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比对真假服饰领标、袖标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一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瞅准“商机”,将制假、售假阵地转向网络,甚至发展出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
经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对假冒冠军(Champion)品牌、销售金额达78万余元的刘来福等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3月11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刘来福和周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并处罚金。
消费者投诉牵出山寨货
2019年2月,淄博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于力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8月至10月,他向李正采购了78万余元的冠军品牌卫衣并进行销售,因被消费者投诉所售卫衣系假货,致使其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经过摸排,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深圳市将李正和其岳父刘来福抓获归案,同时在江西省吉安市抓获了周梅。
李正是江西吉安人,头脑活泛的他在深圳注册了两家公司,并创立了自己的汽车配件品牌。2017年,准备转型的李正发现了新商机:设计新颖、时尚休闲的运动服饰越来越受追捧。于是,李正在自己的网店做起了销售品牌鞋服的生意。
而在山东淄博经营网店的于力,因为一次网购成为李正的客户。2018年8月,听说于力想购买一批正品冠军品牌卫衣,李正表示有这方面的货源。出于之前合作建立起的信任,于力分三次订购了总价78万余元的卫衣,并按照李正要求将货款汇到了几个不同的账户。
但在销售一段时间后,于力不断接到顾客投诉,说卫衣不是正品。于力查询发现这些卫衣确实存在问题,怀疑是真假混杂的山寨货。
“品牌卫衣”出自小制衣厂
于力找到李正求证,并要求其出具正品进货证明。李正既不承认卖给于力的是假货,也不提供相关证明。
其实,李正所谓的正品冠军品牌卫衣,竟出自他老家江西吉安的一家小制衣厂。2018年6月,李正在未经冠军品牌权利人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找到制衣厂老板周梅,并达成由周梅的工厂为其生产假冒冠军品牌卫衣的协议。在深圳遥控指挥的李正负责将卫衣的主标、尺码标、水洗标等陆续运至工厂。
为了能尽快出货,李正还特意安排岳父刘来福常驻制衣厂,负责做好成衣的现场验收、包装清点、仓储发货等工作。
由此,李正和周梅、刘来福等人彼此配合默契、分工细化明确、环环相扣关联,呈现出产、供、销“一条龙”的链条式制假售假犯罪模式。截至案发,周梅共完成李正订单5件次,总计加工价值89.2万元的假冒冠军品牌卫衣17625件。
提前介入精准打击犯罪团伙
案发后,临淄区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管辖、行为定性、证据合法性与侦查人员交流沟通,共同研讨侦查取证方向。
因该案中冠军品牌服饰所有者为美国公司,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为北京公司,检察官指导侦查人员向品牌服饰代理商逐一取证,及时获取相关公证文件、权属声明、第三方授权函等文件,进一步证实了李正等人的行为侵犯了我国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针对本案多人参与、分工负责的犯罪事实,检察官严格审查每名制假售假参与者的参与程度与情节轻重,充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鉴于李正拒不认罪,对销售金额、主观明知等多有辩解,检察官全面审查其微信聊天记录,审核资金往来,结合证人证言、书证等客观性证据,进一步完善了证据体系。
根据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认罪态度,检察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量刑建议并提起公诉。3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前述判决,对被告人李正尚未作出判决。
近年来,临淄区检察院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惩态势,在全区牵头召开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工作推进会,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犯罪特别是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犯罪的惩治力度;注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案中综合运用提出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力度等量刑建议,提升刑罚威慑力;根据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近三年来,该院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14人,提起公诉16件38人。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第9823期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