这本书的讲的主人翁是我小春天,一位从大都市到普达措体验生活的小男孩和主人家洛布一家人之间的故事。讲述洛布和小春天两个少年的相遇到相知、小春天对到藏区体验生活的抗拒、排斥到接受、洛布一家人的热情和善良,以及我在一个月内的身心的升华。

书中洛布给我的印象极好,他既勇敢又善良。是一位心地纯洁、朴实无华、热爱生活、无所不能的藏族少年。而小春天却与洛布相反,从大都市来到高原,感到他自私自利,毫不关心别人的感受。他们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如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的一些人们。

书中小春天被父母逼着去普达措体验藏区生活,他原本不愿意,但也无奈,只好去了。然而到了普达措之后,那里的境况与他的想象相差甚远。起初,他只是看看,并没有真正的接受和接触那里的生活和人们。之后,在慢慢与洛布一家人的共同生活,以及洛布、卓玛、苏木老师等给予他的帮助、藏区生活的深入体验,使他很快树立起了自信心,接受了洛布一家,接受了藏区生活,发现那里的人们勤劳勇敢、心地善良;环境优美清新,与自己生活的大都市相比,少了一些嘈杂,少了一些人与人之间的虚伪。

文章分46节片段将小春天的整个暑期藏区体验生活描述的活灵活现,画出了小春天内心精神的巨大变化,从普达措返回自己的家后,小春天的自私、胆小的性格已被洛布一家人感化了,使他改变了自己,使他倍感交集。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现代社会里的人们,他们有的只顾自己,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有的会帮助别人,也只是因为虚伪或者其他的需要。但是,也有的全心全意帮助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与人为善的人们还是有很多。正如书中主主人翁做最后说的我正式拂去人性的迷雾,慢慢成长。点出了洛布一家的善良感化了小春天。

没错,《圣境少年》这本书虽然讲的是洛布与小春天的故事,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内容让我感到身临其境,既让我领略了美丽的普达措,美丽的藏区乡村、草原,更让我感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善良、互帮互助是社会生活的主旋律。

初三作文读后感3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记述了自己和保姆的故事,鲁迅不写他的家人却写一个不起眼的保姆,可见这个保姆对鲁迅来说是有多重要啊!

阿长原来是前一个保姆的称呼,她走后,家人叫习惯了就叫后来的这个人也叫阿长。阿长很胖,睡相不好,有很多的繁文礼节,很迷信,性格外向,善良朴实,是一个早期劳动妇女的形象。阿长还给鲁迅讲故事,从故事的内容可以看出她有很浓的封建思想。阿长的身世很可怜,是一个不幸的劳动妇女,没有文化,是一个粗人。鲁迅曾经讨厌过阿长,因为阿长害死了他的隐鼠。后来,远房的叔父对鲁迅讲到了《山海经》,鲁迅希望得到这本书,却没人愿意帮他买。唯独阿长,虽不识字,却在一次回家后给鲁迅买来了《山海经》这本书,令鲁迅很震惊,以至敬佩,终身难忘。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藏着一个人。最让我难忘的不是闪闪耀眼的明星,也不是功成名就的伟人,而是一个不起眼的清洁工。

盛夏的阳光真像蘸了辣椒水火辣辣的,空荡荡的街上没有一块阴凉地。我,跑去新华书店看书。一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老太太,手里拿着一只破碗,似乎在那颤抖。这大热天的大家都躲在空调低下乘凉,谁会出来啊。我心里有些同情,犹豫地掏出一块钱递给她,推开了新华书店的大门,哇!真凉快啊!正当我准备上楼时,我看到一个清洁工爷爷,他大约六十多岁了,但是面容清瘦,精神很好。他从车上掏出了一个脏兮兮的'麻袋,我心想:这么大的一个麻袋里面能装什么呢?紧接着老爷爷从麻袋拿出了一把很大的黑伞和一瓶未打开的矿泉水,他和蔼地对老奶奶说:“伞打着不会中暑,坐了这么久一定渴了吧,水给你拿着喝的。你自己有手有脚可以去找点工作,何必在这受苦呢!”老奶奶颤抖着接过了老爷爷送的东西······我呆住了!也许老爷爷就只有这一把伞,这大热天的老爷爷要是中暑了呢?可是,老爷爷却丝毫都没有犹豫,把伞给老奶奶,老爷爷的举动让我尊敬,他不像我递出一块钱都犹豫,而是对他人毫不吝啬地帮助。老爷爷那蹒跚远去的背影一下子高大起来。

我站在那儿,直愣愣的站在那儿。良久,脸上勾起满意的弧度。我笑了,为我刚才的犹豫而笑,为世间那多一份的真情而笑,为我内心感到的温暖而笑······

记忆的长河中有无数朵美丽的浪花,每一朵浪花就是一件难忘的事或一个令人敬佩的人。那个乐于助人的清洁工爷爷就是浪花中最高雅圣洁的一朵。

初三作文读后感4

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鲁迅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作者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鲁迅不愿意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

当然,这本书的点睛之笔在于鲁迅童年时的回忆。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朝花夕拾》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儿到青年生活的点点滴滴,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童时朋友和老师的怀念。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读出了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童年时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与我们的学习生活相比较而言,书塾里的生活或许更无味些,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要求,但学生们还是压抑不住爱玩的本性,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应该是这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童年是树上的蝉,是水中的蛙,是牧笛的短歌,是伙伴的迷藏。现在,我也已经告别了童年,整日都在忙碌的学习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童年已渐渐遥远,逝去的童年无法挽回,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

初三作文读后感5

我们大多数人都习惯于有爸爸有妈妈的生活,对于在单亲家庭中孩子的生活并不熟悉。或许我们同学了5年,都不知道身边的好友来自单亲家庭。黄蓓佳阿姨的这本书中,对于景物、背景的描写特别出彩,用了很多优美的词藻,让我感觉身临其境。一些我不认识的字还特请字典帮忙,捧着这本书阅读,感觉时间过得很快,不经意间一天就过去了。也许是我太着迷了吧。妈妈还说我会情不自禁的把书中的好句子读出来,我好像并不记得有读过呀?看来这都是因为投入。这本书中出现的人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黄蓓佳阿姨都抓住了他们的典型特点来写。主人公赵安迪是个内向,腼腆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口拙心慈,爸爸不幸去世,他选择跟只在照片上见过面的妈妈一起生活,使他更加沉默寡言,也更加敏感、懂事。他像一个小大人似的默默地料理着自己的事情,甚至很大气很男子气的保护柔弱的妈妈。这个小弟弟,没有自艾自怨,也没有撒娇、任性,就这样出现在妈妈的生活里,不远不近,不亢不卑。

