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要点提出,2020年,哈市强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全市3086个权责事项精简要件30%、压缩时限20%;强化数据共享,年底,市本级和区县网上可办率达到95%,实办率达到50%以上,超过30%事项可全流程“不见面”办理;推出“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服务数据平台,归集的数据为各部门各行业提供应用服务达到80%以上。
“放管服”改革 办理权责事项压缩时限20%
组织市直相关部门推进政务服务权责事项下放,依法依规调整完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层级办理”,实现“同权事项无差异服务”。
对高频事项办事流程逐个部门逐个事项梳理,从市级层面对流程进行统合优化,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实现全市3086个权责事项精简要件30%、压缩时限20%。
建设全市统一的执法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加强对区县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并通过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持续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扩大覆盖面,完善“办事不求人”考评办法,建立评价和考核标准,形成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舒心。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第二批523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地实施,在“证照分离”的基础上推进“照后减证”。对标深圳、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逐事逐项补齐短板,总结推广哈尔滨新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成熟做法,向全国最好最高最优目标迈进。
数据共享 超30%事项“不见面”办理
对接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业务数字化,增加开发刷脸登录、一键办事、一证办事、智能申办、精准推送。推出“冰城e事”手机移动端服务,试点综合服务自助终端。开通非税缴费平台,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印章平台,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推行综合窗口集中办、街道社区就近办、刷脸认证掌上办、流动人口异地办、自助服务一证办。建设网上惠企政策专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底,市本级和区县网上可办率达到95%,实办率达到50%以上,超过30%事项可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以推出开办宾馆等20个“一件事”为主线,整合协同跨部门、跨层级审批资源,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启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提档升级,打造哈尔滨市政务服务新品牌。
推出“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服务数据平台,归集的数据为各部门各行业提供应用服务达到80%以上,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高频应用数据全部共享。
开展评价 组建评价观察员队伍
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自我体检,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组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营商环境评价观察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公众对营商环境的反响和评价,检验营商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天花板” 行动,围绕18个一级指标,组织指标部门对标对表,推进改革目标的设定、办理环节的优化、改革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落实等“全链条”改革。
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测站(点)和特邀监督员作用,建立沟通、反馈和激励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整合完善全市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平台,加强损害营商环境各部门转办件、舆情监测、信访跟踪等突发性问题线索专项督办督导,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查”。
加强投诉举报线索的审查审核,对重点案件联合纪检、法院、公安等多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年度案件办结率达到85%以上。
落实案件办理月报和监督工作季通报制度,实行案件办理全程跟踪监督,不定期抽查,对于久拖不办、瞒报漏报、拒不履行责任主体义务的,提出监督意见或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建立损害营商环境案件联动追责制度,发现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责的,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提出问责或处分意见。
诚信建设 完成“清赖行动”专项整治
推动市场监管、环保等重点领域及各区、县(市)制定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公示、应用,信用承诺、修复,“红黑名单”认定及联合奖惩等方面规章制度。
完成“清赖行动”专项整治,推动各责任单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发挥专班作用,加大协调调度和督办落实力度,确保2020年年底前“清赖台账”登记案件全部整治完毕。做好专项整治总结工作,探索建立防范和治理政府部门失信违诺的长效机制。
推进“区块链+征信”,按照国家新标准,适时升级市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完善联合奖惩系统功能。探索建立信用数据分析系统,开展“信用哈尔滨”手机APP移动便民服务。
建立“一部门发起、多部门响应”联合奖惩机制,实现线上联合奖惩对象目录化、措施条目化、提示敏感化和结果反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