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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凡情感导师」思凡情感导师是谁

admin 情感专家 2022-09-21 00:21:23 32 0 思凡情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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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我本是女娇娥 又不是男儿郎 来自哪里

出自——电影《霸王别姬》。

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是用来形容程蝶衣的。程蝶衣在这句话上吃了不少苦,只因念不对它,总是潜意识地读成“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差点断送了他的戏路。小豆子一直人戏不分,一开始他以为戏就是生活,所以他不愿说自己是个女娇娥。

程蝶衣自小被做妓女的母亲卖到京戏班学唱青衣,开始由于自身缺陷,生有六指,遭到班主拒绝,程母走投无路只能将其断一手指,才得班主认可,后来对自己的身份是男是女产生了混淆之感。

师兄段小楼跟他感情甚佳,两人因合演《霸王别姬》而成为名角。不料小楼娶妓女菊仙为妻在先,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兄弟俩反目在后,使程蝶衣对毕生的艺术追求感到失落,终于在再次跟小楼排演本戏时自刎于台上。

扩展资料:

《霸王别姬》剧情简介

1924年冬天,9岁的小豆子被作妓女的母亲切掉右手上那根畸形的指头后进入关家戏班学戏。戏班里只有师兄小石头同情关照小豆子。

十年过去了,在关师父严厉和残酷的训导下,师兄二人演技很快提高,小豆子取艺名程蝶衣(张国荣饰),演旦角;小石头取艺名段小楼(张丰毅饰),演生角。俩人合演的《霸王别姬》誉满京城,师兄二人也红极一时。二人约定合演一辈子《霸王别姬》。

段小楼娶妓女菊仙(巩俐饰)为妻,依恋着师兄的蝶衣,心情沉重地来到师兄住处,把他用屈辱换来的、师兄向往已久的名贵宝剑赠给小楼,并决定不再与小楼合演《霸王别姬》。在关师傅的召唤下,师兄二人再次合作。

抗战结束后,两人被迫给一群无纪律无素质的国军士兵唱戏,段小楼与士兵冲突,混乱中菊仙流产,而后有士兵以汉奸罪抓走蝶衣。段小楼倾力营救蝶衣,低声下气去求曾经玩弄蝶衣的官僚袁世卿(葛优饰)。

菊仙要蝶衣说谎苟且求释,并将小楼不再与蝶衣唱戏的字据给蝶衣看。于是蝶衣在法庭上始终不屈,却因其技艺被国民党高官营救。

解放后,两人的绝艺并没有受到重视,误尝鸦片的程蝶衣嗓音日差,在一次表演中破嗓,决心戒毒,历经毒瘾折磨后在段小楼夫妻的共同帮助下终于重新振作,却被当年好心收养的孩子小四陷害。

小四逼着要取代他虞姬的位置与段小楼演出,段小楼不顾后果罢演,菊仙为了大局劝他演,段小楼最终进行了演出 。蝶衣伤心欲绝,从此与段小楼断交。

文革时,段小楼被小四陷害,并逼他诬陷蝶衣,段小楼不肯,被拉去游街,此时蝶衣却突然出现,一身虞姬装扮,甘愿同段小楼一起受辱,段小楼见蝶衣已经自投陷阱,希望能保护菊仙而在无奈中诬陷蝶衣,甚至说他是汉奸,蝶衣听后痛不欲生。

以为段小楼只在乎菊仙,又看到自己所怨恨的菊仙此刻竟在可怜自己、帮助自己,便将所有的愤懑发泄在菊仙身上,抖出菊仙曾为娼妓,段小楼因此被逼与菊仙划清界线,说从来没爱过菊仙,菊仙在绝望中上吊自杀。

打倒“四人帮”后,师兄二人在分离了22年的舞台上最后一次合演《霸王别姬》,虞姬唱罢最后一句,用他送给霸王的那把注满他感情和幻想的宝剑自刎了,蝶衣在师兄小楼的怀中结束了自己的演艺生涯,也结束了这出灿烂的悲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霸王别姬

思凡完美结局版可歌词什么意思?

歌曲:思凡作词:蓝小邪作曲:JerryC演唱:林宥嘉专辑:《大小说家》歌词:原来他们还不会控制情感也还没破解如何死去活来不过大脑所产生的悲哀好像能让愉快更痛快保持最佳的气候是有多难这里竟然还会有四季变换但所谓雪花 比记载 更好看我一定要尽快 调查明白这落后星球魅力何在早该返航的队长 怎麼会 不愿离开我们早进化到 完美状态为何 还会 迷恋平凡难道生命没缺陷 反而是 一种缺憾简陋的血肉之躯非常脆弱却又比铜头铁臂多点温暖莫非生命就是要很短暂才能明白时间多实在地球上看我星像一粒尘埃若人类发现该多兴奋崇拜我们派来的 却不肯 再回来我一定要尽快 调查明白这落后星球魅力何在早该返航的队长 怎麼会 不愿离开我们早进化到 完美状态为何 还会 迷恋平凡难道生命没缺陷 反而是 一种缺憾我想我慢慢地终于明白这落后星球有多可爱好想好想学队长勇敢地不再离开我们越进化到完美状态越会更加迷恋平凡那些不完美生命怎么会还看不开

