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静:战后日本对琉球政策变迁与日美同盟强化——基于结构暴力的分析视角
作者:陈静静,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国际政治研究》2022年第1期;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
微信平台编辑:周悦
〔提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配合美国的安全战略并借助日美同盟实现大国志向,日本相继签署《旧金山对日和约》和《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由此,日美在琉球地位问题上暂时达成一致,而琉球成为日美安保体制的核心,两国关于琉球问题的协商与解决均在该体制的框架内进行。此后,日美因琉球人民的反抗而做出一些政策调整,如《新日美安保条约》、在保全基地的条件下的“回归”及“回归”后仍坚持将琉球作为安保体制的核心,等等,但这些政策调整的根本出发点是如何加强同盟而非减轻琉球人民负担。从结构暴力视角看,日本对琉球的制度化歧视,使针对琉球的暴力结构得以建立且不断机制化,这成为日本能够长期推行军事优先政策的根源。在美、日、琉不平等结构中,日本将日美安保压力转嫁给琉球,将安保体制带给本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从而稳定和强化日美同盟。〔关键词〕地区与国别政治;日本;琉球;冲绳;日美同盟;结构暴力日本对琉球政策是战后日本重要的外交议题之一,1国外学术界很早就开始关注这一问题。日本国际政治学者渡边昭夫和河口广尾较早进行了研究,2美国弗莱彻法律与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约翰尼斯·A.本尼迪克(Johannes A. Binnendijk)将冲绳问题作为其博士论文选题,从国际背景、美国国内压力和日本政府的应对三个方面分析了日本对冲绳“回归”运动的影响和认知,3美国乔治城大学博士研究生尼尔·玛寇(Neal A. Marcot)也将冲绳问题作为其博士论文的选题,从日本对外政策角度研究施政权“返还”问题。4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的教授道格拉斯·孟德尔(Douglas H. Mendel Jr.)从1954到1975年一直从日本公众舆论的角度关注琉球施政权“返还”问题。5现有成果以研究战后初期和佐藤政权时期的政策为主,6以后者居多,并将施政权“返还”作为主要研究内容。7日本学者中岛琢磨对佐藤时期的政策进行了分时段研究,取得丰富成果。8佐藤的私人密使京都产业大学教授若泉敬的回忆录详细记述了1969年前后美日关于“返还”问题的谈判过程。9冲绳大学名誉教授新崎盛晖从岛内角度梳理了1945至2005年的冲绳历史,10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琉球处分”以来冲绳与日本的关系。11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研究中心教授加文·麦考马克(Gavan McCormack)立足琉球群岛讲述了岛内民众如何用非暴力的形式反抗日美两大强国强加给琉球的“军事优先”政策。12在军事安全方面,安保·冲绳问题研究会探讨了1970年安保与冲绳问题的关系,13日本防卫研究所的研究员小山高司从军事角度分析了施政权“返还”,14日本《每日新闻》政治部记者西山太吉从日美同盟的角度分析了冲绳密约。15日本京都大学博士研究生成田千寻也将冲绳问题作为其博士论文的选题,研究了美军占领期间东亚国际秩序与冲绳“返还”问题。16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成果。17国内学术界专门研究日本对琉球政策的成果相对较少,且以战后初期这一时间段的居多。此外,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新生重点探讨佐藤荣作的琉球政策。18另有与琉球地位与身份认同问题、基地问题、核问题等相关成果也多少涉及日本对琉球政策。琉球与日本的国家防卫政策密切相关,战后70多年,日本政府的琉球政策围绕“军事优先”原则展开,这使得琉球人一直生活在美军基地的阴影下,无法实现其期盼的和平。麦考马克指出,军事优先的核心是美日同盟高于日本宪法、军事高于民主原则。19军事优先之所以能实行,是因为琉球不是“原本日本”的一部分,一直被日本歧视,这种歧视不仅没有随着日本战败而结束,反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太安全形势下逐渐强化,并发展成为新崎盛晖所称之为的“结构歧视”。20结构歧视意味着内嵌在结构中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及由此导致的各方面的不平等,即结构暴力。虽然麦考马克和新崎分别提出了日本对琉球政策中的“军事优先”和“结构歧视”,但是,两人都没有从结构暴力这个角度对战后日本对琉球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国内外其他学者也没有对此进行专门研究。鉴于此,本文在现有成果基础之上,利用大量外交档案,以和平学为视角,在结构暴力的框架下系统分析战后至今日本对琉球政策,揭示琉球人民遭受各种苦难的根源及其抗争前景,探讨琉球之于日本的意义以及对日美同盟的影响。一、 结构暴力是琉球“和平”无法实现的根源西方社会学重要理论学派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广义上的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行为体在互动过程中结成的关系网络本质上是社会系统的结构。21该理论代表人物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提出,社会系统是一种“功能性实体”,22“地位—角色”是其分析社会系统结构最基本的单位。它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是所处位置,行为体相对于其他行为体在社会体系中被置于的方位,即地位;二是过程,在与他人的关系中行为体的行动对社会系统的功能意义,即角色。23地位和角色是制度化的,成为满足系统基本功能的主要机制。制度结构使行为体符合社会系统的既定结构和功能要求,在“控制”其成员行为方面起着主要作用。24帕森斯把结构对行动的这种限制性,称作“角色期待特征”。社会角色是由一定社会地位决定的符合一定社会期待的行为模式。这意味着行为体不能完全决定自身角色,它在系统中具有被动的一面,特别是对于地位较低的行为体来说,其自主性较小,很大程度上要接受结构的支配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体之间因互动产生的交换关系可能是不平等的。地位较高的行为体为了维护这一局面,利用其自身权力优势制定各种规范和制度将对各行为体的“角色”期待及其在系统内部的功能不断机制化。这样内在于系统中的结构就外化为一种秩序,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方法对挪威社会学家约翰·加尔通的和平学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他把社会学的分析工具带入政治学,强调了社会结构的约束功能,在帕森斯的“地位和角色”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权力和等级”概念,构建了结构暴力理论。加尔通将暴力作为和平的对立面进行研究,扩大了暴力的内涵,他认为和平的同义词是平等,不平等就是暴力。25他在《暴力、和平与和平研究》一文中提出,当人类被外界影响从而导致身体和精神方面实际上的自我实现低于其应达到的水平时,暴力就出现了。26为应对暴力内涵的扩大,加尔通将更加宽泛的概念“权力”引入和平学,他将权力分为文化、经济、军事和政治四个方面。27加尔通指出,行为体在系统中互动寻求实现目标,其互动关系构成结构,各行为体在系统中的地位不一样,这就是等级。