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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未来发展前景
2020水泥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投资前景规模分析
水泥是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早期石灰与火山灰的混合物与现代的石灰火山灰水泥 很相似,用它胶结碎石制成的混凝土,硬化后不但强度较高,而且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长期以来,它作为一种重要的胶凝材料,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目前国内外尚无一种材料可以替代它的地位。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水泥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水泥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十二五”建材工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水泥行业。2011年全国水泥产量达20.85亿吨,利润超过1000亿人民币,不仅增速最快、增量也很大,中国水泥产量已占到全球60%左右。受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驱动,2011年水泥市场仍然延续旺盛需求。2011年全国水泥制造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39亿元,同比下降8.3%。
目前水泥需求总体仍然旺盛,价格保持着增长态势。预计2020年全国水泥行业有望保持高位运行。水泥,熟料运输一直依赖陆路卡车运输的主要原因。此次高速费用的大幅上涨,必将会传导到下游的各行各业,2020年水泥价格继续飙涨将会成大概率事件。
伴随水泥产业去产能的供给侧改革,水泥包装袋的产能规模也随之变动,2017年我国水泥包装袋行业整体产能规模约在663亿条。
从2017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形势来看,整体较为平稳,但区域和城市间分化显著。华南、华中、华东三大经济区域增长较快,增速均超过10%,而西南、华北、东北投资增速相对较慢,特别是华北和东北地区整体出现了负增长。
2017年全国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0544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6570亿元,同比增长7.8%。与2016年全年相比,增幅上升0.9个百分点。按房屋类型来看,住宅类商品房投资增长最快,商业营业用房增长最慢。2017年1-10月,商品住宅完成投资61871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在各种房屋类型中最快;办公楼完成投5583亿元,同比增长5.2%;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13088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最慢。
随着近几年水泥行业产能置换、错峰生产、减产排能等政策的实施,水泥产能过剩现象逐步得到管控,水泥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从2016年水泥产量增速与新开工面积增速走势来看,基本保持一致。因水泥产品属性不同于其他建筑材料,储存时间较短,速产速销,供需相对平衡,所以新开工面积增速高低直接影响对水泥需求总产量增速走势如何。政府加大基建项目投资,加上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加码,未来基建投资有望发挥托底作用。2019年1-10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9亿吨,同比增加4.7%,11-12月北方区域冬季错峰生产,限产力度加强,全国水泥产量增速放缓,预计全年增加2-3%。
展望2020年,随着建筑行业不断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也将推动建筑材料行业同步良性发展。三大主材之一的水泥行业产能结构优化继续推进,国内大型水泥产线占比稳步增长,同时新增和淘汰产能总量不相对称,过剩产能淘汰任重道远。行业利润保持上涨的同时,涨幅或将收窄,喜忧参半。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需求端基建投资加速、地产韧性十足,预计2020年将维持量价齐升态势。
随着水泥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大型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外优秀的水泥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当前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以期提前占领市场,取得先发优势。正因为如此,一大批优秀品牌迅速崛起,逐渐成为行业中的翘楚。中研普华利用多种独创的信息处理技术,对水泥行业市场海量的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加工、分析、传递,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信息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投资风险与经营成本,把握投资机遇,提高企业竞争力。
水泥销售渠道策略有哪些?