成蝶衣人物分析

程蝶衣是导演在这部影片中所要着力凸显的人物,就我的看法,更愿意认为他的霸王从根本上来讲,是他执著了一辈子的京剧艺术,他沉浸了一辈子的"从一而终"的人生与文化理想。

在影片开始时小豆子被母亲生生剁下一只六指,此后又因为唱错《思凡》被师哥用烟锅捅了满口鲜血,这两个场景连同其后被张公公凌辱一节,通常被认为是促使小豆子成为程蝶衣的三次或精神或肉体的阉割,是种种外在的暴力在年少的主人公身上的肆虐,小豆子因此而屈服,被迫实现了意识上的性别指认的转换,从而写就了程蝶衣这一段影片中美丽的诗行。

而我认为,事实上小豆子的转变并不完全是屈服于种种外来的暴力,小豆子是一个倔强的小豆子,一如程蝶衣也是一个倔强的程蝶衣。在种种表面上的暴力压迫下,小豆子的主观意志不应被忽视。从影片中来看,师傅的多番责打,甚至所谓"打通堂"都没有在小豆子身上起到真正的作用,这可以从影片中小豆子和小癞子出逃回来后的那段情节中看出。小豆子一声不吭,既不向师傅讨饶,也不听师哥的劝告,倔强至此。事实上他第一次真正的转变并不是被割去六指或是被师哥在口中捣出血来,而是逃出喜福成科班以后见到了当时名嘈一时的"角儿"。看台中的小豆子,引颈而望,目光迷离,完全被舞台上的名角风采所征服,被叱咤英武的霸王所征服,被京剧艺术所征服,被一个绚烂华丽的苦孩子的梦想所征服。他"选择"了京剧,而不是被逼着走向京剧。正是这种强烈的向往和独立的自主意愿使小豆子自己重回科班。可以说,是从这个时候起,小豆子为自己选择了京剧这一条路,并用一生坚定地走下去。

其后的一切则几乎是预设好般的顺理成章:由于长得面目俊美骨架清秀,他成了科班里唯一的旦角人才。既已认定,便只有走下去。当师哥的棍杆在小豆子的口中一阵乱捣之时,他终于看清只有这样一条前路,于是,镜头前失魂地坐在太师椅里的小豆子也就只有仪态万方地站起身来,行云流水般,面带一丝微笑地唱:"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至此,小豆子的性别指认转换完成。

在这里,我想插上一点似乎经常被忽略的信息,影片中小豆子年少求艺一章中,不应该仅仅关注其性别指认的转变,在小豆子的少年生活中,导演跟我们讲述了两件大事,除了性别转换之外,便是他从一而终的信念的确认。这两件大事同样重要,并且在理解程蝶衣这一人物时有着最为重要的作用。

小豆子从一而终最早的诱因是低贱的身世和师兄的情谊。低贱的身世平添了小豆子的无助感,而师兄的处处关怀恰好给了他一个爱和保护的归宿。直到后来师傅讲述霸王别姬的故事时,说"人要自个成全自个",说到了虞姬的"从一而终",可以说对小豆子而言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它把小豆子同师哥间长久以来的情感完全定义化,概念化了。我们看到影片中的小豆子一边哭,一边打自己的耳光,"从一而终"这个做人的道理从此在他心里扎下了根。"从"艺术,"从"京剧,"从"师哥,这几个概念在"从一而终"四个字中得到了最好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注释。

再回到性别转换上来。在唱对了《思凡》之后,小豆子已经大致确定了他作为程蝶衣的人生道路,其后的张公公一节,我认为与其说是强调性别指认的最后变换与确立,不如说是导演在向我们昭示小豆子成为程蝶衣后的苦难人生的开始。张公公,代表着那个时代已经没落的势力,而这个没落的势力在这新出生的生命上犹能纵情肆虐,由此,程蝶衣一生的悲苦也冉冉拉开序幕。在那个欲曙还阴的凌晨,脸上还带着油彩的小豆子从张府默默出来,他此后的人生历程在那一刻已经基本定下了格调。"虞姬怎么演,也都有个一死",正是程蝶衣一生的伏笔和注脚。

但是,我们看到,此时的小豆子依然倔强,在他发现了襁褓中的小四时,他置师傅的那一句"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于不理,固执地把小四抱了回来。仿佛那襁褓中的婴儿正是他自己,仿佛一言不发负气般的收养是力所能及的最激烈的反抗,对一个人宿命的反抗。

影片进行到这里,充满了内心世界同外来强力的激烈争斗的童年和少年学艺经历告一终结,镜头中出现了科班小子们合影留念的场景,昭示着一个阶段过去,和一个新的阶段的来临,闪光灯响过,程蝶衣登场了。

