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刷视频、看直播如今是不少年轻人的日常休闲方式买卖推广引流属于,但有人为了赚钱动起了歪心思买卖推广引流属于,在视频直播平台上发送第三方链接或二维码,进行非法APP引流并从中获利……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大力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于近日侦破一起利用短视频平台为非法APP推广引流的案件,抓获嫌疑人2人。
借“直播”引流 浏览量达170余万次
3月初,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莲花派出所接某视频平台报警称,该平台在日常对平台进行监管时发现,有人在平台上使用多达数百个账号,发布内容低俗、打“擦边球”、带有挑逗暗示等行为的视频和直播,并时不时弹出第三方链接或二维码,疑似吸引用户下载非法APP或将用户引流至非法网络环境。据统计,流量点击达170余万次。
接报后,莲花派出所与分局网警大队紧密联动,相互配合,立即对相关线索展开调查。
“为了尽快抓获该犯罪团伙,查明犯罪事实,我们做了大量的证据固定工作。因为嫌疑人是利用网络犯罪,在调查取证和固定证据时还是有一定难度,但最终我们都克服了。”主办民警李彬表示。
循线追踪 犯罪团伙终浮出水面
民警循线追查,最终掌握到该“直播工作室”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通过周密部署,民警在辖区某大厦内将2名目标嫌疑人刘某、万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用于作案的手机10余部、手机卡30余张。
经民警调查发现,刘某、万某想通过直播赚钱,但由于收入甚微,于是刘某与万某决定为某非法App引流,以获得更加丰厚的收入。为了“公司化运营”,他们还招聘了主播、媒介公关、商务沟通等工作人员。
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在直播时加入一些博眼球、带有挑逗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视频并适时弹出该非法APP的二维码及链接,诱导游客下载注册。刘某、万某明知该非法APP中有涉黄、涉赌博等违法信息存在,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依然干起了非法的勾当,引流用户从而获取佣金。在被民警抓获时,二人通过此方式已非法盈利2万余元,还称:“公司才刚刚起步。”
经审讯,刘某、万某均对其利用视频平台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万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直播吸粉,引流赚钱” 福田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本文来自【读特】,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