行为体在系统中拥有的权力决定其能够分配到的各种社会资源,影响着其在社会结构中的等级。28处于高位等级的行为体对处于低位等级的行为体具有高度支配性,这意味着在该结构中行为体的互动存在着不平等交换,强者获益更多。在此基础之上,加尔通将暴力分为直接暴力、结构暴力和文化暴力,他认为有直接施暴者的行为是个人暴力或直接暴力,没有明确施暴者的行为是结构暴力或间接暴力,后者内嵌在结构中,其根源是不平等,主要表现在权力分配的不对等,并导致生活中的不平等,因此,结构暴力实际上指的就是社会不公正。29此后,加尔通将结构暴力延伸到国际社会中,他在《帝国主义的结构理论》中提出,人类社会的结构暴力来自于国家内部和国际社会中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其背后因素是权力不对等,因此国际社会中基于权力对比而形成的互动关系和互动结构导致了行为体间的不平等。30直接暴力是一种有形的或看得见的暴力,一般指可造成人的肉体伤害和痛苦的战争、暴力冲突以及言辞和心理上的虐待。31结构暴力根源于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而非任何个人或组织,它反映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公正现象。直接暴力和结构暴力高度依赖,直接暴力推动了暴力结构的构建和巩固,结构一旦形成,处于较高等级的行为体则会制定各种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将这种结构机制化和内在化,从而维护其强势地位,在互动中获得更大收益。该结构也会促使受暴方进行各种形式的反抗,从而引发直接暴力冲突。因此,随着暴力结构的机制化,直接暴力也倾向于变得机制化、重复化和仪式化。暴力与权力相互依存,暴力依附权力获得合法性,权力借助暴力实现其意志,权力决定着行为体在系统中的等级和角色,成为暴力结构中的核心要素。在权力关系框架内,暴力具有压制和剥削的功能,强者通过剥夺弱者的“实现”完成自身的“实现”。“地位和角色”是帕森斯分析社会结构最基本的单位,“权力”和“等级”是加尔通构建暴力理论的关键概念。笔者认为,帕森斯的“地位”与加尔通的“等级”密切相关,又有区别。两者普遍指行为体在结构中的方位,“地位”在强调方位的同时,突出了“地位”对“角色”功能的影响,而“等级”侧重于行为体在结构中的高低顺序和支配关系,突出强调行为体之间权力的不平等。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对象聚焦在国内社会领域,结构暴力理论分析对象由国内社会发展到国际社会。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借鉴帕森斯和加尔通的分析方法,并整合基本概念,进而探讨战后以来琉球和平迟迟不能实现的结构因素。本文使用的主要概念为系统、结构、权力、等级和角色。“系统”和“结构”与结构功能主义用法相通,“权力”和“等级”概念与加尔通的解释基本相通。权力是一种可以改变对方行为的强制力量,指主体对客体的支配作用,“等级”是行为体基于权力对比在结构中形成的地位的高低顺序。本文借鉴帕森斯的“角色”概念,由于结构功能主义研究的是社会行为体,而本文研究的是国际关系行为体,两者的“角色”有很大不同。社会学的“角色”是人的多种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的反映,人具有不同身份,这里的“角色”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较强的主观性,结构对个体角色具有期待性。本文的“角色”指行为体在国际系统中所发挥的功能,与前者相比具有单一性,高位等级的行为体对低位等级的行为体的约束性更强,强制性和支配性更明显。本文使用“角色定位”代替“角色期待”,指行为体对系统内其他行为体在结构中发挥的功能进行定位。在本文中,权力是核心要素,它决定了行为体在结构中的等级,而等级决定了在“角色定位”中的发言权,高位等级行为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低位等级行为体进行角色定位并付诸实施,该定位可能违背低位行为体的主观愿望,由此结构暴力产生。美国、日本、琉球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构成国际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三者在东亚地区互动,这种互动关系的总和即为结构,东亚国际秩序是该结构的外在表现形式。在系统内部,各行为体的等级和角色决定着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而在国际政治中,权力决定着其等级和角色,如此一来,权力关系则成为决定三者互动的核心要素。在战后国际形势变局下,美日开始确定对方在自身国家战略中的“角色”,美国希望日本成为在远东遏制苏中的桥头堡,日本希望美国成为其“保护者”,双方由战胜国与战败国的关系转变为不对等的盟国关系。从远东安全的角度,美国将琉球定位为“太平洋上的基石”,大量美军驻在此地,这一定位至今未变。在美琉关系中,日本成为一个关键变量,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72年美国放弃该岛施政权,此后美琉关系就表现为美国与其盟国日本的一个地方自治体的关系。日琉之间并不是一般意义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1879年,日本武力“废藩置县”,并对“冲绳县”一直存在歧视。日本将琉球定位为国家安全战略上的一枚棋子,其功能是保护日本的国家安全,这一角色定位也持续到今天。1945年至今,日本无论相对于美国还是相对于琉球,其权力都在不断增强,由此推动着相关“角色”和“功能”一定程度的调整,对整个结构也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日本在该暴力结构中的作用逐步加大。二、 日本配合美国构建起对琉球的暴力结构(1945—1952)战后,美、日、琉三个行为体的权力对比决定了它们在结构中的等级和角色定位,三者分别为高位、较高和低位等级行为体。在美国的远东战略中,日本是战略支点,琉球是军事据点。日本选择了追随美国的战后重生路线,琉球美军成为保护日本的重要力量。这样,美日在琉球是两国安保体制的核心问题上达成一致。琉球力量太弱,无法抗拒美日施加给它的角色定位,也还没有找到其在结构中发挥作用的路径,此时完全处于被支配地位。(一) 美日安全战略在对琉球的“角色”定位上达成一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和琉球。冷战爆发后,美苏对抗逐步取代了战时大国合作。同时,远东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美国认为共产党将会在整个远东扩展势力,这使得美国对日政策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试图将日本打造成远东遏制体系的战略支点和军事前沿阵地,并开始构建以日本为中心的第一岛链防御线。随着对日媾和提上议事日程,琉球的战略重要性更加凸显。缔结和约之后,日本将成为一个拥有和平宪法的主权国家,而琉球则不一样。因为远东国家关系的复杂性,亚洲版的“北约”未能建立起来,形成了由美新澳、美韩、美日、美菲、美台构成的辐轴型同盟,而琉球则成为该同盟体系中唯一不受任何限制的军事基地,美国将它定位为第一岛链的关键据点。战后日本政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议和结束被占领状态,这与日本的安保和琉球地位问题密切相关。在议和过程中,日本根据国际形势和美国对日政策的变化,逐步确定了依靠美国的安保政策,这样美军驻留日本就不可避免。此时,日本对琉球的角色定位是,牺牲琉球换回本土早日回归国际社会,尽量将基地塞给琉球,降低美军驻留带给本土的负面影响。因此,日本政府不断向华盛顿传递信息,将琉球主权留给日本,美军可以获得该岛几乎所有权力。32天皇也希望美国以主权留给日本的方式继续占领琉球从而保护日本。