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2005年开始,由网友GIGI提议,食品伙伴网主办的《食品人看食品事——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在食品论坛网友及行业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16届。活动秉承“汇聚行业热点,把握行业方向”的主旨,通过对热点事件的关注,督促行业不断前行。
食品伙伴网讯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我们在论坛食品广角版块向广大网友征集了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通过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共提出90多个词汇,根据提名次数和在食品资讯频道出现的热度,我们从这些词汇中筛选出16个词汇进行了整理。
2022年2月18日,由食品伙伴网发起的“2021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结束。按照以往的惯例,本次活动首先由食品论坛的热心网友针对2021年热门事件概括成一个关键词提交,后经过整理筛选出16个候选词汇,并于2022年1月15日-2月18日在食品论坛投票。期间共有663位经过审核认证的注册网友参与投票,最终选出“零添加”、“反食品浪费”、“生鲜电商”等十大热门词汇。
投票结果显示,“零添加”高居“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榜首,“反食品浪费”、“生鲜电商”分别列第二位、第三位。具体情况如下:
1、零添加(得票数328 关注度49%)
近年来,随着大家对健康、减肥越来越重视,各种宣称“0糖0脂0卡”的饮料和食品进入大众视野,并迅速赢得大众的喜爱。其中,元气森林就凭借“0糖0脂0卡”的宣传卖点迅速抢占市场,成为了国内的网红饮料品牌。但是,元气森林的一则致歉声明却让人们发现,原来“0蔗糖”与“0糖”是有区别的。
2021年4月10日,元气森林在其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一封题为“一个迟来的升级”道歉信称,在乳茶产品的产品标示和宣传中,没有说明“0糖”和“0蔗糖”的区别,容易引发误解。最近元气森林对乳茶做了修正升级:一方面,从2月4日起生产的大部分元气森林乳茶和3月18日起生产的全部元气森林乳茶,包装从原来的“0蔗糖低脂肪”改为“低糖低脂肪”;另一方面,3月20日起生产的全部元气森林乳茶,原料中不再含有结晶果糖。元气森林同时提醒:乳茶有奶所以是有糖的。
“0蔗糖”不等于“0糖”。如果不是元气森林的这个“提醒”,相信大多数消费者至今都难以区分这两者概念。“0蔗糖”只能说在加工过程中未添加蔗糖作为甜味剂,但并不代表该类饮品内不含有葡萄糖、麦芽糖、果糖等其他糖类。而“0糖”则要求每100克或100毫升糖含量不能超过0.5克,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糖。
近年来,“0蔗糖”“零添加”概念有炒作泛滥之势,宣称“零添加”已成为不少品牌的营销法宝。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健康的向往,玩起文字游戏,而消费者却因为搞不清概念,被误导消费,花了钱却没有买来健康。
2020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改后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未使用的物质,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予以强调。
作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的经营者,应当清楚无蔗糖与无糖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在外包装上印上“0蔗糖”字样,并以此为卖点,难免有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当然,消费者也该吃一堑长一智,仔细辨别,才能不被误导。
元气森林因宣传0蔗糖致歉,无糖饮料还能喝吗?会不会使人发胖?
元气森林为“0蔗糖”道歉,一文梳理清楚各种“糖”
元气森林因“0蔗糖”“翻车”,“0蔗糖”到底何罪之有?