中国水泥企业的分销渠道形式,我们发现普遍在选择短渠道策略下,采取下四种渠道形式: (1)中间商转售分销渠道。 中间商转售分销渠道被简称为中间商渠道。即是指以贸易转售获利为目的的经销商,通过现金购买或 信用购买等手段,从水泥企业手中获得一定数量的水泥产品的所有权,然后转售给建筑市场的水泥产品用 户。中间商渠道,在许多水泥企业中,承担着绝大多数水泥产品的销售任务,并控制着零售市场,这些水 泥企业对中间商的依赖性特别强。 (2)直接渠道 水泥企业的直销渠道一般是水泥企业通过直销公司和驻外办事处的方式来实现水泥产品的销售任务的。 水泥企业的直销渠道除了完成企业的计划销售业务外,还同时兼任售后服务的任务。这两大任务的重点, 在不同企业中因其经营目标和营销目标的不一致而重点不同。如果以制约中间商,扩大直销市场份额、把 握市场反馈信息作为营销目标,其重点在于销售;如果以支援市场扩张的方式作为中间商的服务机构或服 务后盾为营销目标,其重点在于服务。
(3)经纪人分销渠道 关系营销在水泥产品的市场营销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成分,尤其是在一些大型项目的水泥产品销售中, 经纪人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经纪人的分销渠道的具体执行者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即代理商。它是指企业实行授权经纪人的方式, 委托给具有项目社会关系资源的经纪人,主要负责承担某一项目的水泥产品销售业务的谈判,取得交易合 同的任务,并取得相应的佣金收入。 经纪人分销渠道方式,在水泥企业的销售行为中,所占比例不大,就普遍意义而言还不十分规范,也缺乏 成熟的运作个案。
(4)企业零售渠道 企业零售渠道在水泥企业的营销管理中,被称为自提业务。就是指用户直接到水泥企业的所在地,用 现金购买产品并自行承运或委托承运的方式所实现的水泥产品销售。
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提高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以及与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装备出厂、运输和使用的水泥。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搅拌后,通过专用装备运输、使用的混凝土、砂浆拌合物。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州)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与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有关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对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以及在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编制的全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同意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市(州)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布点方案,指导其健康有序发展。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及布点方案的要求进行。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
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未达到国家和省确定标准的,应当在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期限内达到标准。第十条 扶持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以及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使用无毒无害工业废弃物作为掺合料生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享受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第十二条 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为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保守商业秘密。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第十四条 在设区城市城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市)城区内施工现场应当分批分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设区城市城区内施工现场应当分批分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具体批次和期限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五条 城区外交通、能源、水利等具备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第十六条 水泥使用总量不超过30吨或者必须使用特种类型水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使用散装水泥。但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
(一)混凝土或者砂浆累计使用总量150立方米以下的;
(二)建设工程需要的特种混凝土、特种砂浆,所在地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的;
(三)施工现场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的;
(四)因抢险、抢修等其他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
因(一)、(二)、(三)项原因,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第一章 产业政策目标第一条 推动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和竞争能力。
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到2020年,企业数量由目前5000家减少到2000家,生产规模3000万吨以上的达到10家,500万吨以上的达到40家。基本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第二条 2008年底前,各地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机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机立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第三条 加快技术进步,鼓励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提升技术水平,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第二章 产业发展重点第四条 国家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第三章 产业技术政策第五条 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厉行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第六条 政府要加强对水泥矿产资源的管理,鼓励地方和企业合理、有效地利用矿产资源。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规范设计,合理开采。禁止采用对资源破坏大的开采方式,加强对民办矿山环境的治理和整顿,对民采民运的供应方式进行有效监管。水泥企业对采后矿山必须进行复垦,保护生态环境。