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检察院
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
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
对未来湖北数字检察建设工作
谋篇布局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
收到《意见》后
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全省检察技术干警
掀起“比学赶超”热潮
纷纷围绕检察职能和地域特色
畅谈检察信息化工作打算
畅想湖北数字检察未来!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技术信息处副处长 周盛东
当前,湖北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部门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按照王守安检察长“用科技”的要求,着力强化数据治理、数据运营等能力,打造湖北检察“数字大脑”,旨在为湖北检察工作实现数据赋能。《意见》的出台,突出对数据的分析、挖掘、管理与使用,强化紧密贴合湖北检察业务可扩展的数据标签服务能力、面向业务主题的数据资产管理能力、便捷高效的数据服务能力、持续快捷的数据演化能力,从而在切实盘活全省检察数据的同时,构建具有湖北检察特色的大数据体系,实现用数据培育检察业务创新发展,用检察业务推动数据持续演进的目的。让我们勠力同心,为湖北检察数字化升级贡献力量!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技术信息处副处长 陈炯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数据规模呈现指数级增长,由此催生出的大数据日益使人类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全方位重大变革。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深刻指出,要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湖北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也多次强调,全省检察干警要“用科技”,牢固树立数字理念,自觉形成数据思维,培育锻造数智能力。
当前,最高检和湖北省检察院正在深入开展实 施“质量建设年”和“素能提升年”,《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湖北数字检察建设必将成为撬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有力杠杆。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湖北素有“敢为天下先”的闯劲干劲,我坚信同志们一定会戮力同心为谱写湖北检察数字化转型的华美篇章贡献自己的智慧与汗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 何雪松
《意见》从政治理论、技术信息的高度出发,要求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着力点,以数字赋能为第一动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全力打造数字检察湖北版和智慧检务升级版,将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推向了新的起点。
《意见》首次提出由技术部门牵头协调,这体现了省院对全省检察技术干警技术实力的认可,凸显了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重大使命和艰巨任务,充分给予了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展示的舞台,使广大检察技术干警提升士气、提振精神。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技术干警,我们将以“质量建设年”“素能建设年”“品牌创建年”为抓手,砥砺初心、务实苦干,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要求,努力为推动硚口检察事业“争先进位”作出更大的技术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朱传耀
《意见》为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定好了调、起好了头、布好了局。作为基层院的一名技术骨干,我深感责任重大:一是要积极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技术部门作为数字检察建设的牵头部门,一定加强新技术新科技的学习和运用,为全院数字检察建设谋篇布局。二是要做好工作宣传。让各业务条线的检察官,深刻感受到数字检察为工作带来的便利,在办案中能用、会用、爱用新的科技手段。三是要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深入了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的开展的难点、痛点、为数字检察打造新应用场景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欧阳诗瑶
《意见》是湖北检察数字化转型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升新时期全省法律监督质效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
我们将全面对标“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检察人员的数字思维,打造建用一体的大数据资源平台和数字检察应用平台;在创新数字监督、升级数字管理、拓展数字服务、优化数字应用上下功夫,实现数据共享互用、应用智能高效、服务安全可靠,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推进湖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 方兴波
《意见》将数字检察提升到战略高度,为检察技术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热爱技术工作的检察干警,我个人理解这应是一次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我应该积极学习了解相关知识,顺应数字化浪潮,找准自身工作定位,围绕为检察中心服务,为法律监督服务,为办案服务,发挥科技助力提升检察办案效能。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技术信息部主任 王晓刚
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每一位检察人员都应该积极学习了解相关知识,顺应数字化转型浪潮。
数字检察的转型变革是一次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作为一名检察技术信息化人员,责无旁贷。在了解检察业务的基础上,更应该找准自身工作定位,发挥科技助力提升检察办案效能,从而真正服务于检察机关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陈思远
根据《意见》指引,十四五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数字赋能业务发展、数据保障业务质效、应用拓展业务场景融合,将建设使用管理运维一体化,为新时代湖北检察机关的发展夯实基础。作为基层院的技术人员,不仅要深入学习意见的精神,更要贯彻到工作中来,以保障为基础、将使用全覆盖、把创新融入工作,不仅要发挥数字建设的桥头兵推广者,也要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处理。摈弃落后被动的等靠要工作方式,积极学习吸纳先进技术理念,思考业务与技术融合方向,主动探索数字检察新领域新方向,助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健康发展。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龚健
对检察机关而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为法律监督模式深层次变革插上了科技翅膀、提供了重大机遇。数字检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量,是“一子落而满盘活”的胜负手。聚焦数字检察“转向实战化”,以制度化保障、专班化运作、一体化推进,努力提升数字检察“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实战实效水平。
