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蒋芸芬 记者 孙云)“诚招代理,十年老平台,独立App,现面向全国招代理,越早做代理等级越高,提成佣金也越高!”在生活中,你是否经常会在微信群里看到这样的广告信息?而且,只要动动手指转发一下,就能赚工资,如果再拉几个朋友一起参与,就能成为他们的上级,从他们的业绩里提成……看上去,这样赚钱很容易,但是,千万别转发!否则,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甚至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后果很严重。
图片来源:东方IC
近日,经松江检察院提起公诉,向至少6900余人转发过赌博软件推广信息的张某被法院宣判触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相应罚金。在被判刑前,他觉得自己很冤枉,做了一个很多人都可能随手会做的事情,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事情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18年5月,张某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某赌博软件的推广信息,便下载该软件赌博。其间,他发现该赌博软件正在招代理,便添加了客服微信号咨询。客服告诉张某,如张某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内转发他们的推广文案,后续只要有人通过张某的推广码下载并使用该软件,张某即可按对方的充值金额以一定比例获得报酬。随后,张某便陆续尝试在朋友圈内进行转发,但因效果不佳,几次后就不了了之。
2020年7月,张某闲来无事,又联系客服要来了推广文案重操旧业。这一次,他很卖力地在朋友圈和各种微信群内发布推广信息。由于他近年来在做微商,参加了不少有数百个成员的大群,所以,在短短几天内,他就在至少20个群里发布过推广信息。经承办检察官核实,这些微信群内有6900余人可以看到他的推广信息。
检察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向群组成员数累计超过3000人的通讯群组发送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情节严重”。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这6900余人中,只要有一人通过张某发布的推广链接参与赌博活动,张某还会涉嫌开设赌场罪,将会受到“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因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转发有风险,推广须谨慎,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信、不转、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