果真是名旦风流,程蝶衣一登场,便给人惊艳之感。小豆子年少时的理想终于实现了,风华绝代的虞姬,满堂喝彩的舞台,灯一亮起来,音乐一响起来,踩着鼓点他就成了故事中不死的美人。可以说从一而终贯穿了程蝶衣的一生,他属于京剧,属于霸王别姬这个古老传说。恰恰是这个倔强的小豆子,或者程蝶衣,把自己认定的、师傅教导的那个信条,最当真地、最彻底地内在化了。这种内在化中,我们依然能窥看到程蝶衣或者小豆子对自己人生的强烈的自主意识。而同时,这种内在化也使程蝶衣的人生历程完全走上了英雄气短的永恒困境。

我比较赞同近来一期《看电影》中关于霸王别姬的一则短评,在这里,这个英雄末路式的困境可以衍生为文化与个体的历史性困境。没有文化归属的个体是单薄混沌缺少价值底蕴的无自觉性的个体,而属于某一文化的个体又逃不出其所依存的文化的生命。程蝶衣是被文化所化了的个体,是京剧艺术在人间的一个化身,他的光华依附于京剧文化的光华,他的命运也必将随着京剧文化的没落而没落。延伸开来,历史上种种文化不停地吞噬一个个原本单薄而无知的个体,在这些个体上彰显自己的光华,而后自己又在新文化的淹没中迅速腐朽,其陪葬品便是一个个被文化化了的个体。越是这种文化的精英代言人越是迅速地同这一文化一起腐坏。同时,从一而终的强烈意愿与不断变化迁延的历史也形成了相互抗击的困境,外来的种种力量施于英雄个体的身上,使其与其信仰和理想或生离,或俱灭,鲜血淋漓。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程蝶衣的人生,是抱定了从一而终信念的个体殉自己的毕生文化理想的一阕悲歌。他坚执着的是艺术,只这两个字使他一生都宁愿孑然一身独立在时间的岸边,不管朝代更迭,不管世事纷扰,是最执著,也是最剥离的边缘性存在。这种存在只与心灵相关,这种存在拒绝和时间对话。

因此,是程蝶衣,而非段小楼,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霸王。

程蝶衣这种自觉的坚执有其原因。如果说作为小豆子时这种朦胧的意识来源于一个微贱的穷孩子对名角风采的向往,那么作为程蝶衣,这种坚执也同时来源于地位卑贱的戏子对惨淡的现实世界的有意识的逃避。

不管如何风华绝代,戏子终究是戏子,在台上光彩无限,落了幕,下了场,卸了妆,还是社会最末层的微贱生命。程蝶衣对母亲和自己身世的记忆一直都没有抹去。他虽然挂念母亲,但心里对母亲的身份和自己出身的耿怀从他刚入戏班时就可以窥出一二:小豆子在众师兄弟面前烧了母亲留下的唯一的一件可足纪念的东西——披风。这种耿耿于怀的记忆即使被他深埋在心底,却不时仍要出来现身,提醒他这现世里的无奈的悲哀。菊仙作为第三者的插入,偏偏也仍然是以一个青楼女子的身份。影片虽未直接表露这层巧合在程蝶衣心里的影响,我们却可以想见这一层微妙的关系在他潜意识里必定也起着若有若无的作用。

而另一方面,财阀袁四爷的"红尘知己",日军统领的座上"贵宾",国民党军手电筒中的虞姬和高级官员亲赦的"程老板",都不过是强势人群手中的玩物。袁四爷在片中的一个动作的确颇有神韵:在袁四爷第一次来为段小楼和程蝶衣捧场时,散戏后曾亲自到后台拜见,并以重礼相赠,四爷进门来后,靠椅上还搭了一件戏服,他只伸两个手指,轻轻夹了,随意一带,衣服无声滑落地上,就仿佛他们的主人,尽管光鲜亮丽,仍然如尘般轻贱。

微贱的生命之外,对师哥的情感又无从诉说,程蝶衣似乎注定了要为这现实世界所不容。可以说对段小楼的眷恋,亲情和爱情各占了几分,是一种多少年相依相随的最自然的情感,蕴得深,不必说起,也无从说起。

因此,只有在戏里,只有英雄美人的故事里,程蝶衣才能找到自己的存在,才能找到一个与自己心灵相契的角色:虞姬。程蝶衣是倔强的,勇敢的,也是脆弱的:说他脆弱,是因为他爱上了自己的理想,不敢也不愿再回到这惨淡现世中来,直面自己真实的人生;说他倔强勇敢,是因为他偏偏又有这样的勇气固执地要把这现实也照了戏来演下去。

