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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情感咨询心得体会」婚姻情感咨询心得体会模板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情感咨询心得体会,以及婚姻情感咨询心得体会模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为什么很多夫妻结婚多年后就过不下去了?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沟通模式、相处模式、互动模式出现了问题,常见的原因如下:

1、婚姻失语症

婚姻里最怕的是两点:第一,夫妻之间没有沟通,长期无话可说,持续不交流,伴侣就像是同住屋檐下的陌生人,没有丝毫情感的流动;第二,夫妻之间用负面的方式沟通,经常指责、否定、吵架、冷战。

而当两个人结婚很多年后,已经过了用负面方式沟通的阶段,因为你们彼此已经深知对方的脾气秉性,知道很多沟通是无效的,所以就有话也不说。

于是,就会陷入无话可说的阶段,形成婚姻失语症。你们住在一起,但没有交流,彼此感受不到对方的爱,无爱的婚姻让彼此都很痛苦,忍不下去就会离婚。

2、对伴侣的认知持续变差

结婚多年感情过不下去,就会有一个人想要离开。提出离婚的这一方,通常会对伴侣有很多的不满。

离婚方会觉得自己的需求不被伴侣满足,会觉得另一半的行为让自己很痛苦,比如伴侣经常发脾气、性格强势、不重视自己、长期忽略自己、很自我只顾自己的感受,等等。这些行为让离婚方对另一半的认知变得很差,产生了想要离婚的冲动。

要敞开心扉沟通

如果你的婚姻关系中缺失了沟通这一要素,并且始终没意识到时,那你们的夫妻关系有可能已在悄无声息中受损。每个人都会谈论婚姻中的坦诚问题,但只有沟通渠道畅通,才能做到坦诚相待。

所以,即使你在处理工作、照看孩子、去健身房锻炼、做家务或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非常忙碌,也要每天预留15分钟以上时间用于与伴侣沟通。可以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坐下来与伴侣谈谈心、工作或家庭,任何话题都可以,还可以关心一下对方最近有哪些新的兴趣爱好,两个人一起分享心得体会。

心理咨询究竟是什么样的体验?

文会爱朋辈

来源会爱朋辈(ID:PBDD309)

题记:无论别人体验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都不能替代自己亲自去参与的体验,因为体验是从知到行的必经之路。

知乎上有一个提问:

“一直受到一些心理问题的困扰,朋友建议我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但是很害怕,害怕自己的问题被曝光在他人面前那种感觉,也不知道如何面对一位咨询师。

非常挣扎,有没有亲身体验过咨询的小伙伴能够告诉我,究竟心理咨询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真的可以帮助到你吗?”

许多人在走进咨询室前,都对咨询中将会发生的事情充满了好奇和疑惑。

究竟心理咨询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

也许这是大多数受心理问题困扰、想要寻求心理咨询帮助的人们首先最想问的一个问题。

这里先为大家推荐一部关于精神分析的法国记录片,这部影片采访了6名接受过精神分析的来访者。

他们有着不同的困扰,但都从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自己真实而又独特的咨询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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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链接)

也许你觉得法国很遥远,存在文化差异,我们还整理了20位中国来访者亲历咨询的分享,全部来自于知乎读者,感谢TA们无私地分享了自己的咨询体验。

诚然,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别人的体验终究是别人的,但这些分享或多或少掀开了心理咨询“神秘”的面纱。

-01-

这是怎样的体验?

这个可能很难简单回答,任何简单的回答都只是希望用文字来表达体验到的东西,也只是可能让其他人明白那是什么。

在咨询中感受到的喜怒哀乐,从咨询中发展出新的“something”,让它们蔓延到生活中,然后再带着生活中的结果重新回到咨询中讨论、检验、再次体验等等。

-02-

从“愿意、想要接受心理咨询到真正的行动”真的是一个过程.

