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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计划背景概述:
1、学校简介:………………………………………………
2、当前,随着初高中阶段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教育这个特殊市场的逐步建立,各类职校之间,还有普通初高中之间以及职校和普通初高中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村之间的竞争尤为突出,为了争抢生源,每到招生季节,就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市场营销是一种管理过程,即将品质优良的商品以适当的价格和最合理的渠道提供给消费者的科学的有系统的活动。职业学校的招生活动也可以说是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将“教育”商品销售给学生,但这种销售不是一次性交易,而是与顾客长期持续的服务过程,学生对产品的消费要达到一定的时间,最后实现消费的目的。职业学校招生活动过程是在“教育”商品真实质量的前提下的营销活动:发现有就读意愿的学生,与之沟通,挖掘其潜在需要,唤起就读欲望,通过系列的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的过程及营销手段的组合应用,最后达成学生就读的目的。所以说招生营销活动应该是一个管理过程。当前对职业学校来说,应该了解和实施这种管理过程,包括相应的营销手段的组合应用,而更重要的是对招生工作中营销理念、新的思维的认识,摆正和确立招生工作的地位及从全局上把握招生工作。
二:在学校招生工作营销理念及运作手段的管理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顺序及层面。
1、市场调查及目标市场的确定
市场调查是招生营销活动的第一步,指以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各种有关资料,以了解营销目标及其需求,使主管人员能更有效地设计、执行和控制各项营销活动。职业学校可从教育部门获得有关生源的各种数据,如人数、毕业意向、家庭状况、现有及潜在需求,进行研究分析;或用分层调查法,以学校为单位,分为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诸个层面,以访谈、问卷方式,收集、分析各种信息,进一步接触实质情况,如生源数减少或增长原因,就读学生层次及相关需求,生源校对职业学校印象及学生选择学校就读的主要考虑等,可为学校提供较为客观的材料,以供决策参考。
由分析结果建立目标市场,所谓目标市场,是指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分辨出能为之有效服务的细分市场,以利发挥优势。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场慨念以学生类别,学校和区域为主,如职校校学生主要以普通中学初中毕业生为对象,再进一步细分为学业成绩中下及家景较为一般,而分布于学校影响力能及的某一区域内的学生,以及确定生源丰足的客户大校及一般学校,从而将招生工作中人力、物力资源集中于这一目标市场。
2、职业学校的市场定位
定位是在顾客心理上建立自身形象及内涵,职业学校定位是为在目标对象中树立自身品牌地位。所以学校应了解消费者心理,对同类教育产品认知印象,学校在学生眼中地位、独特形象及优势,由定位可以确定营销方法及手段,在信息时代,职校应研究的是如何使消费者在大量信息包围下获得本校清晰的最佳形象,而采取的步骤有:
(一)确认学校最有利的竞争形象。定位来源不是产品本身而是消费者心理,学校要从自身教育系列活动到消费者心目中印象进行客观、系统的调查,依据顾客、产品差异和同类物价比关系研究来确认长期有利的竞争态势。职校可对本身师资、设备、环境、就业率,服务等进行评估、比较、根据学生认知调查,选择自身强项和特色,突出学校形象。
(二)选择竞争优势,指经系统性方法评估现有诸多因素后选择最富形象和竞争性的优势。如某职校硬件差、办学条件薄弱,则选择自身在素质培养,管理方法方面的优势,并使之与就读学生和家长心理切合,对公众强调现代社会人的素质重要性,树立自身特色品牌。
(三)定位的宣传和坚持,
定位是一个心理认知问题,应该是学校和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宣传,使自身特色、办学理念、教育观为大众认同。宣传手段必须与定位相吻合,如宣传学校朴实校风就不能渲染奢华,宣传现代育人手段必须有相应硬件作衬托。宣传就业率就必须有充足依据等。定位是学校品牌,宣传中一定要客观地考虑消费者印象,也要实事求是。
定位是消费者认知和感情的长期积累,因此职校一旦确立、选择了自身定位,除非有重大情况发生,则应长期坚持,全力以赴。定位应有好的标的物,如对照某一有鲜明特点好的或坏的标的物,以衬托自身形象;或使自身形象与学生或家长脑海中定型形象有机衔接,比重新建立形象要容易。也可以采用新位置策略,如职校本身形象欠佳,可考虑大范围更动专业及培养目标,甚至合并或扩张、重组、改名以吸引学生。定位如遇重大社会变革或政策调整,如大学扩招、普高热等,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三、营销推广策略
营销推广包括人员推销、广告、促销和公共关系。
1、人员推销,指在既定目标下,与潜在或已有的顾客谈话,它有针对性强,容易培养友谊,信息反馈快的优点、缺点是成本较高。在招生工作中,人员推销可有对个人访谈、开会、电话推销等方式。在推销人员选择上,教师由于职业关系,了解学生心理、兴趣、能把握学生思想,有较好的语言能力,为学生所信服,是招生工作中推销人员首选。或可采用职校校长、教师、学生的综合营销法,多层次展开,校长打开局面,教师宣讲,学生现身说法等,方式上可依据推销人员社会关系及学校熟悉情况,采用总体进行或任务包干。人员推销应建立一支固定队伍,以老带新,在每年职校招生时间内发挥作用,维持一批有固定生源的老客户学校。
2、广告,具有面广、生动、迅速的特点。职业学校招生广告对象为学生和家长及生源学校教师和其它对学生就读意愿有影响的人,要诉诸理性,情感等诸多因素。广告的任务是建立学校的知名度,显示其教育产品实质、及学校特色、环境、服务等。关键要把握帮助学生达到的某一具体的目的,如用实例展示学生就读可升学,获得某一行业职位等,建立学生的信心和取向。广告的目标可分为通知、说明、提醒和建立形象等。广告通知性目标是使学生对教育产品有一个了解,产生需求和欲望。通知性目标要突出职业学校的性质、作用、就读前途和发展;广告说明性目标往往采取比较手法,突出学校独特优势;广告提醒性目标指要保持连续性、反复播放,加深顾客印象;形象性目标要造成从视觉到心灵上的震撼或感触,如宣传办学理念、校训、校史、校舍、环境、及学校各种活动,也可采用侧面办法,如播放学校献爱心、公益活动、校风校纪的材料。
