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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既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任务。我市是一个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地区,自然灾害特别是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尤为突出,煤矿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树立应急管理理念、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现阶段,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但也勿庸讳言,当前的国际国内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种影响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不受损失,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发生突然、起因复杂、蔓延迅速、难以把握、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等特点,发生的概率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和高效的应急机制,防止和避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是各级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危机,有利于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出现,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隐患较大,资源能源紧缺,环保压力也在加大。这些都是直接威胁着人民群 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社会稳定,有的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就要求我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政府的职能全面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应急管理仍然是政府工作中一个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提高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增加公共安全意识,全面履 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努力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二、要把握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要明确目标。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工作,构建一个完整、统一的应急预案体系。二要讲究方法。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交流和审核备案工作,注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与配套,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另一方面,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要认真比照国家应急预案和上级机关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要对接,格式体例要一致;—要借鉴外省(区、市)同类应急预案,吸收他人的经验;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专家意见和有关部门 (单位)的意见,增加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性,完善应急预案。三要把握要求。要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整合工作,要明确回答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什么资源做,要在应急实 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省市到县区再到乡镇和基层单位不能有断层,部门之间的应急预案要做好衔接,不能出现空档;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和应急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健全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一是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建立和 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要落实责任制,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必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信息;跨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所有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急机构都必须向市应急办报告。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有明确而严格的时限,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拓宽信息报告渠道。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收集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举报和反映问题,并注意从互联网上获取有关重要信息, 同时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构建社会信息网络体系。三是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依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和各项业务网络,整合当地公安、防汛、卫生、气象、人防等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要全面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接报、 分类分级处置”。四是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要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相邻县市区之间、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 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三)抓好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和应急法制建设。一要围绕大局。把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家和省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二要突出重点。对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三要量力而行。要区别轻重缓急,把建设项目用到最急需、最薄弱的地方。尤其是城乡建设等有关专 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急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四要厉行节约。要处理好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与新建项目的关系,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五要明确责任。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各级发改委牵头编制,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办参加,力争用半年时间完成编制工作任务。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机制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一是要加强应急宣教。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应急标识、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张贴海报。要编辑出版应急科普读物和应急音像制品。要针对我市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组织编写公共安全教材。开展公共安全学校教育和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自救知识活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应急培训。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体系。对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不定期举行 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的形式进行培训;要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从事应急管理的干部进行培训;要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要对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公益机构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三是要搞好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演练时,要按照预案全过程组织进行,每个环节都要实施到位,指挥机构、 救援队伍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演练后要有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五)注重抓好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加强乡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有些乡村和社区开始了应急机制建设,但绝大多数乡村和社区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方面,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问题临时处理。特别是农村,医疗、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针对这些实际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考虑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探索建立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普及应急知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构建乡村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二是要加强企业的应急 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省直和中央在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是要加强重点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高等院校、大型医院等重点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要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加强领导非常关键。各级各个部门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构、整合力量、落实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善于处理难题、应对复杂局面,要勇于负责,敢于决策,把这项利国安民的大事做好。二要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工作机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把手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明确应急管理 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责任领导及其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要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要构建应急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级应 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 比照国务院和省里的作法, 以政府值班室为基础,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组建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职能定位、业务划分要明确。逐步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职能协作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加强平战结合的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以及解放军的骨干作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与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磨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应急任务,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和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 的统筹规则,加强队伍的培养和训练。 以公安消防、煤矿、安全等骨干队伍为主体,逐步整合现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专业及兼职救援人员和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四是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进一步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五是根据行业特性和区域特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人员招募、培训和演练,确保他们在应急处置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将应急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领域,同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进行普查。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的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 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障。
