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走亲访友、回馈员工,礼品卡有着更自由的选择空间。2022年春节前,战女士为了给公司采购员工春节福利,在京东商城搜索礼品卡,点击置顶商品链接一次性购买了15张面值1000元共计15000元的礼品卡,而当礼品卡发出后,却被同事“委婉”地告知“东西有点少”。一头雾水的战女士登陆礼品卡商城链接发现,页面风格与京东商城十分相似,自己点击置顶商品链接购买的,不是京东礼品卡而是三方商城购物卡。
(战女士购物记录)
京东平台搜索礼品卡
按置顶推荐下单买到三方礼品卡
战女士告诉记者,她本想购买的是京东官方礼品卡,即京东E卡,没想到买成了三方商城礼品卡。
记者用不同手机、不同电脑,在京东商城以礼品卡、购物卡为关键词搜索,置顶显示的产品均为三方卖家广告,广告两个字均有标注,但不醒目,京东“官方”出品的“京东E卡”商品链接混在三方卖家中。一家名为“京某某京东自营旗舰店”的商家,在店铺首页打出“京东自营”标题。记者又点击进入战女士购物的“京某某卡旗舰店”,发现所售礼品卡外观与京东官方礼品卡样式相似度高,三方礼品卡对应的三方商城页面,设计风格与京东商城也有相似之处。
(三方商城购物页面)
打开塑料袋包装就不能退货退款
战女士告诉记者,三方商城里的东西“都很贵”。自己在京东商城推荐位,买成了三方商城购物卡十分后悔,所以申请了退货。“个别塑料外包装开了,但并没刮密码使用,我认为不影响二次销售”战女士说。三方卖家则表示,拆开包装就不能退卡。
中国交通广播《一呼百应帮帮忙》节目接到战女士投诉后,电话采访京某某卡官方旗舰店店铺首页展示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不负责购物卡事项,只负责销售礼品册、大礼包等。
记者:不负责购物卡,那为什么在店铺首页展示这个礼品卡服务电话?
京某福卡官方旗舰店工作人员:不清楚,因为我们确实不销售这个,你线上咨询吧。
把置顶推荐当官方购物卡下单并非个例
是什么让网上消费者“集体看走眼”?
消费者李先生:“京东E卡作为新年伴手礼特别方便”,春节前自己也在京东通过搜索商品关键词,购买了5000元的礼品卡,出于对京东平台的信任,从下单到收货也没多想。本想着礼尚往来,更进一步,但反馈却出乎意料。“哥们儿,你给我的卡挺亏的,你是不是买错了?”李先生说,接到朋友的电话,感觉无比尴尬,马上查看订单原来自己买到的是三方礼品卡,不是想买的“京东E卡”。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尽管搜索结果为三方卖家推荐位时京东商城有“广告”提示,但与其他正常排名商品穿插展示,并不醒目。点开这些推荐位的商品,评论区有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被误导了。
打开哪一层包装不退?
法律如何界定?
对于战女士购物的京某某卡官方旗舰店,在购物结账页面展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拆封后不支持)”标注,记者联系到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他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商品,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那么消费者是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像这种购物卡,只要没有破坏到内包装,或者说没有打开卡,应该是不影响这种二次销售的。正常情况下,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如果拆开了内包装,尤其激活了卡的情况,那肯定是会影响二次销售,那肯定是不可以去退卡了。”
陈音江认为:“商家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相关信息,要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商品信息。比如这种购物卡,首先得要告诉消费者购买的价格、使用范围,这些信息都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商家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来提醒消费者注意,充分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没有履行有效的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买了卡,实际上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受到了损害。所以经营者有责任、有义务去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信息,充分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陈音江提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提高辨别能力,“消费者在通过网络渠道来购买相关商品的时候,也要认真仔细地去查看商品信息,并且保存好购买凭证,遇到问题后,依法维权。”
记者发稿前,京某福卡官方旗舰店与战女士取得了联系,表示同意将十五张礼品卡全部退货。
对于搜索置顶结果为第三方购物卡广告,部分消费者反映三方购物卡设计类似“京东E卡”的情况,京东表示:“我们接到情况反馈后,内部非常重视,已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对于客户反馈的京某某卡问题,会及时核实,若有侵害我司权益或者造成客户误解的情况,会及时跟进交涉相关主体。”
中国交通广播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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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记者:小冯、郭亚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