凭着那份天性,和妈妈彼此靠近、彼此温暖、彼此支撑、彼此照顾,那种微妙的、不可抗拒的骨肉亲情把他们紧紧的连在一起。弟弟的妈妈舒一眉,漂亮、修长,气质不凡,身上散发着好闻的橙花的香水味,犹如她优雅的气质、平静的表情,总是幽幽的,淡淡的。但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位纯真、勇敢的妈妈,她虽不大会照顾弟弟,却十分尊重弟弟,从不过分絮叨、干涉、指责弟弟。遇到问题,最多皱皱眉头,心平气和地提出异议和建议。她承认自己脆弱,能真诚的向弟弟表示歉意,并表示要努力做得好些。她的确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妈妈。

外婆,一个慈祥、充满爱心、做事利落又不辞辛苦的老太太,她毫无条件、满心欢喜地接受了弟弟,并把他当成心肝宝贝。可儿,活脱脱一个机灵鬼,伶俐虫,爱嚼口香糖,爱涂画博客。父母离婚,她选择有钱的父亲,用她妈妈的话说,现在的孩子全是商品社会里滚大的白眼狼;用外婆的话说,可儿不是省油的灯,可儿后来和继母闹翻,又回到妈妈身边。高个子、有着两张脸的李轻松,在这本小说中,他是我最瞧不起的人。

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虚伪,他这种人身为人师,真是败坏师德。不过,妈妈说,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人呢,还不少呢,将来等我长大了,一定要远离这样的小人。能干、勤快、聪明的江东平,虽然他做着很普通的工作,但总能很漂亮的帮弟弟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着实让人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啃指甲的张小晨,在江东平的帮助之下,终于改掉了他的坏毛病。生活中,总有不尽人如意的事情发生,我们应该学着向弟弟、可儿那样勇敢的去面对它,解决它,逃避是胆小鬼做得事情。读书真是件美好的事,让我尽情的投入其中。

初三作文读后感6

在我的房间里,有一个忠实的朋友,它,就是我的小衣柜!上个星期五,老师让我们找有关成语的资料——数字成语、动物成语、反义词成语、成语事。不过,这几种燕鱼只间还是有一些明显的区别,墨燕和斑马燕身体的轮廓更接近于三角形,墨燕全身漆黑,就像披着一件黑色的绸缎外衣,斑马燕的颜色黑白相间,穿着花外套,它们的背部和腹部都有一条长长的鳍,像天上仙女飞动时的长裙带。

没多久,我就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我被海伦那强大的精神世界所折服。她虽然有无法弥补的缺憾,但她并没有怨天尤人,她努力学习,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才华、有成就的人。从她的名言“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做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做我的快乐。”就能感受到她这种乐观的精神。她幸运地遇见了像安妮沙利文那样耐心、善良的好老师,拉着她的手引导她走向黑暗世界外的灿烂、多姿多彩的广阔天地,教她学习知识。海伦不放弃每个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

最终,她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海伦这么一个幽闭于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成为谱写人类文明史上辉煌生命赞歌的聋哑盲学者、作家、教育家。我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海伦对知识的渴望,我常常思考海伦这样一个残疾人,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并且取得了成功,我们这些健全人,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们正值青春年华,难道不应该抓紧这些时间,用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去战胜困难、努力学习。而是海伦的感恩之心。

她说“她非常感激自己的老师,她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久久地凝望着自己的老师,将她的长相刻印在自己的脑海里。”她用十年的时间完成书稿《老师》作为献给莎莉文老师的厚礼。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常常把老师对我们的精心教育,视作理所当然,有时还会产生敌对、抱怨的情绪,惭愧,惭愧啊!三是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我原以为残疾人是社会的累赘,对他是不屑一顾,而海伦却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这让我自惭形秽,也懂得了对残疾人的尊重。我们对身边需要帮助的残疾人,伸出援助之手,如在车上给他们让座、扶他们过马路......这样的举手之劳,会给他们带来我们无法想象的便利,何乐而不为呢?让我们一起学习海伦以坚韧的毅力去面对困难,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感恩之心对待别人,爱心去拥抱世界,用心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初三作文读后感7

《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买了已经很久,但一直没有看完,所以就抽出了寒假的一些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E·B·怀特笔下的夏洛,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然而,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好朋友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获了奖,和一个与其它猪不同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真挚的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我感动。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要是我们的人生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你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但是,威尔伯的一生却是那么地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威尔伯注定不会孤单。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一只蜘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异常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威尔伯歇斯底里的“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的哀号中,夏洛那一句坚定的“你不会死的,我救你”,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为了这个承诺,夏洛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其中,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她不要求任何的回报。这种友谊是单纯的,只有朋友间无私的关爱与生命中纯粹的友善。当现实中已经严重缺乏这样的感情的时候,这个故事无疑感动了读者的心。每个读者大概都在羡慕着威尔伯有个夏洛,夏洛有个威尔伯吧。

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他已经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张夏洛的网。这本书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深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不死的。长在的。永恒的。闪光的。不灭的……友情是光,它将永远存在,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

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在我眼中,这本书不只是童话,而是一部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最严肃的杰作!

初三作文读后感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东汉末年,群雄割据,董卓独霸朝纲,祸乱朝廷。涿郡刘关张桃园结义,征战四方,三顾茅庐,结孙权,破曹操,借荆州,取巴蜀,成就一番霸业;江东孙权,兵精粮足,又有三江之固,据江东而虎视天下;奸雄曹操,据陈留,讨董卓,征袁术,平袁绍,远征乌桓,一统北方,而后破马超,败韩遂,拿定西凉,欲征荆州以霸天下,但兵败赤壁,从此三国鼎立局面形成。

