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鲁中网2月25日讯(记者 孙渤海)做生意的人都想自己的公司得到大力宣传,淄博的朱先生也不例外。去年年初,他交了6000元钱,与淄博添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添翼”)签订协议,由后者提供为期一年的网络推广服务。协议到期后,朱先生对淄博添翼提供的服务内容产生了质疑,认为对方违约,应予以赔偿。
“我跟淄博添翼签了一年服务协议,但有些服务内容没有按照协议来执行。我交了6000元钱,对方违约,是不是应该进行赔偿?”今天上午,市民朱先生拨打鲁中晨报3585000新闻热线表示。
见面后,朱先生告诉鲁中晨报记者,他开着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主要提供庆典、礼仪方面的服务。“2018年1月17日,我交了6000元钱,跟淄博添翼签了12个月的服务协议,由他们来给我做网络推广。”朱先生说。
朱先生拿出的一份网络服务单显示,他花6000元购买的是宣传推广服务,服务有限期12个月。在备注一栏中,还写着“2700刷新点 900优先……企业网站制作……”等内容。记者注意到,收款收据及服务单上的日期写的是2017年1月17日,朱先生在与业务员确认后表示,这是当时写错了。
根据朱先生的讲述,让他最不满意的就是“2700刷新点”这一条。他说,自己在今年1月17日左右接到淄博添翼的电话,告知网络推广服务要到期了。朱先生想确认有关服务的提供情况,淄博添翼的客服人员加了他的微信,并发来两张显示刷新操作的图片。“在1月17日也就是协议的最后一天,刷新点的剩余还有1900多,没有按协议内容执行完。”朱先生表示,他所了解的刷新就是客服人员通过一定操作,将网络上显示他公司内容的信息推送到比较显眼的位置。
今天上午,朱先生赶到淄博添翼,就协议中的服务内容没有执行完进行交涉未果,“负责人说公司换人了,不给退钱。”今天中午,鲁中晨报记者赶到淄博添翼采访时未见到负责人,给工作人员写明采访意图并留下电话后离开。截至发稿,淄博添翼未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