331951年,《对日和约》和《日美安保条约》签订,1952年《日美行政协定》签订,这标志着日美安保体制确立起来。在该体制下,日本重获主权,但实际上仍处于美国的半占领下,而琉球则无限期处于美军统治之下。日美安保体制是支撑美国远东战略的支柱,事关美国在该地区能否处于优势地位,也是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内容。日本对美、琉的角色定位与美国对日、琉的角色定位在日美安保体制中达成一致,但是两者都没有征求琉球的意见。(二) 琉球被动接受美日对其角色定位战后初期,美军在岛内具有完全支配权。随着美军基地的逐步建立,琉球人开始遭受美军暴行的蹂躏。首先,岛上居民个人自由严重受限。人们的生活被军事行动严重打乱,完全没有对外贸易,没有经济活动;其次,琉球人民没有政治自由。战后美国逐渐建立了管理琉球的两级行政机构,美国琉球民政府和琉球政府,前者由美国统治琉球的军政府改变而来,后者是在民政府的主导之下由琉球人组成的政府,民政府拥有最高权威。34再次,美军强制征用土地。战后初期,美军无偿占用大量土地,并认为这些土地通过战争获得无需赔偿。351950年,岛内各政党和组织要求美军支付地租,美军同意将地租产生时间追溯至1950年7月1日。36美军计划一次性支付20年的地租,租金仅为1950年7月1日地价评估价格的6%。3798%的土地所有者表示反对,但美军态度极其强硬,继续采取措施使其对土地的占有合法化,并使用“刺刀和推土机”将居民赶出,建造新的基地。38此时的日本忙于本土复兴,无暇顾及琉球,也无权过问美军统治琉球的事务,没有干预美军在岛内暴力征地问题。但是,日本却在岛外作为一个重要推手主动配合了美国的琉球政策,在战后历史环境中延续了对琉球的歧视政策,采取了尽量将日美安保压力转嫁给琉球的议和和安保政策,最终通过《对日和约》和《日美安保条约》与美国联合构建起对琉球的暴力结构。而琉球只能被动接受美日将其作为安保体制核心的角色定位,成为美日交易的一个筹码。正如日本学者高桥哲也所说,日本为了本土的利益将琉球交给了美国。39(三) 针对琉球的暴力结构最终形成1945—1952年是美国对日和对琉政策不断确定时期,也是针对琉球暴力结构的形成时期,美国主导、日本主动配合确立了该结构。在此阶段,三个行为体的互动以二元结构为特征,主要表现为美琉在岛内互动及美日关于琉球地位问题的岛外互动,日琉当时基本上没有直接互动。为充分发挥琉球在美国远东安全战略中的军事效用,美国不惜违背琉球人的意志,完全漠视其个人自由、政治权利和经济发展需求,逐步将琉球基地化。在此过程中,日本对琉球内部事务的“不干预”以及在外部的“积极配合”起到了很大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日本利用琉球换回了本土的独立,这是日本对琉球战前结构暴力的延续。最终,二元互动结构通过日美安保体制转变为三元互动结构,针对琉球的暴力结构最终形成,这是典型的垂直方向的政治压迫型的结构暴力,来源于国际和国内层面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在此阶段,美军施加直接暴力的色彩更为明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军通过直接暴力推动暴力结构的构建。面对岛内民众的反抗,美军使用直接暴力推动军事基地的建设,同时,为保障基地的有效性,美军逐步确立了管理琉球的机制,该机制成为暴力结构的一部分。在该结构中,处于高位和较高等级的美日对处于低位等级的琉球具有高度支配性,他们无视琉球人意志,对其造成了直接暴力和结构暴力的双重伤害。这种暴力结构通过日美安保体制开始不断机制化和内在化,远东国际秩序在此基础上确立起来。三、 日本在暴力结构中从配合转向主导(1952—1972)与1945—1952年相比,这一时期美日琉三个行为体的权力对比有所变化,但不触及根本,三者的等级顺序未变。其中,较大变化是日本实力不断增长,在系统中的位置不断上升,三者在系统中的角色随之有所调整。随着日本权力的增长,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的自主性开始增强,美国对其定位未变,但它希望日本在远东安全中做出更大贡献,因此,美国在制定对琉球政策时开始更多考虑日本的反应。琉球实力没有太大变化,美国对琉球的角色定位也基本保持一致。同时,琉球因其遭受美军直接暴力的蹂躏不断向日本求援,日本的角色越来越重要。随着实力的增长,日本对琉球的角色定位有所变化,在充分发挥琉球作为日本国家安全战略棋子的同时,计划收回琉球“施政权”,完成所谓的“国家统一”。(一) 《新日美安保条约》进一步强化琉球基地角色20世纪50年代,美军占领琉球和《日美安保条约》成为日美同盟不对等的最重要体现。1954年,美军强制征地,特别是以极低的地租强硬推行一次性支付体系引发了席卷全岛的土地运动,引起日本政界和公众的注意,岛上农民和琉球政府的相关组织向日本求援,琉日互动增加。《日美安保条约》使日本处于美国的半占领状态下,日本民众要求摆脱对美从属地位的呼声越来越高,多数日本人认为,对日本和平产生威胁的是美国驻军而并非共产主义。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琉球基地在日美安保体制中地位重要,因其特殊的政治身份,美国不需与日本协商,准备在琉球部署中程弹道导弹。40鉴于此,岸信介政府更关心修约问题,为在此问题上取得进展,岸信介政府没有在琉球问题上向美国施加太大压力。1960年,《新日美安保条约》签订。在新条约下,美国在日本本土的军事基地受到事前协商原则的束缚,琉球不在适用范围内。美军在琉球仍拥有毫不受限的自由,可部署核武器,可在日本之外采取行动。41修约期间,两国还达成了一系列秘密协定,其中包括“关于冲绳基地使用问题”等。42新条约确定的“事前协商”制度,是以美国能够继续自由使用冲绳基地为代价的。43同时,驻日美军也进行了一次重要重组,将驻日本本土的部分军事基地搬到琉球。1952年,本土的美军基地约为13万公顷,1960年减少到3万公顷左右,冲绳的美军基地约增加至两倍。44此时,岛内对美军统治的不满开始引起日本的关注,为了向琉球和国内反对党做出回应,日本政府必须与美国交涉,否则,就会面临参与者或合作者的指控。为避免引起美国的不满,日本政府小心翼翼避免将土地争端与“回归”或者与《对日和约》第三条的有效性联系起来。而且,日本在提出琉球问题时都重复该基地对于日本安全的重要性,不谋求改变现状。45比如,1957年岸信介访美,他强调冲绳基地对于远东安全的重要性,并不要求马上“回归”。46(二) 施政权“返还”未改变美日对琉球角色的定位1.琉球岛内反基地斗争愈演愈烈。随着越战不断扩大,琉球基地带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对于岛内民众来说第一要务是摆脱美军统治,很多琉球人认为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回归”解决,而日本的和平宪法和民主制度对琉球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鉴于此,岛内反战和“回归”呼声越来越高。冲绳“复归”委员会和日本本土左翼进步人士联系密切,一致反对《新日美安保条约》续订。47美国决定通过民选琉球主席来缓解这种压力,48结果主张立即、无条件、完全“返还”的冲绳教师委员会主席屋良朝苗当选。这是佐藤及自民党琉球政策的一个巨大挫折。491967年的日美峰会后,关于“返还”条件,佐藤提出“白纸”政策,这表明他未确定“回归”后琉球基地的地位。许多琉球领导人怀疑日本可能同意美军拥有使用基地的全部自由,这意味着本土继续歧视琉球。此后,岛内“回归”运动发生了很大变化,攻击对象逐渐由美国转为日本政府。琉球人指责日本政府的歧视政策,“回归”运动也开始反对这种歧视。屋良在竞选琉球主席时指出,“回归”应该成为消除日本对琉球一系列歧视政策的转折点。502.日本本土的“回归”运动逐步扩大。20世纪60年代后期,日本要求佐藤在琉球问题上取得进展的压力不断增长,这些压力不仅来自公众、媒体,甚至是友好组织。51日本各反对党主张加快“返还”,但是在“回归”时间和基地未来的地位方面持不同意见。社会党左翼和共产党态度比较激进,要求立即“回归”并撤走基地,而且希望借此发动一场政治运动对抗日美安保体制。52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程度也逐渐升级,如果日美不能妥善处理该问题,日本公众的情绪会变得更加难以控制。