风云变幻,刀光剑影的三国时代文争武斗,英杰辈出。

蜀汉丞相诸葛亮原在南阳隆中躬耕隐居,本不想闻达于诸侯,但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共图“匡复汉室”大业,他深受其感动,遂与刘备畅论天下大事,未出茅庐已三分天下,出山后,博望坡初次用兵用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接着出使东吴,舌战群儒,智激周瑜,促成了著名的赤壁之战,烧得曹操八十万大军灰飞烟灭,片甲不留,使他再无力发动大规模南征,狼狈逃回北方,大大挫伤了曹军的锐气。并且进一步智激周瑜血战曹仁,他则趁机取南郡,夺荆襄,建立蓄军养兵的根据地。先帝伐吴失败,诸葛亮受托孤之重,平定南方,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尽心辅佐汉帝刘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直到病死军中,诸葛亮足智多谋,机警善辩,忠心谨慎,执法严明,是封建时代一个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的艺术典型。

东吴水军都督周瑜,年少气盛,但却深晓韬略,具有多方面的艺术修养,是一个颇具军事才干和政治才干的人物。当年曹操南下侵吴,就是他和诸葛亮共同指挥孙刘联军大破曹军于赤壁,战前,他曾利用蒋干使反间计除掉了曹操的水军都督蔡瑁、张允,并利用蒋干第二次过江之际让庞统给曹操献上连环计,让曹营战船作茧自缚。但此人心胸狭隘,自负好胜,缺乏容人之量,最终落得被活活气死的下场。

我没有关公的英勇无比;没有张飞的赤胆忠心;也没有刘备的仁义善良,我只是我。在和平的年代里,这里没有战争,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也做不了英雄,但两千年来,天变、地变、国边、人变,沧海桑田,无不变的事物,然而社会构成的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强弱退换,进步退化的生存法则却从未变过。我们期待桃园三结义的兄弟,虽不用出生入死,却想一起去奋斗美好的未来。不一定要兵戎相见,考的却是应变能力,在这个社会上,弱肉强食依然是社会的法则,无形的斗争每天都在上演唯有学会应变,变得强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最终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司马炎统一三国,其实也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初三作文读后感9

自本人读了《家教成功启示录》这本书之后,感触非常深刻,受到很大震撼。我深深懂得了,作为家长,把孩子教育成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孩子就像一件产品,家长就像该产品的生产者,将来孩子成为一件次品、合格品、优等品,要靠父母的打造。怎样打造好这个产品,父母自身非常重要。如果父母是个麻将不离手,脏话不离口的人,试想一下,在这样家庭成长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材吗?如果父母是个爱学习、懂礼仪、讲道德的人,试想一下,在这样家庭环境成长的孩子,怎能不成材。

不管什么样的家庭,渴望儿女成材,天下父母同心,尤其在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日见分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所以我们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要转变家教观念,改进教育方法,自身尤其重要。就象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父母是孩子人生第一任老师,他们的每句话、每个举动、每个眼神、甚至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都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

要想把儿女教育成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象《瘫痪母亲陈徽黎育女》的故事一样。我想:所有读了这篇文章的父母,都会为陈徽黎这位双腿残疾的母亲,可敬可叹的举动而动容。当我读到《一对山村农家夫妇教子》的故事,使我思绪万千,他们首先从自身做起,给儿女树立读书的榜样,不是逼着孩子读书,而是在孩子入学前和求学历程中用自己好学的行为来影响孩子的的做法,使我受到很大的启示。他告诉了我,平凡的父母可以教育出不平凡的儿女。当我读到《台湾漫画家蔡志忠两代人的家教》故事时,使我深深感到:教育孩子,不能当面批评孩子的稚嫩习作,这样可以避免让孩子产生被“否定”的情绪,使孩子那幼芽般的兴趣不致夭折。要鼓励兴趣、鼓励自立,让她自由发展,树立信心。

其实把儿女教育成材,对父母来说,也是一种成功,他不仅使父母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而且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所以说:为了把儿女教育成材,做为父母的要全力以赴、持之以恒,为把儿女“打造成”一个“优等品”而努力奋斗。

今后,我要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给孩子树立一个全新的榜样,用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孩子。使自己的孩子在格调高尚的氛围中长大。同时也让自己的文化修养,人生感悟,人格等得到升华,从而对孩子产生极其深刻而深远的影响。

破孩破姐(2)

2.

我跟大美的关系几乎是在沉默中结束的。整段关系维持的时间也并不算很长。我总是这样,一段关系的发展一旦超出我的预先排练,那么离结束也就不远了。预先排练其实就是我的幻想与计划。没错,每段关系几乎都在我的计划之中。当然大多数事情的发生都是命运使然,由不得我作祟。而一旦关系开始了,那么我就会在脑中没日没夜的排练。我始终无法坦然地面对一份情感。这也是我打出生起最令我羞耻的事情之一。

比方说,跟朋友一块儿约着出去胡混,喝酒,打牌。这样简单的聚会,也会让我在出发前紧张好一会儿。我会干呕。一边干呕一边把与朋友见面时要说的话,要用的口吻,举手投足的分寸在脑中反复演练,直到确保万无一失了,我的干呕症状才会渐渐弱化下来。

跟大美的关系,乃至跟大多数女人的关系都是如此,我对她们的态度总是从一开始的满不在乎,满口胡话,东拉西扯,渐渐变成依恋,温柔,沉醉。前半段是我的计划和排练,后半段就是我的本性了。我厌恶我的本性,我总是会不自觉地沉入一段关系,然后开始进入一种天长地久的安稳幻觉之中,这种安稳让我觉得非常不安稳。我喜欢开始,也喜欢结束。但是我讨厌自己在过程中处于一种“可能不会结束的吧”的幻想状态里。这让我焦虑以及沮丧。

当然了,在和大美的相处过程中我的分寸把握的很好,因为大美也不是一个麻烦的人,她从来都不会允许自己把关系弄得拖泥带水。有段日子,我们双双无业,白天蒙头大睡,晚上混迹人群,每一个灯火通明的闹市都会出现我们的身影。我们约各种朋友吃饭,要么朋友买单,要么跟老板赊账。大美还有个本事,就是摄影。她参加了一个摄影小组,里面尽是一些图谋不轨的男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准律师。他们都被大美迷得神魂颠倒,没事儿就约大美喝酒,郊游,还时不时地送一些礼物。大美是善良的,为了解开他们送礼物而找不到借口的困境,一年恨不得过八次生日。礼物的种类都是我和大美事先想好的,再由大美在平时的言谈之间有意无意地透露出去。准确送出礼物的,说明有心。礼物贵重而不是指定种类的,说明有钱。始终不送礼物的,是混蛋,跟我们一类人。

唯一一个看出来我跟大美关系不单纯的男人就是那个准律师。通常对外,我跟大美姐弟相称,毫无破绽,但不可否认,律师的眼光确实敏锐,且话中有话,又不说破,一顿大酒,买单先走之后再无音讯。

不过那家伙出手大方,第二次见面就给大美留下了一个银镯子。大美转手就给卖了。

“还好他撤了,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那镯子的事儿。 ”

“你就没点儿舍不得?”