这不仅仅是一个预约电话、一次约访这么简单,这个过程其实是非常需要勇气和契机的。

这个契机可能是某种负性情绪的爆发,可能是某个生活事件的出现,可能是某段关系的破裂,也可能是某个触发成长的瞬间??

当这个契机出现的时候,常常像是生活为我们开了一扇门,这个门里是我们曾经逃避未曾发现的自己.....

-03-

咨询里有进展有停滞。

印象最深那次,是发现我胶着在原地,想要成长,又抱着自己的痛苦不放。

咨询师说,他有个感觉——不知道该怎么把咨询继续下去了,他看着我这么抱着自己的痛苦,没有进展,也很无奈,甚至有点沮丧。

我想起来,好像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感觉,想对我好,又不知道怎么插手。

-04-

有一会儿,我觉得快要逼近真相了。

脑海里冒出一句话,痛苦就是痛苦,没有更多的意义。

我讲给咨询师听。

他说:感觉你好像有两种状态。

一种是小孩儿似的,哭,要抱;一种是哲学家似的,很超脱地讲很多很准确很有道理甚至很超脱的话。

这两种状态,前一个太低,后一个太高。你刚刚讲那句话,就像个小哲学家,能不能俩中和一下。

我突然就明白了,有太多情绪淤积,而我的办法,是要么小孩儿似的大肆宣泄,要么哲人般用理论超脱,就是没能正常说话。

-05-

经历过一些看起来毫无收获的咨询过程,才发现那些过程有多重要。

这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举动让我意识到自己在逃避什么,帮助我更加看清自己。

这些当时的无意义如今看来也意义非凡了。

-06-

持续了一年44次长程的心理咨询,真的是非常神奇的并且从来没有过的体验。

我的咨询师陪伴了我的这一年让我过的特别的清晰,困扰我十年之久的问题,在内外因素的推动下终于有了解答。

内心非常感谢咨询师的专业对设置的尊重。

离开了三个月之久,某些时候咨询师的某一句话还是会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感觉这一年的影响很大很大,是我人生中最接近那个内在真实自我的一年。

我觉得我是有变化的,对于关系情绪以及自我的认知都有了质的变化。

不知不觉变化就发生了。

-07-

虽然,你已经准备好了,你已经坐在椅子上,你已经开始谈论自己。

但是,你可能依然会担心咨询师不足够能帮助到你,能否足够理解到你,是否值得信任,是否足够安全。

直到你完全感受到咨询师坚定地和你站在一起时,你才会小心翼翼地向咨询师一点一点敞开真正的自己。

不安、试探、疑惑、释然??

这样的过程每一步都像是找寻故乡的探险,忐忑艰辛却越来越安然。

-08-

怎么形容这样的一种感觉呢?

大抵就是你必须要织一件毛衣,面对着一大团乱七八糟的毛线。

你的耐心、精力都已经耗尽,你感到身心俱疲,不知从何做起。

慢慢的你发现,这堆毛线没有变好,而你却已经不同。

你不再抗拒和拖延解决的过程

你不再担心毛线断裂的不知所措

你也不再害怕织毛衣的繁琐

你面临的问题依然,而你却更有勇气面对,如同被阳光晒过般通透。

-09-

你的生活充满着困惑和问题,被负性情绪撕扯纠缠着无法抽身。

你太希望现在就知道答案,此刻就有个改变,让你能潇洒而决然地跟过去挥挥手。

“我到底要不要跟我的混蛋男友分手?”“我要离职么?”“我要怎样跟我的父母相处?”“我要怎么教育我的孩子?”??

