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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格式
第一章 林业项目总论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背景
三、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2、项目建设规模与目标
3、项目投资资金及效益情况
四、项目发展情况
1、项目已进行的研究及其成果
2、试验试制工作(项目)情况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第二章 林业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一、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主营业务
3、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二、公司近几年财务经营情况第三章 林业项目产品项目投资环境分析
一、PEST宏观环境分析
二、项目所在区域经济情况分析
三、微观环境分析
1.竞争分析
2.目标客户分析
3.产品细分市场分析
四、产品项目市场竞争情况
1、SWOT分析
1.1 优势(strengths)
1.2 劣势(weaknesses)
1.3 机会(opportunities)
1.4 威胁(threats)
2、行业竞争发展趋势第四章 林业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一、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行业发展特点分析
3、行业盈利能力分析
4、行业偿债能力分析
5、行业生产技术情况
6、行业进出口情况
二、产品原材料供给情况分析
1、原材料供给价格分析
2、原材料供应量走势分析
3、原材料市场对本行业影响分析
三、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1、产品市场供需情况
1.1 项目产品市场供给情况
1.2 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情况
1.3 项目产品市场预测
1.3.1项目产品市场产量预测
1.3.2项目产品市场需求量预测
1.3.3项目产品市场供需缺口分析
2、产品应用领域分析
2.1 国内市场应用现状
2.2 国外市场应用现状
2.3 产品应用领域发展趋势预测
3、产品技术发展趋势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项目产品市场优势比较
四、项目投产后生产能力预测
五、该项目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
六、项目企业综合优势分析
七、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第五章 林业项目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一、产品方案
1、产品名称
2、产品技术突破及规格
3、产品生产销售模式
二、建设规模
三、项目规划及布局第六章 林业项目地区建设条件
一、区位条件
二、基础设施
三、产业环境
四、人才资源
五、社会经济条件第七章 林业项目产品生产技术方案
一、项目技术来源
二、项目技术发展规划
三、项目研发目标
四、产品生产方案
1、产品生产组织形式
2、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3、项目主要工艺设备选择
4、动力及能耗指标第八章 林业项目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三、劳动保护与安全第九章 林业项目企业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一、企业组织结构
1、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2、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二、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1、劳动定员
2、人员培训储备计划第十章 林业项目实施进度
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二、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项目实施中的控制措施
1、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措施
2、项目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3、项目实施资金控制措施第十一章 林业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的依据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
三、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2、项目筹资方案
四、投资使用计划第十二章 林业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项目财务效益评价
1、项目未来收入预算
2、生产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财务效益估算
二、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1、经济效益的计算依据
2、预期经济效益估算
三、不确定因素分析
四、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第十三章 林业项目风险因素识别及企业对策
一、风险因素识别
1、政策法规风险
2、市场风险
3、技术风险
二、风险防范对策第十四章 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
一、结论
二、附件
1、项目位置图
2、主要工艺技术流程图
3、主办单位近5年的财务报表
4、项目所需成果转让协议及成果鉴定
5、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主要土建工程的平面图;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摘要表
8、项目投资概算表
9、经济评价类基本报表与辅助报表:
10、现金流量表
11、现金流量表
12、损益表
13、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14、资产负责债表
15、财务外汇平衡表
16、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17、流动资金估算表
18、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19、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
20、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
21、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22、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这是明细的,只取大标题内容就好
怎样发挥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林业既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作为林业的主体——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既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又是一个最大的循环经济体。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占首要地位,在山区开发中占基础地位,在面对气候变化占特殊地位,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占重要地位。
1林业所肩负的双重使命
林业肩负着改善生态和发展产业的双重使命。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我们林业人的重要职责,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将更加突出,发挥的作用之重要,肩负的重任之重大是前所未有的;林业在维护生态和能源安全蕴藏潜力之大,比较优势之明显,发展的空间之广阔前所未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新农村建设产生的影响之深刻,产生社会效应之巨大,为我乡林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林业是承担物质、生态和文化产品供给,发挥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的重要部门。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加快林业发展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更是把林业推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2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森林资源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的多种功效,在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中具有其它任何行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建立完善的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林业巨大的生态功能,满足社会对良好生态的需求,形成丰富的森林和足够的资源,林业产业发展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空间。
3林业在产业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把森林的权和利还予民,在体现森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要加大林产业的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林业,既是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重点工程为契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生物质能源产业,因为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归根结底要依靠产业进行支撑。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
只有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建立起发达的产业体系,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种需求,积累资金,生态建设才有坚实的资金保障和持久的发展动力。
4林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滩面乡山区面积占全乡土地面积的80%,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5%以上,其中80%以上的农村人口居住在山区,因此,我乡农民的经济收入与林业息息相关,靠山吃山是我们滩面乡的传统致富路。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大力引进木材加工企业,如三力木业有限公司在滩面落户,不紧安排了本地区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大大促进了农民上山种树的积极性,农民上山植树造林的热情空前高涨。我们林业站的技术人员及时引进、培育好优质的种苗,及时向广大农民供应,同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引导农民要砍一批种一批,注意林木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党的有关政策,认真落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种林无后顾之忧。林业还是滩面乡农村发展的潜在优势。滩面乡可持续发展的希望在山,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潜在优势在林。因此,林业经济已经成为滩面乡人的龙头产业。在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林业工作者在林业双重使命中将承担重要作用
