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一个月内,浙江衢州再次出台新政,加码楼市调控。
8月7日,浙江省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实行限购管理、扩大限售范围、加强税收调节等五方面入手,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行限购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暂停向在市区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非该市户籍无房家庭,需在该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同时,暂停向个体工商户以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扩大限售范围方面,《通知》发布后,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对于《通知》发布前购房人已签订购房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支付凭证但尚未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受此次限售政策限制。
加强税收调节方面,在衢州市区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这也意味着,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还提到,在衢州市区热点区域试点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最小单元,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定期在相关管理平台上发布。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发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为上限发放二手住房按揭贷款。
《通知》明确,二手住房房源挂牌信息中不得出现“学区”等相关概念。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对存在恶意哄抬房价、借机炒作学区房、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失信惩戒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也是继7月20日衢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后,再次加码楼市调控。7月20日的《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实行区域限售、加强房价管控等八大方面制定新规,遏制投机炒房,促进衢州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再次出台楼市新政,衢州市住建局指出,主要是为了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遏制炒房投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通知》包含了限购、限售、加强税收调节、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规范二手住房房源信息发布等内容。
根据安居客网站显示的房价数据,衢州8月二手房均价16619元/平方米,环比上月下跌0.13%,相比去年同期上涨11.02%。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衢州政策调控进一步说明当前下半年市场的导向。第一、政策调控工具丰富且全面,如衢州此次还提及了增值税政策、二手房参考价制度等,说明各地调控工具箱不断完备。第二、调控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主动调控,层层加码,有非常主动的调控意识。第三、调控不断深入细节,增加了调控的颗粒度,如对一些个体工商户等炒房也要纳入严格管控的范围之中。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