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真不错!我都是在单位充好电回家,不仅方便、实惠还安全。”3月11日,在我省鹤壁市淇滨区牟山小学新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旁王老师满意地说。
为缓解住宅小区电动车自行车充电压力,防范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鹤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普及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面普及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广泛开展“满电回家”活动,即“依托单位资源,在单位公共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及充电桩(棚),号召员工在单位内给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回家,以缓解居住小区内充电难等问题。”
“今年2月底我们学校新建成了55个充电桩,除去开车,步行的老师,这批充电桩基本能够满足学校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牟山小学负责人介绍。
如今,在推进居民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过程中,受居民小区规划空间有限、建设程序繁琐、资金保障不足等因素影响,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进程缓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前期开展了大量实地调研评估,通过广泛征集行业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意见,最终下发了此《通知》。”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马韶润介绍。
该《通知》从工作目标、建设标准、工作分工等方面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安装普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作了要求,明确由市消安委办联合市创城办、市创文办、市平安办,每月督导,每季度排名,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消防考评的重要依据,定期予以通报。
据悉,《通知》自2021年12月下发以来,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已建成充电车棚、集中充电场所100余个,新增充电装置3000余个。“满电回家”活动已经在全市各单位有序铺开,有效缓解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不安全等问题。
(线索提供 张珊珊 罗志强)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王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