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19.9元拍写真最终花了2万多元#的旧闻再次登上热搜。
2019年12月,上海的两名女大学生遭遇了一场“消费套路”,冲着19.9元的“白菜价”写真进店,却在影楼的诱导之下,签了高额拍摄协议,甚至被引导去当场借网贷支付,消费一路攀升至2.6万元。
2021年初,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从19.9元拍写真
到背上万元网贷
两名大学生到底经历了什么?
案件始末
打特价诱惑牌:19.9元“请君入瓮”上海两名在校大学生小金和小李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某影楼的广告,称只要19.9元就可以体验古装摄影,服装、妆面、拍照等费用均算入特价内,客服还特意承诺:“无任何隐形消费和强制消费”。
经过线上核实后,这两名女生决定报名参加。到店后,才发现19.9元根本拍不出广告中宣传的效果。同时,店员不断推荐升级套餐,两人遂与影楼签订了一份1100元的定单协议。
打逼迫性话术牌:不花钱很难出效果在接下来的拍摄中,店员不断用强迫性话术进行猛烈的推销攻势:必须升级服装、必须升级化妆用品等等,两人招架不住,补交了1588元。
重点在后续选片阶段,五六名店员纷纷围着顾客,开始反复拒绝、阻挠顾客删减底片的要求,并且用“很多别的顾客一次性消费5万多元”为说辞,营造出“万元消费是正常水平”的错觉。最后,小金和小李被攻下心理防线,又签署了 24000元的“补充协议”。
由于付不出高额费用,店员甚至现场引导两人开通花呗、分期乐等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最终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
离店后,两名女生察觉到事情的猫腻,联系店家提出解除合同、减少费用,都被对方以各种缘由拒绝。
法院判罚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应为承揽合同关系,小金和小李为定作人,影楼为承揽人。按照《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综合案件事实,原告有权向影楼提出解除合同。
行使任意解除权的三个条件
1、解除应有效通知到承揽人
2、解除通知应在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之前到达
3、解除行为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签订的1100元定单协议和2.4万元补充协议依法解除;影楼返还小金和小李1.86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
发现受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影楼骗局”再次登上热搜,不少网友留言揭露自己的受骗经历,这样“低价引流”、“挂羊头卖狗肉”式的操作,在摄影写真市场可谓屡禁不止。
在“影楼骗局”中,几个细节值得大家警惕。
首先,写真套餐不是几张照片,有的还承诺化妆或换装服务,即便团购拼单价格优惠的力度大一些,但这些服务的成本不是几十元能囊括的,消费者不能轻信引流广告的承诺,须知相应的服务对应着不同的价格,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其次,在问询服务、确认价格、签订协议或合同时,消费者不可操之过急,或相信对方的一面之词,要细致分辨是否有隐藏条款以及模糊不详之处,留好证据,方便后期对质、维权。
不轻信低价的“诱饵”,同时在消费时慎之又慎,可以降低自身被对方套路的风险。即便消费者签了合同,也不意味着可以任由商家摆布。通过寻求法律帮助,可以给自己讨回说法、挽回损失。从法律层面看,商家的诱导、欺瞒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部分合同条款内容,倾向于保护商家利益,而无视消费者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的正当权利。
视频截图 来源:央视网
来源: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