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最近,一起因救人事件引发的反转舆情成为社会热点:3名女孩不幸陷入海沟,17岁男生韩兴博和同事将她们救出,韩兴博却不幸遇难。就在人们感动于韩兴博的见义勇为时,网上传来了所谓被救女孩的“回应”:“求他救了吗?”冷血的态度引发了网民铺天盖地的愤怒和鞭挞。然而,让人尴尬的是,无论是最初某个女孩的“冷血回应”,还是其“哥哥”的“诚恳致歉”都是“李鬼”所为。事实上,三位女孩在事发后都主动向韩兴博家人表示感谢,并在韩兴博葬礼上向英雄下跪致意。
本是一场感人至深的义举故事,却被一些追逐流量的人,遥相呼应地编排成了荒唐无比的闹剧。对于这些人来说,真假或许不重要,博取关注、吸引粉丝、获取流量、营销账号才是唯一目的,至于是否会引发网络暴力,是否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否会破坏正常的网络秩序,这些他们毫不在乎。据悉,假冒当事人哥哥的男子账号已被封禁,警方也已介入。对于这些人来说,这一“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结果,完全是咎由自取。
从具体事件说开,不难发现,每次公共事件发生后,总有那么一小撮人像是豺狼嗅到了猎物,不顾一切、逾越底线地进行借势吸粉营销,享受热点事件带来的流量红利,他们或冒充当事人身份发声混淆视听,或造谣编排剧情中伤他人,无所不用其极。由此掀起的网络暴力轻则让当事人寝食难安,重则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决不允许无底线的网络营销。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无论传播什么内容、营销什么东西,恪守法纪是本分,也是底线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对造谣牟利的人依法追责,并震慑那些蠢蠢欲动者,告诫他们别为了流量就去吃“人血馒头”;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提醒网民在面对挑战常识常理的社会事件时,谨慎行使新媒介赋予的能力,让子弹多飞一会儿,避免被各类虚假信息带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