531967年春,日本媒体开始批评佐藤在解决琉球问题上进展太慢,日本要求完全“回归”的公众集会日益增多,反对佐藤“缓慢”路线的声音日渐提高。541969年初,琉球的抗议活动蔓延到本土,所有反对党都试图将冲绳问题与取消《新日美安保条约》联系起来,55“回归”成为日本国内政治争论的焦点。3.佐藤政府逐步确定“回归”政策。日本政府一直从稳定加强日美同盟的角度来考虑琉球问题。佐藤上台之初认识到,冲绳基地对远东和日本安全非常重要,美军拥有施政权与最大程度发挥基地的有效性密切相关。56当时“回归”不现实,但日本政府面临来自国内左派以及琉球岛内的“回归”压力,必须在琉球问题上有所作为。鉴于此,日本希望日美共同采取措施推动琉球经济发展,增加对其援助。57在1965年的日美峰会上,美国基本同意佐藤的要求。581965年8月,佐藤访问琉球,向高级专员表示日本不急于实现“回归”,59后向约翰逊总统表明,只要求从经济和福利方面采取措施。60佐藤并不主张太早“回归”,他认为这对日本和亚洲安全不利,61但需要给日本一些“回归”希望。62为了不让国民期待过高,佐藤表示,目前远东形势不允许美日安全结构变化,短期内日本坚持维持现状,63并抑制“无核、与本土一致”的国内舆论。64日本和琉球公众并不期待1967年11月日美峰会时实现“回归”,而是希望美国放弃“晴空”政策。65在此次峰会上,美国同意几年之内两国就“回归”问题达成协议。661970年《新日美安保条约》到期,这是日美关系的关键节点。佐藤无意改变安全条约,美国也支持无限期延长,但是,日本左翼一直反对该条约,并筹划废除它的运动,打算在1970年形成高潮。67随着形势发展,不仅反对党和媒体催促“回归”,68甚至亲美势力也开始向佐藤施加压力。69佐藤非常担心形势失控,影响条约续订。当时日本国内的主流意见是“与本土一致”实现“返还”,但是美国不同意,佐藤本人也反对将冲绳基地限制到本土水平,这将会削弱美国在远东的军事力量及对日本的保护。70因此,佐藤提出“白纸”政策。71此后,日本政府不断教育公众,琉球基地对保护包括日本在内的远东“自由”国家的安全至关重要。72佐藤公开宣称必须从日本安全的角度考虑“回归”问题,73在安全条约约束下实现“回归”不现实,74如果想早日实现“回归”,日本须准备给出比本土基地更多的权利。75在核武器方面,佐藤的态度非常暧昧,76美国可以撤出冲绳的核武器,将其部署在朝鲜半岛,一旦周边有事,美军可像使用美国本土的基地一样使用冲绳基地。77最终,在公众、媒体、反对党和党内政敌的压力下,1969年3月,佐藤放弃“白纸”政策,提出与本土一致的“回归”条件,反对在琉球部署核武器。78美国坚持在琉球部署核武器,特别是军方强硬坚持这一特权。79在1969年峰会上,日美签订了紧急状态下引进核武器的秘密协议,80并就施政权“返还”问题达成初步协议。为了确保琉球基地在远东安全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佐藤在联合公报中表明“回归”不会影响美军在越南的行动,承认韩国和台湾地区对日本安全的重要性,81并在会后的单边声明中隐讳地表明,当韩国和台湾地区发生紧急情况时日本对美国使用日本的基地表示提前同意。82同时,美日采取行动把基地集中到冲绳,“复归”前的几年间,本土的美军基地大约减少了1/3,冲绳的美军基地只减少了百分之几。83比如,本土的反基地运动非常激烈,为了稳定日美关系,双方同意将本土的海军陆战队全部转移到冲绳县,而这源于冲绳与本土结构上的差别。84当时,日本经济开始高速增长,而冲绳在美军的施政下与本土的经济发展过程分离开来,总体上制造业不振,形成了基地依附型的经济结构。85(三) 1952—1972年间暴力结构的特征暴力结构随着日美同盟的调整不断加强和固化,三元互动性凸显出来。其中,琉球和日本国内社会的互动增强,并成为推动施政权“回归”的主要力量。20世纪60年代,为了摆脱基地,琉球主张“回归”的意见逐渐成为主流,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以及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的恢复,本土要求琉球“回归”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回归”成为日琉共同的政治目标,双方互动增加。随着日本权力的上升,美国越来越多地考虑日本在琉球问题上的诉求。在美琉互动中,琉球的抗议活动和“回归”呼声开始影响到美军基地的有效使用。日本的作用明显变大,开始从配合向主导方向转变。日琉的“回归”目的并不一致,琉球旨在通过“回归”摆脱基地、获得和平宪法的保护以及像本土一样发展经济的权利,而日本谋求通过“回归”实现所谓的“国家统一”、实现与美国关系趋于平等及摆脱战败阴影。日本对琉球的角色定位未变,日本政府制定了在不损害琉球基地机能的前提下实现“回归”的政策,即不断重申琉球基地保护远东和日本安全的重要性,一边明确承接维持基地的政治责任,一边逐渐要求“归还”施政权。最终,日本利用岛内的“回归”情绪,成功解决了日美同盟中的琉球施政权“回归”问题,实现了国家利益。在应对琉球问题上,日本积极配合美国调整日美安保体制,并将本土的利益放在首位制定其琉球政策,这样“返还”实际上成为日美军事同盟重新整编强化的一环。琉球的外围地位与日本的被动应对造成了暴力结构进一步固化。在日美协商过程中,鉴于琉球在系统中所处的等级,它只能在外围起作用,通过影响日本社会进而影响日本国内政治,无法进入权力体系的核心,这种缺位使其在协商中无法发挥核心作用。而日本政府的琉球政策是一种被动应对,更大程度上是对岛内形势及国内反对党和民众的一种回应,随着琉球岛内和日本国内要求“回归”的呼声越来越高,该问题成为日本国内政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日本政府才不得不与美国交涉“回归”问题。日本的琉球政策主要是在国内压力下形成的,这使得日本政府立足于本土的政治生态而不是琉球的需求考虑琉球政策。日本利用其在结构中的有利地位,通过日美同盟的调整实现本土利益,将基地一再向琉球集中,导致暴力结构更加固化。四、 “回归”后日本在暴力结构中发挥主导性作用(1972至今)这一时期三个行为体的权力对比有所变化,但也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三者在体系中的等级顺序未变。其中较大变化仍然是日本权力的提升,特别是琉球施政权“回归”后,日本和琉球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美国一般经由日本与琉球打交道,日本在体系中的位置再次上升,这也带来了角色定位的调整。美国对日本和琉球的角色定位没有太大变化,日本谋求借助日美同盟实现其大国志向,仍将琉球作为日美同盟的核心。但是琉球在日本国家结构中的地位没有改变,“回归”并没有使琉球获得与本土其他县一样的地位,日琉之间垂直方向的不平等结构不断强化。(一) 日美安保体制不断加强进一步固化琉球基地的角色定位日本政界对安保体制的支持态度不断提升,除日本共产党外日本主要政党没人提出修改安保条约,反而要求逐步深化日美同盟。冷战结束后,日本民众对《日美安保条约》的支持一直呈上升态势。2017年,日本NHK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本土83%的受访者认为日美安保重要。86日美仍视琉球为保卫整个日本以及增进日美双方利益的全球及地区军力投射的关键环节,驻琉球美军重组成为深化同盟的重要一步。日本采取各种措施,配合美国的战略目标,逐步扩大日美同盟的实践范围,并以加强日美同盟为幌子,不断增加军费、扩展军事力量,为修宪做准备。冷战结束后,驻琉球美军的活动范围逐步扩展到中东甚至全球,而不是局限在日本周边或远东,这意味着琉球美军基地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87在此过程中,日本政府“积极主动把美军留在冲绳”,88并将该基地作为逐步成为“向战国家”的抓手。施政权“返还”后,日本本土的基地逐渐减少,而琉球的基地占驻日美军基地的比重却呈上升趋势。1972年,琉球基地面积占驻日美军基地的58.7%, 2020年这一比例上升至约70.3%,琉球的负担是本土的389倍。89为了保持琉球基地的有效性,日美在同一条战线上,采取收买和强制措施安抚、抑制琉球的反基地斗争,保证基地继续在两国国家安全战略上发挥重要作用。