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
2021年全市各级消委会组织
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20件
已解决1573件,解决率97.1%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4万元
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5568人次
3.15即将来临
2021年度孝感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发布
主要集中在家装、安全、培训
购车、美容、房屋促销等纠纷维权
快来看看
【案例一】安装地暖起纠纷 提供售后解纠纷
2021年3月8日,消费者魏女士到市消委会投诉,诉其2017年10月1日与孝感乾坤大道上的某商贸公司签定地暖安装合同,费用3.3万元,后因质量问题地暖不能正常工作,要求商家提供调试等售后服务。
市消委接投诉后进行了调查,2018年8月地暖安装后经多次调试不能正常供暖,双方发生较大争议,魏女士拒绝支付5000元尾款,商家拒绝提供调试等售后服务。消委会多次与双方协调,最终商家提供调试等售后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并不再主张魏女士支付5000元尾款。
【案例二】商场乘电梯摔伤 顾客受伤获赔偿
2021年3月5日,消费者程女士投诉,其 2021年1月30日在孝感长征路某商场乘电梯时摔到,致手腕骨折,个人支付医疗费用1043元,要求商场赔偿未果。
消委会经与双方协调,商场一次性支付程女士现金3000元。
【案例三】培训因故未完成 协商沟通退余款
2021年1月28日,消费者叶女士投诉,其2019年5月14日,在孝感市长征路保丽广场某会计咨询服务公司孝感校区报名学习会计知识,费用3380元,后因无时间参加培训,想申请退还余款,但遭拒绝。
市消委调查了解,经查叶女士与培训机构签订有合同,并已参加了8节课的学习。经协商沟通,培训机构退还叶女士2500元。
【案例四】蝌蚪苗数量不足 多次调解获赔偿
安徽宣城市的王先生,2020年10月28日与应城市某生态养殖发展公司签订了购买320万尾蝌蚪苗的合同,付款9万元。在放苗时,该公司没有发够蝌蚪苗,导致王先生的16亩青蛙养殖基地没有布满,经多次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又从别处购买了200万尾苗。
2021年8月6日,王先生向应城市消委投诉,要求该公司赔偿蝌蚪苗款、运费、租田补偿款等费用。接到投诉后,消委当即派人到该公司现场处理,经多次调解,双方解除原来合同,由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先生18000元。
【案例五】4S店购车起纠纷 情况属实退全款
2021年10月2日,汉川市消费者刘先生在汉川城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广汽本田凌派轿车,由于销售员是刘先生的同学,没有细看合同内容,销售人员也没有明确告知刘先生车辆款式。当晚刘先生在家上网查询,得知购买的车并不是自己要买的广汽本田凌派2020款1.0T,而是2019款,于是要求退款遭拒。
经查刘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消委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现场调解,4S店在10月17日把刘先生的购车款11.6万元全额退回。
【案例六】家装合同巧“变脸” “求助”消委终退款
2021年9月17日,宁波市消费者鲍、吴两名女士投诉,称2019年初在宁波电视台看到汉川某环保装饰材料公司发布广告,自称该厂生产的家装整体橱柜、房间衣柜、木门、地板,质优价廉,装修简单。于是到该厂采购,厂家建议她们以代理价购买家居装饰材料。她们以团购价购货并支付定金8000元,随后厂家称要以代理价购货必须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一个月后,鲍、吴两人将28万元的货款全部付清。但厂家在发货一次后说28.8万元只是代理费,要进货必须再打款。两人才知道原来签订的家装合同变成了销售代理合同,多次要求解除代理合同无果。
汉川市消委会多次调解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原合同,厂家一次退还两人余款8.8万元。
【案例七】美容院人去楼空 锲而不舍追余额
2021年8月19日,汉川消费者刘女士投诉,其在2019年6月到汉川城区某美容院充值3000元办理了一张美容预付消费卡,但2020年初美容院人去楼空。刘女士与该美容院店主陈女士多次电话沟通,陈女士均以多种理由拒绝退款,并拉黑微信,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接诉后,消委工作人员会同属地市场监管所通过实地调查摸排,找到店主陈女士娘家的家人及村委会干部,并联系上陈女士。经消委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反复规劝,陈女士从青海赶回,退还了刘女士美容预付消费卡的余额2600元。
【案例八】保健品宣传不实 约谈认错退货款
汉川67岁的吴女士,2021年3月参加某商贸公司的健康讲座时,工作人员介绍了一种保健茶:称能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吴女士患高血压、心脏病多年,就花7000元买了两箱保健茶,服用半月后无任何效果,去找经销商要求退货遭拒。
汉川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约谈了该商贸公司负责人,指出其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贸公司负责人承认错误,一次性退还吴女士购货款7000元。
【案例九】赠送家私不兑现 宣讲法律兑承诺
2020年12月1日,孝昌县某投资实业公司在楼盘销售时,向购房者承诺,当天签约购房一套,送38888元全友家私一套。消费者陈先生获悉后,当天用63万认购房子一套,且得到房产销售员的承诺,可在房子装修完后领取全友家私一套。2021年3月15日,陈先生房屋装修完成后,找到该公司领取时,公司以活动只做了一天、业务员已辞职为由,不兑现承诺。
消委接投诉后,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并出具了活动宣传广告纸。4月16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该公司赠送陈先生全友家具一套、茶几一套、餐桌一套。
【案例十】房屋促销使套路 查清证据退定金
2021年3月中旬,孝昌县付女士在花园镇某楼盘看中了一套房子,想按揭购买,但找不到担保人,销售人员让付女士交纳了1万元的定金,并承诺担保的问题由她们来想办法。半个月后销售人员没有履行承诺,付女士也无法凑齐购房款,决定不购买此房,要求销售人员退还定金。销售人员说当时已在购房须知中告诉了如后期不购房定金不退还,拒绝退款。
接投诉后,孝昌消委工作人员通过查看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双方当时意向购房时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确定销售人员在付女士看房时对一些购房条款有故意隐藏或解释模糊的做法,特别是付女士提出找不到按揭担保人时,销售人员竟引导当事人一起搞违规操作。最终销售人员同意退回付女士的1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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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孝感日报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闵家胜
制作:盛为华
出品: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