数字检察的推进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场景创新相结合的过程。通过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着力推进深层次数字办案,以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为契机,对内强化检察一体化,对外加强与各类监督形成合力,以数字化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利器”优势,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着力做深做实“监督促进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省域范围内“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效应。从而以“数字检察建设”助力湖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王恒波
《意见》聚焦数字赋能,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从融平台、大数据、智应用、富生态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把数字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一名市级院的检察技术骨干,深感责任重大、备受鼓舞。下一步,我将深入学习落实好《意见》的四项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担负起“技术部门牵头协调”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全面统筹全市检察技术力量,加强数字检察建设的技术保障力度,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检察建设“提速”助力法律监督质效“飞跃”,为荆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华松
作为基层院的技术干警,我们要高度响应部署要求,切实做到:1.全面加强智慧检务应用,充分体现技术部门职能作用,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用科技”;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科技应用能力,为适应检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做好规划;3.强化组织领导,要以科技强检试点院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省市技术部门支持,狠抓基础基层建设,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公安县人民检察院 张路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科技强则国家强,伟大事业始于梦想,创新探索永无止境,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我们蹄疾步稳。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技术干警,要增强数字思维、理念、习惯,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创新能力,增强办案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技术信息部副主任 张鑫
通过学习数字检察建设意见,让我对技术信息工作有了重新的认识,今后的技术信息工作不再是从前的配置电脑,处理软硬件故障,更换配件等事务性工作,而是要站在大数据、物联网的视野下,真正的让科技、数字、人工智能为检察工作服务。
技术人员首先要带头使用,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功能后,要做好宣传和实用工作,切实推进新技术的应用,让检察干警从让我用科技转变为我要用科技,不断对各项工作中科技数字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断提升工作的效率,真正做到让人工智能多动脑,让检察干警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双手,真正实现数字赋能。
宜都市人民检察院 冯锐
世界是在不断变革中前进的,谁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谁才能屹立于潮头。数字检察是我们在信息化时代的必经之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要乘着“数字检察”建设的东风,把“我不会”变成“我能学”,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打“攻坚战”,发扬检察技术人“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的工作信条,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干事决心,用数字检察工作的蓬勃发展,不断推进检察事业走向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孟亚平
认真学习《意见》后,感触颇深,作为一名检察技术人员,再一次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近几年,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步入舒适区,自身放松了学习的劲头,在看到《意见》提出的数字检察的概念时,竟然有自己已经落伍的感觉。《意见》以数字为引领,以平台化、云计算、区块链为载体,着眼于数据的标准化、体系化和安全化,在此基础上构建智能化的数字应用,都走在互联网科技的最前沿。我们检察技术人员在这场即将到来的数字检察浪潮中要怎样充实自身才能不被时代淘汰,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胡寰博
《意见》是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体现,是能动履行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职责使命提供了系统而全面的依托和指引。信息社会,数据是至关重要的治理资源。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必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检察”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襄阳市检察院为例,自主研发的质量监控系统就是通过数字赋能转变检察办案模式,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法律监督,从管理和监督的角度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全方位变革,通过加强内部监管,由内而外的形式参与社会治理。同时加快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案-件比”这一管理指标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来设计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 方珂
《意见》脉络清晰,务实可行,从提出要求、打造融合数字平台、构建全域数据体系、打造数字应用、营造数字生态、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为我们勾画了一幅科技感十足的湖北检察数字蓝图。作为一名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看到这幅蓝图令我心潮澎湃,激动振奋!我切实感到信息技术人员在湖北检察机关中大有可为,能够越来越充分地发挥价值,做出贡献。我也能明显看到,《意见》中的部分措施,已在我们检察机关中逐步铺陈、推进,我对湖北检察事业的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但激动的同时,我也倍感压力。我清晰地认识到自身与《意见》中所需要的检察信息技术人才要求还有差距,渴望参加各类培训、参与各类实战演练、向优秀的同行们学习,我也相信,检察机关会对此予以充分考虑,使检察信息技术人员与湖北数字检察共同成长!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技术信息部主任 刘海涛
“数字化“已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答错了、答慢了,都等于是在后退。数字化的时代,规则已经发生了变化,不是单靠引进新技术、采买新设备就能完成数字化转型,检察数字化转型离不开所有检察人员,我们要先把自己” 数字化” ,才能“数字化”检察,要在数字化转型中体现我们的担当、我们的作为。要紧扣检察业务实际,推动打破“信息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及时全面掌握执法司法办案产生的海量数据,推动信息数据共建共享、互融互通,让数据成为新的能源,为我们治理数据、利用数据提供素材,同时还要激发检察官“用科技”的积极性、主动和实战应用,以科技赋能更加高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朱小鹏