你真的希望咨询师给你人生准确的方向,告诉你现在该如何去做。

但是你会逐渐发现咨询师并不会给出答案,他更多只是在旁边静静地陪着你。

你会失落也甚至会愤怒,但你最终逐渐明白:

亲爱的,你真的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你只需要更深地了解自己和更多的勇气。

-10-

面对自己是一件不容易甚至还会带来痛苦的事情。

但如果能主动去找一个专业人士来帮助自己,你会发现一个不曾感受到的空间。

那是一个私密的,温暖的,安全的地方。

让你能够静静地试着去感受自己,去感受那个被自己掩藏起来的受伤的自己,试着去接纳、允许他的存在。

-11-

有时候只是经历,也来不及反应。

自己以为很多事情过去了,好像不那么重要了,或者经历了一段时间就都放下了。

在咨询过程却好像一下暴露了痛点一样的,说完了连自己都明白,到底什么是自己解不开的那个结。

-12-

在咨询中,咨询师会反复对我强调:来访者可以说任何想说的话题、说出任何突然闪现的念头和感觉,等等。

哪怕听上去很傻或者很奇怪、甚至是觉得说了会很危险的点(然后就多了另一个可以讨论的点——为什么会觉得某些念头危险XD)

我在咨询中学到的一条规则是,行为和语言是被严格区分开来的。

只要不是付诸行动,一切的想法和念头(甚至是打算付诸行动的念头甚至是计划),都可以(且仅可以)在言语上进行讨论,而来访者有不被指责的权利。

咨询中绝对是说得越多越好,因为不知道会走到哪里,讨论出什么有趣的事情。

-13-

在咨询中,我也会感觉到生气、被冒犯、担忧、难过。

有时候也会觉得好像在兜圈子、在某些问题上纠结是浪费时间、怀疑在某些问题上咨询师并没有很好地应对和处理。

我会把这些感受和想法告诉咨询师,一起讨论为什么我会这么觉得。

最后我会被鼓励及时反馈我的任何即时感受和想法,哪怕是负面的,而我的疑问甚至质问都得到了回答。

-14-

咨询结束了,我已经走出了诊室。突然想起,今天是预付诊费的日子,但是我居然忘记了!

我犹豫了一下,在“现在回去不恰当、咨询已经结束了”和“不预交诊费太令人惭愧了”两个想法之间纠结了一下。

但还是觉得无法忍受延迟交诊费的羞惭,于是有点不同于常规地回到诊室。

那时接待员已经下班了,只有咨询师在。

我:(羞惭地)我今天应该预付诊费,但是我忘记了,我知道不应该这时候回来,但是我不想延迟交??(边说边递出信封)

咨询师:哦,这样啊,其实我也忘记了。(很自然地接过来)谢谢!下周的话也没关系??

我:谢谢!(我有点脸红,匆匆鞠了个躬,转身离开了)

离开后,我舒了口气,我担心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发生。

咨询师并没有因为延迟交诊费或者咨询结束后的返回而有愠色或者表现出被突破设置的尴尬等,都没有,那么自然、温和。

我很开心。

咨询就是这样发生作用的,不是说教。

-15-

在长期的咨询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令我抵触和不适的状态。

我的咨询师的方式,是常常会从性的方面去解析问题。

她认为,性是最原始的本能,我们应对性的模式,就像一个原始样本,会被复制到应对其他问题或者说其他情绪的方式中去。

所以不可避免需要谈论比较私密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渐渐摆脱了一些成见,从根源去客观地看待。