网友们一致认为,添加了什么,没添加什么,配料表里应该清清楚楚,所谓零添加,零XX,只不过是某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玩概念误导部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利用人们的营养健康误区进行炒作,从而达到营销目的。“零添加”闹剧的背后,反映出食品有关科普的缺失和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铺天盖地的商业噱头。
有网友认为,元气森林为“0蔗糖”道歉,满满的都是忽悠,消费者被如此套路的事件屡见不鲜。商家往往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而理直气壮。诸如“零蔗糖”这类的用语一旦形成潮流,是否会为一个大群体甚至一代人的健康埋下隐患?逐利和社会责任如何平衡或兼顾?所以,对经营者来说,诚实守信是法宝,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蔗糖、果糖等糖分,大多数网友表示,标注不添加并不表示不含有或者含量低,未必表示食品的能量低;对于食品添加剂,合理合法使用不影响食品安全,标注不添加也未必表明食品更安全或者更健康;营养元素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适量食用对人体健康是有益的,或者说至少是无害的。建议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不要轻易相信标签上的营养宣称,要学会读懂营养标签,建议将这种零添加的声称彻底禁止。
因此,有部分网友提议,法规制度的滞后性已不容忽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滞后立法观对于瞬息万变的社会管理已经捉襟见肘。在食品行业,迫切需要的是立法预测,以此来抵消法律滞后性的影响。
2、反食品浪费(得票数271 关注度41%)
“民以食为天”,14亿人的吃饭问题永远是头等大事。虽然我国社会经济水平高了,但人均耕地面积小,自然资源有限。去年新冠疫情突发给世界上的一些地区造成粮食危机,让我们意识到保障粮食安全绝非一朝一夕的政策,而是一以贯之的坚持。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止食品浪费也是重要的一环。《反食品浪费法》的通过和颁布,让制止食品浪费有了法律支撑,将有利于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对立法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以及草案的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违反《反食品浪费法》中这些规定,相关责任主体会将受到严厉处罚。
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落实,2021年6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公告》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单位食堂要不断加强反食品浪费管理,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环节中的减损管理。鼓励学校食堂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浪费行为。机关食堂要引导干部职工用餐节约,细化完善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告》强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创新反食品浪费举措,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研究,对不同保质期和储运要求的食品或检验合格产品的备样,通过捐赠、拍卖、合规留用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公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和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贯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1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严格食品浪费相关信息监管,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节目停播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加强质量管理从源头降低食品浪费,还要积极参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低碳消费”等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可持续消费意识的增强和消费习惯的养成。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提高反食品浪费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原料综合利用率;确保食品安全,防止腐败变质;科学设置、显著标识食品保质期;加强反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积极争取监管机构的支持。
随着《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反对食品浪费已经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条文。在新冠疫情肆虐的背景下,全球粮食供应和食品价格大幅波动,《反食品浪费法》的推出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征求意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反食品浪费法》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要注意什么?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 第20号)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推动反食品浪费法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949号)
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无论对世界还是国内,让所有人都吃饱饭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餐饮浪费和粮食浪费日益严重。大部分网友认为,《反食品浪费法》的发布和实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已经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条文,是社会法治化的进步,浪费食品不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违法行为,这是质的飞跃。希望这部法律的实施能让我国食品浪费的现象有所遏制,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秀传统深入人心。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在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反食品浪费法》,其目标则是带领全社会进一步养成珍惜食物、反对奢靡、合理饮食的风气,但万事开头难,法律如何能够接地气地深入人心、正常运行则是难中之难!例如:相对于较规范、合规程度较高的大中型餐饮,如何督促、推进、鼓励数量更多的、法规意识普遍滞后的小型餐饮执行与其逐利目标相悖的举措?如何让消费大众正确认识临期食品?餐厨废弃物、过期食品、回收食品、食品加工废品等可再利用物料的风险评估、用途去向以及法规基础何时才能明确?显然,这些“脚”不落地,法规难以向实。
3、生鲜电商(得票数247 关注度37%)
近年来,生鲜电商的发展如火如荼。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者更喜欢快速、便捷的购物方式,尤其受疫情影响,“无接触配送”、手机下单买菜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因此,社区生鲜、无人零售等各式各样的新零售模式层出不穷,网络社区团购发展迅速,各种生鲜电商平台应运而生,日渐成为新零售的热门模式。
生鲜电商,顾名思义是指以生鲜类产品为核心的电商平台,随着模式的不断更迭,现类型主要有O2O模式、自营前置仓模式和社区团购模式等,其中包括盒马鲜生这样可以配送货品的生鲜超市,以及叮咚买菜等线上生鲜平台,还有滴滴上线的橙心优选,美团推出的美团优选,拼多多上线的多多买菜,京东的社区团购平台京东到家等。