联系实际,作为一名林业工作者,要实现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产业发展的双赢目标,既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又要重视林业产业发展,所以说,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重视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和利用,是林业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滩面乡把发展种植速生丰产桉作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首选树种,把速生丰产桉作为全乡扶贫攻坚的“先锋树”,新农村建设的“致富树”,建设美好家园的“生态树”来种好、管好,实现农民人均30株速生丰产桉树。从而加快林业产业建设步伐,最终实现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
要实现以上奋斗目标,林业人必须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按照“身边增绿,山上治本”的工作思路。(1)坚持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具体的施工设计;(2)认真地组织实施,从预整地、打塘、定植、施肥、管理等各个技术环节,都要严把质量关;(3)严把苗木出圃质量关,带有病虫害、达不到苗木要求规格质量的劣质苗特别是假苗严禁出圃上山造林;(4)严加管护,林业产业的周期性决定了林业工作必须加大管护的力度。最终走出一条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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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
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1.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几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方兴未艾,林产工业得到加强,经济林、竹藤花卉产业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法制和工作体系。建国以来,林业累计提供木材50多亿立方米,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6.5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位。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3.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管理和经营体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从整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林业资源缺乏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
4.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基本方针。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
———坚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务。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优化林业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有所缓解,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重点地区的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保护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古树名木;努力营造好主要流域、沙地边缘、沿海地带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堤岸防护林;努力绿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头、城乡周围和道渠两旁;努力建设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同时,要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抓好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8.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切实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合理利用水资源等综合措施,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尽快使首都及主要风沙区的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抓紧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扩大自然保护面积,提高保护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在条件具备的适宜地区,发展集约林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9.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绿色通道工程要与道路建设和河渠整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绿化要把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四、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生物资源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出口林产品。
11.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抓紧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规范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12.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国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制定有利于扩大林产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目前仍未造林绿化的,要采取措施限期绿化。
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定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
14.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流转后应当用于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6.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有森工企业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企业重组,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公有制林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
六、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地方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造林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国家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1.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条件恶劣地区造林、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国家在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林业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推动非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走向市场。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对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2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根据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林业动态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态变化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促进林业发展再立新功。
24.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中小学教育要强化,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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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扶持政策
林业新政策: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加速器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布的第一个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要点》在引领、规范和扶持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产业素质,扩大林业产业规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极高的含金量。
《要点》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适应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发展指导思想,并及时把以集体林权制度为主的林业相关改革激发出来的农民、企业和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是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说,《要点》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背景下反映了林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政策保障。《要点》的出台与实施,对于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发展协调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三大体系良性互动、和谐共进的新格局,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现兴林富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和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以及缓解全球资源、能源和生态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点》坚持了“六项原则”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是去年初由国家林业局起草,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总体结构包括前言,目标和原则,类别划分,区域发展政策,组织政策,技术政策,扶持政策,服务政策8部分55条。