别人不同他演,他要演下去,别人不让他演,他还是要演下去,演得戏里戏外都是戏,演得戏里戏外都只有一死。

程蝶衣的这种人生理想,落实到最现实的希望上来,就切实地体现为和师哥好好唱一辈子戏,"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偏偏他生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中,偏偏他的师哥并不同他一样是一个"不疯魔不成活"的戏子,于是,他终于悲哀地发现,"你们都骗我"。默默地过了十几年,然后,年华逝去的虞姬,终于在他的霸王面前拔剑一刎,以谢"霸王",以谢他心中一辈子的理想。光从这个自刎的形式来看,我更倾向于认为程蝶衣至死都没有完全认命"你们都骗我",作为一个被文化所化的人,他割不断这种文化对自己的禁锢。我私意以为,他在自刎时的心灰意冷尚还不是对从一而终的彻底的绝望,否则他不必在霸王面前像一个受了多年委屈的美姬那样自刎"问罪",他更多的感触应该是生不逢时,满腔的爱无从给予。我完全相信若有来世把一切从头演过,程蝶衣依然是一个理想化的虞姬,哪怕他明知这通向理想的路遍布荆棘,甚至永难超生。由这一点来说,这种执着不完全该算在理想主义的头上,而是一种最彻底的坚执。

影片中的霸王的象征意味在片尾也得到了强调,虞姬和名剑一一跌落,屏幕暗下去之后,字幕打出了 熳 徽班进京的活动消息,而此时佳侣不在,一切已成往事,教人唏嘘不已。

《霸王别姬》:终是霸王别了姬,弃了江山亦负你。

早就听说《霸王别姬》是如何震撼了,终于找了个时间一饱眼福。

影片开始,晚年的段小楼和程蝶衣来到空无一人的京剧院。虞姬很平静,而霸王已没了王者之气。昔日的回忆在聚光灯打下的一霎铺卷开来。

画面转为黑白,出场的是蒋雯丽饰演的艳红和她九岁的儿子小豆子。这里艳红没有什么台词,只是通过一个嫖客的纠缠和她的几个动作侧面表现出来艳红的身份,地位以及处境。

镜头转到戏班中,小石头正在挨罚,这奠定了两个人苦涩的人生基调。

艳红带着小豆子到戏院投奔关师傅,将儿子无情的舍弃,是她觉得能给孩子最好的。可小豆子有六根手指,唱不了戏。艳红为了让关师傅收下小豆子,狠心切掉了儿子的六指,这一幕碰巧被小石头看见了。

戏院的孩子们欺负小豆子是新来的,只有师哥小石头对他照顾有加,小豆子对小石头的情愫也在此萌发。

戏园子里的生活很苦,日复一日地练功,练不好就要挨打。被母亲抛弃的小豆子本来就缺乏安全感,这整日挨打的日子让他更没有安全感,于是他和小赖子一起出逃。

逃出来的时候,偶然看到了舞台上熠熠生辉的虞姬和霸王。小豆子看着地位显赫,人群佣簇的角儿,那里有他想要的安全感,他想要活在才子佳人,至死不渝的爱情世界中,决定重回戏班。

师傅教给小豆子唱的是旦角儿,可他始终过不了《思凡》这一关,他执意不肯扭曲自己的本性,也因此挨了不少罚。临近大太监张公公的堂会,经理前来探视,让小豆子演了一段旦角儿,可还是唱不出那句“我本事女娇娥”,经理大失所望。

眼看要错失戏班露脸机会,为了拯救戏班子和小豆子,小石头抢过师傅的烟枪捣小豆子的嘴,场面一度非常暴力血腥。

小豆子一脸若有所思、似有所悟地坐在椅子上,内心斗争到达高潮,终于含着鲜血,唱出了

自此小豆子完成了他的蜕变,走向了“ 不疯魔,不成活”。

小豆子的屈服换来了戏班和观众的认可,换来了“虞姬”的角色。关师傅给他俩取了艺名,程蝶衣,段小楼。两人的《霸王别姬》在京城就此成为一绝。

蝶衣对小楼的感情早已从兄弟之情变成了男女之情,他们约定要在一起唱一辈子的戏,蝶衣满足于这种生活,小楼却另有心思,他娶了花满楼的头牌妓女菊仙。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可虞姬忠于霸王,蝶衣也只认小楼。小楼被日本人抓走,蝶衣去找袁四爷救小楼,还不惜交出了自己的身体,只得到了段小楼的唾骂。

菊仙也为了段小楼那把沾满了“四旧”的宝剑拼死抵抗,换来的也只是段小楼的那句:“ 不爱 。”或许段小楼才是最接近现实生活的那个人,但是他活的不如菊仙痛快,也不如蝶衣纯粹。

程蝶衣一生的 情感 发展如同一颗豆苗般从对母爱的需求发芽开始,慢慢演变成性别倒置,戏与现实混乱的状况。他的希望、嫉妒、愤恨、绝望,直到他终于认清现实之后,还能感受到他的深层抑郁和羞耻。