然而,随着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部分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推行低价倾销抢占市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场监管部门也不断接到举报。
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不正当手段挤压线下社区经济市场,容易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市场,会给小商贩、社区便利店等线下社区经济模式造成冲击,带来明显负效应。
二是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烧钱抢市场、垄断后提价”的不正当竞争倾向,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短期看,相关企业竞争前期实行“补贴”策略时消费者确实能以较低价格获得短期实惠。但占领市场后,相关企业很可能大幅抬高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是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区团购平台普遍存在巨额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以及部分社区团购平台采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等问题。
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因此,自2020年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便开始加大对这些平台企业社区团购的监管力度。
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严肃指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个不得”。
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5家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顶格罚款,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促进企业整改。
2021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这是继3月3日市监总局因“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处罚五家社区团购企业后,十荟团第二次因同样的原因被处罚。
2021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对《关于防止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团购形成市场垄断进入市县基层地区,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建议》的答复。在复文中,市场监管总局围绕社区团购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重点提出该局已经开展的工作及未来工作计划,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平台经济监管执法、完善平台经济监管制度体系,同时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效能并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行动,出台相关政策,加强监管和规范社区团购。
2020年12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喊话”电商平台:食品安全大如天,合规经营首当先。2021年3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集中对美团优选、多多买菜、橙心优选等社区团购平台开展价格行为行政指导。
2021年,7月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国首个社区团购合规指南《重庆市网络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对社区团购从准入、经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进行了规范。
社区团购是一种新业态,是社区商业业态的组成部分,但需要规范发展,否则社区团购就可能昙花一现。
严格遵守“九个不得”!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
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答记者问
市场监管总局对“十荟团”不正当价格行为再次作出行政处罚答记者问
规范社区团购经营!南京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社区团购价格行为行政指导
绝大多数网友认为,所谓“生鲜电商”热,不过是资本对老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又一次冲击,涉及的是不正当竞争问题。这种不计后果的低价倾销式的不正当竞争,先砸钱利用老百姓贪小便宜心理吸引消费者,摧毁传统渠道,短期来看似乎能够赢得一定的市场,当消费者发现没得选择时,资本已经形成垄断地位,消费者只能接受霸王条款。长期来看,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将造成市场的混乱,导致两败俱伤,最终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害。
在“新业态”的遮掩下,不论是新业态还是热门模式,合规经营首当先,扰乱市场秩序肯定得挨板子。部分网友建议,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相关部门应该密切监控,及时出手,斩断资本的黑手,不要总是“繁华”散去一地鸡毛的时候才想起举棒?
还有网友提议,对屡次违规违法的企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建议按照违规金额的百分数进行处罚,150万元的处罚对大型企业的触动太微弱了。
另有网友呼吁,互联网巨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星辰大海般的科技创新才是正途。生鲜电商应想办法寻求盈利,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摆脱单一烧钱的压力,打造差异化优势的征途任重道远。
4、外卖平台“二选一”被罚(得票数240 关注度36%)
近年来,外卖成了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外卖平台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外卖平台为了争夺商家的独家签约权,设置“排他竞争”和“二选一”,让商家苦不堪言。因此,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外卖平台强迫商户“二选一”的违法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对此,2021年10月8日,美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
同日,饿了么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表态称,饿了么坚决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对外卖行业公平竞争和长期健康发展的监管和指导,也将以此为鉴,坚决不从事“二选一”行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外卖行业公平良性的竞争环境。
事实上,美团与饿了么的垄断性竞争,近年来一直在持续,损害了许多中小餐饮企业的权益。因此,双方都曾因霸王条款而在多地被判罚。
2021年9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此前,美团也因“二选一”行为,分别被浙江金华、江苏淮安的法院判定赔偿饿了么100万元、35.2万元。
无独有偶,饿了么也因不正当竞争多次被罚款。
2021年4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由于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要求商家只能和饿了么合作,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2021年9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了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遭拒后饿了么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其店铺,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但平台垄断、竞争失序问题逐渐显现。