-16-

随着咨询的慢慢深入,我才发现咨询里不仅只有“和平”,还会有“失望、愤怒”。

当我们讨论的问题越深入,我的负面情绪就越容易被唤起,我甚至会想要和咨询师“吵架”,总想“反抗”些什么。

但我的咨询师从不因为我的“不配合”而生气,TA总是鼓励我表达自己的情感,说出真实的感受,把我的“坏脾气”照单全收。

-17-

和咨询师说话跟和朋友吐槽最大的不一样在于,咨询中有一种奇异的氛围。

当你说的时候,你会感受到旁边这个人在鼓励你说下去,鼓励你把你的想法都说出来,毫无保留。

你在说的过程中会感觉到自己得到了百分之百的重视和关注,而越发说的起劲。

慢慢的,我感觉整个房间都交织着我的思绪,我把它们一股脑在房间里铺开来。

坐在我旁边的人虽然话不多,但我却能感受到一股支持的力量,帮助我把这些纷乱的思绪理清楚。

-18-

在刚开始接受咨询的半年里,她最常问我的问题之一就是,“你的感受是什么”。

那时候我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内心其实是懵的。

一直以来我有点习惯性地回避自己的感受。

在接受咨询之前,我几乎没有意识到这种回避的存在。

虽然了解自己并不一定就能达到改变自己或者说接受自己的目的,但是如果要达到这样的目的的话,了解自己还是非常必要的。

-19-

我们的每次会谈,时间、环境固定不变,咨询师从神情、说话方式甚至衣着都保持稳定,我们的关系稳定、安全,周围总是很安静。

这让我进入一个和日常的状态有些不同的“场”,我很放松,专注于内心,思绪也更加自由。

有时候,我以为一件事好像没什么,但说着说着,我发现我哭了。

也有的时候,他会问我,这件事让人难过,为什么你说起的时候却在笑?

在一段段的讲述中,我慢慢离自己的内心更近,一些感受、情绪和记忆一点点浮出水面。

-20-

这个过程,并不完全轻松愉悦,难免会触及悲伤的往事。

走到心中某个原本想绕开的角落,也可能会卸下层层防御的保护,与真实的自己坦诚相见。

就像明媚的阳光下总有阴影。

当潜入潜意识的水下,有些发现可能令人感到冰冷、暗黑。

但也许,这才是真实、完整的生活——有好也有坏。

当获得足够的勇气,就可以在看到“坏”的部分以后,仍然愿意积极的投入生活,并感受到其中的意义。

有时候,我感觉遇到了阻力,好像被“卡”住了,还好我有足够的信任、耐心、好奇心,让我继续,等到改变发生。

有时候,我实在困惑,也有点着急,就问咨询师:我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解决我的纠结呢?不出所料,我没有立刻得到明确的答案。

但一次次咨询做下来,我感到自己更加有能力去应对生活中的难题,这也让我对自己的感觉变得更好。

虽然身上还有问题没解决,但我可以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同时继续做出探索。

特别欣赏一位昵称为“思怡”的网友说的一段话:

如果说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座秘密花园,那么心理咨询就好像是一段在其中探索和发现的旅程。

咨询师是向导、陪伴者,有时也可能是远足时的手杖。

在咨询师的支持和帮助下,你面对熟悉的景致,却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

得以有勇气再次走进封存的角落,整合曾经无力面对的创伤。

你有了很多新的发现,比如那些以往疏于关注的、那些幽深隐秘却又含义重大的、还有对你而言充满力量的地方。

其中的心情,有明快,有迟疑,也有暴风、大雨。经历过这些以后,迷雾散去,你看到这座花园呈现出更加迷人的生命力。

那么,亲爱的,你所亲历的心理咨询有什么不一样的体验呢?

对离婚有何看法或感想?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法律

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原因

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

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

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

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①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也称婚姻关系的解除,即在法律上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离婚不仅直接涉及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且关系到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家庭和社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离婚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同时还要涉及财产分割,对子女的监护以及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扶养等问题,在婚姻家庭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②离婚的法律特征:

A 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行为中必须体现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行政离婚,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即使有诉讼代理人 ,本人仍应当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表达本人的意愿。

B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须存在婚姻关系。

C 离婚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美国,离婚必须经过诉讼程序,但当事人可以就其离婚及离婚后的各种事宜事先达成协议,由法院批准。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大约超过95%),采取事先协议的方法,而不用法官判决。

离婚的理由(条件)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

③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的撤销的区别

A 离婚与婚姻无效是有严格的界限:

Ⅰ离婚是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Ⅱ 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于结婚之后,婚姻无效的原因则发生于结婚之时。

Ⅲ离婚于确定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溯及力,婚姻的无效为法院确认无效婚姻为自始无效,具有溯及力。

