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总有个别人想通过非法手段诈骗得财引流加推广赚钱吗,企图通过动动手指、动动嘴皮就轻而易举走上人生巅峰,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落得个得不偿失、锒铛入狱的下场。
这不,一女子冒充借贷平台客服,将诈骗QQ号码推荐给借贷人员,成功添加600个号码给上线,非法获利700元,结果被广东五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邀人加个QQ号就能赚钱?她获刑1年
广东男子袁某此前在微信上认识到一个叫“引流”的人,按照"引流"指示,他只要通过拨打电话推荐借贷的方式邀请被害人加某个QQ号码,每推荐一位借贷人员添加给上线,袁某就可以从中获取25元的报酬。
2020年9月份至11月份,袁某组织其梅州市某咨询公司的员工和兼职人员,在五华县水寨镇某公寓等处设立办公场所,并提供电话卡、手机、客户电话号码、话术单给湖北人李某以及同案人张某、廖某等十二人(以上人员均已被判刑),冒充“聚鑫金融”“借贷宝”“平安好贷”等平台的客服人员,通过拨打电话推荐借贷的方式,将诈骗QQ号码推荐给借贷人员,每成功添加一个号码给上线,袁某给予员工10元的报酬。后李某成功添加600个号码给上线,非法获利700元。被害人戴某、毕某等5人因添加上述推荐的QQ号码后被骗合计135036元。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冒充网贷客服人员,对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为上游实施诈骗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且其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为此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办法官指出,“吸粉引流”是电信网络诈骗前端的一种手法,嫌疑人通过打电话引诱借贷人员添加诈骗团伙的微信或QQ,完成实施诈骗的“引流”任务,再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引流加推广赚钱吗:章程 通讯员:徐冰琪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紫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