琉球开始由基地经济转向补偿经济,这逐渐加强了岛内对日本的依赖,影响了岛内的政治生态,形成了“补偿政治”和“基地政治”,而且越来越机制化。(二) 岛内反对琉球基地地位的活动持续不断美军基地的存在不仅导致很多事故,还存在严重的噪声和环境问题,对岛内民众的生命、财产和健康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也阻碍了经济发展。与本土相比,琉球基地的事故和美军刑事犯罪发生率、发生次数多得无法比较。90为了继续抗议日本的歧视和边缘化政策以及美军基地带来的各种问题,“回归”后,琉球人民仍以各种方式进行着反战反基地斗争。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反战土地所有者运动,以及1995年“强暴事件”与普天间机场搬迁问题相互影响掀起的全岛抗议浪潮。1972年后,维持基地的责任转嫁给日本政府。为了反对战争,部分土地所有者拒绝与日本签订允许美军使用其土地的协议。为推动反战反基地斗争,琉球社会发起了一坪反战土地所有者运动。一坪土地所有者通过听证会、组织集会、资金支持或者简单增加其数量来支持反战土地所有者。911995年“强暴事件”发生后,岛内举行了大规模的民众集会,岛内进步政治人物和政党以及工会成员要求大量减少美国驻军并修改《美军地位协定》。1996年,日美承诺替代设施建好后归还普天间基地。实际上,日美这一举措的目的并不是减轻琉球的基地负担,而是美军根据时代变化进行的整编。20多年过去了,普天间基地没有任何缩小,日美坚决要在名护市边野古填海建造新基地,岛内各级政府和民众使用各种法律和民主以及静坐抗议的方式反对基地及日本的歧视政策。在此过程中,琉球民间和政府反对基地的比例逐渐上升,基地问题也成为影响当地选举的焦点,最终发展成为举岛上下保守和革新势力一致反对普天间基地岛内转移的局面。2019年,岛内民众就是否将普天间基地搬到边野古进行公投,71.7%的有效票表示反对。92琉球明确认识到,选择普天间搬迁位置的是日本政府,它公开宣扬迁到边野古是因为其地理优势有利于发挥美军海军陆战队的威慑力。实际上,前防卫相森本敏提出:“从军事角度来看,可以不必是冲绳,但从政治角度考虑,冲绳是最适合的地区。”93日本政府态度强硬,称无论公投结果如何,基地搬迁计划都不会停止。(三) 日本政府利用权力优势极力维护琉球基地地位岛内反战反基地运动对日美同盟再深化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日本利用其中央政府的权力优势使用“胡萝卜”和“大棒”对反基地力量进行分化、拉拢、恐吓、打压,促使其接受基地。提高地租、制定相关法律分化、打击反战土地所有者。日本将军用地租金平均提高到“回归”前的六倍,94并向琉球提供经济补助。同时,日本使用多种手段打击反对者,大部分土地所有者屈服签订租地契约,但仍有约100名坚决不签约。95为了使美军占有非签约者的土地合法,日本政府数次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比较重要的有《有关冲绳公用地等暂定使用的相关法律》《地籍明确化法》《美军特别措施法》和《土地征用法》。特别是《美军特别措施法》的一项修正案直接取消了土地所有者在租赁期满后重获其土地的权利。琉球主流观点认为,日本永远不会给予其他县这种待遇。打压琉球岛内革新势力、扶植保守势力,用经济援助绑架地方政府,对民意视而不见。日本无视1997年名护市公投结果,继续推动边野古项目,并使用经济援助拉拢名护市政府,由艰苦努力和民主程序换来的公投结果被国家权力粉碎了。边野古项目规模越来越大,1998年2月,大田表示反对,东京则对其进行打压。12月,支持边野古项目的稻岭惠一当选为知事,日本积极推动琉球振兴政策大力支持稻岭。2010年后,面对不合作的冲绳县政府,日本对琉球的恐吓也不断升级,菅直人政府表示,除非冲绳屈服,否则危险且具有破坏性的普天间基地将无限期保留。962012年,面对团结一致的冲绳,安倍内阁向冲绳县选出的自民党国会议员和自民党冲绳县支部施加压力,此外还直接对民众进行恐吓。972018年12月,日本政府开始在边野古海域进行填海造地作业,边野古对峙一直持续至今。(四) “后回归”时代结构暴力的特征日本开始走到前台主导推动暴力结构的机制化和系统化。1972年之后,三元互动关系有所变化,美日继续相互借重,美琉互动减少,日琉互动增多,随着日本在日美安保体制中的自主性越来越大以及美国对琉球的影响逐渐减弱,日本对琉球的支配性增强。因此在应对琉球问题上,日本不仅由幕后走到前台,而且拥有了更大发言权。但日本并没有利用这种权力转变为琉球人争取更多权益,反而采取各种手段维护本土利益,这意味着日本在暴力结构中由配合美国发挥作用发展为起主导作用,其结果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琉球的政治压迫,并将暴力结构进一步机制化和系统化。日琉对立和冲突俞发多,琉球的反战反基地斗争越来越指向日本。施政权“回归”后,日琉的共同目标消失,日本政府、反对党及民众在琉球基地问题上与琉球的共同利益越来越少,本土支持琉球的力量日渐缩小。随着本土反基地运动的衰落、日本民众对《日美安保条约》越来越支持以及反对将普天间基地搬迁到本土,琉球对日本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小,无法像1972年之前那样通过影响日本国内政治进而影响日本对琉球政策,而且琉球的反战反基地活动越来越得不到本土的支持,甚至走上对立道路。因此琉球的反抗斗争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这进一步固化了本土对琉球歧视的社会结构。“后回归”时代的结构暴力更加复杂化,掺杂着岛内民众的身份困境与认同困惑。琉球人时而强调自己是“琉球人/冲绳人”,时而努力要做“日本人”。20世纪60年代,岛内要求“回归”的重要原因是期望获得日本和平宪法的庇护,1972年之后,和平宪法确实成为琉球反战反基地的重要武器。这增强了他们作为日本国民的身份认同,增强了对日本的国家认同感。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在美军基地问题上对琉球的“歧视态度”刺激了其作为琉球人认同感的提升。98结 论战后至今,美、日、琉权力对比关系决定着三者在系统中分别处于高位、较高和低位三个等级,并塑造着其角色,美日对琉球的角色定位在日美同盟中达成一致,两者共同向琉球施压,使其被迫接受该定位。美日、日琉、美琉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一直存在,它们通过三元互动关系构建了垂直方向的不平等结构,美国对日琉、日本对琉球具有高度支配性,美日作为高位和较高等级行为体获益很多,这形成了对低位等级行为体琉球的暴力结构。该结构通过日美安保体制形成,之后处于优势地位的美日则采取各种措施,通过日美同盟的调整不断强化该暴力结构,进而获取更大收益。在该结构下,琉球等级始终最低,被支配的地位未变,美日的等级顺序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是日本无论相对于美国,还是琉球,其位置都有所上升,因此在该结构形成和稳固过程中,日本的作用发生了重要变化。“回归”前,日本政府的琉球政策更多的是对岛内形势及国内反对党和民众的一种回应,是一种被动应对。琉球岛内和日本本土对“回归”的态度逐渐变化,历届日本政府在不损害琉球基地的军事地位前提下,根据这些态度确定琉球政策。20世纪60年代中期,岛内民众期望通过“回归”摆脱美军统治,“返还”压力越来越大,琉球问题在日本政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日本政府开始试探美国关于“返还”的态度,最终日美达成以维持军事基地为前提的“返还”协议。 “回归”后,日本政府的琉球政策由被动应对转变为积极参与,使用各种措施协助美国推动琉球接受基地的存在,确保日美同盟不断深化。战后至今,美日都在琉球推行军事优先原则,但两者并不完全一样。美国主要从军事角度考虑,力保军事基地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日本主要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视琉球为防御本土的关键。