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对经济贫困地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一线工作人员给予特殊补助和必要的生活照顾,提供必需的防护条件。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卫生用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类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建立统一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实施方案,并确保其正常运行。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保证其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卫生防护等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符合要求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具备条件的综合医疗机构中设立符合要求的传染病病区,使其具备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的能力。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设备、器械和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网络体系的建设。
设区的市应当设立急救医疗中心,并按照规定设立急救医疗分站;县(市、区)应当设立急救医疗站,并按照规定设置急救医疗分站。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并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急演练,介绍和推广先进技术。第三章 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沟通、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和村级的信息报告体系。第十六条 有《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区)卫生部门应当向毗邻的地方卫生部门通报;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接到上级卫生部门或者毗邻地方卫生部门的通报,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第十七条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十八条 对国务院卫生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卫生部门发布的突发事件信息,卫生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广泛传播,便于公众知晓。第四章 应急处理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应急预案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应急预案的类型有以下四类:
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
针对已辨识的危险制定应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指南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应急响应预案
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互助应急预案
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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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运行机制,提高全市卫生部门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因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突然发生的重大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危害健康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卫生局局长、事发地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指示精神;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负责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的24小时值班和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完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3、负责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统计、汇总有关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4、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5、完成市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发地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做好灾区和发生疫情地区的警戒工作,保证医疗救援车辆畅通无阻。
2、市财政局。负责医疗卫生救援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时下拨救援资金并监督使用。
3、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突发事件伤亡人员的安置和善后工作,帮助做好有关亲属的稳定工作,开展调查核实,根据情况启动应急社会救助预案。
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好应急药品和器械的供应。
(四)组建专家组。市卫生局负责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五)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市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发生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市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在具体抢救过程中实施三级预警制。三级预警:伤亡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者,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医疗救护任务;二级预警:伤亡人数在10-20人(含20人)者,由市卫生局组织,以市人民医院为主,同时协调市中医医院或附近县(市、区)二级医院参予抢救,必要时协调附近三级医院参与医疗救护任务;一级预警:伤亡人数在20人以上者,按程序报烟台市卫生局,启动一级预警。
2、发生Ⅲ级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服从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
(二)基本应急
1、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2、现场救援指挥。为及时准确地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卫生部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事发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由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结合实际,划分抢救区域,及时对伤员进行分类处理,迅速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抓住重点,优先抢救危重伤员。
3、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1)轻度损伤:血压、呼吸、脉搏等基本生命体征正常,可步行者,用蓝色标志;
(2)中度损伤:严重但暂无危及生命,用黄色标志;
(3)重度损伤:收缩压 8Kpa,意识不清,呼吸困难,脉搏120次/分,用红色标志;
(4)死亡: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散大的伤员,用黑色标志。后续急救人员根据标志按急救原则进行救治。伤员经现场急救处理后,根据轻重缓急送往指定医院进一步救治。
4、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的持续性。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接受伤员的医院要积极组织力量实施救治,及时完成医疗护
理文书,并做好伤员的统计及伤情上报工作。
5、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调查、评价和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6、信息报告和发布。医疗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三)扩大应急。当突发公共事件不能有效控制,有扩大发展为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趋势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烟台市政府,利用省、市资源参与救援和处置。
(四)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经市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市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结束。
五、应急救援保障
应按照“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保障。灾害事故医疗救护工作时间紧、责任大,各有关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组织,确保应急救护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常备不懈,及时高效。
(二)信息系统保障。加快建设和完善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畅通。
(三)急救机构保障。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各级医院要加强急诊科建设,将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医护人员充实到急诊科。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稳定急诊技术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卫生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保证在发生化学中毒和核辐射情况下实施应急医疗救治。