影片犹如一台华美似梦的陈年旧戏,似一幅三教九流汇集的乱世画卷,片中每个人的形象都是鲜活饱满。抹了胭脂的舞台是程蝶衣的一生,被剥离了人格的他,很难反抗那些丑恶的强权,于是他愿意牺牲。

剧的最后,师兄弟两人相遇,又重登阔别了十一年的舞台。段小楼早已不能把戏词记全,程蝶衣在经历过生死淬炼后,在空荡的舞台上再次唱出那句:“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可小楼的提醒让他终于从幻梦中惊醒, 他明白,自己这一生,结束了 。

剧里我们可以注意到,程蝶衣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封闭的环境里。他亲眼目睹母亲的悲惨生活,年幼的他将这种悲惨代入到性别之中,以至于在刚开始唱《思凡》中“我本是女娇娥”时是如此的抵触。

那为何师兄用烟斗搅过他的嘴巴后就愿意唱了呢?是因为烟斗为他带来的痛实在是太痛了,这种疼痛已经完全盖过童年的阴影,让他彻底屈服。

那个混乱的年代可能很难有什么完全正常的灵魂,蝶衣被“女性角色”的培养太过成功,以至于戏外的举止也是偏于女性化,但也并不能说明什么,真正改变他的,可能是老太监事件,在并未完全了解男女之事的蝶衣心里埋下一颗种子,使他的“ 男性”人格彻底消失。

面对小楼的“背叛”,自己的屈服,蝶衣只是逃避, 现在他只剩下了戏 。可时代也并不善待他,让他连戏也唱不下去。

清末民初,京剧刚刚出头,但戏子仍然是下九流。

日本统治时期,蝶衣以为遇到了懂戏的人,以为艺术超越了国界,结果却让他背负了汉奸的罪名。

解放后终于迎来了良好的 社会 秩序,终于让蝶衣看到了希望,可光景没有几年批斗和文革让他彻底心如死灰。

经历了如此多的颠沛流离,年华早已褪去,舞台已经不属于他了, 他的路,只有死。

借着最后的戏词,他伸手拔过霸王的佩剑,自刎于台上。

从此世上再无小豆子,再无程蝶衣,再无真正的虞姬。

暗恋有终

课间,林茉左手握着柠檬黄的颜料盒,右手持画笔,偶尔凝视着眼前画作,偶尔低头沉思。

蜜茶棕的波浪卷发,随着克莱因蓝的短袖顺滑而下,悬垂于半空中。几绺活泼的碎发,从半开的窗户吹来的微风中欢喜飘舞,在如玉般的脸庞前流动着。

橘色暖光远远映射而下,发丝边缘像细碎的金沙一样闪着光。

林茉手中的画笔也像被施了魔法,发光而神秘,色彩与光影纵横交错,轻轻在画纸上描描点点,温顺的眉眼里尽是认真。

调色盘中所有混合色彩的酝酿,亦是林茉思维下的结晶。

不小心掉落在衣服上的颜料,擦汗不小心蹭到脸颊的一抹红,在无形之间莫名把人撩拨。

画室窗户外,攒满了一排走火入魔的林茉的痴迷者。

就连一向冷漠石心的思凡,后来也不得不承认林茉无论是男女都会偏爱的类型。

那天,雨季刚过,云从四面八方升起,天顶上闪过一缕缕阳光,久违的暖意向头顶铺洒下来,还夹带着柔和的风一块分散在学校四周。

思凡第一次邂逅林茉是在学校门口书店,那天橘红调子的落日良久挂在天空,怎么也散不去。

后来的后来,思凡无数次回想自己好像在第一次见到林茉时,心仿佛就被炸成烟花,经久不息。

晌午,金光穿过淡薄的云层直射在书店玻璃门口。

推门进去后,书籍特有的油墨香飘入口鼻,书店里仍像往常一般人山人海,熙攘和温热的气氛溢满了整间书店。

思凡缓缓浏览过一排排书架,要寻的书仿佛不翼而飞,不见一丝踪影。接着往里摸索,仍旧一无所获。

不经意回身,瞥到不足三米的角落里站着一位清丽脱俗的女孩,从那瞩目的发色、绝美的容颜以及眼尾特殊的泪痣,思凡当下就确认这是他们学校那位赫赫有名的校花“林茉。”

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这位“风云人物。”

而且,她竟然......喜欢看书......

思凡不自然的神色在脸上悄然游走,任由窗外和煦的阳光照了又照。

此刻,林茉恬静地靠在墙角,纤细的手指灵活地翻动着书页,晶亮的眼眸里发出真挚诚恳的光芒。夕阳的余晖射到她巴掌大的小脸上,两颊显得更加红润,忽闪的卷翘睫毛在光影下呈现出美好的弧形。

除了无意翻阅书籍的动作,并无多余举动,但少女全身上下还是散发出一种妙不可言的温柔气息。此时林茉全神贯注的眸子随着书中起伏的剧情缓慢游动着,自然没注意到身畔几位“虎视眈眈”的眼神。

就连思凡,也有刹那间的失神。

嗯......挺美的......