Ⅳ离婚之诉仅限于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则不受此限制。

B 婚姻的撤销,是对成立时已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姻的撤销的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时,是由受胁迫的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出。

④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别居是指婚姻双方暂时或永久地解除同居 义务但是维持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别居制度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该制度是在教会法禁止离婚的情形下,为解除夫妻双方不堪共同生活而设立。在当代,虽然许多国家都采取了离婚自由的法律制度,还有一些国家保留了别居制度。如大陆法系的法国、意大利,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等。离婚与别居的区别主要有:

Ⅰ别居期间,婚姻关系仍处存续状态 ,双方只解除同居义务,双方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离婚则完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

Ⅱ别居期间夫妻仍负贞操义务,离婚后双方无此法律义务。

Ⅲ别居期间夫妻仍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此义务完全消灭。

Ⅳ 别居期间夫妻间仍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则无此权利。

中国婚姻法没有别居制度的规定,但是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⑤离婚的分类

按照当事人对离婚的态度,可分为双方自愿离婚和一方要求离婚;按照处理离婚问题的法定程序不同,可分为依行政程序离婚和依诉讼程序离婚;按照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可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

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决意

对于婚姻中该如何相处时,婚姻咨询师常会告诫婚姻当事者“婚姻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双方的家庭亦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的稳定。至于婚姻该不该继续维系下去时,更多地还是要考量自己的婚姻幸福度如何,这个婚姻还能否给自己的后半生还来幸福。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在这个婚姻中,你的人格能否完整,如果没有,在我的咨询中,我一般会劝当事人选择离婚,并且是越早越好。拖得越久,人格会麻木,待到对方腻了,要离婚时,这个人的一辈子就算毁了。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建议当事者果断做出离婚决定,并及时请求法律帮助,以多争取自己的权益:

(1)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次家庭暴力,打完之后便向受害方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打了。可一段时间又发作,之后再道歉。这种道歉绝对不可信,那只不过为了防止受害方寻求法律帮助,报警或者向娘家人求助,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受到处罚。很多家庭暴力者,在外人眼里是文质彬彬的一个人,在家里则是百般的刁难与苛刻,常常是他对配偶人格上的极度蔑视,这显然是一种心理上的问题,但却从来不屑咨询师或心理医生的帮助。这种情况,受害方要尽早离开。

(2)酗酒成性,不务正业。这类人对生活失去了斗志,只能凭借酒精的作用来麻醉自己,或是从中找到一丝生活的遐想,却不又愿或不敢投身于创业之中。这些人(常常是男性)的生活完全倚靠配偶的资助,但对于配偶的建议从不听取,再有不顺则可能要暴力相向。

(3)沾染吸毒、赌博恶心,不思悔改。不此恶习者,可能会有一定的事业,甚至在事业上取得一定的成就。早前出于应酬等原因陪同客户需要,沾染毒品、赌博,或是好奇等原因,寻求毒品作用给自己带来精神的刺激。若屡劝不改,不但会毁了自己,对于整个家庭而言,也会是一个灾难。

(4)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此类人对配偶的情感伤害尤其重,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根本没把配偶的人格尊严放在眼里。表面上可能对配偶也不错,也不忘记给家用,以为这样就对家庭承担了责任。在外面,出于性的满足等原因,既出于面子上的原因不想离婚,又想把持住外面的女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遂作出结婚的承诺。有的会隐瞒对方,自己还有家室的事实,有的即便对方知道了,也会以马上要离婚来敷衍。

对于出现上述四类情形的,要极早做好离婚的准备。当然,也有可能出于其他原因,感觉婚姻确实没有维系的必要。这要出于一个理性的角度来考量,而不是意气用事。

后果

人身关系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子女抚养关系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财产关系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起诉书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一、判决离婚

二、财产分割

三、小孩抚养归原告(也可以被告,看你情况)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己承担也可以)

事实与理由:写清楚为什么离婚,感情怎么个破裂及其他理由,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具状人:

年月日

影响

孩子

父母在面对小孩时总是认为孩子还很小,什么都不懂。所以当夫妻感情发生改变,离婚的时候也就觉得孩子很小不懂。其实即使再小的孩子,他们的心理都是敏感的。父母离婚无形中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痕,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伤害。不同阶段的孩子会对此有不同的行为表现。

幼儿和学龄前儿童

这个阶段的孩子,在父母离异时最容易受到感情冲突的影响。常常会表现为强烈的负罪感,觉得父母亲分开都是因为自己的错,是自己不乖造成的:“一定是因为我不听话,爸爸妈妈才不要我的。”而在情绪上的反应则是烦躁,甚至抑郁。所以,父母亲需要特别留心,应该清楚地告诉孩子,父母亲的分开并不是他的错,与他无关,以舒缓他们内心的负罪感。有些孩子幼儿时期的问题可能会再次出现,比如说尿床。

小学阶段的孩子

这个年纪的孩子往往有着很强的自我表达意愿,情绪起伏明显。对于父母离婚,他们通常表现的异常愤怒或异常伤心。有些父母亲考虑到了这个可能,会做些和好的尝试。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家长,如果是在复合几率比较低的情况下做这样的尝试,一旦失败,对孩子来说无疑是双重打击。他们中很大一部分都会有持续的悲伤情绪状态,若不处理,在长大后,容易在感情上缺乏自信,总在担心对方会不会突然离开,与异性交往,或是处理个人生活和婚姻问题时,内心往往都很焦虑,自己也就不容易快乐起来。

财产

和谐的家庭可以增加财富,破碎的家庭将减少财富。美国有一项调查发现,离婚会使一个人的财富比单身减少四分之三。

是什么经历让你感悟到婚姻的本质?

是16年的婚姻情感咨询经历。

在咨询室里,我看到了太多人的婚姻形式、夫妻之间的甜蜜、争吵、权力斗争、背叛、分离、挽回、重建

我们普遍认为,婚姻最纯粹的意义是让两个相爱的人能够名正言顺的一起幸福的生活。

但很显然,现实不是童话故事,事实上,婚姻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冲突,而夫妻最大的矛盾就是抱着两个人比一个人好的目的去结婚。

这样的婚姻是充满功利性的,你需要对方在满足身为伴侣为你提供情绪价值的同时,还要承担你额外的物质需求、品质需求等多重负担。

为什么现在有人说:为什么一定要结婚,两个人真的比一个人好吗?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进入婚姻生活之后,两个人就要合二为一,独属于自己的时间会被极度压缩。

而且他们还可能面对的不是另一半和他一起承担压力,而是要去承担另一半给予的双倍压力,所以他们就被劝退了。

那婚姻的本质就真的有这么不堪吗?

当然不是,我做婚姻情感咨询师的十几年里,见过的夫妻少说也有上万对了,那么多的夫妻都能在自己的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为什么呢?

因为你完全可以选择一种有分有合的新式婚姻生活。

夫妻关系中,除了要享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外,还需要有自己的生活。

结婚后的夫妻不是要把自己的需求一味的丢给对方,还要努力让对方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正如需要彼此共同分享的时间一样,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份婚姻以外的生活。

暂时离开伴侣的时间和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同样重要,每个人都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不断追求自己的兴趣和梦想。

婚姻中真正的挑战是双方能各自发展独立的生活,又不会因此和伴侣分开。

稳固婚姻关系就是两个人既能分别独立成长、同时也能以夫妻的角色共同成长。

你要知道,偶尔分开一下是很有益的,你会更了解自己,也会在小别之后,变得更欣赏对方。

小别的确胜新婚。

就心理层面来说,新鲜感就是对不经常看的东西,产生一种欣赏感觉。

如果这些东西每天都出现在眼前,我们就会习以为常、渐渐变得熟视无睹。

我在做咨询时,最常见的婚姻危机就是婚外恋情。

为什么婚外恋情很吸引人,因为两个人的接触是相当有限的。

你所看到的都是对方最好的一面,而不必在乎水槽里的头发,或是散落一地的化妆品。

你喜欢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因为不是每天都有这种机会,你会经常思念他,渴望见到他。