3、促销,指采用各种能迅速刺激消费者采取购买行为的手段的集合。促销行为多种多样,要有新颖性与实用性,如给予生源校或协助人员个人经济奖励,给学生赠品,分发彩色印刷品,布置展板展台,有职校在分发手提袋上印上宣传内容,学生因实惠而采用,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4、公共关系,具有管理功能和营销的双重作用,用以形成,维持或改变顾客对学校及其产品的态度,使学校运作及措施与目标市场一致,从而被学生和家长接纳。公共关系具有长期,特定的功能,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主要通过长期有效的合作,建立双方的可信度,满意率。公共关系主要密诀即向目标市场不断努力,辅以多种手段,加深加固印象。当群众才接触某个学校并不会觉得很好,但通过长期的公关活动也能达到目的。如某职校跨区域招生,为了与学生家长沟通,影响其周边人群,每学期派出教师,到周边县区分别召开家长会,表达学校重视与家庭沟通,并长期坚持,使学校各种活动、成果信息散布于广大地区;又如职校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在校庆、节庆假日、开学等时间邀请有关人员参加的公关活动;利用媒体、及时报道学校各种活动及动向;为普通中学提供技能课师资与设备支持;热线电话、网站;开办免费的下岗职工技能培训班等,在不断的公关活动中,使顾客心理产生变化,提升对学校的认知印象,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作用。
四、渠道策划
招生工作有多种渠道,尤其是当代,已经进入网络时代,招生渠道正在呈立体化发展的趋势。所谓招生渠道策划,就是谋划形成属于自己本校的招生网络和多种渠道,并且,确保其畅通高效。
招生渠道在招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渠道运用,存乎一心。一方面,招生渠道要多;另一方面,招生渠道要不断创新,要善于有所突破,善于与时俱进、善于另辟蹊径,积极探索运用新的渠道,形成自己的独特渠道,不要总是大家去挤一条路,一座桥。
五、招生生源背景分析:
招生员应当以激情来招生。有个道理是这样讲的:如果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的事情,是很难说服别人的;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情,是很难让别人相信的;如果你连自己都没有激情的事情,是很难让别人具有激情的。一言以蔽之,只有在你把这件事情作为一项事业,而不是仅仅作为“谋生手段”的时候,你才会拥有激情。招生员在招生的时候,一定是在阐释你自己信奉的东西,一定要是自己发自内心的真情表述,只有这样,才能真诚地打动你的学员。
1 、寻找学员
不论你在哪里,面对的是什么人,都要有“学员就在这些人当中”的精神,不要有先入为主的想法。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目标学员。
2 、评审你的招生团队
对于大多数招生来说 80:20 定律。
80% 的招生额(业绩)是来自 20% 的代理中,目的是你怎样才能找到 20% 代理?找到这些优秀团队,业绩的增长就是必然的。
( 1 )圈定市场范围
( 2 )列出现有代理的名单
( 3 )对现有代理进行分类
( 4 )通过推荐和独立开发找到新达到你要求的代理
( 5 )让他们工作起来
3 、找到真正的学员
通过以上评审的招生团队,我们因此可以获得一批重点学员信息。
4 、预约学员
约见的方法
电话预约、代理邀请等
电话预约的目的:
( 1 )是了解学员学习需求的最快途径。
( 2 )引起学员和你面谈的兴趣。
( 3 )争取面谈的机会。
5 、了解学员的需求(学习兴趣)
6 、理解不同类型的客户(经济状况)
现在同行业竞争很激烈,你无论做什么,肯定都有同行,不要把自己故意夸大,贬低你的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不错,可是我们比他们更好才可以。还有就是学员对课程的价格、服务也很在意,在刚开始接触学员时要给对方留下实在、可靠的感觉,能把很多专业知识用自己的话表述出来,增强学员对你的信任。自己要多学知识,尤其是自己所做的学校一定要详细的了解。不能让学生难住自己。要对自己自信,对学校、对课程自信.
六、 招生策划建议
【培训承诺】
一、如学习期满后,尚不能独立维修者,可免费再学,直到学会为止
二、本学校可与学员签定《就业保证协议》,保证为每位学员安排工作,成绩优异者可留用本公司就业
三、学员创业开店,公司会为学员提供长期的免费新款产品维修技术支持服务
四、本公司可以为学员,全程提供长期的大量配件与维修设备服务,为您做到后顾无忧!
我是2010年才上大专的,学的是营销与策划专业,想专转本,想咨询一些事。谢谢啦~~~
大二大三才能考,但你可以开始先复习
相近的专业可以换
江苏省2010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江苏省2010年“专转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0〕2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一)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此类考生的“专转本”工作在学生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接受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文下达。
3.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报名时间
3月15日至20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招生宣传
1.各接受院校应加大“专转本”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专转本”计划(以下简称“选拔计划”)及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应明确对报考考生专科阶段已学主要专业基础课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招生章程须先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各推荐学校应积极配合接受院校,广泛、深入、细致地做好“专转本”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普通高校“专转本”的生源质量。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1.“专转本”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由各推荐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2.各推荐学校统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专转本”报名软件及相关要求,组织本校“专转本”考生的报名、人像采集、填报志愿信息采集工作。