脸上不受控制地涨起一层红晕,就像两片花瓣突然飞贴上去似的,原先平淡的眼眸中填满了夷愉的光泽。

窗外,橘红色弥漫,夏日的风温温柔柔,甜到骨子里。

思凡竭力克制住自己悸动的心思,强迫收回视线,好不容易平静的内心却再次漾起层层涟漪。

林茉......林茉手中的书,好像是他要寻的那本《怦然心动》,原来......是她拿走了啊。

原来,她也喜欢......喜欢看这本书。

嘴角不经意间上扬的弧度,连思凡自己都没发觉。

林茉在绘画艺术方面很有天赋,曾代表学校参赛,荣获了一等奖。

思凡第二次见林茉就是在颁奖台上。

清澈明亮的瞳孔,白皙无暇的皮肤,林茉身着一袭校服,玲珑纤细的身形被包裹住,显眼的青春少女感脱颖而出。左右不过才二十岁的年纪,林茉就成为学校众多少女追捧的对象。

于是,学校各个角落议论林茉的言语除了长相貌美,学习好,还增添了一项:林茉是个才女。

好羡慕呐!

长得美就算了,学习成绩还回回第一!!

现在画画技能又被她成功解锁!!

可太气人了!!

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嘛?

我一定要向林茉讨一份变美秘籍外加一份学习窍门!!!

大家省省,冷静点......

思凡清晰地记着颁奖那日与第一次巧遇林茉那次,日光出奇的美。明净的光映到林茉清秀的脸庞上,闪烁着象牙般的光晕,台下不约而出发出“哇”的狂喊,深深陶醉于台上扎着高马尾发出浅笑的林茉。

远处的梧桐随风摆动,荡漾出风的形状,吹向那位身着蓝白相间校服下的倩影。

本来思凡与这种场合毫不挂钩,全班倒数第一的他,也很少在意于他而言之外的杂事,冷傲孤僻的性子喜静厌闹,但凡人满为患的场合,绝对瞅不到一丝思凡的身影。

思凡之前不是没有在课堂上听同桌阿炎娓娓而谈着林茉:“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诸如此类的诗言美句。

“思凡,思凡,林茉出教室了,你快看呐!!”

“思凡,你是不知道,凡见过林茉的人没有一个不夸她的。”

“啊......林茉那颗泪痣也太......太魅惑人心了!!”

“兄弟,看一眼啦!!”

“喂,你也太冷血了吧......”

......

阿炎态度愈是如此,偏让思凡再三笃定这位林茉绝非传言中一般。

他当时对于这位无可救药的同桌嗤之一笑,俨然一副轻蔑又不可置信的神情。

而后趴在桌子一角,歪斜着头,沉沉睡过去。

他可不想体会“辣眼睛”的既视感。

阿炎实在像林茉的狂热粉,整日喋喋不休的对象除了林茉再无旁人。

聒噪的嘴里发出的一连串词像极了电视剧插播广告,惹人嫌而不自知。

反而是阿炎还怀疑即使对方是个哑巴,也会给出一丢丢反应,不像思凡那般油盐不进,活活能把人气死。

思凡起初还言语反抗,“你够了,是不是没见过美女?”索性最后置之不理,不再驳斥林茉这位亢奋的“粉迷”。

这一举措,一度让阿炎怀疑思凡是不是......那方面......有点问题。

他蹙着眉头眼睛不眨地盯着眼前顽固不化的对象。

“你要试试?”

“不了,兄弟。”

阿炎打了个冷颤,头埋在臂弯里。

放学后,思凡照例来到经常光顾的书店,不凑巧,书被别人借走了。

心绪烦闷之际,扭头瞥见一位绝色少女,肤色白皙,五官端正,宛若出水芙蓉。直到目光定格在眼尾显眼的泪痣上,他恍然大悟:她好像......就是阿炎常说的林茉.....

不会这么巧吧!!

一直以为,他是......开玩笑的。

阿炎不正经惯了,没想到这次确实没看走眼。

林茉果真美得超凡脱俗,一点不像凡尘人物。

少女站立的方位配合阳光刚刚好构成一幅清美的画卷。

仅此一瞬间,思凡好像沉溺了。

荒废冷清的心底滋生出一种叫心动的代名词占据了整间心房。

林茉,好像......的确是要比旁人还要再美上三分。

此后,思凡不再忌讳同桌阿炎滔滔不绝对林茉的夸赞,他开始发自内心认可狂热的阿炎。

甚至自己似乎比阿炎有过之无不及......

一度让阿炎以为是思凡上次发高烧潜留下的后遗症,是人吗你?

不带反水这么快的......