“就一男人,还丑。有什么舍不得的。”

“我是说镯子,你卖低了。”

“滚。”

久而久之,大美开始关心起我的前途。觉得不能再这样带着我到处瞎混了。于是有意无意地提醒我要戒烟,戒酒,锻炼身体,吃早餐,不能晚睡,甚至开始给我买各种书来看。而我也开始变得听话。我知道,依恋,温柔,沉醉已经悄无声息地俘虏我的生活。

于是我奋力抵抗,戒烟,戒酒这事儿是不可能的。在这事儿上我尤其有定力。我认为,戒,不是一个好事儿。戒酒,不是该是完全禁止喝酒,戒而不禁,才是王道。要的就是平日不贪恋,但也不怕入口后的诱惑。所谓克制,就是如此。就像是一个失恋的人,想要忘记过去是很难的。要做的是过得去,想得起,不迷,也不怕。

大美对我这种理论的态度是,胡说八道。

对此我很满意。面对大美还能胡说八道是我最后一点坚持。

戒不了就别找借口,多读书。

我也是从那时起再次拾起了书本,尽管看得全是闲书。那段日子大美开始搞起了服装店,跟朋友借了一圈钱,两万块弄了个小门脸儿,去各种地方进货。有时我在她店里看书,有时在家里看。大美也陪着我看。

看书好,养气质,你说,最近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儿气自华了?大美说。

你别气我就行,气不气自华,得问自华。我说。

别贫,老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美说。

嗯,有道理,读万卷书,抽万宝路。我说罢拿起烟盒。

抽万宝路是考驾照的师傅推荐。他说,有故事的男人都抽万宝路。我想他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那种二线城市里的方圆百里唯一的文艺中年。

那样的日子现在回头来看简直就是一顿又一顿宵夜,好吃,着迷又不卫生健康。后来我接到一个面试通知,给一个卖玉的百年老店写文案。我也以此为借口离开了大美。临走前,大美一句话都没说。我们正儿八经地睡了一觉。什么都没做。那晚的大美,真美,美得让我心生绝望。

多年以后,我在一个博客里看到了一篇小说,开头就讲了一段关于睡觉与上床的理论。内容大致是讲,上床容易,睡觉难。跟一个人能好好地睡上一觉,不尴尬,不顾虑,无需荷尔蒙调味的才是最好的一夜。有的人胡搞完了,根本睡不着,陷入深不见底的空虚。有的人搞完了,便立刻背对着背各自睡去,梦分两端。最可怕的是搞完了之后,为了避免空虚与尴尬而紧紧相依,事后想来那简直是为了维护成人关系的一种礼貌。多多少少,徒增可怜。

博主的头像是个背影,很像大美。不过是个短发女人。

3.

告别大美之后,我重新投入狐朋狗友的怀抱。从一段生活回到一段生活的感觉并不那么自然,恍如隔世的感觉极为明显。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在我的年轻时代里,只要告别一个人,就是在告别一种生活。哪怕他原本只是你生活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泛泛之交。只要在某个明确的时刻明确地意识到他将再也不会出现了,那就代表有他参与的那一段生活彻底的沉没进了一个叫做过去的汪洋大海里。

“吹了?”胡尔问。

“吹了。”我说。

“吹过?”胡尔问。

我一巴掌拍向了胡尔的私处。

胡尔算的上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了,斯文,懂事,害羞,跟自己人毫不掩饰,没有坏心,还时不时地讲些黄段子。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闷骚。但比他更闷骚的还是早早。

早早性知识储备少得可怜。有一天自慰完了突然打电话问我,完了,我早泄,完了完了,要早衰了。那年他才十六岁。我问,你多长?他说,没量过啊,现在软了,不好量。我说,我问你多长时间!他说,一小半时间吧。我问,什么一小半时间?他说,就是A片还没全脱光,就结束了。我说,你看的哪国的?他说,日本的。我说,那正常。他说,你这是事不关己。我懒得搭理他就挂了电话。

后来我们知道他是个制服控。看的全是不脱衣服的。按照一两个小时的片子来说,他绝对不是早泄。但早早这个绰号倒是因此保留了下来。那段自以为早泄的日子里,他说很好都不说很好,而说甚好甚好。他说,甚好就是肾好,要相信语言的魔力,咒语就是这么来的。胡尔说,他那是自我祈祷。我说,他那是自我洗脑。

胡尔跟早早一块儿租了个房子,住在一起。我时不时地去他们那儿蹭床蹭电影看。那一段日子是我这辈子看电影最密集的时间。一有空就窝在一起看电影。胡尔的电脑里存满了各自老电影。而早早的电脑里存满了各种老A片。我一般不敢一个人看他们电脑里的内容。因为那些片子确实太老,不禁让我怀疑,我看得那些画面里的人估计早就升天了。就算还在人世,肯定也老得不成样子。有一次我趁着早早睡着了,打算在他的电脑里找点儿好东西,泄泄我下半身的火,结果看到一半突然意识到面前这个丰乳肥臀的女主角现在要么是个死人,要么是个老人,瞬间就熄火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敢动过早早的电脑。

而早早说,那些老片子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人都愿意看更新更清晰的,这些老东西,不可以没人传承,人家在自己最好的年华里放下身段,撇开世俗偏见留下来的痕迹绝不可以被掩埋在滚滚红尘之中。胡尔说,估计人家也不太愿意被人记住这段痕迹吧。你这种行为,就好像在对一句干尸说,要好好活下去。你也不怕人家诈尸或者托梦吓唬你。

跟他俩混在一起的日子是最开心的,我们在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就爱回顾过往。那些有关于我们童年,青少年的记忆无一例外地被我们强势定义为青春。我们三个从小一块儿长大,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过。小胡尔曾篡改俗语说,少年兄弟,老来伴。当时我们确实是这么想的。

以前在学校里最爱的活动就是“走着瞧”我相信这样的传统每个男孩子都经历并传承过。就是看着发育良好的女同学,走路。有的虽然发育了,但还没戴上胸罩,那简直就是我们的重点关注对象。

早早还特地编了顺口溜“走着摇,走着瞧,温室花朵,是好苗。”

