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实习生徐晓安记者何洁文/摄)一元起拍车辆,消费者以2万多元拍下车辆后,拍卖公司却不交车,怎么办?3月14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医美、教培、网络拍卖等。
消费者2万多元拍得车辆,拍卖公司不交车
2021年5月,王某参与了某拍卖公司发起的“一元低价拍卖某品牌全新汽车”的拍卖活动,并以22001元拍得一辆新车,但在交车时,某拍卖公司却称无车交付。事后王某诉至法院,认为某拍卖公司以低价引流,构成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损失。而某拍卖公司认为该车辆系第三方公司委托拍卖,其对无货不知情,同意退还拍卖款,但应由第三方公司赔偿损失。
据悉,某拍卖公司的竞买条款中主张“某拍卖公司仅作为委托方的受托人,对交易过程中的和交易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但法院表示,该条款系格式条款,未对买家进行提示或说明,并且减轻了某拍卖公司的责任,所以不发生法律效力,拍卖公司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某拍卖公司的违约行为仅为未交付汽车,并不存在欺诈情形。
最后,法院综合专家市场估值意见,判决某拍卖公司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王某案涉车辆的市场差价损失4万余元。该案中,法院引入价格认定机制进行询价,以此获得了双方当事人对差价损失的认同,提高了司法效率,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警惕消费“套路”,预防新型消费纠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度苏州全市法院受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数量较去年大幅上升。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680余件、审结670余件,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8%,审结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1%。总体上看,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诉讼请求也变得多元,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开始呈抱团化和公益性,纠纷解决上看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比高达49%。
此次发布案件中,还有“医美机构违规手术致损纠纷案”“消费者发布差评被要求删除案”“二手车经销商恶意欺诈案”等新业态、新模式相关的案件,除此之外,宠物盲盒、大数据杀熟等类型案件也有所涉及。法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擦亮双眼,清楚购买细节,警惕消费陷阱。
(现代快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