《意见》充分彰显了省检察院党组在新时代背景下以科技提质增效的重视和决心,进一步推进了全省法律监督工作的提质增效。我院着眼基层数字办案实际,坚持以数字化推动法律监督,努力实现法律监督转型重塑,设计了“远程文书送达系统”、“毒品犯罪追捕追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方案等,推动检察工作创新螺旋式上升。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优化机制建设,强化人才培育,积极进行数据对接和数据引流,加大案例分析研判,通过数字赋能法律监督,让新技术更快融入应用场景,努力提升法律监督的数字化水平。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 裴安妮
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作为一名检察技术干警,我感受到数字时代的召唤,认识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深切体会到身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主动对标新时代数字检察工作的总要求,充分挖掘内生动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持续赋能,创新运用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完善和应用好智慧检务应用平台,深耕细作检察技术信息化工作,为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插上科技的“翅膀”,助推检察工作增动力、强活力。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熊芳
通过学习《意见》,使我对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数字应用、数字生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数字技术的应用作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的“智慧”依托,对提高办案工作效率、构建便携检察人员操作应用系统等方面作用非常显著。作为一名检察技术人员,将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省院大数据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提高运用大数据的意识。在今后工作中更好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检察核心业务数字化为重点,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智慧检务快速发展,更好地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董耀正
作为一名基层院技术人员,在学习《意见》后,对大数据应用、数字检察有了比较清晰具体的认识,“意见”从总体要求、具体安排、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对数字检察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和部署,方向明确、内容全面、措施具体,是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最高检大数据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检察技术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数字检察建设打造成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大局的核动力、催化剂,努力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杨永旺
《意见》明确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加快推进我省数字检察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对全省数字检察建设进行了详尽部署。作为一名参与了智慧检务项目建设的检察技术人员来讲,切实感受到了我省检察系统在智慧检务建设方面的卓越成效。基础网络扩容项目让网络“稳定宽阔”,可视化项目让空间缩近,智能运维大大减少工作量,各项智慧系统让检察官不同程度减负。一项项有序建成的智慧检务系统为数字检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期待在《意见》指引下,我省数字检察业务顺利建成。
孝昌县人民检察院 张乔舟
推动数字检察建设首先需要丰富多元的基础数据,当务之急是实现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有数据支撑法律监督能够更便捷高效。
数字检察要落到实处需要功能真正好用,干警办案愿意用,这就需要每个功能需求和开发一线检察官和使用人同技术人员一同参与,避免出现开发的功能是凭空想象的使用起来不方便,要贴合应用场景,真正带来便利、提高效率。
数字检察要落实到位需要做好功能和应用的整合优化,系统太多、功能太杂会人为增加使用的复杂度,降低便利性,最终影响使用率。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张艺铭
《意见》明确了湖北数字检察建设总体思路、实施规划、职能责任等,为湖北数字检察建设描绘出了宏伟蓝图。蓝图要实现,改变观念是前提。数字检察建设是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系统化工程,必须改变部门单打独斗的观念,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技术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好“润滑油”、“粘合剂”的作用。提升能力是根本。数字检察建设融合了许多前沿技术、全新应用,对检察干警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以省院“素能提升年”为契机,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真正实现“技术支撑”作用。抓好落实是关键。数字检察建设要发挥出“引擎”作用,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是重中之重,要不折折扣的按照《意见》要求,尽善尽美的把工作落到实处,让“数字检察”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操元添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理资源,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正逢其时。《意见》以数字检察为突破口,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装上“最强大脑”,构建起“数字赋能检察,线索引导监督,监督助力治理”的法律监督新模式,放大法律监督“利器”优势,为着力破解监督信息源、手段、质效管理等难题,在数字检察建设中为法律监督工作找到新机、开辟新局。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技术人员很荣幸参与到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时代浪潮中来,我将把本次《意见》的学习收获迅速转换为推进数字检察的动能,落实到数字检察的实践中去,为新时代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汪祥兴
作为一名基层院的检查技术干警,深感此《意见》意义重大,对未来湖北数字检察建设工作进行了谋篇布局,尤其是基层院在今后的办案数字化趋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深刻学习《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本院的数字化建设,打造符合本院特色的数字化应用,营造丰富的数字化生态,切实提升检察业务办案水平,树立嘉鱼检察优秀品牌。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 卢金钊