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更喜欢的是我们的女老师。很多人都冠冕堂皇地说,师生恋是正常现象,学生们总会在青少年时间段里崇拜仰慕比自己大一些的异性,而且老师有传道解惑的能力,自然会受到一些青睐。不,我很负责任地说,不是这样的。至少我不是,我对女老师的偏爱,纯粹是因为欲望。我喜欢她们的皱纹,她们的一丝不苟,她们的一本正经。我想要她们宠爱我,偏爱我,而不是正常的男女关系,或是想要试图幻想某一种优待。

很多年以后苏木告诉我,你喜欢的不是老师,也不是姐姐,更不是什么年龄的差距,你就是喜欢禁忌。在你心里一切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都不能够吸引你的注意力,你只渴望打破禁忌。你所着迷的是一种不可能,就像你明知道一段关系要么一生一世,要么露水情缘,可你偏不,你就是喜欢爱到一定程度就中途离场,你喜欢沮丧,喜欢一切抓不住的事物,因此你喜欢文学,但你喜欢的只是你眼中自行定义的所谓的文学而已。你喜欢的就是一种可能,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

在写到此处之前我从未设想过苏木会在这里突然从回忆里跳脱出来,对我指手画脚。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总是这样冷不丁地给我当头一棒,叫我永远无法忘记她的存在。

跟苏木的故事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被我篡改的面目全非了。我甚至回忆不起来她是如何走进我的生活的,无所谓了,想不起来的部分,早就被我日复一日的回忆渐渐填满,故事显得那么真实又荒诞可笑。

离开大美之后,我因为受到大美的文学熏陶开始重新写起了小说。混迹各种论坛,博客。但从未投过稿件。博客的访问量也寥寥无几。而苏木就是那几个之中唯一一个认真阅读的访问者。

她不止一次地说,为什么你的故事总是只有一个开头,你甚至不惜花费几万字去开一个头,有时我都以为在读正文了,等看到最后几行时才发现你还是只开了一个头。

我回复,开头就是生活的常态,每天都在开头。

她回复,可是生活是连贯的。

我回复,不,生活是断断续续的。你的连贯只是因为记忆,如果没有了记忆,那生活就是断断续续的重复。

她回复,你真可怜。

我没回复。

她又留言,我理解你。

如果换到现在,我会毫不犹豫地翻一个高难度的白眼,鄙夷地看待她的回复。谁也不可能理解我。就像我不能理解任何人一样。一切理解都是幻觉,是自我投射,就像没人能理解月亮,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关于月亮的传说。

可对于当时的我而言,理解万岁。不过细细品来,真正触动我的还不是理解,而是那句“你真可怜”这句话使我感到莫名的羞耻。继而我的注意力开始转向了苏木。人就是这么贱的,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看似毫无逻辑的背后藏着的不过就是人性的贱。谁欺负了你,谁照顾了你,你就有可能会爱上谁。因为注意力投入到了那个人的身上,没什么比引起注意更可怕也更伟大的事情了。要知道,一切营销都是在引起注意。一切艺术也是在激发并凝聚人的注意力。我对苏木的关注,就如同一次次丢入赌桌的筹码,明知是沉没成本却还是义无反顾的下注。不,我说得太浪漫了。真实生活的情况只不过是,不知不觉。

我们在博客留言板里交换了电话和QQ号。故事也就从这里有了线索。

“我看你就是个犯罪嫌疑人。”苏木。

“???”我。

“你有爱我的嫌疑。”苏木。

“???”我。

“大概是我让你想要犯罪了吧。”苏木。

“得得得,时间,地点,我要来顶风作案了!”我。

发完我就后悔了,我可连她的样子都没见过。这绝对不是我的风格,虽然那个时代刚刚流行网恋,虽然不少人着迷于这种朦胧美。可我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一个女人漂不漂亮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这个女人能不能激发我的欲求。如果不能,别说犯罪了。连犯罪工具都只是一个摆设。

但就像苏木说的,我喜欢的不过就是不可能的可能性。

所以我们碰面了。我们的城市距离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我们选取了一个中间城市,各自前往。这样避免了万一对方是个地头蛇给仙人跳的风险。

是夜里,一个巨大的喷泉,在当时的印象里是这样的。但其实并不是,很多年以后我跟胡尔开车路过那个城市,才发现那个喷泉小的就像是个大浴缸。

“李外,别藏了,我看见你了。”苏木在人群里大吼。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走了过去。

当时我们还没有交换照片。

“不知道啊,所以先叫一叫,看着不顺眼可以立马跑。”苏木说。

“网恋不靠谱啊,尽是些不负责任的人。”我说。

“呦呦呦,还尽是,手上货色不少啊!”

“别这么说,只有进货单,没有货在手。”

“别动,我闻闻。”她在我领口做了一次深呼吸,弄得我痒得不行。

“这是干什么?用餐前的仪式吗?还没到酒店呢!”

“不错,是我喜欢的气味。”

后来苏木跟我坦白,其实她要说的是“是我喜欢的样子”只不过那样显得太肤浅又流氓就没好意思说出口,而气味又文艺又撩拨,恰如其分。

我们到了酒店,她脱掉外套,很慢很慢地走到我跟前,把头靠在我的右肩上。试图抱了抱我,又松开。转身倒在了床上。

“又是一样的。”她说这话是眼里满是疲惫。

“什么又是一样?”

“每段恋爱都是一样的。一样的见面,拥吻,一样的上床,然后洗澡,睡觉。最后进入一段拖泥带水的关系。早晚还得完蛋。”

“那我走了。”

我说这话是有预感的,我预感她会留住我。果然,她从床上跳起来,一把抱住我,这次是紧紧的。我们相互勒紧对方,似乎想要把自己揉进对方的身体里,那种渴望是急切的,是无力的,是徒劳的,可是对于两个年轻的肉体来说,又是乐此不疲的。完事儿之后,我点上一根烟,她说,不要抽外烟,容易阳痿。我说,国产烤烟就不阳痿吗?她说,死在中国人手里,好过死在洋鬼子的手里。我忍住没笑。

“你爱我吗?”我像个扭捏的小女人理直气壮地抛出这个问题。

“看你怎么定义了。”

“别拿江湖儿女那种套话对待我。”

“那你还问这么俗套的问题,就跟是我欺负了你似的。”

“那可不,你是姐姐。”

“打住,我不管你以前叫过多少人姐姐,但在我这里不可以。”

“为什么?”