明明之前还一幅横眉冷眼、漠不关心的高傲作派。

而后几天,大概林茉被其他琐事缠身,人一直没有出现在书店。以至于那几天书店人流量急剧下降,书店老板百思不得其解,但又猜不出缘由。

思凡得知林茉获奖,自然是从“粉迷”阿炎的嘴里窃取到的小道消息,毕竟这事还没外传开,其他人暂不知晓。

作为林茉的死忠粉,没有什么是阿炎探听不到的。

一周之后,学校举办的颁奖仪式上,思凡终于再次见到那个遥不可及般的身影——林茉。她尽管一身校服,但仍不失清秀,不同以往的娇艳动人,由内而外散发出清新自然的气息。

着装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但就是让人挪不开眼。

林茉仪态大方,步履轻盈地跨上颁奖台,稳稳站至中央。

手中的奖杯经过太阳直射,辉映到她琥珀色的眼睛里。

真挚热切的获奖感言,在炎炎夏日,如一股涓涓细流,直击人心扉。

思凡好像明白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了。

那是比第一次还要强烈的情感。

总之,他知道。

当班级最后一次月考结束后,月老好像打了个盹,让自卑的独身者遇见了一生想要守护的目标。

它,开始发生“蜕变”......

第三次,思凡再次遇到林茉,这次他做了自己暗恋角色中的英雄。他也庆幸碰见了林茉,不然,他简直不敢深思后果是什么。

此前,思凡与林茉就像两个天秤的极端,如同春秋两季不能同时存在,万木春生时则也看不到霜林红透的风韵。

世界之大,人海茫茫。见不到,也正常。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声音又细又尖,时断时续地传到每个人耳中。

思凡交了卷,抽出书包,与阿炎一块离开教室。

教室外,天气灰蒙蒙,满天是厚厚低低的黑灰色浊云,阴郁的气氛席卷了整个学校,没有一丝空隙是白的。

并肩走出校园大门后,思凡与阿炎分道扬镳,挥手告别各回各家。

低沉诡异的天闷热的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被黏住了。

思凡照例骑着自行车一路飞驰,今日不同寻常的天色给他增添了一抹烦躁,乌云压得越来越低,预计一会将会大雨倾盆。

脚上速度逐渐加快,在即将穿梭玉桂路时,思凡远远瞧见一条窄黑的小暗巷,围站着三个头发染得很刺眼的青年,对人欲行不轨之事。无意显露的校服明显让思凡一怔,倏地想到,那好像......是他们学校的女学生。

三个邪气青年对暗巷中的少女推推搡搡,恶语相加,甚至夹杂着无理举动。女孩强烈地反抗挣扎,下一秒被残忍推倒在地上,倔强不服输的眼眸刺痛了思凡的心。

思凡正准备上前,忽然上方轰隆隆的雷响传来,闪电从云层中跳出,迅速在天空中炸开。明亮的瞬间让思凡立马瞅清楚暗巷下的少女。

分明是林茉。

紧接着那三个不伦不类的青年,强硬撕扯着林茉的校服,身下少女奋力抵抗,大有同归于尽的气势。

思凡火气瞬起,抄起路边丢弃的木棍,直接猛跑过去狠抽在三人身上,把林茉死死护在身后。这时淅淅沥沥的小雨已经一声不吭地落下来,伴随着响亮的雷鸣声以及扎眼的白光,无情滴向每个角落。

本来三人就是欺软怕硬的性子,现在狂风骤雨来临,天边忽忽闪闪的银光又就吓得他们胆战心慌,何况思凡手执“武器”,这下三人面面相觑,反倒忸怩起来。

“再不滚,我要报警了。”

此时思凡在他们眼里,如同怪兽一般,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头顶上方的雷鸣闪电像是被他召唤而出,空中弥漫的雾气与变得黑漆漆的乌云融为一体,思凡全身散发出狰狞的气势。

“别......呀,少年,我......们......这就走。”

“滚。”

一个字足以让他们吓破了胆。

黑暗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面色苍白的林茉。

校服被拉扯掉大半,里面的短袖还未来得及撕毁,索性隐私没暴露在外,但变得皱皱巴巴。本来高束的马尾此刻耷拉在脑后,伴随着渐大的雨水整个人显现出一丝破碎感,好像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

依旧还是那双倔强的眼眸,脸上愈加惨白的神色让思凡焦躁不安,忽然闪过念头,想把刚刚那群恶徒碎尸万段。

万万没想到,第三次与林茉见面竟是在这种不堪的小场所。

不过,幸好来的不算晚......

踌躇片刻,思凡终于小心翼翼开口,“林茉,你没事吧。”

对方无回应。

晶莹的雨滴不断往下落,像断了线的珍珠。天色愈发黑沉,没有闪电的光亮,小巷一片漆黑,只能听见震耳的雨声。

一道电光急促闪过,思凡才看见虚弱的林茉已晕倒在地,他着急忙慌抱起怀中单薄的身影直奔医院。

“医生,请问她怎么样了?”