“拥抱数字化时代,眺望智能化远方。”这是我认真读完《意见》的切实感受。我认为这份意见主题鲜明,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讲问题客观实在、讲目标催人奋进、讲措施扎实有力,是湖北数字检察建设关键时期的一份内容全面、可行性非常高的指导性意见,充分体现了湖北省检察院实事求是、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意见的发布必将能够指导、引领湖北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的开展,必将对湖北检察事业的快速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见描绘出了湖北检察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让我仿佛看到了在不久的将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进入了以检察官为中心,以数字平台、数据体系、数字应用、数字生态为主要支撑的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智能化时代。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康娥
从2018年开始,省院规划的智慧检务建设,到如今的湖北数字检察建设,这几年我作为一名检察技术信息人员,见证了湖北检察智慧检务的稳步推进,见证了湖北数字检察“四梁八柱”逐渐形成。远程提讯、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案件讨论、智能语音云平台、视频融合、智能辅助类办案系统等一大批优质智慧检务产品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效,用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品质,用科技引领支撑检察实践,为助力法律监督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认真学习《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深知作为检察技术信息人员,肩上责任重大:一方面要不断学习科学新技术,挖掘应用场景,促进科学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另一方面要加强各种应用系统、应用平台的使用、宣传和推广,为数字检察湖北版和智慧检务升级版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李雪峰
《意见》中用了23个“进一步”来把今后一段时期的检察信息化工作做了部署,也是省检察院这几年推进的智慧检务项目建设的延续,是科技强检的具体化。开篇就提出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具体到个人来说,要按照意见中所要求的增强自己的数字意识、数据思维、数智素能,把上级部署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建、用、管、维梳理顺畅,让数字检察变成检察工作质效提升的倍增器。在工作中以意见为指引,善于学科技、用科技,紧跟数字时代潮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数字检察相关工作。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黄煜茜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认识到信息社会,数据是至关重要的治理资源,必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大数据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日益凸显。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检察办案深度渗透、广泛应用。对基层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基层技术人员我们要在“数字检察”的大背景下,必须“跟得上”,是机遇也是调整,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了解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与知识,为“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做好知识储备。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陈星
作为一名基层院技术干警,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要紧跟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步伐,为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添砖加瓦;就是要坚持建、用、管、维一体推进,以用促建、学用结合、高效运维;就是要认真搞好基层院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软硬件水平,从“有的用”到“用得好”;就是要努力学习新兴技术,不断提升自我素质,熟练运用、提质增效、更好服务。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代红军
“数字检察”就是给新时代检察工作插上了科技的翅膀,是一项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的工程。从“信息化”到“智能化”,是数字检察建设的必由之路,从“至少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是数字检察建设成果的外在体现。通过统一的数字平台,畅通共享的数据,丰富健全的应用,打造出完整的数字检察体系,实现检察技术从信息化到智能化的全面飞跃,也让检察技术对检察办案工作能起到更加核心的支撑作用。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赵锋
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着力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实际使用率、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尺,全方位多角度的保障数字检察的稳步推进,为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意见》主要围绕数字检察建设科学顶层设计,统筹实施开展,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科技应用为“引擎”,以数字化技术应用带动办案办公和管理模式的创新,着力于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 徐晶
《意见》是湖北检察机关响应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动履职新要求、实现科技赋能检察工作的战略前瞻,是创新湖北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指引。作为武铁检察技术干警,我们要牢牢抓住数字检察发展建设和铁检跨行政区划改革的历史机遇,秉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信念,拿出“干、快干、马上干、干就干好”的拼抢劲头,不断深化数字检察思维,催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齐心聚力打造湖北检察“数字”时代,让数字检察真正促推检察发展,实现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湖北检察事业腾飞贡献一份智慧力量。
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 王刚
《意见》将信息技术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下一步做好信息技术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能动履职的必经之路,我们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紧迫的状态、更饱满的热情、更高的工作标准着力推动数字检察建设落地生根、加挡提速、开花结果,更加贴近检察工作中心,围绕主责主业,强化数字观念、深化科技应用、注重人才培养,完善系统应用,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为新时代湖北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 彭媛
《意见》让我对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意见》对如何推进数字检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技术干警,深感责任重大,将认真对照《意见》要求,思考林区数字检察与《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之间的差距,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使命感”,积极投身林区数字检察建设,切实落实好省院党组关于数字检察工作有关安排部署,以数字赋能助力提升林区检察法律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