“因为我比你大,你叫我姐姐,就是在讽刺我,在提醒我,我会比你提前老去。”

“事儿逼。”

“不是人事儿逼,是事逼人。你还小,你还不懂,男人怕死,可女人更怕老。”

“我也怕老。”

“你怕的只是老无所依,女人怕的是衰老的过程。”

“不懂。”

“你要是真的发现自己阳痿了,你就懂了。”

说完苏木就睡了过去,我百无聊赖的打开电视,点播了一部又一部的老电影。说来也奇怪,那段岁月里的我每次做完都睡不着,反倒精神抖擞,内心涌动,好像可以一口气写完一部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而多年以后的我,一旦做完就困意袭来,疲倦不堪,什么空虚寂寞,贤者时间的人类设定都不再管用。这大概就是苏木说的衰老的过程吧。

正当我看到那些香港的老武侠片时不禁笑出声来,为什么主角总能大难不死练成神功,为什么在客栈里喝酒就能遇上仇家,为什么喝酒那么浪费沾湿胸口而且喝完还摔碗。我的脑子里开始有些怪异的画面不停地闪现。

要是一摔碗,碗没碎,那岂不是很尴尬。或者碗的碎渣蹦进了眼睛里,是不是瞬间气场全无,血泪横流。又或者每个人死前都会说出仇家的名字,又总说一半。我在想,仇家也不容易还得取个好名字。要是仇家叫张铁柱,李狗蛋这样的贱名,是不是就不配做一个反派。毕竟自报家门的时候容易笑场,所以取名是个很重要的事情,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童年时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那一百个书名。再一次让我羞耻难耐。

这夜,看来是睡不着了。

“李外,我觉得你很假,很不自然。”

“怎么说?”

“你昨晚没好好睡觉。”

“那怎么了?”

“你是不是想跟我搞第二次,又不好意思说?”

“放屁。你当我是来配种的吗?”

“你别装不好色了,哪有男人不好色的,你是不是不行,你直说,老娘扛得住。”

于是我们来了第二次。时间比上一次长了很多。这下她满意地笑了笑。我才知道我上当了,这根本就是拿我当人肉性爱玩具呢。

“表现不错,以后就要这样,做自己。做自己多好哇,想搞就搞,没有负担,干净利索,潇洒做人。”

“做个屁自己,就是你自己想做,直说呗。”

“我是女人,我能直说嘛!”

“看吧,是你自己不肯做自己。”

她白了我一眼,又笑眯眯地深呼吸起来。

其实在做自己这件事上很多人都有所误解,好像做任何事情任何选择都要完全顺了自己的意才是做了自己。要知道绝对顺从自己的欲望,那是成为野兽的途径。有时为某个目的,掩藏住真实的自己本身也是真实的自己在作祟,趋利避害罢了。难得糊涂是种天赋,但大多数时候保持理性才是品格。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意志力,当然,人之所以是人也是因为意志力常常会松懈,总是很薄弱。

而我对自己的掩藏本质上也只是为了减少对自己的羞耻感。可掩藏本身又会成为新的羞耻。我想我大概是永远没办法轻松巧妙地度过这一生了。很多年以后我听从家人意见去见过一个心理医生,她告诉我这是病。可无论是见她之前还是之后,我都觉得这是命。

心理学家的那套学说在我眼里也不过就是一个说法。虽然那确实是科学,但胡尔曾在大学图书馆里告诉过我,科学就是在当下还算像样的解释,而迷信是在科学发明以前还算像样的解释。绝对化的相信科学本来就不是科学的态度。

对,比方说,世界上总是有科学解释不了的超自然现象。我说。

不,所谓的超自然只是超出了人类所能理解的自然,所能解释的自然,本质上超自然就是自然。胡尔继续说,

说到底人活一辈子也不过就是求一个解释。回忆很美吗?未来会变得更好吗?我们真的能活在当下吗?这一生庸庸碌碌真的是有意义的吗?也不过是看你怎么去解释罢了。

有段时间我真的怀疑,胡尔上辈子是个哲学家。

怎么挽回前任啊?

1、先去了解前任是否还单身

重新追回前任所担心的问题是,毕竟时间过去很久了,如果前任单身还好,不是的话,可能会遇到比较尴尬的场面。所以你可以先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前任是否单身,最好能了解到她至今为什么还单身的原因,这样才能更好的展开挽回行动。

2、重新联系对方

如果你和前任分开的时间很长的话,建议你保持一颗平常的心态,先做朋友开始,联系对方的方式尽量委婉一点,在一些法定节日给他发问候,或者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她喜欢的礼物,如果对方回应你了,你就借势继续跟他聊天,慢慢建立联系感,找回当初的感觉。

3、正确的沟通方式

重新取得熟悉感后,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良好的沟通,这点很关键,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建立感觉之初不要频繁的找对方聊天,应该一步步慢慢来,让对方重新认识自己,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前期做好铺垫,后期才会产生二次吸引,让对方主动找你聊天,这才是挽回前任最好的开端。

4、改善自身的小问题

两个人之所以不能走到一起,那肯定是上一段感情出现了问题,如果你还想着他,一直对他念念不忘,那就不要折磨你的现任,那就回去找他呀,只要你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并加以改正,对方还是会给你一次机会,否则还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就连分手的原因也跟上次一模一样。只有让对方重新认识一个全新的自己,才能产生二次吸引慢慢的和好如初

何故情深

蝉鸣不绝的九月,天气的炎热开始降下来,时不时会有微风拂过校园,带来一阵清凉。苏木上初三了,因为前后桌的缘故,她和武云熟悉起来。

酷爱吃辣条的年纪里,他们两个加上各自的同桌,张锋和胡欢,四个人一起吃辣条,吃着吃着,在辣条弥漫的香气里,大家就成了好哥们。

那时候苏木老是考第一,在学习上总是俯视那些男孩子。

初三下学期,学校安排重新分班,幸运的是,他们四个还是在一个班。她的学习成绩还是很好,可是渐渐地不总是第一了,不仅别的同学,偶尔武云都会超过她。也许那时候起,武云在她心里和另外两个男孩子便有了区别,在少女的心里,成绩好的人是有光环的,再加上些许被超越的微妙,她对武云便有些不同,他们两走得更近了。

学习和聊天中,初中最后几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天气也暖和起来,中考要开始了。中考很多时候会带来离别,但也可能只是一次比平时更庄重的考试,如果他们还在同一所学校上学的话。