为了配合美国的安全战略并借助日美同盟实现大国志向,日本将日美安保压力转嫁给琉球,将安保体制带给本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从而稳定日美同盟,因此琉球被迫承担着保护日本的重担。日本对琉球的歧视以及日琉的不平等地位成为日本推行“军事优先”政策的主客观条件。美国的亚太战略和日本的国家安全战略使得两国相互需要,这促使两者的军事优先原则相互配合。关于琉球在亚太和日本安全中的角色定位,日美认知基本一致,这使得两国在琉球问题上的矛盾可调和,日本整体上默认“回归”前美国的琉球政策,美国也支持“回归”后日本的琉球政策,而无论哪个时期,琉球在各个方面都处于绝对弱势,无法与日美相抗衡。这种“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几乎各个方面的巨大的不平等”成为战后琉球安全困境的根源。建立在军事优先原则之上的暴力结构逐渐制度化、系统化。战后美日不平等关系始终存在,为执行日美安保内容,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与之配合。日美共同委员会达成的绝大部分协议以“密约”状态呈现,且未经日本国会审议,其在规定驻日美军基地与美军地位等议题上,超越了宪法赋予的权力。1972年后,日本不惜违背和平宪法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强制征用琉球土地供美军使用。这样,建立在《对日和约》、《日美安保条约》(《新日美安保条约》)、《日美行政协定》(《日美地位协定》)、日本某些国内法律以及日美“密约”之上的日美安保体制形成并不断发展。基于权力关系形成的这些严密的法律文件使得美国对日本的控制体系逐步完备,使得“美主日从”同盟关系持续到今天。日本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歧视琉球,不将琉球看作其民族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是将其置于国家结构中的从属位置。在日美安保体制框架下,日本政府为了将其军事优先政策合法化,逐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将这种结构暴力制度化、系统化。日美安保体制确立之后,两国关于琉球问题的协商与解决均在该体制的框架之内进行。虽然琉球人民的不断反抗促使日美不断调整政策,但是两国协商琉球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不是减少琉球的基地,还琉球人民和平,而是如何加强同盟,以及在此过程中琉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对日和约》和《新日美安保条约》保全基地的条件下的“回归”以及“回归”后仍坚持将琉球作为安保体制的核心都是典型例证。这种结构暴力无法确定某一个体为施暴者,也没有伤害琉球的主观意愿,其作用形式是间接和缓慢的,其影响具有隐蔽性,但破坏性是巨大的,即日美安保体制高于日本宪法、军事政策优先于民主原则、本土利益高于琉球岛内人民利益,其结果是琉球人只能被牺牲,被迫服从日美的安排。军事基地带来的直接暴力与军事优先政策导致的结构暴力高度依赖。大量基地遍布岛内,驻军带来的各种问题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直接暴力,岛内民众和政府一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反抗,鉴于他们处于绝对劣势地位,这种斗争基本上以非暴力的形式出现。为了应对这些压力,日本不断调整其琉球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仍建立在对琉球歧视的基础之上,而且日本利用其不断增长的权力优势,利用调整的机会将自己的利益渗透进去,结果导致了这种暴力结构越来越固化。因此,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琉球与本土的差别越来越制度化,且积重难返,这使得结构暴力在社会体系中被再造,转而产生直接暴力来反对或维护它。虽然日美同盟是不平等的,但是两国都借助该体制实现了各自的战略诉求,美国获得了没有政治束缚的军事基地,日本在美国的保护下收获了和平与繁荣。而琉球却一直作为工具被利用,以战争为导向,成为日美依附关系的受害者,没有获得与牺牲相对等的权益。该体制体现了日美依附关系和日本对琉球的结构歧视以及由此带给琉球的结构暴力。暴力结构的受益者日美与琉球相比,占据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巨大的权力优势,它们千方百计维护既得利益,因此这种植根于体系的暴力结构很难改变。战后以来,反战反基地是琉球斗争的主要目标,但是“回归”没有解决基地问题,冷战的结束也没有推动美军撤出或减少。日美两国的军事优先原则与结构暴力相辅相成,并随着亚太国际形势的变化不断制度化、复杂化。在当下中国崛起的背景下,琉球基地在日美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同时,畸形的依附经济恶化了岛内的政治生态,成为日美控制岛内政府和民众的一张王牌。这导致暴力结构逐步渗透到琉球内部的方方面面,造成了整个岛屿的基地化,要根除这种结构暴力极其困难。近代以来,琉球的命运与东亚国际秩序相伴相生,它作为日本实现帝国梦想的一枚“棋子”,在关键时刻数次沦为“弃子”而被迫做出巨大牺牲。琉球战后思想的核心是“痛苦”和“牺牲”的相互交织与碰撞,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势必要讨论琉球之于现代日本的意义,从而揭开日本对琉球实施结构暴力的“伤疤”。如此强大的暴力结构造就了战后琉球根深蒂固的、持久的反抗,这是其独具一格的特征。从结构暴力的角度来看,琉球人的反抗,挑战的不只是他们自己的命运,也触及日本的“附庸国”地位和美国施加的地区秩序。向上滑动阅览注释
1有四点需要说明:一是关于“琉球”和“冲绳”的表述问题。美国政府在1945年以前的文献里对于“琉球”均称“Liuqiu”,1945年12月改用“Ryukyu”。冲绳,英文为“Okinawa”,1879年“琉球处分”以后,日本在琉球群岛设置冲绳县。美国占领之后,其机构及正式文件都使用“琉球”。美国相关外交档案大部分使用“琉球”,日方则主要使用“冲绳”。鉴于此,本文使用“琉球”,文中引用部分按照原文处理。二是关于“归还”“返还”“回归”“复归”等相关表述。日本作为《旧金山对日和约》的签字国,认为琉球是其领土,为安抚日本,杜勒斯在旧金山和会上声明日本拥有琉球的“剩余主权”。因琉球议题是战后日美之间重要外交问题,他们之间的交涉必然涉及美国“归还”琉球施政权问题。本文研究的是战后日本的琉球政策,不涉及琉球主权归属问题。鉴于本文使用材料多为美国外交档案和美日学者研究成果,因而,必然出现“剩余主权”“归还”“返还”“回归”“复归”等词语,但这仅为忠实原始史料,并不代表笔者认为日本拥有琉球群岛的合法主权,本文对这些词语均使用引号加以标注,以示区别。三是关于琉球问题。在本文中,琉球问题主要是指战后日美之间关于琉球议题的交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表现有所不同。四是关于1945—1952年的日本对琉球政策与日美同盟。1945—1952年可称之为日美同盟的萌芽时期,琉球地位是日美议和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可将这一时期的日本对琉球政策放在日美同盟框架下进行分析。
2Akio Watanabe,Japanese Attitudes towards the OkinawaProblem:1945-1965,Ph.D.dissertation,the Australian NationalUniversity,1966;Kawaguch Hiroo,The Japanese Views on the Reversion ofOkinawa,Master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Virginia,1969.
