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汪仁洪 曾业
2022年3月起,苏州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为案由,向四川广安、成都、达州、南充、眉山等10多个城市的50多家宾馆(酒店、足浴馆)提起民事诉讼,向每个被告索赔6万至8万元——理由是这些被告允许客人利用房内电视机搜索播放《中国古代名人圣贤》《中国宫殿与传说》《世界特种兵》等纪录片。
四川50多家宾馆到底是侵害了该公司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还是遭遇该公司碰瓷式维权?从2022年4月中旬到5月初,四川成都、广安、南充等10多个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将相继开庭审理这一版权纠纷系列案件。
被告企业接到《民事诉讼状》
此事引起服务行业的震动。免费向50多家宾馆(酒店、足浴馆)提供法律帮助的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纪宏认为,苏州某公司涉嫌诉权滥用,不排除“恶意诉讼”的可能。
两次接到律师电话后
广安一酒店最终被告上法院
2019年6月,广安卓玛酒店开业。“开业后生意还不错。”卓玛酒店负责人白益芳说,“但是,从2021年11月开始,我们酒店就‘摊上大事’了,酒店能否支撑下去,都是一个未知数。”
成为被告的卓玛酒店
原来,2021年11月底、12月中旬,卓玛酒店前台两次接到自称是“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律师打来的电话,称客人住酒店房间时,通过客房里电视机在线点播的视听作品侵权了,酒店要赔钱,不赔钱就要吃官司。
“肯定是骗子。”白益芳没有理睬。
2022年3月22日,白益芳收到广安中院的传票,顿时懵了:苏州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把卓玛酒店告上了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遭遇碰瓷式维权了”
四川50余家服务企业建群商量对策
白益芳通过苏州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和提供的相关证据,并调阅客人入住酒店记录,大致弄清楚卓玛酒店“侵权”并成为“被告”的经过。
2021年11月4日,客人“周某平”入住卓玛酒店8639房间。办理入住手续时,周某平即叫酒店开具发票,发票抬头是“深圳旷真法务集团有限公司”。
取证人员周某平的住宿发票
在8639房间内,周某平利用房内电视机搜索播放《中国古代名人圣贤》《中国宫殿与传说》《世界特种兵》等纪录片。周某平对播放纪录片和入住酒店全程进行录像、摄影,并立即把拍摄的照片、视频传至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公证云”平台,申请进行“网上公正”。11月10日,厦门市云尚公证处向周某平出具了公证书,对周某平摄录的证据进行保全。公证书还明确载明:周某平是苏州某公司取证的委托代理人。
思前想后,白益芳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劲。白益芳向同行摆谈此事,结果口口相传,发现广安境内就有禅韵足浴店、斯优特酒店、王子印象足道养生馆等6家宾馆(酒店、足浴馆)有相同遭遇,“侵权”并成为“被告”的经过如出一辙。
广安6家宾馆(酒店、足浴馆)建立微信群“关于影视版权侵权交流群”商量对策,结果引来全省更多有相同境遇的宾馆(酒店、足浴馆)入群。截至目前,四川类似遭遇的宾馆(酒店、足浴馆)有50多家,它们来自广安、成都、达州、南充、眉山等12多个城市。
“客房里的电视机及网络,都是通过国家正规渠道购买和安装的,我们只是文旅行业的从业者,并不是信息网络传播的从业者,入住或接受服务的客人在房间里在线点播什么节目,我们怎么知道?难道我们要在每一间房间安装监控来监视客人吗?我们肯定是遭遇碰瓷式维权了!”50多家宾馆(酒店、足浴馆)经营业主都义愤填膺而又无可奈何。
索赔6至8万元不等
诉称被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苏州某公司在诉讼状中称:该公司经授权依法独占性享有视听作品《中国古代名人圣贤》《中国宫殿与传说》《世界特种兵》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经公司调查发现,卓玛酒店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店铺向公众提供前述作品的在线点播服务,侵害了其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了非法收益,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卓玛酒店立即停止提供视听作品《中国古代名人圣贤》《中国宫殿与传说》《世界特种兵》的在线点播服务,请求判令卓玛酒店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
苏州某公司向卓玛酒店提供了《纪录片版权授权协议》。从协议中可以看出,苏州某公司从相关单位有偿获得《中国古代名人圣贤》《中国宫殿与传说》《世界特种兵》等纪录片独家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苏州某公司还向卓玛酒店提供网上公正的公证书等相关“侵权证据”。
2022年3月起,这家公司便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为案由,向四川广安、成都、达州、南充、眉山等10多个城市的50多家宾馆(酒店、足浴馆)提起民事诉讼,向每家宾馆(酒店、足浴馆)索赔6万至8万元不等。
封面新闻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该公司还以相同案由起诉了河南等省的店家。