姚昌恬说,《要点》的目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优质高效、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大力提升林产品的供给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要点》总的原则是,坚持宏观引导、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兴林和对外开放。
《要点》将林业产业划分为三大类别
《要点》根据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林业产业发展类别划分为鼓励(扶持)类、限制类、淘汰(禁止)类等类别。”姚昌恬说。
《要点》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有21条。分别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经济林果品储运、保鲜、分选、包装、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及现代物流配送产业;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生物农药和植物生长剂生产技术及产业化;制药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生态旅游业;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木浆造纸业;人造板制造业;林产化工产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复合材料和非木质材料林产品开发及综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旧木质材料、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林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设备制造;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国际合作;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示范区及其配套项目建设;草原围栏及舍饲圈养、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产业;山区基础设施和林业综合开发。
《要点》中限制类项目有5个,即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新建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新建生产能力在1000吨/年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 《要点》淘汰(禁止)类项目包括: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直火法等土法生产松香的小企业、湿法生产纤维板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严格禁止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活动。禁止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季雨林营造大规模工业原料林基地。 《要点》明确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针对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点》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姚昌恬说,《要点》中许多条文有较高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9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林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 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完善并实施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鼓励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三是对用于国内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珍稀树种用材林等基地建设,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灾害防治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种选育、繁殖、推广、使用,都给予积极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逐步将其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发展林业生产,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纳入财政预算。
五是政策性银行将积极提供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延长林业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南北方林木生长周期不同,贷款年限为12年~20年;珍贵树种培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项目,贷款年限为10年~15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5年,最长为8年;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项目贷款一般为5年,最长为10年,具体贷款期限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考虑到林木生产周期长,贷款宽限期可适当延长,具体由银行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商业银行林业贷款具体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七是加大贴息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山区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林场(苗圃)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林农和林业职工林业资源开发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转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八是发挥信用担保机构作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信贷担保机制,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林业担保工作。
九是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业保险机制。
《要点》实现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说,《要点》在扶持政策,林业产业发展的内涵、目标、方向,林业产业发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业产业管理新机制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金融、税收3个方面。在财政上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担保机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业保险机制。在金融政策上,国家开发银行延长了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并增加对珍贵树种培育给予扶持;农业发展银行首次明确对林业龙头企业予以贷款扶持;配合林权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在税收政策方面,将原来各自分散、独立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整合,使国家对林业产业的税费扶持政策更加明确。
在林业产业发展的内涵、目标、方向上,突出了林业产业自己的特色,体现了现代林业产业的内涵,与传统的林业产业相比,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发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业产业发展方式上,明确提出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即促进林业产业4个转变: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转变,结构趋同向突出特色转变,由传统的单纯木材利用向资源综合开发转变,由单一、传统型企业向联动、现代型企业转变。
在建立林业产业管理新机制方面,首次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辅之以政府宏观调控的产业管理新体系,提出了林业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机制。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林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林产品科学利用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产品的生产、初级加工及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林产品,是指在林业活动中依托于森林、林木、林地生产的以及经过初级加工的植物、野生动物、微生物产品。林产品分食用林产品和非食用林产品。
本条例所称初级加工是指对食用林产品原料进行的干燥、浸泡、粉碎、提炼、熏制、保鲜、包装等操作,对非食用林产品原料进行的锯解、切削、干燥、防腐、胶合及对林化产品原料进行的提炼等操作。
林产品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当将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安排林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林产品生产、加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林产品消费安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分别对林产品的加工、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适时向社会发布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推广林产品标准化生产。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鼓励支持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食用林产品品种特性和食用林产品产地的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食用林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采集、生产食用林产品或建立食用林产品生产基地。第十条 鼓励、支持林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质量安全管理方法。第十一条 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生产记录,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量和日期;
(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采集、屠宰的日期。