3Johannes A.Binnendijk,The Dynamics of OkinawanReversion:Case Study of a Political Process,Ph.D.dissertation,Fletcher Schoolof Law and Diplomacy,1972.
4Neal A.Marcot,The Japanese Foreign Policymaking Process:ACase Study,Okinawa Reversion,Ph.D.dissertation,Georgetown University,1981.
5Douglas H.Mendel Jr.,“Revisionist Opinion in Post-TreatyJapan,”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Review,Vol.48,No.3,1954,pp.766-774;Douglas H.Mendel Jr.,“Japanese AttitudesToward American Military Bases,” Far Eastern Survey,Vol.28,No.9,1959,pp.129-134;DouglasH.Mendel Jr.,“Japan Reviews Her American Alliance,” The PublicOpinion,Vol.30,No.1,1966,pp.1-18;Douglas H.Mendel Jr.,“Japanese Opinion on KeyForeign Issues,” Asian Survey,Vol.9.No.8,1969,pp.625-639;Douglas H.MendelJr.,“Japanese Views of the American Alliance in the Seventies,” The PublicOpinion Quarterly,Vol.35,No.4,1971-1972,pp.521-538.
6Robert D.Eldridge,The Origins of Bilateral OkinawaProblem:Okinawa in Postwar U.S.-Japan Relations,1942-1952,New York &London:Garland Publishing,Inc,2001;池宮城陽子『沖縄米軍基地と日米安保―基地固定化の起源1945—1953』東京大学出版会、2018年。
7Hong H.Kim,“The Sato Government and the Politics ofOkinawa Reversion,” Asian Survey,Vol.13,No.11,1973,pp.1021-1035;FintanHoey,Sato,America and the Cold War,Palgrave Macmillan UK,2015;野添文彬『1967 年沖縄返還問題と佐藤外交 ―国内世論と安全保障をめぐって』、『一橋法学』2011年第10巻第1号;日本国際政治学会編《沖縄返還交渉の政治過程》、1974年第2期。包括两篇相关文章:渡辺昭夫『沖縄返還をめぐる政治過程——民間集団の役割を中心として』和福井治弘《沖縄返還交渉—日本政府における決定過程》。
8中島琢磨『初期佐藤政権における沖縄返還問題』、『法政研究』2006年第73巻第3号;『1967年11月の佐藤訪米と沖縄返還をめぐる日米交渉』、『年報政治学』2009年第60巻第1号;「一九六八年の沖縄返還問題の展開:『核抜き·本土並み』返還の論点化」、『九大法学』2010年第101巻;『沖縄の施政権返還交渉の開始』、『九大法学』2011年第102巻。
9Wakaizumi Kei,The Best Course Available:A personalAccount of the Secret U.S.—Japan Okinawa Reversion Negotiations,University ofHawaii Press,2002.
10[日]新崎盛晖:《冲绳现代史》,胡冬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0年版。
11[日]新崎盛晖:《现代日本与冲绳》,孙军悦译,《开放时代》2009年第3期。
12[澳]加文·麦考马克、[日]乘松聪子:《冲绳之怒:美日同盟下的抗争》,董亮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13安保·沖縄問題研究会編《70年安保と沖縄問題—日本の平和と安全考える》、労働旬報社、1969。
14小山高司『沖縄の施政権返還に伴う沖縄への自衛隊配備をめぐる動き』、『防衛研究所紀要』2017年第20巻第1号;『沖縄の施政権返還前後における米軍基地の整理統合をめぐる動き』、『戦史研究年報』2003年第16巻。
15西山太吉『沖縄密約—「情報犯罪」と日米同盟』、岩波書店、2007。
16成田千尋『戦後東アジア国際秩序の変動と沖縄返還問題』,2018年京都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17神谷めぐみ「知る権利」に関する—考察—「沖縄返還『密約』文書開示請求訴訟」をとして、『国際琉球沖縄論集』2015第4号。
18王新生:《佐藤政权时期“冲绳归还”的政治过程》,《日本学刊》2012年第3期。
19[澳]加文·麦考马克、[日]乘松聪子:《冲绳之怒:美日同盟下的抗争》,第9页。
20新崎盛暉『日本にとって沖縄とは何か』、岩波新書、2016年、37頁。
21Talcott Parsons,The Social Systems 2nded,London:Routledge,1991,p.25.
22Talcott Parsons,“Propaganda and Social Control,”Psychiatry,Vol.5,1942,p.552.
23Talcott Parsons,The Social Systems 2nd ed,p.25.
24Talcott Parsons,“Propaganda and Social Control,”pp.552-553.
25[挪]约翰·加尔通,卢彦名译:《和谐致和平之道:关于和平学的几点解释》,《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31页。
26Johan Galtung,“Violence,Peace,and Peace Research,”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6,No.3,1969,p.168.
27[挪]约翰·加尔通:《和评论》,陈祖洲等译,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28Johan Galtung,“Violence,Peace,and Peace Research,”pp.171-175.
29Ibid.,pp.170-175.
30Johan Galtung,“A Structural Theory of Imperialism,”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8,No.2,1971,pp.81-83.
31刘成:《和平学的核心内涵》,《“战争、冲突与非暴力化解”学术研讨会发言材料汇编》,2014年。
32FRUS,1951,Vol.6,p.810.
33“Emperor of Japan's Opinion Concerning the Future of theRyukyu Islands,”Sep.22,1947,https://xintu.archives.pref.okinawa.jp/wp-content/uploads/Emperors-message.pdf,2021-08-01.
34FRUS,1952-1954,Vol.14,p.1588.
35Kensei Yoshida,Democracy Betrayed:Okinawa underU.S.Occupation,Center for East Asian Studies Western Washington,2001,pp.63-64.
36FRUS,1950,Vol.6,p.1318.
37[日]新崎盛晖,胡冬竹译:《冲绳现代史》,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84页。
38『沖縄から伝えたい、米軍基地の話、Q&A Book』、2020年版,https://dc-office.org/wp-content/uploads/2021/01/QA_R2.pdf,2021-08-01。
39仲里効「沖縄戦後思想史から問う:『県外移設』論」、風游、http://xintu7b.biglobe.ne.jp/~whoyou/emigrant16.html#nakazato201601,2021-08-01。
40FRUS,1958-1960,Vol.18,pp.29-31.
41Alexis Johnson,The Right Hand of Power,Prentice-HallInc.1984,pp.447-448.