而在婚姻生活中,对每天都看得到的人,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思念的情绪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要在生活当中制造一些彼此分开的机会的原因。

即使只离开对方一天,也会让你有机会思念对方——也让他思念你。

这种对亲密与自由的双重需求是每个人都有的,但有些人需要的比别人更多。

所以,你有必要找出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给他一个思念你的机会——也让自己去思念他。

每一个人都需要一些时间与空间让自己从厌烦对方的习惯中复原,然后,开始思念对方,同时期待两人的再度相逢。

如此,双方就会欣赏这段婚姻而不是对它感到厌烦。

在一段实际的关系当中,我们除了必须做自己之外,也要让自己成为对方的另一半。

当我们持续发展自我的同时,我们也让自己变得更有趣了。

当我们拥有自己的尊严时,就可以为自己的婚姻作出更多的贡献。

在婚外恋情当中,彼此会认同对方的独立性,在婚姻中也应该这样。

一段美好婚姻的茁壮成长,依赖丈夫和妻子每天为对方所做的点点滴滴——充满爱意的电话、频送秋波的眉目传情、微笑和甜言蜜语。

总而言之,婚外情刺激有趣的特质也可以让你的婚姻变的充满激情。

如果是这样的婚姻,那才是两个人比一个人好吧。

爱纯情感:情感咨询真的有必要做吗?

感情的事是你们两个人自己的事,别人及时给你出再好的主意也决定不了你们两个人是如何做。所以咨询当然也可以,但是只是作为参考,不要把它用在你们实际当中。

感受爱的重要性

我想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无论你感受到被爱或是不被爱时,其实选择权一直都在你身上。

当你自身的能量越高,你感受到爱的能力就越强。反之,你能量越低,即使你周围的人都在关心你,帮助你,你可能都依然感受不到爱。

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当我们处于这种境况时,一方面我们常常回避掉迎面而来的爱,另一方面我们又到处索取爱,甚至抱怨身边的人不关心自己不爱自己。

实际上,同样的人给你关心,但是当你的心境不同时,感受会截然不同,和那个人或是其他人做的事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无论我贫穷或富有,无论我老了或丑了,健康或疾病……不因为我拥有什么,或者我的成就,而只是因为我的存在本身,都有个人可以一如既往爱我。”

被爱是人类心底最深的渴望,但当我们不相信自己值得被爱时,我们会用一些方式去换取爱。

我做过的婚姻咨询个案中,有很多典型的夫妻模式,丈夫非常努力工作,不断给自己定更高的事业目标,每天都压力很大,回到家已经累得不想动了。

妻子想跟丈夫说说话,丈夫都提不起劲,妻子感受不到爱,跟丈夫抱怨,而丈夫感到非常委屈和愤怒:“我这么辛苦,还不是为了咱们这个家?你竟然还觉得我不爱你?!”

而妻子更委屈:“我不需要你赚那么多钱,我只想你多陪陪我。”但丈夫听不到这些,在潜意识里,他认为,那就是我可以获得爱的有效筹码,如果我停下来,不去赚钱,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到了这种时候,出轨或离婚的发生就再正常不过了。关系里的两个人都觉得为这段关系付出很多,牺牲很多,但却只是越来越疲惫,没有感受到爱的滋养。

爱不是努力换来的

爱不是努力换来的,一旦开始去努力取悦讨好对方而压抑牺牲自己,爱就消失了。

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定罪系统,无罪原则或有罪原则。

解释一下,无罪原则就是当抓到犯罪嫌疑人时,先假设对方是无罪的,那么原告方需要举证证明对方有罪,没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罪,就无罪释放。

那么有罪原则就是假设犯罪嫌疑人有罪,嫌疑人必须自己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你找不到充分合理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就认定你是有罪的。

