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星报讯 12月9日,安徽网警发布了10起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警方深入推进“净网2019”,整顿网络秩序,治理网络乱象,查处了一批违反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规定的案件。
一、合肥查处某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2019年10月底,合肥网安部门接到公安部1号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线索通报,本地某公司开发的一款APP存在数据项采集申明描述不规范的问题,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整改并警告的行政处罚,整改期间暂停相关业务。
二、淮南查处某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2019年10月,淮南网安部门接到公安部1号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线索通报,本地某公司运营的一款APP涉嫌超范围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经查,该APP在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私自获取注册用户的地理位置等信息,存在超范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六十四条,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整改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合肥查处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6月,安徽某公司网页遭黑客攻击篡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未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义务,未采取有效技术保护措施,未按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合肥查处陈某某等三人传播淫秽信息案
2019年3月,合肥网安部门巡查发现本地某公司员工陈某某等三人通过在互联网搜集复制淫秽小说到该公司开办的多个网站进行传播,涉嫌传播淫秽信息,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分别给予陈某某等三人行政拘留十二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五、合肥查处凌某某传播淫秽信息案
2019年1月,合肥网安部门巡查发现某网站多部影视作品含有淫秽内容。经查,网站开办人凌某某收集网上影视资源并发布在其自己的网站上,导致多部淫秽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凌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六、合肥查处某网站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案
2019年3月,合肥网安部门巡查发现本地某网站疏于管理,未落实网站注册用户网络实名制,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造成违法信息大量传播。公安机关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网站负责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七、合肥侦破王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19年4月,公安机关接报案,某网站多个注册企业的账号和密码被人非法获取,导致大量个人注册用户简历被非法下载。经缜密侦查,网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其承认非法获取12家企业注册密码,下载个人用户简历,并上传至自己开办的网站。王某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八、安庆侦破肖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19年,安庆网安部门协助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侦办中发现肖某明知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活动,仍然帮助其开发维护APP,通过网络推广并从中牟利。肖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九、蚌埠侦破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9年5月9日,蚌埠网安部门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涉案线索,查明本地某公司工作人员手动篡改监测设施大气参数,逃避环保监管的违法事实,刑事拘留该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等三人。民警在取证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使用的监测系统未留存相关网络日志,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池州查处散布虚假言论案
池州网安部门网上巡查发现,本地一网民钱某某在国内某新闻手机客户端新闻评论区,发布一则涉及国家政策的虚假言论。该条信息共有多名网友点赞及评论,行为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罚款200元的处罚。
□ 皖公宣 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