第七条 鼓励大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小企业改造为水泥粉磨站,新建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鼓励推广矿渣微粉细磨技术。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新型干法窑系统废气余热要进行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鼓励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第九条 国家支持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积极利用低品位原燃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水泥企业走资源节约道路,达到清洁生产技术规范要求。第十条 国家鼓励并支持水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科研设计单位和高等院校建立开发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中心。通过技术创新,加强研发能力,提高我国重大水泥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水平。国家在科研资金方面对重大科研项目予以支持。第十一条 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此类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任何地方和企业不得新建立窑及其它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水泥企业将已淘汰的落后设备转向其它企业。对违反产业政策未经核准自行建设的水泥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水泥生产许可证。第四章 产业组织政策第十三条 水泥工业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重点是,进一步提高企业集中度,促进水泥工业的企业集团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现代化。充分利用我国水泥工业现有基础和企业的积极性,推进改组改制,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水泥工业通过资产重组、联合以及股份制等形式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企业集团。重组水泥企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小企业。第五章 投资管理政策第十五条 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方案,除禁止类项目外,其他水泥类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为避免水泥工业无序盲目发展,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第十六条 发展新型干法水泥,要结合产能集中的区域实行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工艺,要严格控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能力,防止不顾环境影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违规建设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企业,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上减免等优惠政策。
未来水泥的应用有哪些
水泥行业未来发展的四个方向
过去的十年,水泥行业的发展往往重视量的增加,但是这种量的增加并没有给行业带来合理的利润。现在国家主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低碳经济,水泥行业因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减排任务首当其冲,因此,从水泥行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也不应该再走过去单纯扩大规模的老路。
“十二五”期间通过兼并重组、合理布局,水泥产业集中度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大规模集约化的经营模式在未来几年成效明显的同时,水泥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将会随着发生转变:
标号化:提高水泥产品性能 现在我国32.5水泥使用量占总用量的60%-70%,42.5水泥只占30%左右,这和我国经济发展及建筑质量的要求很不匹配,更重要的是和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不匹配。混凝土的等级也很低,目前我国以C30为主,而发达国家基本是C50。混凝土提高一个等级,就可以减少10-15%的水泥和钢筋用量。推广高性能混凝土不仅会给建筑业带来革命,也会给建材业带来深刻变化,水泥企业必须实行高标号化来迎接这场变化,这是水泥行业迎接低碳经济的不二选择。
特种化:实现产品品种多样化 政策限制导致企业不能扩大产量,那么不扩大产量之后,企业做什么?企业应该加大创新力度,大力开发特种水泥,使产品向多样化发展。日本住友大阪有100多种特种水泥,这种细分化的产品结构会给水泥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空间。我国的特种水泥用量正在逐渐增加,如桥梁、核电站、高铁、大坝等,不同的施工环境需要用不同的水泥。因此,水泥企业应该进一步提升技术含量,细分市场,研发各种特种水泥,增加产品附加值。
商混化:推行粉磨站和搅拌站一体化 全世界大的水泥公司都做商混和砂石骨料,一般本公司商混用量占水泥供应量的30%-40%,而我国水泥企业做商混的就很少,上规模的更少。如果能把粉磨站和搅拌站一体化,不但能延伸产业链,使水泥厂大规模进入商混,更能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可以确保混凝土质量。
国家在整顿水泥行业的同时,也发现商混业在打乱仗。所以当淘汰完小水泥之后,还应该把水泥和商混大规模整合、重组、改造,让商混作为水泥企业的最终产品出现,减少中间环节,节约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这是水泥行业必须要走的一步。
制品构件化:推动水泥与建筑的结合 水泥制品构件化是水泥企业延伸产业链的方向,水泥产品大型构件化、集成化、模式化,可以极大提高水泥产品的附加值。预制构件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了大规模发展。三十年前我们也做过预制构件,但因当时技术条件所限做得非常粗糙。如今技术发展迅速,预制构件可以做到天衣无缝,成品房屋可以不粉刷就十分美观,有些构件甚至可以上机床加工。
怎么在网上推广水泥制品
怎么在网上推广水泥制品,关于这个问题有以下解释:水泥要求的地域性比较强,可以跟很多本地区的b2b平台、建材商城、装修平台合作推广分成。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策略,也可以自建网站做推广宣传或者通过自媒体曝光。
首先,水泥这种建筑基材,一般都是房产开发或者城建楼盘的工程队需求量比较大,一个个体或者小批量的都在附近买了,而且小个体户需求他一般都是急用,邮寄还有时间。个人建议如果你要是想在网上做,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微信平台,自己建立一个需求水泥的平台。第一类客户群体:装修公司,先通过你附近的装修公司看看能不能洽谈合作第二类客户群体,工程队,这种一般都是工程单需求量比较大大批量的批发可以在淘宝上注册网站开店然后再上面挂着网店,第二现在有很多建筑工种交流群,你可以添加一下,在里面进行宣传。希望的分享对您有用,祝您生意越来越好。
水泥百度推广怎么做
你是要做竞价推广(花钱),还是免费推广(不花钱)? 竞价推广需要在百度那边申请一个账户,然后去搭建竞价后台,然后花钱买词,钱花完了,关键词就不能排名了,免费推广就是有技术人员去做网站关键词,排名到百度首页,这个是永久排名的.
关于水泥产品市场推广方案和水泥市场营销方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信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