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0园区第三届网络文化季
正式闭幕了
活动现场
“净网2020”园区网络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正式发布
今年以来,园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网信部门的支持下,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配合,全面推进 “园清”、“园盾”、“园聚”、“园述”四大网络治理工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逐步形成。但仍有企业和个人违反互联网法律法规,开展网络犯罪活动,闭幕式现场正式发布了“贩卖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等相关网络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公民信息被贩卖案
2020年3月份,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民在多个群内发布出售报考类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以及寻找黑客拿站拖库的广告,且其主要收款方式以虚拟币为主。后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大量苏州地区信息数据。2020年3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2020年4月22日,园区公安在湖南衡阳、广东东莞两地实施收网行动,抓捕嫌疑人6名,涉及各类公民信息数百万条。
警方提示:任何形式的公民信息都收到法律保护,请勿参与到任何公民信息的交易当中。
某公司被非法获取
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19年10月23日晚上23时许,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接辖区某科技公司股东报警称:其发现其公司账户上的820万个区块链货币,被黑客以非法手段转走,损失折合人民币约180万左右。园区公安分局在接到报警后迅速立案并开展工作。经过工作发现是一伙在互联网上专门从事攻击科技公司区块链账户的黑客团队所为,其下游还有专门从事洗币职业犯罪团伙。
2020年1月,园区公安分局在云南昆明、湖南郴州、广东广州三地抓获洗币团伙成员4人,2020年7月,园区分局在福建厦门、福建福州抓获黑客团伙成员2人,现场查获涉案现金150万余元、冻结涉案自己1000万余元。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做过必留痕,违法必被抓。
某科技公司涉嫌帮助
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5月,苏州市公安局向园区分局传递线索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经初步查询该公司主要从事非法小额贷款APP短信推广业务。经过初步工作,园区公安分局发现该案是一个涉及上下游产业、多个互联网公司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及人员数十人,涉案流水数亿元。
2020年5月至8月间,园区公安分局在苏州市公安局的安排下抓捕嫌疑人30余名,冻结涉案资金数百万元。
警方提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形式多种多样,从事互联网业务尤其要注意合法合规。
某游戏公司被非法获取
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20年6月29日,园区某游戏公司员工报案称:其公司发现有人盗取别的玩家游戏账号,转移游戏内的虚拟物品变卖获利,接近损失约7万元。2020年6月29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对该公司被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立案侦查。经过工作,园区公安分局发现嫌疑人可能是使用了专业人员专门编写的扫号软件及ip切换软件实施的违法犯罪。
2020年7月,园区公安在山东潍坊抓获专门负责洗号的嫌疑人王某。通过王某交代,又在江西鹰潭抓获上游专门负责编写扫号工具的汪某抓获。后在汪某处发现多款网络游戏的专业扫号软件程序。
警方提示:盗窃虚拟财产涉及违法犯罪,请勿尝试。
园区416妨碍信用卡管理案
2020年4月,园区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一个涉及苏州、无锡、安徽滁州多地的洗钱团伙,该团伙成员在明知上游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以提供银行卡、帮助提现的方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2020年6月园区公安分局在江苏苏州、江苏无锡、安徽滁州等地抓获嫌疑人7名,查获涉案银行卡数十张。现相关人员均以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
警方提示: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也涉嫌违法犯罪。
某网吧拒不执行
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2020年2月份,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接报园区唯亭某网吧在疫情期间违规营业,民警到现场后对网吧内聚集人员进行驱离,并将网吧强制封停。经进一步调查,该网吧自2020年1月至事发,违反国家疫情期间的紧急状态决定,违规向上网人员提供上网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网吧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对吊销该网吧经营许可。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应主动服从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疫情传播风险,配合政府在疫情期间的社会管控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对自身健康安全的保护。
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共查处96起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网安大队对联网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大部分开设有网站的单位存在单位内部无相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技术措施,且单位负责人网络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相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网站存在漏洞等情况,网站极易被篡改,网络安全风险较高。园区网安大队对被查获的96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改正,对其中17家问题严重的单位网站停止联网。
警方提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单位企业不重视网络安全,网站被篡改,数据遭泄露,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信誉,还会给其他互联网用户带来被侵害风险。
黄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3月份,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发现一份园区某小区外籍人员入境情况的清单在互联网流传。经侦查发现,系黄XX获取到一份某社区外籍人员入境资料后转发他人,造成园区某小区境外人员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传播,园区网警随后将涉案三人抓获。
黄XX等三名嫌疑人交代,其获取并传播境外人员信息用于提醒社区居民对境外高风险疫区人员的防范,未将名单用于不法用途,考虑嫌疑人的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三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是公民社会活动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也是法律给予公民基本的保护,随意使用、处置公民个人信息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任何单位、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马某某发布、传输违法信息案
2020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多个聊天群发布买卖驾照分的情况,经过前期侦查取证,于当月将嫌疑人马某某抓获,经审查马某某长期从事“黄牛”职业,其工作中发现买卖驾照分可大量获利后,便在数个聊天群频发发布买卖驾照分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嫌疑人马某某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买卖驾照分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是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频繁发布违法信息,不仅给自己带来处罚,也给其他互联网用户带来骚扰。轻信互联网上的违法信息不仅可能让自己陷入违法,更有可能遭遇诈骗的侵害。
某企业违规搜集用户信息案
2020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到线索,某公司开发的一款游戏APP超范围搜集用户隐私信息,民警对该APP调查中发现,该APP不仅超范围搜集用户位置、通讯录等信息,还抓取用户设备的通话、摄像头、设备存储的权限,同时未向用户进行明示,网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5月至8月间,园区公安分局在苏州市公安局的安排下,抓捕嫌疑人30余名,冻结涉案资金数百万元。
警方提示:网民在使用各类互联网应用时免不了被软件运营方获取部分信息,因此网民在使用互联网应用时必须要留心软件运营者是否合规、合法,一旦发现超范围获取用户个人隐私和未向用户明示隐私政策的情况,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