食用林产品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二年。第十二条 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林产品初级加工、保鲜、储存、运输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第十三条 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如实做好检测记录并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经检测不符合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出售。第十四条 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售的食用林产品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售的非食用林产品,应当在包装物或者在产品、产品附着物上标识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第十五条 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依法对林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食用林产品,责令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予以销毁。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非食用林产品,责令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补救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林业政策是什么?
(forestry policy)
(陈燕芬)
国家在一定时期,为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达到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目的,而规定在山林权属,林业的生产、分配、消费、交换,以及科研、教育等各方面的行动依据和准则。林业政策的总目标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使国土上有适当的森林覆盖,以发挥森林资源的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木材及其他林特产品等多种效益,保持林业的经济效益、自然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的统一。
林业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在林业方面的施政纲领,又是一切林业管理的基础。国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林业政策以指导、干预和影响林业的发展方向,解决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般通过国家的指示、决定、通知、主要会议文件及报刊社论等方式,公之于众。林业政策通过立法程序,定型为法律如森林法,是保证林业政策实施的工具。
制定林业政策的依据
林业政策是依据自然规律及经济规律的要求,适应林业生产的特点,从具体国情出发,考虑到国家的自然条件、现有森林资源状况、国家施政总方针、国民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以及世界其他各国林产品的供需情况等。
林业政策的特点
林业是利用森林生物及其自然环境为人类服务的物质生产事业,具有生产周期长,分布地域广,受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因素制约较为明显,有资源再生性及效益多样性的特点。林业生产的这些特点反映到林业政策上的特点是:①严格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林业政策稳定,可以吸引经营者投入资金和劳力,长期经营林业。如果政策多变,长期经营者得不到保证,再加以林政管理松弛,则森林资源有遭受破坏的极大可能性。②与其他政策的相关性。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政策与工交政策、农业政策、土地政策、水利政策、矿业政策以及轻工、劳动、教育等政策都有密切联系。为保证林业政策的实施,许多林业政策要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共同执行。由于森林及宜林荒山荒地分布广,大部分山区、平原,历来多是农林交错,林牧混杂,林业政策和农业政策的关系尤为密切,是大农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有丰富的劳力资源和土地资源,林业生产与农、牧、副业生产协调发展,做到长短结合,农民可以从林业上得到长期而稳定的经济收益,应从政策上鼓励和保护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在农业政策有变化时,林业政策应该得到相应的调整,以保持与农业的同步发展。③依环境不同的可变性。森林分布地区广大,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不同,社会经济条件各异。中国森林资源约有1/3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为鼓励各民族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促进民族自治地区林业的发展,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如森林开发、木材分配、利润分成、资金使用等比一般地区有更多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④随时代发展的适应性。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对森林认识的不断提高,过去着眼于森林资源的经济利益,经营林业的目的在于获取木材。现在,对森林的多种效益在认识上有较大的突破,认识到经营林业的目的也要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重视森林保护,发挥森林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了限制采伐量、发展人工造林、设置自然保护区及外材进口等政策。而森林的各种效益之间往往相互牵制、冲突,如林内放牧、林内开辟旅游区与林木生长、木材生产及国土保安有矛盾。需要通过林业政策协调,并权衡利弊,择其收益最大而为害最轻者。⑤较强的群众性。林业生产在辽阔的国土上进行,森林又具有社会公益效能,林业政策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依靠群众去执行。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人民的义务。正确的林业政策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⑥林业政策不当造成的损失,短期内难以弥补。林木生长周期长,政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经过相当时间才能反映出来。如欧洲曾在18世纪大规模地营造针叶纯林,造成土壤灰化,地力减退,病虫害蔓延的后果,延续达一二百年之久。
林业政策的种类
林业政策有以下几种分类:
①按层次可分为目标性政策、决策性政策、业务性政策以至程序性计划及时间性计划。高层次政策决定目标及实行的方法,低层次政策决定执行的程序和时间。②按业务性质分类,有森林永续经营政策、森林权属政策、植树造林政策、森林保护政策、木材利用政策、木材及其他林产品供需政策、林业劳动政策、林业科学技术及教育政策等。③按经济过程划分,有林业生产政策、林业流通政策、林业经营政策、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价格政策、林业财政及税收政策等。
中国现行林业政策
集中反映在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及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森林法中。有以下几项重要政策:①明确山林权属,长期稳定不变。国家、集体、个人的林木权属一经确定,长期不变。由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具有法律效力。②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对采伐实行统一管理。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森林资源,严格遵循森林资源年消耗量低于年生长量的原则,保证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③对林业实行经济扶持政策,保证林业有必要的资金来源。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把国家的林业投资、财政拨款、银行贷款,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列入林业基金,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从地方财政中,从支援边区不发达地区的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扶持林业。对个人或集体造林给予补助费或长期贷款。④木材综合利用与节约代用政策。充分利用林区采伐、加工和造材的剩余物,开展小材小料加工,发展人造板生产,推广金属、水泥、塑料等代用品,并鼓励研制新的代用品。用经济补贴办法鼓励林区单位和群众烧枝桠、茅柴。实行以煤代木,发展沼气、小水电等,以解决农区、林区的能源不足。⑤植树造林谁种谁有和义务植树政策。⑥适当增加外材进口的政策。为保护森林资源,创造休养生息的条件,减轻国有林区及集体林区木材生产的压力,根据国力的可能,适当增加国外木材及纸浆、纸板的进口数量。
跟林业局有什么生意可做
可以做木材采运。木材采运目前依然是我国林业的主导支柱产业,其三大生产阶段为森林采伐、木材运输、贮木场,主要任务为生产原料产品(即木材),同时做好采伐迹地的更新工作,为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除此之外,还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拓展资料
一、林业有哪些
1、林业包括护林、育林、造林、采集与加工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森林采伐与更新等。
2、按经济类型进行分类,可将林业分为个人造林、集体造林、国营造林、合作造林。按用途进行分类,可将林业分成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其他林。
3、林业是指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及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与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发挥其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它在国民经济中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林业在人类社会和生物圈中,通过科学技术与管理方式从事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让森林资源能够持续经营,使森林的多种效益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它也是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及资源协调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林业包括哪些行业
1、营林
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和生存的基础,因此其根本任务为培育、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同时要建立用材林基地、竹材资源基地,发展及定向培育各类工业原料林、名特优新经济林,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
2、木材采运
木材采运目前依然是我国林业的主导支柱产业,其三大生产阶段为森林采伐、木材运输、贮木场,主要任务为生产原料产品(即木材),同时做好采伐迹地的更新工作,为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除此之外,还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3、林产工业
林产工业是林业产业的龙头产业,也是林业发展的主要经济支柱,它包括人造板、制材、家具等木材机械加工工业,活性炭、天然樟脑、糠醛、松香等林产化学加工工业,以及制造木(竹)浆、造纸业等。
4、多种经营及第三产业
包括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多样性的优势,进行立体开发林区的土地、药材、林木、水力、动植物、森林食品、森林旅游、林副特产、地下矿藏等自然资源,以及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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