42Shinichi Kitaoka,“The Secret Japan-US SecurityPacts:Background and Disclosure,” Asia-Pacific Review,Vol.17,2010,p.10.
43河野康子『沖縄返還をめぐる政治と外交』、東京大学出版会、1994年、第184-185页。
44新崎盛晖:《冲绳现代史》,第232页。
45FRUS,1958-1960,Vol.18,p.75.
46FRUS,1955-1957,Vol.23,pp.371-373,383,390-392.
47Miyume Tanji,Myth,Protest and Struggle in Okinawa,p.86.
48“Executive Order 11395—Further Amending Executive OrderNo.10713,Providing for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http://xintu.presidency.ucsb.edu/ws/index.php?pid=106208,2021-08-01.
49FRUS,1964-1968,Vol.29,pp.307-309.
50Chihiro Hosoya,ed.,Okinawa Reversion,InternationalStudies Association,1977,p.18.
51“Congressional Consultations on the Ryukyus and theBonins,” JU00805,http://nsarchive.Chadwyck.com/quick/displayMultiItem.do?Multi=yes&ResultsID=12E3F1b0F59&queryType=quick&queryName=cat&ItemNumber=170,2020-08-01.
52“Memorandum to Secretary of State,” Nov.1,1967,Box253,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53“Japanese Public Opinion and Official Attitudes towardRyukyu,”JU00580,http://nsarchive.Chadwyck.com/quick/displayMultiItem.do?Multi=yes&ResultsID=12E3F1b0F59&queryType=quick&queryName=cat&ItemNumber=91,2020-08-01.
54“Memorandum to Secretary of State,” Nov.1,1967,Box 253,NSF,PresidentJohnson Library,TX.
55“Brinksmanship in the Okinawan Reversion Movement,”Feb.3,1969,Box 2459,RG 59,N.A.
56FRUS,1964-1968,Vol.29,p.54.
57“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Ryukyu Islands,”Dec.14,1964,Box 2625,RG59,N.A.
58“Text of Joint Communique,” Jan.12 and 13,1965,Box253,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59中島琢磨『初期佐藤政権における沖縄返還問題』、499頁。
60“Letter to President from Prime Minister Sato,” Aug.24,1965,Box2376,RG 59,N.A.
61“New Ryukyus Formula from Prime Minister Sato,”Nov.11,1967,Box 252,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62“Message from Professor Wakaizumi,” Nov.13,1967,Box252,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63“Joint Week No.3,” January 20,1967,Box 2242,RG 59,N.A.
64野添文彬『1967 年沖縄返還問題と佐藤外交 ―国内世論と安全保障をめぐって』、343頁。
65“Memorandum to Secretary of State,”Nov.1,1967,Box253,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晴空”政策,英文表述为Blue Sky 或是Clear Sky。该政策的实质是不为占领琉球规定时间,由远东形势的变化决定施政权“返还”与否。
66“Joint Communique,” Nov.15,1967,Box 253,NSF,PresidentJohnson Library,TX.
67“Visit of Prime Minister Eisaku Sato of Japan,”Nov.14-15,1967,Nov.8,1967,Box 253,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68“Prime Minister Sato's Position in a Renascent Japan,”Nov.9,1967,http://galent.galegroup.Com/servlet/DDRS?vrsn=1.0&lb=KE&loc_main&srchtp=basic&c=163&ste=4&txb=okiawa&sortType=RevChron,2020-08-01.
69“New Ryukyus Formula from Prime Minister Sato,”Nov.11,1967,Box 252,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70“Ambassador Johnson's Introductory Visit with PrimeMinister Sato,”JU00609,http://nsarchive.Chadwyck.com/quick/displayMultiItem.do?Multi=yes&ResultsID=12E3F1b0F59&queryType=quick&queryName=cat&ItemNumber=98,2020-08-01.
71“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JU00943,http://nsarchive.Chadwyck.com/quick/displayMultiItem.do?Multi=yes&ResultsID=12E3F1b0F59&queryType=quick&queryName=cat&ItemNumber=225,2020-08-01.
72“Memorandum to Secretary of State,” Nov.1,1967,Box253,NSF,President Johnson Library,TX.
73“LDP Presidential Race,Sato and Miki Clash on Okinawa,”Nov.20,1968,Box 2458,RG 59,N.A.
74“Sato Calls ‘Homeland Level’ Base Unrealistic,”Jul.5,1968,Box 2458,RG 59,N.A.
75“Primin Sato's Press Conference,” Nov.16,1968,Box 2458,RG59,N.A.
76“Gist of Main Questions and Answers Concerning the OkinawaReversion Question,” Feb.7,1969,Box 2458,RG 59,N.A.
77中島琢磨「一九六八年の沖縄返還問題の展開:『核抜き˙本土並み』返還の論点化」、73頁。
78中島琢磨『沖縄の施政権返還交渉の開始』、19頁。
79“General Wheeler Stresses Okinawa's Importance,”Oct.9,1969,Container 18,RG 0319,Army Staff,N.A.
80陈静静:《美日移交琉球行政权谈判中关于核问题的交涉始末》,《美国研究》2017年第4期,第156页。
81“Joint Communique,” Nov.21,1969,Container 8,RG 0319,ArmyStaff,N.A.
82“Address by the Honorable Eisaku Sato Prime Minister,”Nov.21,1969,Box 23,RG,N.A.
83新崎盛晖:《冲绳现代史》,第232—233页。
84稲嶺進·名護市長独占インタビュー、『基地問題の本質は、沖縄への構造的差別にある』、ダイヤモンド·オンライン、https://diamond.jp/articles/-/51097,2021-08-01.
85『沖縄から伝えたい、米軍基地の話、Q&A Book』、2020年版。
86『沖縄米軍基地をめぐる意識沖縄と全国』,NHK放送文化研究所,https://xintu.nhk.or.jp/bunken/research/yoron/pdf/20170801_7.pdf,2021-08-01.
87矢野哲也「冷戦後の日米防衛協力の新たな試みと沖縄の米軍基地」、『国際公共政策研究』第9巻第1号、2004年、58—59頁。
88宋宁而:《从“双层博弈”理论看冲绳基地问题》,《日本学刊》2017年第6期,第50页。
89『沖縄から伝えたい、米軍基地の話、Q&A Book』、2020年版。
90稲嶺進·名護市長独占インタビュー『沖縄はもう基地の恩恵を受けてはいない』、ダイヤモンド·オンライン、https://diamond.jp/articles/-/50764,2021-08-01.
91Miyume Tanji,Myth,Protest and Struggle inOkinawa,pp.114-115.
92『沖縄から伝えたい、米軍基地の話、Q&A Book』、2020年版。
93『辺野古移設反対派の沖縄県知事が誕生それでも民意を無視する日本の民主主義とは』、ダイヤモンド·オンライン、https://diamond.jp/articles/-/62525,2021-08-01。
94[日]新崎盛晖:《冲绳现代史》,第238页。
95Miyume Tanji,Myth,Protest and Struggle in Okinawa,p.108.
96[澳]加文·麦考马克、[日]乘松聪子:《冲绳之怒:美日同盟下的抗争》,第183页。
97[日]川满信一、仲里效编:《琉球共和社会宪法的潜能》,庄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9年版,第199—201页。
98唐永亮:《近代以来冲绳人群体认同的历史变迁》,《日本学刊》2015年第41期,第138—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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