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不被骗?
有人说:不贪就不会被骗!
有人说:没钱就不会被骗!
有人说:不接陌生电话就不会被骗!
今天小编说:骗子的套路可没这么简单!
3月9日,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等24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境罪一案。
这是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跨境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案件。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借“跨国恋”等方式,先谈感情再下套,把诈骗过程做成了“流水线”。
伪造身份谈“跨国恋”,先“养猪”,再“杀猪”!
2020年10月份至2021年3月份,罗某等被告人陆续加入代号为“托尼”“马总”的两名犯罪人员(二人另案处理)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巴色市组织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加入诈骗犯罪集团后,他们用典型“杀猪盘”方式作案。
作案过程中,被告人伪造“成功人士”“高富帅”“白富美”等身份吸引被骗对象上钩。在这一过程中,受害者被称为“猪”,长期沟通培养感情的过程称为“养猪”,时机成熟之后下手的过程则为“杀猪”。
“这些被告人在‘世纪佳缘’‘百合网’等交友网站注册账号,把自己包装成在国外工作的精英人士。随后以‘跨国恋’等方式物色被骗对象,通过网络聊天与被害人培养感情、取得信任。”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取得信任之后,被告人利用诈骗犯罪集团自己的虚假投资平台,首先让受害人帮自己代操作‘投资’,随后引诱被害人自己开户‘投资’。被害人大额提现时则以需要交保证金为由继续诱骗充值。”
同时,公诉机关还指控,2020年10月份至2021年3月份,罗某等17名被告人在未使用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偷越国境线到老挝境内。
“公司化”运转,诈骗成了“流水线”
在诈骗集团中,被告人分工明确,且设立有各种“部门”,平时运转“公司化”。
以诈骗集团“业务部”为例,其部门内先后分设“天天红”“糯米”“清风”等小组。每组分别有“代理”“组长”“养号员”“引流员”“业务员”。
他们的分工如下:
“代理”管理全组日常工作并负责“拉新人”参与诈骗;
“组长”协助“代理”进行管理;
“养号员”负责日常登录犯罪集团微信号,保障国外登录微信的活跃度,防止封号;
“引流员”负责在社交平台上和陌生人打招呼,筛选潜在“客户”;
“业务员”最后登场,直接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在犯罪集团的虚假平台上开户充值。
为保证诈骗效率,诈骗集团中甚至制定有管理、培训、奖惩等方面的制度。
在这种“流水线”分工之下,2020年10月份至2021年3月份,罗某等被告人在老挝对境内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金额5000元至36万余元不等。
24名被告人均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2021年6月至8月,市人民法院正式批准逮捕罗某等人。
今年3月9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等24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境罪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等2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被告人罗某等17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举证质证等阶段,罗某等24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现场,24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提醒
近年的电信诈骗案件中,不少诈骗者借交友、炒股、炒外汇、网络赌博等方式组团行骗,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提醒大伙儿,莫贪快钱,网络交友也需留个心眼,莫被骗子的伪装迷了眼。
同时也警告诈骗分子,境外也不是法外之地,以身试法终将落网。
记者 | 程沛超 校对 | 书方
美编 | 王锐 值班总编 | 赵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