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评论员 叶军
“3.15”前夕,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无锡位列全国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第五位,与去年相比提升5个名次。
这与无锡市实行消费投诉公示制度不无关系。
2021年3月,无锡市在之前几年的探索基础上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市实现100万经营主体消费投诉信息无差别全公示,累计公示信息74247条。
何为消费投诉信息无差别全公示?即不分经营规模大小、投诉多少,在每条投诉信息中,被诉方名称、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三大核心要素会进行完整公示。同时,实施消费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数据模型,基于消费投诉及行政处罚等数据,对调解时长、调解结果、涉及的金额、商品品类、违规性质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信用评估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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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无锡“智慧315”公众服务平台上,消费者、经营者以及消费维权组织,只需要一键点击,就可以方便查询到企业的被投诉信息、处理结果以及信用情况等以前只在内部网站才可以查到的信息。
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可以将消费者作为重要力量引入到市场监管中来,是消费维权机制的一大创新,补足了监管短板。早在2020年5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针对“放心消费”接受采访时就表示“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将全面推行”。 甘霖表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难点是消费维权。消费者投诉主要依靠政府的“三板斧”:监管、执法、调解。“主要还是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二人转’,消费者没有真正参与进来。”
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对消费投诉讳莫如深,很多信息要么按下不表,要么犹抱琵琶半遮面,一些地方消协甚至在公布年度“3.15”十大维权案例中,都没有公布侵权方真实名称。
将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起来,晒出来,用算法进行信用评估,可以使消费信息更加客观、公正、透明,杜绝过多人为因素干扰,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主动反省自身,诚信经营,是打造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
消费投诉公示制不只是为了曝光,监管的最终目的还是实现消费行为的良性循环。无锡《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施办法》中很特殊的一点是,建立了消费领域信用修复机制,为企业向善“留了后路”。并非每一起消费投诉都会被公示。经工作人员核查,恶意投诉、虚假投诉、不实投诉等无效投诉均会被“过滤”。另外,发生有效消费投诉的经营者,如果通过先行和解通道,与消费者达成和解。以上两种情形都不在公示之列。同时,信用评价的时限为3年。低分或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者,可以依照法规通过积极解决消费纠纷等方式修复信用。
对企业正当利益进行维护,对企业不当行为不予偏袒,而是利用信用评价机制,通过市场手段,让经营者爱惜自己的“羽毛”,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这样的投诉公示,思图长远发展的企业自会有接纳的海量。2020年度,无锡先行和解成功率达79.53%;消费调解成功率上升至60.35%,位居全省第一。显然,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规劝”效应正在凸显。
要求全市消费投诉信息无差别全公示、明确实施消费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修复机制,无锡在这三方面的创新作法在全国均属于首创。避免“3.15”曝光一时痛快,过后偃旗息鼓的现象,沉下心来进行制度创新和探索,无锡实行的消费者投诉公示制或许是个不错的抓手。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