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电商轻松变现,小白也能月入十万!”相比起传统电商而言,短视频平台在越来越多新手眼中似乎更具带货潜力。如何通过资质审核入驻开店?成为摆在“准卖家”们面前的首要难题。
自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再次对持照经营提出明确要求。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依然存在营业执照造假乱象,亟待进一步规范整治。
需求
营业执照成主流标配
“同样都是宝妈,既然别人可以发短视频圈粉,顺便卖货赚钱,我为什么不能试试呢?”作为全职妈妈,孙妍在短视频平台上关注过不少育儿网红,“她们前期一般是靠分享育儿知识起家,积累下不少宝妈粉丝,之后开始推荐自家店铺里的各种母婴用品或绘本,顺利完成流量变现。”
在孙妍看来,这样的过程比在传统电商平台上直接卖货来得更自然。“对于大多数电商小白来说,想要在发展多年的红海中脱颖而出实在太困难,而短视频平台做电商时间不算太长,没准儿还能有机会‘分杯羹’。”
带着美好的憧憬,孙妍逐渐开始转换角色,关注起“创作者服务中心”里的“开通小店”。
“理论上来说,入驻流程并不复杂,只要提交资料,等待平台审核,验证账户后,缴纳保证金,就可以开店。”孙妍发现,以个人身份入驻平台的大门已经关上,根据最新规定,入驻主体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被列为必不可少的资质材料,“单是这一项,就把好多人给卡住了,毕竟过去新手往往都是小打小闹,还没正式注册,甚至连营业执照包含哪几项都不知道。”
经商零基础的孙妍也不例外。“前些年电商平台普遍在摸索中前行,管理上没有太多先例可循,相对来说比较松。如今配套的法律法规跟上以后,各项要求更加明确,平台在资质审核方面也更加严格,营业执照成了主流标配。”
事实上,关于持照经营的说法近期曾多次被提及。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也提出,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即使依然暂时存在允许以个人形式入驻的情况,但经营类目方面有所限制,且规定“经营总收入不宜过高”。一旦超过限额,将会限制小店功能,商户需补充国家规定的市场经营主体资质及相关类目和品牌资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再启用全部功能,升级为企业店铺。
乱象
卖家声称可以做假照
“按照现在这个发展趋势,还是办一下营业执照更稳妥。”孙妍到网上搜索办理渠道,却意外看到有人声称可以做假照。
记者以“营业执照”为关键词在QQ群里搜索,很快发现有人以管理员的身份“出营业执照”。仔细询问后,对方表示有营业执照。至于做真的还是假的,对方称“都能。”
“‘真的’是指买别人转让的营业执照,那种贵,‘假的’只要发过去信息,PS就能完成,也可以打印出来,上面有章,每份200元,开网店都能用。”当记者提出,部分平台要求进行法人认证时,对方又提出,“那就买照片,加验证的话是500元。”
同样是在QQ上,记者又找到另一个专门“做营业执照”的卖家。“可以做假的,也可以代办,看你需要什么了。”说罢,对方发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这个网上,你只要能搜到的,就可以做他们的执照。”看记者没有立即回应,对方又解释称,“你发给我一个公司的名字,我来根据那些信息做假的营业执照。”
以假乱真的营业执照真能在电商平台开店?记者查询其中某短视频平台的相关规定,其中指出,“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将不再与商户进行合作。商户因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清退的,平台有权永久限制该商户及与该商户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主体入驻。”
更有甚者,伪造营业执照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5月,沈阳市公安局就曾打掉一个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据报道,犯罪嫌疑人陶某某负责在网上发布“无需任何证件即可在某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店铺”的信息招揽“客户”,并按照每开设一个店铺缴纳800到1200元不等的费用向“客户”收费。其他犯罪嫌疑人则根据“客户”需求,使用图片编辑软件将自己店内的营业执照模板伪造成其他商铺的营业执照,并伪造相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又将相关伪造材料上传至网络服务平台创建店铺。后经核实,该犯罪团伙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共非法牟利20余万元。
提醒
挂靠地址莫“一挂了之”
“办理营业执照究竟难在哪儿?很多时候就难在注册地址上。”从事营业执照代办业务的小李谈到,由于注册地址通常要求将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建筑物作为住所,而创业初期,许多人并没有这样的条件,因此需要采用变通方案。“最常见的就是选择挂靠地址,具体价位和付费方式因区而异。城六区基本都是年续费,只要续费,地址就可以一直用着,对纳税没有明确要求。远郊区的话,有不少是一次性付费的地址,但如果长时间不纳税,可能会被清退。”
挂靠地址的做法是否合规?记者查阅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发现其中提到“在法律、法规未做出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领域,允许多个市场主体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
记者又拨打了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的确允许“一址多照”,但挂靠地址不能“一挂了之”,“根据规定,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检查中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又确认其未公示实际经营场所的,应将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依法查处。”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报住所基本信息,就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登记机关依申请人承诺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实行形式审查。”
据了解,形式审查看似宽松,实则更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宽进严管”。《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也强调,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登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予以公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点击网站上公示的电子营业执照亮照图标,对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进行真伪查验。若访问域名或网址与亮照系统填报的亮照信息不一致,将提示“该网站域名或网店地址未录入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进行备案,或与备案信息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