3.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科 类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
艺术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4.报名流程
(1)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须根据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审核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是否符合“选拔计划”中接受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并将拟推荐考生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张榜公示。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转本”计划及填表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2010年“专转本”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1)。
(3)报名表正式上交之前,须经考生本人核对,班主任(辅导员)复核,教务(学生)处全面审核,再由推荐学校按报名软件统一组织录入,最后打印出报名校核表,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推荐学校盖章留存、备查。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工作结束后,推荐学校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含人像采集信息)刻录成光盘,于3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如果院校分校区或分院系采集报送报名信息,须将不同校区或院系报名库修改成不同的文件名后分别报送。今年各推荐学校仍不需报送报名表。
(5)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对推荐学校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与当年参加高考(对口单招)相同信息进行比对。如比对不通过,将退回推荐学校,推荐学校核对后重新报送。
5.填报志愿
(1)今年“专转本”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办法,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2)为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本科院校的教学,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必须符合接受院校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考生必须根据上述要求,严格按报考类别正确填报志愿,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①考生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别中填报志愿。②鉴于“专转本”接受院校只是我省高校中的一部分,其招生专业也并未涵盖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因此,并不是所有专业的专科学生都有相应的招生专业可以报考。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③同一所接受院校文理兼收专业分别在不同报考类别中,并使用不同的专业代码。④不同接受院校同一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所有接受院校的同一接受专业都不招收4位专科阶段所学代码学科,该代码学科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志愿。
(3)部分接受院校(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基础课提出具体要求,必须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选拔计划”和院校“专转本”招生章程中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要报考的三所院校中有一所接受院校对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提出要求,那么推荐学校就必须填写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一栏内容,如果报考的三所院校均没有提出要求的,可不填写。
(4)为切实做好2010年“专转本”招生工作,方便考生正确填报志愿,2010年“选拔计划”仍以两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一是按学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二是先按报考类别、学科门类,再按学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专业)名称、代码、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只公布到4位代码学科,4位代码与专科专业国标代码前4位相同)。
四、退役士兵报考“专转本”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1.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本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
2.该类考生须专门填写《江苏省2010年“专转本”退役士兵报名表》(见附2)。