在关系中你的假设前提是什么呢?是假设自己值得被爱还是不值得被爱原则?可是在关系中,原告被告都是你自己,你相信什么就会在哪里找证据。

多少人穷的时候觉得,没人爱我是因为我太穷了。结果奋斗拼搏赚到了钱,终于有人爱了,心里又犯嘀咕了:他(她)到底是爱我的人还是爱我的钱?这是一个无法相信爱,试图找到反证来自我实现的伪命题。

无论在别人眼里自己看起来是什么样子一点儿都不重要,终究我们是如何看待我们自己,才决定了你可以感受到多少爱。

如果感受爱的能力没有建立起来,对方给出多少意义都不大,因为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最大限度在给出爱,重要的是你相信自己被爱的能力有多强。

当我们无法爱自己时,我们就会以己推人,因为自己觉得自己不够可爱,所以也会推测别人也会觉得自己不可爱。

学会被爱最重要

我有不止一个朋友跟我谈过这样的内容,有时她们的伴侣对自己说“我爱你”时,如果自己回答“是的,我也很爱你”,那彼此的能量就都会很高很亲密链接。

但如果问一个问题“你爱我什么呢”,然后就会得到一些答案,譬如,我爱你的温柔,能干,懂事,漂亮,身材好……可是有个很奇怪的感觉,不管对方回答什么,似乎感觉都不好。

因为每一个具体的理由似乎都有个更隐蔽的暗示,如果你不具备这些,我不确定我还爱不爱你。

可问题是,这个问题是你问的啊!当你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在假设,如果我被爱,那么我必须要得到一个被爱的理由。

悖论就在这里,你说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无条件的爱,爱都是有条件的。于是你拿出一百万对一个人说,我给你一百万你来爱我,最后无论对方给的是不是真爱,你都会觉得这爱得到的好没劲,因为你早已在一开始就把它变成了一场交易。

只不过我们用来交易的筹码不同而已,通常女人用的筹码是可爱性感漂亮,隐忍克制懂奉献,萌傻楚楚惹人怜;男人通常用的方式是,成功会赚钱,负责任懂担当,有见识懂得多,还有些很多男女共同的筹码品种,能干大气有涵养,付出善解人意学识广……

这些筹码都是在过去的岁月中努力争取而来的,当我们获得这些筹码时暂时会觉得自己有资本,可以得到爱了。可你内心深处还是知道,筹码终究是筹码,那不是你。

可当我们把真正的自我遗失时,我们努力用一堆筹码拼出个自我形象,很长时间以来我们都那么在意这个自我形象,没有爱的时候我们就挣更多的筹码来武装这个自我形象。

但真的当有人爱你的时候,你会对得到的爱诚惶诚恐,然后非得找到点儿证据来证明这个爱不完整不真实才稍微心安点儿了。

这就是那么多看起来应该幸福的人却没办法幸福的原因。

如果你始终没有学会如何感知爱、相信爱,你只会更没安全感,然后会把那些筹码抓得更紧,结果本来真正的你比你的筹码要有魅力一千倍,你都没机会看到。

所以没什么比先学会被爱,学会找回自己更重要了。

如果你喜欢为他人付出,那就好好享受为他人付出的过程,但不要变成自我强迫和牺牲,想做就去做,不想做时能毫无愧疚地停下来。

你可以享受你的美丽,也可以接纳自己的丑陋邋遢;如果你善于感知别人的心情,那就好好享受这个天赋带来的乐趣,同时也可以不恐惧表达自己的需要或拒绝别人。

你想体验优秀的感觉,就享受专注工作和它带来的成就感,同时也能乐享自己偶尔的平庸……

在这些不同体验中观察自己,突破自己的边界,探索自己的天赋和局限。对自己充满好奇,让你的每一个选择,所做的一切都为自己服务而不是去迎合他人。然后你会发现,爱从来就是不需要努力争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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