自2020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我国针对“大数据杀熟” “二选一”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政策监管持续发力。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次将“二选一”三个字写进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限定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独家交易等行为,可能构成限定交易行为,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4月,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后,包括美团、饿了么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公司都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承诺平等对待平台内所有经营者,不利用服务协议、技术等手段限制经营,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二选一”、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美团回应二选一被罚34.42亿
饿了么就美团被罚表态:以此为鉴,坚决不从事“二选一”行为
随着网络的发展,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平台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的问题必须引起警惕。网友一致认为,外卖平台“二选一”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饮鸩止渴式的网络乱象,既不利于整体营商环境良性发展,也不利益消费者多样化选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涉嫌垄断网络的不正当竞争更加需要严加查处。市场垄断的后果就是超级利润,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垄断资本的厮杀,无论谁输谁赢,受伤的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大部分网友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反垄断力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可以多样化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与服务。
也有网友提出,外卖平台“二选一” 、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将举步维艰,强制商户“二选一”,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对此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也非常明确。但是这些电商平台为什么明知故犯,屡被处罚,值得思考。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持续监控,将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期待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法规,只有严厉的处罚才会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行政执法最根本的价值追求。
5、虚假宣传(得票数240 关注度36%)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部分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上仍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操作。2021年就有多家食品企业因为虚假宣传引发消费者质疑,甚至有企业因此被监管部门罚款。
2021年,有2起虚假宣传事件引起了消费者的质疑。
2021年6月,农夫山泉因使用产自日本福岛县的“拂晓白桃”为噱头宣传引争议。据悉,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农夫山泉微信公号2021年4月1日发过一篇文章,在介绍农夫山泉新推出的一款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时使用了“拂晓白桃产自日本福岛县”的字样。但并没有明确说明,农夫山泉商品使用的原料桃是否来自日本福岛县。此外,有媒体报道的图片显示,疑似在一家超市的该产品宣传物料上,也特别注明了“福岛县产ATAKUTI桃”的字样。
2021年6月27日,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回应称,该款气泡水的配料中没有从日本福岛进口的成分。农夫山泉称,“拂晓白桃原产于福岛,我们研发人员依据拂晓桃的独特风味,创制了类似拂晓桃风味的产品,与拂晓桃产地没有关联。”
同日,浙江省建德市监局发布调查通报称,2021年6月27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的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农夫山泉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的生产原料无从日本福岛县采购的情况。
无独有偶,2021年8月底,薇娅带货的全麦面包被曝低标能量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2021年8月30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将号称销售第一、主播薇娅、丁香医生都推荐过的田园主义低脂全麦欧包送往专业机构检测发现,碳水化合物比标称的高出约36%,所含能量比宣传的多出40%。2021年8月31日,上海消保委再次发文,针对田园主义全麦面包低标能量进行了专业解读。上海消保委表示,食品的营养标签是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商家在宣传时应真实科学,如实标注是企业的义务,低标乱标不仅是不诚信行为,更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对此,田园主义先后多次在官方微博进行回应。在2021年9月4日晚,田园主义官方微博发布的声明中,其正式向消费者道歉,同时公布了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赔偿方案。问题的主要原因是8月7日进行产品升级时,在原配方里增加了谷朊粉的添加量。谷朊粉是一种小麦蛋白粉,每百克的蛋白质含量高达88克,而10克蛋白质会增加170千焦能量。但是由于实验室测算失误,误判为没有超出标签标示管理规定的误差值,所以没有进行及时的送检,更没有把数据更新到包装上。进而导致了上海消保委对这款原味全麦面包的检测结果与标示出现了较大差异。另外,田园主义决定,对8月1日以后所有购买全麦面包原味产品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方案可以是直接选择退款或待产品整改完成后等量赔付最新产品,争取在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售后。
2021年9月1日,薇娅方也针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谦寻控股在官方微博回应称停止该品牌与旗下所有主播合作。
除上述事件外,2021年还有3家食品企业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被罚款。
2021年8月,哈根达斯关联公司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据了解,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店“哈根达斯旗舰店”发布的订购网页广告中预售礼券包含的三款产品的外皮成分表述均含“巧克力外皮”,但根据当事人产品的配料表、原料及原料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产品的外皮应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而非其网页宣称的为巧克力外皮。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2021年8月,因宣传益生菌可防治新冠病毒,养乐多关联公司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被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