3.由省民政厅对该类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普通高校专科学生的“专转本”统一选拔考试。
4.该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接受院校(专业)。
5.该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五、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2.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已从2009年开始,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六、考试
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今年“专转本”考试时间为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 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分布情况在相关高校设置考点。
七、评卷和通知成绩
1.今年“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2.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5月10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查询成绩的考生名单(格式见附3)汇总后,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成职教科(联系人:倪月芳;传真:025-83235913),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及时通知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答复考生。
八、录取
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接受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接受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由接受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受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4.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5月中下旬,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对于跨类报考的考生,接受院校可以不予录取。
(2)第二阶段:征求志愿录取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受院校(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和征求志愿录取办法。各推荐学校负责完成本校达到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征求志愿考生的信息光盘报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转本”的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5.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高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九、收费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4号,苏财综[2002]59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元/科,推荐学校除留存5元/生用于报名组织工作外,其余部分请务必于4月10日前统一上缴省教育考试院。
户 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033121005040000222
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
汇款时注明“专转本”报名考试费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切实做好“专转本”工作
1.“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职高专教育通向普通本科教育的立交桥,是考生关注、学校关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接受院校和推荐学校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各接受院校、推荐学校要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细、做实、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鉴于我省首次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的“专转本”工作,请各推荐院校对前来报名的毕业学生,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方便考生报考。
3.各有关高校应严格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专转本”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和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严肃查处。
4.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今年“专转本”工作圆满完成。
专转本问题,求助
上面那位只说了自考和升本,没说转本啊,我是今年刚转上的,就来谈谈自己的经验吧,首先,专转本是江苏范围内的,不能转到其他省区,另外,你是考理科,考的是数学,英语,计算机,大专学生有两次专转本的机会,分别是大二和大三,另外有一些政策性的东西我放在下面了,你可以看一下,要认真看哦,有一些小的细节我就不多说了,在我以前的回答里都很详细了,你可以去看一下,最重要的,要认真上课,祝你成功哦!
