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袁玮)微信群“学炒股”却是诈骗推广引流拉人进群,大学生寒假“兼职”竟成帮凶推广引流拉人进群,帮凶的背后还有无数“上家”推广引流拉人进群,“团伙”之外还有其他“团伙”……一起诈骗案牵出多个电信犯罪链条,警方远赴川渝抓获犯罪团伙40余人,两个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电信诈骗“引流”团伙最终被一网打尽。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对43人提起公诉,虹口法院就此案集中开庭审理。
图说:庭审现场 虹口检察院供图
今年1月,市民徐先生接到一个自称“证券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想邀请他进“股票交流群”的微信群,群里有专业股票分析师指导投资。徐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入微信群,也成功走进了“陷阱”。徐先生听从“专业股票分析师”的指导,下载了一款股票投资软件,向其中投资了190多万元。未曾想到,没过多久钱款提现通道便被关闭,App再也无法打开……徐先生才慌忙报警,通过通话记录,警方很快锁定了打电话邀请徐先生进群的“客服”小邵。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警方发现小邵背后隐藏着的一个运作成熟、利益分配和分工明确的多人团伙。
2020年12月至今年1月间,杨经理先后在四川成都的写字间和住宅小区租赁多个办公地点,招募杨某、罗某等人担任小组长,又雇佣了小杨、小邵等人做全职或兼职的业务员,工作内容是通过打电话邀人组建微信群。经过“培训”后,小杨、小邵等业务员拿着小组长分发的“客户”手机号码和微信群二维码,操着“电话话术本”的句子开始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拨打电话,邀请人进微信群,然后再向“客户”推荐添加群内“助理”微信。等微信群满员后,小组长们便要求业务员退群离场,按各自所邀人数分发报酬,然后继续打电话去组建新的群聊。两个月间,徐先生以及另外7名被害人先后被拉进这些微信群,并被群内“助理”和“股票分析师”等人推荐去某炒股软件中投资股票。至案发,8人共被骗取500多万元钱款。
那么,股票投资人的手机号码以及微信群的二维码是从何而来?杨经理到案后交代,“客户”手机号码是从网络非法渠道购买,而微信群二维码则是从上家“李小姐”处购得,建成的微信群也会再重新卖回给上家,他们则是从中抽取“中间费用”。时隔不久,“李小姐”也在外地到案,而“李小姐”背后竟还有“上家”,等到“李小姐”的“上家”“熊先生”也到案,检察官发现,“熊先生”背后还有“上家”……像小杨、小邵组建的微信群通过无数个“上家”被一层层“售卖”出去,并最终成为诈骗犯的“养猪场”。
当警方锁定到业务员小杨时,发现他离开了杨经理的团队,又加入另外一个张经理的团队。通过一个“跳槽业务员”,一个同样犯罪模式的团伙也被迅速锁定。5月13日,民警赴成都,当场抓获杨经理、张经理团伙40余人。后经查,张经理同杨经理一样,从2020年11月起在成都租赁办公点,先后招募了小组长、业务员,以同样的方式邀请“客户”组建微信群,再将微信群出售给上家牟利。
经审查,40多名犯罪嫌疑人各自参与设立微信群组10余个至30余个不等,非法获利1000余元至20余万元不等。虹口区检察院认为,以杨经理、张经理为首的电信犯罪引流团伙,均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分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两个团伙内43人提起公诉。其中,有一名犯罪嫌疑人被虹口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他就是拉徐先生进微信群的小邵。小邵尚不满20岁,是一名刚刚就读大一的学生,为了挣点小钱参加“兼职”。检察官考虑到他还是一名学生,对其相对不诉可以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于是在案件公开听证、审查外,检察官要求小邵父母和学校后续对其做出教育惩戒和在校观察,并以此为前提,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虹口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其余业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