中考结束后,苏木和武云经常打电话聊天。武云家的是手机,苏木家是座机,为了怕被大人们发现挨骂,就总是武云偷偷拿了家里的手机,苏木趁着大人不注意打给他,抓紧时间聊一会儿,只是听到对方的声音便会觉得兴奋,一股淡淡的甜蜜涌上心头。如果有一天没有打电话,两个人都会觉得很失落。

打电话的秘密终止在新学期开学的那一天,让他们开心的是,对方还是在原来的学校上高中。张锋也还在,只有胡欢去了别的学校。

开学第一次见面,武云远远地就和在一群女孩子中的苏木打招呼,她的心是羞涩的,带着点女孩子的得意和雀跃。

他们三个还是经常一起玩,一起买零食吃,和以前一模一样。不过苏木对武云和张锋是不同的,这一点,她和武云都知道,这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一天早读课上,武云昏沉沉的,原来昨晚一群男孩子偷偷喝烧酒,他喝的有点多。苏木很担心,就和他的同桌换了位置照顾他,还很愉快地给他叠了刚学会的心型折纸。这时候他后面的同学周崇问她,苏木,你是不是很在乎武云?

“哪里哦,我们是好朋友嘛,所以我才照顾他的。”说完苏木就赶紧跑了,其实她不是很懂周崇为什么要那样问,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关系好。这样问不是让她没法回答么,她怎么好意思说自己很在乎武云呢。

还没等苏木去寻找答案,谜底就被揭开了。那天和张锋聊天的时候,张锋突然神神秘秘地说,苏木,你知道吗,武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她的心脏突突跳着,心想一定是自己吧,难道他和所有人都说了喜欢自己吗?她觉得很害羞,又甜滋滋的。

“是嘛,你怎么知道的,那个女孩是谁,我认识吗?”苏木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

张锋笑着说:“是卢欣,昨晚喝醉了他自己说的。”

苏木的世界突然一片灰暗,卢欣,苏木的好朋友,武云后桌的女孩子,长得娇小玲珑,十分美丽,反正苏木是自愧不如的。

为了避免尴尬,她急急地回道:“噢,是嘛,我都不知道,亏我们还是好朋友呢,都不告诉我。”

这时候,上课铃响了,这真是一道救命铃声,苏木迅速回到自己座位上,心里面波涛汹涌。周崇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在说她自作多情。她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仿佛有火在烧,好像全世界都在嘲笑她,她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她再也不想理武云了,这个卑鄙无耻的小子,这个滥情的人。

那天晚自习结束后,苏木和闺蜜李娉一起回寝室,李娉突然说:“苏木,我刚刚听到周崇对武云说,等会下了课他帮他拦住卢欣,让他表白,不知道武云会不会。”

苏木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李娉又说:“以前我一直以为他喜欢你呢,你们关系那么好。”

“没有的事,反正我也不喜欢他,管他喜欢谁呢。”苏木急急地说。李娉没有多说,到了楼层后她们就各自回寝室了。

苏木再也没有主动找过武云,不管他是故意朝她扔粉笔头,还是向她借东借西,她都把他当作最普通的同学对待。她不敢很明显地和他生气,怕别的同学笑话她。

过了几天,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苏木考了班里第一名,老师奖励了她一本超大的日记本。为了转移同学们的注意力,她故意高调地当着全班人的面把日记本送给了张锋,反正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嘛。她感觉自己解脱了,别人肯定不会以为自己喜欢武云了。

周末的时候,苏木逛街去了,她买了一身漂亮的衣服,感觉自己走起路来都生风,心情好了很多。

毕竟她也只是喜欢而已,还远远没有到爱的程度。而且武云也没有表白过,他们只是暧昧了一场,也算不上背叛。

晚自习的时候,武云来还苏木的课堂笔记,苏木伸手接的时候他一直揪着本子不放手,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她又尴尬又愤怒,既然你喜欢别人,还来招惹我干什么,她狠狠地抢下了本子,转身走了。

回到座位上,苏木觉得意兴阑珊,就用手托着下巴假寐。微微睁眼的时候,她发现张锋在看她,赶紧又把眼睛闭上了。她听到张锋的同桌调笑他,问他在看什么。她的心情又好了点,没有那么沮丧了,就当作少女青春期的自作多情吧,嘻嘻。

这个时候,武云又凑过来了,他要她送一本日记本给他,理由是他们都是好朋友,为啥她只送给张锋。为了应付他,苏木随便送了他本小小的日记本。

这之后,武云又开始来苏木身边献殷勤,老是找她聊天,找她问题目,找她。

渐渐地,他们又像从前一样好了,毕竟她还是喜欢他的。

一切都仿佛和以前一样,好像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卢欣的事,同学们又在传武云喜欢苏木。

一日晚饭后,李娉又问她:“苏木,听说武云喜欢你,你们在谈恋爱吗?”

“没有,可能他喜欢我,不过我不喜欢他。”苏木很无所谓地说,她的心里带着点得意,心想我总算不会被人笑话了。

后来,苏木和武云真的谈恋爱了,不过苏木坚持不让武云告诉别的同学,她怕别人笑话她吃回头草。

她恶狠狠地逼问武云:“别人都说酒后吐真言,你喜欢卢欣,怎么又说喜欢我?你到底喜欢谁?”

“哪里哦,我根本没有说过喜欢卢欣,只是他们问的时候我没有否认罢了。”武云有点忐忑地回答。

“我想,他们一定也是问了你喜不喜欢我的,你否认了我,却没有否认她,既然这样,你还追我做什么?”苏木很生气。

武云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说:“我承认,我那时候是有点喜欢她,但是我也喜欢你,我以为喜欢她比你多一点点。但是我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的,我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思。可是看到你送日记本给张锋,我真的很嫉妒,那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心,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你。”

苏木心里有根刺,可是她喜欢武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后来,老师们发现他们的早恋现象,开始找他们谈话。

找苏木的是她在学校当老师的表姐,表姐和她说了很多,说了高考说了未来说了家人的期望,反正也算说服了苏木,一回到教室,她就洋洋洒洒了写了一大篇分手信。新鲜出炉的分手信写完她就给武云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在武云的厚脸皮下,他们还是一样聊天啥的,感觉和没分手并没有区别。