(四)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卫生部门要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不断完善急救梯队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医院必须具备一个梯队,每梯队按标准配备二个急救单元。其他有关医疗机构也要建立预备梯队。灾害事故发生时,各医疗机构根据灾情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五)交通运输保障。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市人民医院至少要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救护车,救护车单元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接到急救信号后确保三分钟内出发。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救援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根据规定应由有关责任单位承担相关的医疗救治费用。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政策或本级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七)物资储备保障。卫生部门应按照要求,对医疗卫生救援所需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建立必要的储备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八)其他保障。科技部门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六、附则
(一)教育培训及演练
1、卫生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2、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3、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市政府同意。
(二)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卫生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和解释。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1: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
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
附件2:
特重大伤亡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3:
特重大伤亡事故医疗救援工作专家组
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组 长: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应急预案的类型有以下四类:
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
针对已辨识的危险制定应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指南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应急响应预案
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互助应急预案
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如何完善我国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其目的是解决“突发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的问题。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以及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
一、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衡量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水平的标准有四个,即:全(覆盖全面)、细(可操作性)、练(经过演练)、改(经常更新)。一个应急预案体系如果能全面体现全、细、练和改着四个方面,就能切实发挥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应发挥的提供应对指南的作用。仔细研究我国目前现有的应急预案体系,不难发现,并没有完全体现这几个方面。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缺乏科学性
预案编制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序、科学、有效的救援,可以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把损失降到最低。我国应急预案制定的主要依据并非建立在结合实际的风险评估基础之上,其内容往往直接来源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编制者往往只满足于对上述内容的简单梳理、排列组合甚至重复、抄袭,而缺少对时间经验与教训的总结提炼,以及与同类预案的比对,更谈不上通过实战演练实现预案的循环更新,从而使应急预案丧失了作为一种具体工作方案应当具备的可操作性。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规定比较粗略
一个完备的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范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问题及等级;二是确定目标和任务;三是做好方案的执行规划;四是做好各种预算等。我国的应急预案,在“确定问题及等级”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确定目标和任务”方面,总体目标规定较为详细,而对于细化目标领域和关键目标领域的规定就显得较为粗糙,甚至有些预案干脆没有规定。绝大多数预案规定了“执行方案”,但并不是可供选择的“多种”执行方案;在“方案的执行规划”方面,并未明确规定执行计划的具体方法或方法体系;在“做好各种预算”方面,虽然也做了一些规定,但不够细化,不够具体。
(三)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较差
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计划或方案,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可操作性。纵观我国现有的应急预案,因其制定的主要依据并非建立在结合实际的风险评估基础之上,而是主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政府文件,绝大多数的预案内容只是对上述内容的简单梳理、排列组合甚至重复、抄袭,因而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
(四)应急预案内容更新缓慢
预案”。应急预案是为了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和扩大而制定的,应根据实践和演练的成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各单位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修订预案内容,以使其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许多的应急预案自制定出来就被束之高阁,更谈不上更新。有的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更新,但仅仅是基于上级的行政命令,而并非情境的变化。有的应急预案有更新,但仅仅是偶尔有所更新,总体上更新比较还比较缓慢。
二、加快完善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预案予以处置,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平时根据预案有关预防、应急准备等方面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各种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尽量及时化解可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当不可避免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快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确立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原则
目前,在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时,应注意以下原则:(1)风险评估先行的原则。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是消除和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根本;是有效利用资源、有的放矢进行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构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主要包括成立风险评估专家组、制定保障措施、制定预案、定期演练等四个环节。通过风险评估体系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预案流于形式化或格式化,确保预案的质量。(2)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地方政府制定应急预案,必须审慎分析本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分析总结以往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背景和趋势,发现潜在隐患,科学预测可能产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细化应急预案内容
针对应急预案内容粗略的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细化:(1)应确定问题及等级。应急预案不能设定某突发事件在何时、何地发生,但预案可以假设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对这一突发事件进行等级设定。只有这样,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才能继续开展。(2)应确定目标和任务。根据已经设定的某一等级的“问题”的处理确定相应的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处理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下的细化目标,细化目标的领域确定,关键目标机领域的确定,可供选择的多种执行方案,选择与确定目标,规定预达到的效果等。(3)应制定方案的执行规划。这包括制定实现目标的一系列行为,制定纪律、法令,以确保目标的实施等。实现目标的一系列行为包括:明确参与部门的目标(任务分解)、职能及其性质范围,明确执行计划的具体方法或方法体系等。(4)应做好各种预算。包括该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内容(包括现场、支援系统、救援系统等)及人员分配与调动,该等级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特别是现场部门可能动用的物资装备,计算每一行动需要的时间及完成目标所需要的时间总量,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重建工作大概所需要的资金等。
(三)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应急准备的一个重要环节,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对预案的演练都有明确的要求。应急预案的演练包括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我们平时所进行的预案演练主要是指全面演练,即是针对某类事件发生而开展的整个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检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反应的准备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行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应急预案的全面演练需要投入很大人力、物力和财力。针对我国很多地方应急财政经费紧张的实际状况,在对预案进行全面演练的同时,为减少应急演练支出,提高应急演练的效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演练可采取桌面演练、功能演练方式进行。
桌面演练是指相关应急单位的代表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运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计划。桌面演练一般在会议室进行,通过讨论,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锻炼应急管理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桌面演练主要解决各部门的协调行动,检查各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通过演练,评估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桌面演练结束后提出书面报告,根据报告中的改进意见,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桌面演练的成本低,通常也为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做准备。
功能演练是指针对应急预案中的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保障功能进行的演练。功能演练一般在应急指挥中心举行或模拟事件现场进行。根据事件功能要求,调用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应急管理体系的反应能力。功能演练比桌面演练要进行认真的计划,提出演练方案,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后执行。功能演练后要分阶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建议,完善应急预案,并送达有关部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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