针对此事,2021年9月7日,养乐多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声明称,这一事件表明公司旗下子公司在产品宣传上缺乏严格的审核,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对此深表歉意并诚恳道歉。声明还表示,事发后公司管理层和涉事单位在内部做了深刻的检讨,对旗下子公司及自身内部宣传内容审核过程进行了全面审查,完善了审核机制,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门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
此外,2021年12月,知名烘焙品牌85度C关联公司津味(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据悉,当事人通过85度C店内张贴“低卡午餐超值选”、“低卡轻餐超值选” 宣传招贴、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宣传推广“低卡午餐超值选”、大众点评和美团网上架销售名称为“【低卡超值午餐】”的轻食套餐等多种形式宣传并销售“低卡套餐”,但套餐的实际能量含量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对于低能量含量声称方式规定的含量要求。
就农夫山泉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产品原料来源事宜,农夫山泉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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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网友认为,虚假宣传跟“零添加”一样,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来对消费者的误导,甚至是赤裸裸的欺骗,有的还披着科学的外衣。部分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利用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渴望和对食品广宣法规的盲区,大肆进行虚假宣传,既误导了消费者,又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虚假宣传的根源是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因此大多数网友认为,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监控和执法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杜绝虚假宣传现象的发生。还有网友指出,除了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国家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也应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以适当抗衡资本的血腥味。企业追逐利润无可厚非,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诚信为本,贯穿从生产经营到市场销售各个领域的,应该是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高于企业的生产价值和利润价值。
此外,有网友认为,只有持续规范市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才能让消费者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买了不吃亏、买了不上当”。
另外,还有网友提出疑问,全社会越来越迅速的虚假识别和反馈,能否提升部分心存侥幸企业的敬畏心?能否切实提升品控、法务在企业运营中的决策参与权力?
6、校园食品安全(得票数235 关注度35%)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2021年,河北、河南分别发生的2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尤为值得关注。
2021年9月,河北霸州一学校部分学生出现饮食不适情况。
据霸州发布微信号消息,2021年9月9日下午2时许,霸州市东方金子塔学校部分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等症状,校方第一时间组织入院就医。市政府立即组织教体、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2021年9月23日,霸州发布微信号发布调查结果。通过对食堂留样柜标本实验室检测、分析,部分样品中检出了金黄色葡萄球菌(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的有关规定,检测结果未超出该标准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最高限值(1000CFU/g))。调查结果表示,霸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处以8万元罚款。霸州市教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校2021—2022年度年检不合格处理;削减2022年秋季招生指标75%,共计削减150人;责令该校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免除后勤主管和相应人员职务。霸州市公安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校法人宗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2021年11月,河南封丘也发生一起“营养午餐致学生呕吐腹泻”事件。一时间,“30余名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等成为广大网友热议话题。
报道称,封丘县一中学30多名学生在食用了集中配送的营养午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现象。事发后,谈及23日发生腹泻事件、25日为何仍不停止接受配餐公司配餐时,该学校校长声泪俱下地称,“不行,因为这是教育局招标的。”
2021年11月25日晚,当地官方回应此事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要求县纪委、公安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连夜开展调查工作。对负责给该校师生配餐的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供餐,待情况查明后再做处理;对身体出现不适的师生逐一进行家访;提取食品留样、呕吐物和粪便进行化验追溯,查找事件原因。
2021年11月27日早晨,封丘县委、县政府发布消息,称“初步判定赵岗镇戚城中学部分学生出现餐后呕吐腹泻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相关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工作人员立案调查。通报显示:对11月23日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上报并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副局长王念四停止执行职务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食管办负责人吕勇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闫文峰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王宝帅立案审查调查。对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和涉事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30日,据新华社报道,从河南省封丘县公安局获悉,“学生呕吐腹泻”事件涉事配餐公司北京志宏恒达商贸有限公司封丘分公司负责人吕某、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已于2021年11月29日被封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监管部门非常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2021年6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在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2021年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021年9月,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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