江苏省2009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江苏省2009年“专转本”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08〕16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一)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2.200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受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由教育厅另文下达。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补考课程。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报名时间
3月25日至31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招生宣传
1.各接受院校应加大“专转本”选拔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专转本”选拔计划(以下简称“选拔计划”)及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应明确对报考考生专科阶段已学主要专业基础课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招生章程须先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各推荐学校应积极配合接受院校,广泛、深入、细致地做好“专转本”选拔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的生源质量。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1.“专转本”选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由各推荐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2.各推荐学校统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专转本”报名软件及相关要求,组织本校“专转本”考生的报名、人像采集、填报志愿信息采集工作。
3.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科 类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
艺术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4.报名流程
(1)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须根据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审核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是否符合“选拔计划”中接受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并将拟推荐考生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张榜公示。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转本”选拔计划及填表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2009年 “专转本”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1)。
(3)报名表正式上交之前,须经考生本人核对,班主任(辅导员)复核,教务(学生)处全面审核,再由推荐学校按报名软件统一组织录入,最后打印出报名校核表,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推荐学校盖章留存、备查。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工作结束后,推荐学校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含人像采集信息)刻录成光盘,于4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如果院校分校区或分院系采集报送报名信息,须将不同校区或院系报名库修改成不同的文件名后分别报送。今年各推荐学校仍不需报送报名表。
5.填报志愿
(1)今年“专转本”选拔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办法,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2)为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本科院校的教学,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必须符合接受院校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考生必须根据上述要求,严格按报考类别正确填报志愿,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①考生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别中填报志愿。②鉴于“专转本”接受院校只是我省高校中的一部分,其招生专业也并未涵盖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因此,并不是所有专业的专科学生都有相应的招生专业可以报考。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③同一所接受院校文理兼收专业分别在不同报考类别中,并使用不同的专业代码。④不同接受院校同一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所有接受院校的同一接受专业都不招收4位专科阶段所学代码学科,该代码学科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志愿。
(3)部分接受院校(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基础课提出具体要求,必须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选拔计划”和院校“专转本”招生章程中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要报考的三所院校中有一所接受院校对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提出要求,那么推荐学校就必须填写主要专业基础课成绩一栏内容,如果报考的三所院校均没有提出要求的,可不填写。
(4)为切实做好2009年“专转本”招生工作,方便考生正确填报志愿,2009年“选拔计划”仍以两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一是按学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二是先按报考类别、学科门类,再按学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专业)名称、代码、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只公布到4位代码学科,4位代码与专科专业国标代码前4位相同)。
四、命题
1.“专转本”选拔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2.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
3.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使用同一张试卷,根据不同的报考对象设有部分选做题,考生应根据试题要求选择作答。英语类考生选做非英语类试题或非英语类考生选做英语类试题,评卷时非选做题部分一律不予给分。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今年“专转本”考试时间为5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 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分布情况在相关高校设置考点。
六、评卷和通知成绩
1.今年“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2.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5月20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查询成绩的考生名单(格式见附2)汇总后,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成职教科(联系人:倪月芳;传真:025-83235913),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及时通知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答复考生。
七、录取
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实行“接受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接受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由接受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受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专转本”选拔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对报考文科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单科成绩和报考理工科类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单独提出分数要求。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4.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5月下旬,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对于跨类报考的考生,接受院校可以不予录取。
(2)第二阶段:征求志愿录取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受院校(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和征求志愿录取办法。各推荐学校负责完成本校达到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征求志愿考生的信息光盘报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转本”的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5.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高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八、收费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4号,苏财综[2002]59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元/科,由推荐学校于4月20日前统一上缴省教育考试院。
户 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033121005040000222
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
汇款时注明“专转本”报名考试费
九、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切实做好“专转本”选拔工作
1.“专转本”选拔工作是普通高职高专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的立交桥,是考生关注、学校关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接受院校和推荐学校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各接受院校、推荐学校要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细、做实、做好“专转本”选拔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各有关高校应严格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专转本”选拔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和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严肃查处。
3.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选拔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今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江苏专转本一般流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2、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所在高校申报。各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3、接收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js.edu.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4、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的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推荐后,均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200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2、报名资格审查。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2009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考试科目及分值。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5月9日。
5、普通高校专科学生“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转入与培养
1、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专转本流程?
各省市不一样。以江苏省为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2、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所在高校申报。各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3、接收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js.edu.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4、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的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推荐后,均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200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2、报名资格审查。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2009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考试科目及分值。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5月9日。
5、普通高校专科学生“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转入与培养
1、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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