老师下了最后通牒,让两个人都把自己家长叫来。苏木家里人一向是不管她的,她从小学习成绩就好。这次刚好她爸在家,于是就被叫来了学校。

从办公室出来后,爸爸对她说:“你们老师非让我来,我也就来了,我只希望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她急忙否认说没有早恋的事,爸爸没有再说什么,给了她几百块钱就回去了。

教室里,武云早就在等着了,他还是嬉皮笑脸的,满不在乎的样子。

他们还是老样子,经常坐在一起聊天。毕竟这时候的早恋,也就是聊天了,就好像稻田里的鸣蛙,可以一整夜一整夜地不停歇,仿佛可以聊到时光的尽头。

高二的时候,武云和卢欣同桌,苏木和盛夏同桌,武云老是和盛夏换位置,盛夏也十分乐意。后来他甚至经常主动提出换位置,还给卢欣和苏木买零食吃。

卢欣和苏木还是好朋友,虽然因为武云,苏木心里有了芥蒂,但是这个芥蒂并不针对卢欣,她十分明白,美貌是原罪,她也不知道武云的心里到底还有没有留恋。

一天,卢欣悄悄地和苏木说,盛夏给她写了情书,她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他。怪不得老是给我们买零食吃,苏木心想,美女就是受人欢迎的存在。

她问卢欣喜不喜欢盛夏,卢欣说谈不上喜欢也不讨厌,拒绝他又担心影响他学习劲头。苏木劝卢欣不喜欢就不要答应他。

苏木把这件事告诉了武云,武云说,怪不得最近盛夏老是要求换位置,比我还积极呢。苏木听不出来他的声音里有没有别的意味,真的听不出来。

后来卢欣和盛夏在一起了,可能她是喜欢他的吧,只是不好意思直接和自己说,苏木想。她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有没有松一口气的感觉,这是一根永远的刺,在她的心里,不痛,却时时提醒她自己的存在。

私下里,苏木对武云说:“是不是很后悔,卢欣还是挺好追的嘛,你比盛夏高,学习也不错,应该也是可以追到卢欣的。”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心里酸溜溜的,她知道,那根刺又在她的心里兴风作浪。

武云急忙否认,说苏木才是他真心喜欢的人。

秋季运动会时,武云参加了好几个比赛项目。苏木拿着条毛巾在旁边照顾他,时不时给他喂口水。

比赛结束后,苏木陪着武云在教室里歇息,两个人挨在一起坐着。看着操场密密麻麻的人头,耳边时不时响起哨子的声音,武云突然亲了一下苏木的脸,这是她的初吻,虽然吻的不是唇,可是她的脸还是红得像个苹果。

和喜欢的人亲密是会上瘾的,那以后,武云时不时就偷偷地亲一下苏木,从脸颊,延伸到嘴唇。

有时候,教室里没人,他打着乒乓球说,他连续打中十个就亲她一下。她在旁边数着,一二三……中断了她就笑嘻嘻地说没打中。他突然伏下身子亲了她一下,在她耳边促狭地说,你也希望我能打中的吧,天边的火烧云都不能比苏木的脸更红了。

他们的第一个情人节,武云买了玫瑰花送给苏木。虽然只有三朵玫瑰,苏木还是很激动,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玫瑰。

她把花带回寝室,小心地插在瓶子里,每天都换水。就连包装用的塑料薄膜,也被她细心叠好,藏在柜子里。

过了些日子,花瓣就开始掉落了,苏木不想第一次收到的花就这样没了,她把花瓣收起来,做成了书签,夹在日记本里。这样,她就可以永远珍藏了,就像珍藏他们的爱情一样。

高三到了,学习气氛突然紧张起来,卢欣还有一些同学的家长在学校外租房子陪读,武云和几个男生为了安静的学习环境在外面合租,苏木还是住在寝室里。

老师们还是明里暗里地分析利弊,让他们不要早恋,不要影响学习。苏木总是容易动摇的,假期在武云租的房间里玩,趁他室友们不在的时候,她又说起了分手,武云情绪很激动,他流着泪说:“为了和你在一起,我和我爸都吵翻了,他说再也不管我了,现在你也不要我了吗?”

苏木急忙安慰他,没有再提分手的事,她并不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原来武云也并不像表面那么轻松,他只是从来不说,不想让她烦心。喜欢一个人,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就像海里面会有礁石,草丛里也隐藏着棘刺。

平安夜白天,武云和一群同学去大街上买苹果,学校外面的商家太无良,苹果几天前就开始涨价了,现在一个顶平时几个的钱。

苏木让武云给她带个小台灯,晚上可以挑灯夜战。武云回来的时候,天暗沉沉的快下雨了。

他忘了买台灯,苏木很生气,说:“不管急不急,你买了那么多东西,就忘了给我买台灯,你根本不在乎我,我们还是分手算了。”说完她就生气地回自己座位上了。

下课的时候,苏木见武云没有过去哄她,甚至连人影都不见了,她更生气了,晚饭都没有吃。外面下着雨,操场上都被打湿了,一如她的心情,湿哒哒的。

苏木越想越生气,心里面很难过,就站在阳台上哭,雨打在她的身上,她的衣服湿了半边。李娉搂着她的肩膀让她别哭了,把她拉到教室里去,她就是不肯去。

张锋吃完晚饭来教室了,看到这一幕,他很生气,说:“武云对你已经够好了,他要是把花在你身上的一半精力拿去学习,他都可以考上清华北大了。”

张锋说完苏木哭得更厉害了,她抽抽噎噎地说:“你们都不喜欢我,都讨厌我,都怪我。”

她一直哭,终于,武云出现了,他身上湿透了,手里拿着个小熊台灯。看到苏木在哭,他慌忙跑过去,说自己买台灯去了。

苏木知道自己错怪了他,可是想着张锋的话她还是很生气,不想理睬武云。她没有再哭,回教室去了。

晚自习时,老师有事出去了。武云半蹲着走到苏木桌子前边,把两只手和一颗毛绒绒的头搁在她桌子边上,像个可怜兮兮的小狗求她原谅。

苏木又是好笑,又怕老师来了看见,赶紧催他回座位上去,武云就是不肯,苏木说原谅他了,他才肯离开,脸上笑嘻嘻的,真的是个厚脸皮。

临近高考,老师怕给学生太大压力,反而影响学习,就默认了班里的恋情,但是把他们的位置离得远远的,并且明令禁止换位置事件。

于是,明里暗里的早恋都如花儿般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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