原告:
协商未果 让法院判
“不是我能说起诉就起诉的,我们是根据法律来的。”4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原告企业、苏州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军,对被告提出其有恶意起诉嫌疑的质疑,朱某军回应称,相关被告企业是否存在侵权取决于法律,“让法院判”。
“我认为只要有造假售假、盗版存在(造成侵权),就不存在起诉多少的量的问题,我们只是在通过这种方式维护企业利益。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大家都应该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朱某军解释说,“我说你侵权,你就是侵权,你说不侵权就不侵权,不是这样的,一切都应该按法律来,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接下来,对于任何侵犯我公司合法权益的企业,我们都会通过这种方式一追到底……”朱某军表示,“我们的诉求,都写在诉状里了,至于最终结果如何,一切交给法院、交给法律”。
2022年4月中旬到5月初,成都、广安、南充等10多个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将相继开庭审理这一版权纠纷系列案件。最近几天,自称是苏州某公司代理人的“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广安禅韵足浴店、卓玛酒店等被告店家致电或发短信“讨价还价”,称“现给你最后一次开庭前协商赔偿机会”、“赔三五万都可协商”,否则“情节严重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届时你本人将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并公布于户籍地媒体,践行限高令”。
原告公司:
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在四川省范围内,被苏州某公司告上法庭的企业,目前已涉及数十家。公开资料显示,从今年3月以来,该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民事案件已立案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已有50条。
部分案件立案信息
记者能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显示,今年3月9日,仅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就有陌尚花开艺术酒店、遇见栖栖岛足浴店、异境足道浴足店、驿传伯爵酒店等4家企业成为被告,而原告均为苏州某公司。上述4起案件,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同一天立案,相关案号为“(2022)川14知民初44号”至“(2022)川14知民初47号”。
封面新闻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原告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注册地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法定代表人为朱某军。该公司注册资本33万元,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有两名股东,其中,朱某军认缴出资额为29.7万元,朱某认缴出资额为3.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和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等。但其公开的工商信息特别说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2年12日,原告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今年2月2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志愿者:不排除“恶意诉讼”的可能
白益芳等人向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纪宏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吴纪宏称:没有法律禁止在客房内摆放电视机、安装网络,并且自从电视机、网络产生以来,在酒店、足浴行业房间配备电视机、安装网线,已成举世惯例。
法律志愿者研究案情
吴纪宏认为,如果“客人”在客房里通过电视机、网络搜索播放“侵权视频”而使店家成为被告,并被赔钱,哪一个酒店、足浴馆敢配备电视机、安装网线?电视机、网络可能被迫退出等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将引起服务行业的大倒退。因此,吴纪宏决定为店家提供法律帮助。
“1990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经过多次修正,但仍有一定滞后性(例如客人在客房里可正常搜索播放节目),这让一些人从中看到‘商机’。”吴纪宏认为,苏州某公司涉嫌诉权滥用,不排除“恶意诉讼”的可能,如这种行为肆意泛滥,四川的服务业或将遭受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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