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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公司奖惩措施方案」公司推广奖励方案

时间:2023-11-11 信途科技SEO资讯

信途科技今天给各位分享推广公司奖惩措施方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推广奖励方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和分享本站。

本文导读目录:

请问怎样制定公司的奖惩制度

给您提供一份《公司奖惩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 5次及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 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一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年末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般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三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公司的奖罚制度怎么写?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3.1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3.2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3.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4.1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4.2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4.3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5.1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5.2 作业权责:

5.2.1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5.2.2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5.2.3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Rev.02

5.3 奖惩发生与提报

5.3.1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5.3.2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5.3.3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5.4奖励种类:

5.4.1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5.4.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5惩处种类:

5.5.1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5.5.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7)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影响工作者(包括:聊天、嬉戏、接听私人电话等);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5.5.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3)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8)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导致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反政府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5.6签核权限:

5.6.1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6.2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7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5.7.1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5.7.2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5.8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5.8.1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5.8.2 根据5.5.6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5.9 其它事项:

5.9.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5.9.2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10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内部的奖罚制度怎么做?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制度

1. 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 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

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 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 迟到早退;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 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 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 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 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 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 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 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 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 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 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 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 不服从分配;

(9) 顶撞领导;

(10) 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 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 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 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 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 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 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 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 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 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 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怎么在公司设置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供参考!

公司奖罚制度范本

奖罚制度(拟)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

关于推广公司奖惩措施方案和公司推广奖励方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信途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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