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把服务“六稳”“六保”,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任务,不断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推民营企业更依法合规发展,为清远营商环境更“清”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司法保护
以办案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清远市检察院出台了《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九项措施》《服务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检察措施》等一系列措施,为优化清远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托优化检察服务措施支持,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办案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净化营商生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联合协作
全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清远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操作指引》,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做到“每案必提前介入”,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今年4月,清远市检察院研究出台《清远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从深化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办案主业、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创新履职、注重法治宣传等六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并以《方案》为抓手,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为平台,着力建设专业办案团队,加强统筹全市检察创新工作方式,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格局,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今年以来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59人、审查起诉38人,同比上升308%、81%。
依法少捕慎诉
保障企业经济发展促双赢
清远市检察机关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近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29人,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0人,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2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34人。如广东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鉴于该公司所开发的项目是当地的扶贫项目,且案发后积极整治农用地,恢复了农用地农业种植条件,检察机关依法对谢某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处置兼顾了法、理、情,不起诉决定让民营企业家回归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开展专项督查
攻破“挂案”清理难题
清远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协助机制》,依法督查公安机关清理久侦未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实行专人负责,逐案建立台账、动态掌握、跟踪销号,共排查“挂案”32件并全部清理完毕。在某铝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清城区检察院发现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外市法院判处刑法,该公司收到了行政处罚,经破产清算已被注销,符合撤案情形,遂依法向清城区公安局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拓宽联络渠道
持续输出优质检察服务
为深入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清远市检察院通过设立专门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窗口,打造“涉民营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更为便捷高效服务。同时,业务部门积极“走出去”与企业联系,设立驻市工商联联络站、知识产权检察企业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两级院班子成员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和宣讲法律共66次,努力当好民营企业的“护法卫士”和“普法先锋”。
来源:清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