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自己与温柔体贴的美女主播坠入爱河,怎料竟是诈骗分子编织的甜蜜陷阱。近期,东莞第三法院对5宗直播交友类电信诈骗案作出宣判,诈骗金额共计243万元。
该系列案诈骗团伙作案手法“如出一撤”,均以谈恋爱为名“引君入瓮”,再按照剧本步步引诱,让被害人在“花羽直播”等平台充值刷礼物打赏女主播,实施电信交友诈骗。最终,5宗案件共51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团伙分线作业步步引诱
实施“三天话术”诈骗钱财
2021年4月15日,在省公安厅的支持协调下,东莞警方出动400多名警力分别在广州、珠海、东莞、惠州、中山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捣毁涉嫌网络诈骗窝点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并缴获了一批培训手册、话术剧本等。
2021年10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集中对其中五宗在广州番禺、从化、中山、珠海等地实施电信交友诈骗的团伙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涉及被告人51名,诈骗金额共计243万元。
法院经审理发现,该系列案团伙作案手法均是由1-3人出资租用办公场地,购买电脑、手机等设备,聘请人员利用“花羽直播”和“酷秀直播”APP平台等,以充值刷礼物的方式实施电信交友诈骗。
同时,团伙会采取分组分线“作业”,由一线业务员充当聊手,假冒女主播身份,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聊天取得信任,让被害人误以为双方可以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将被害人引流至直播平台观看直播,再由二线业务员引诱打赏。
据被告人供述,除了“女主播”这个环节可以自由发挥外,一、二线人员都配有专属剧本,如“三天话术”等。一线人员引被害人进入直播间后,会将其推给后台的二线人员,他们继续假冒女主播的身份,以家人生病、需要考核、家人赌博等各种理由跟被害人聊天,让被害人不断往平台充值打赏,还有人员充当“水军”,负责造势。诈骗成功后,团伙成员会按比例进行结算。
据统计,这批案件中,团伙最早从2020年10月开始实施诈骗,截至2021年4月被公安机关抓获,短短几个月,诈骗金额最多的达68万元,最少也有22万元。
据了解,该系列案的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一名身在江西的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他于2020年12月在微信上收到一个名叫“小倩”的好友请求,通过后两人开始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小倩”表现得温柔可亲,两人很快发展成网恋关系。三天后,“小倩”跟他说自己在一个叫“花羽直播”的平台兼职做直播,希望他帮忙打赏,来增加直播间的人气。
后来,“小倩”直播间打赏送礼物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输给别人,他送的礼物金额也越来越高。而且随着两人关系越来越亲密,“小倩”开始以各种理由向他借钱,虽然没见过面,但他前前后后已为“小倩”花费了近10万元。直到和朋友说起此事,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警惕“天降良缘”
加强直播平台监管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系列案5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结伙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5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对于类似的直播交友类诈骗,应该如何防范?主审法官提醒,首先,从内容上,非法的直播平台一般要先通过密码登录,然后通过亲密地聊天等方式来骗取钱财。其次,从推广模式上,涉嫌诈骗的平台通常是依靠“美色”拉人头的单一模式。面对“无孔不入”、花样百出的网络电信诈骗,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掉下个林妹妹”,不要贪图财色,掉入犯罪分子布好的陷阱。
同时,通过该系列案,法官也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强调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整治网络直播领域乱象。
【记者】于羽佳
【通讯员】钟紫薇
【作者】 于羽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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