“淋了点雨,身体有些虚弱,先打点滴看下情况。 ”

“好。”

林茉脸庞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纤细的手指软弱无力地垂放在一侧,以往灵动的眼眸现在微闭,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五官还是一样耐看,那张绝美的脸没有因为生病显出一丝不足,思凡反倒觉得病床上虚弱的林茉仿佛有了点人间的烟火气,至少让人可以忽略掉“女神”头衔。

半天后,林茉醒来。

思凡并不在房中,下楼买饭去了。

眼看着一瓶点滴快收尾,林茉潇洒一拔针管,打算下床活动下筋骨。

至少买饭回来的思凡,走到病房门口,深深被眼前一幕震惊到:眼前的少女在病床上做起了“瑜伽”,他印象中好像是叫这么个名字。

“你回来了。”

出乎意料的是林茉先开口,再自然不过的语气反倒令思凡再度吃惊。嗯......咱俩很熟吗?

“嗯......我买了......饭,你吃吧。”

“好啊,我快饿死了。”

思凡发誓再没有比今天更惊恐万状的局面了,就是“粉迷”阿炎估计也猜测不出他的女神竟这般平易近人吧。

望尘莫及的月亮让人一下子触手可及,反倒令旁观者无所适从。

当下的思凡就是这样的。

他甚至怀疑哪个步骤出错了......

不过,好像这样的林茉更招人喜欢呢。

自那日起,思凡与林茉的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俩人成为了朋友。

学校里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这次是关于思凡的。有关思凡跟林茉间的关系,都在臆想乱传,不过更多笃信的是思凡在追求林茉。

在众人眼中,这毋庸置疑,似乎不用多加思虑。

思凡本人也巴不得如此。

往后几日,天色又如从前那般温柔可爱,碧蓝如洗的天空下,微风朝着散云吹来吹去,一点也不疲倦。

“你不够义气啊,思凡。”

“怎么了?”

“老实说,你与林茉认识多久了,竟然瞒着我?”

“没多久,就上次在医院。”

“啊?医院......这到底怎么回事!!”

阿炎像个探听秘密的窃贼,滴溜溜的眼睛围着思凡全身转。

思凡有条不紊把林茉在雨中晕倒,他只是路过拔刀相助了下,大概说了个七七八八。

至于前段不堪的细节,直接被他略过,毕竟不是什么可以宣传的“美事”。

“这么说,你算是英雄救美了!!”

“没那么严重。”

“那......你对林茉有没有......”

“闭嘴。”

阿炎识相地不再吭气,继续趴在桌子上。

教室风扇叶片还在乐此不疲地旋转着,转眼间,尖锐的下课铃响起。

自那日之后,思凡与林茉不仅成为朋友,还经常一块上下学。

林茉在前,思凡在后。

眼前活跃机灵的靓丽身影,微笑的样子,像清风拂过暖阳,盛满了温暖。

思凡常常看着林茉失了神,她不再像以前那般高不可攀,分明像一个不谙世事的邻家女孩。

也更容易激起保护欲。

好想永远陪在她身边......

“思凡,思凡......”

“嗯。”

“想什么呢。”

“想你。”

脱口而出的思凡恨不得当下挖个地洞,钻进去再也不出来。耳朵传来的嗡嗡声,心脏砰砰跳动的声音,还有脸颊泛红的痕迹,丢人丢到家了。

“哈哈哈......”

爽朗的少女听到思凡入骨的表白,并未忸怩半分,单薄的嘴唇里飘出几个很有分量的字。

“那就试试吧!”

“啊,什么......”

“我说,我同意了。”

落日余晖的路上总是爱意弥漫,一对新情侣在深橘色黄昏下热情相拥。

铃铛遇风会回响,我看见你时,心里的小鹿也在乱撞。

“为什么?”

“因为,你人好啊!!”

林宥嘉思凡歌词

思凡

演唱:林宥嘉

原来他们还不会控制情感

也还没破解如何死去活来

不过大脑所产生的悲哀

好像能让愉快更痛快

保持最佳的气候是有多难

这里竟然还会有四季变换

但所谓雪花 比记载 更好看

我一定要尽快 调查明白

这落后星球魅力何在

早该返航的队长 怎麼会 不愿离开

我们早进化到 完美状态

为何 还会 迷恋平凡

难道生命没缺陷 反而是 一种缺憾

简陋的血肉之躯非常脆弱

却又比铜头铁臂多点温暖

莫非生命就是要很短暂

才能明白时间多实在

地球上看我星像一粒尘埃

若人类发现该多兴奋崇拜

我们派来的 却不肯 再回来

我一定要尽快 调查明白

这落后星球魅力何在

早该返航的队长 怎麼会 不愿离开

我们早进化到 完美状态

为何 还会 迷恋平凡

难道生命没缺陷 反而是 一种缺憾

我想我慢慢地终于明白

这落后星球有多可爱

好想好想学队长勇敢地不再离开

我们越进化到完美状态

越会更加迷恋平凡

那些不完美生命怎么会还看不开

满意几分哦~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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