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是南通探索出的综合执法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当地治理能力。12月1日、2日,在南通召开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上,省委编办推广这一新模式,标志着我省此项改革进入大数据支撑的“智”阶段。
数据打底,
“一个中心”指挥全市执法
10月,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上,非法复工监测预警模型发现线索:该市一家去年关停的化工企业,竟出现一定的用电量、用水量,周边还曾有危化品车辆长时间停留。指挥中心一声令下,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一举制止了该企业非法复工行为。这是南通市运用“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提升治理能力的一个案例。
南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吴陈钢介绍,南通在“依法、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打破“数据壁垒”,为市域治理智慧化夯实“底座”。截至12月2日下午4时,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共汇聚10个县(市、区)、65家市级部门和垂管单位的102亿条数据,日均交换数据约4亿条。实践表明,大数据的归集、运用,强化了综合执法的智能感知、研判能力。
今年,南通市本级、10个县(市、区)和96个镇街,都设立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搭建指挥平台,形成三级贯通的集成指挥体系。三级指挥平台都设置综合执法子平台,发挥线索受理、指挥调度、全程追溯、执法公示、信息共享、研判预警、行政问效等功能。
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南通结合今年开展的基层“三整合”改革,在前期执法队伍整合的基础上,充实乡镇、街道执法力量,累计下沉基层执法人员2376名,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配备至少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6大领域,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清单,明晰执法人员监管职责。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认为,“南通探索出的‘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模式发挥了科技化赋能、扁平化指挥、实战化队伍、网格化管理的叠加优势,问题发现早、调查处置快、执法效果好,极大地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
问题导向,
着力解决“三跨”执法难题
综合执法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5年,我省即开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首先探索“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并在全国率先提出县域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以破解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2018年,我省选择13个试点县(市、区),在县域探索“一套清单管权责、一个网格管治理、一个中心管指挥、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执法体系,提升改革的整体性、联动性。2018年11月,南通市推行县域综合执法改革,获得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一些新问题、新矛盾逐渐凸显。例如,一些部门使用的执法信息系统,数据不共享、线索不互用,给跨部门执法带来不便,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对于新经济新业态下注册、生产、销售不在同一地点的市场主体,必须突破传统的属地监管,运用新技术与新方法从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加强综合监管执法;对于危化品管理、长江禁捕等重大、复杂工作,仅凭部门单独执法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必须实行联动共管。
“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是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综合,着力破解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执法难题。”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卫民分析认为,“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支撑下,指挥中心发挥‘倍增器’作用,与精干规范的执法队伍共同实现科技执法、体系执法、精准执法。”
健全5个体系,
推动新模式落地见效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参加推进会的不仅有市县两级编办主要负责同志,还有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俞军表示,“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不改变原有的执法主体,部门能单独处置的执法事项继续由部门负责,下级能单独处置的执法事项继续由下级负责。新模式的内涵,包括科学明晰的职能体系、全面精准的情报体系、高效权威的指挥体系、规范精干的队伍体系、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新模式要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应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谋划,在健全5个体系上协同发力。
具体来说,要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最大程度地归集辖区内情报信息,形成监管执法信息大数据库,并借助技术手段进行分析研判,提高执法预见性、精准度;依托市县乡三级指挥中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监管执法难题,并由各执法机构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形成监管执法闭环;要根据不同层级、领域行政执法的特点,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优化调整,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保障下倾,保障基层有足够资源履行执法职责;市县乡三级建立协调配合、轮岗培训、信用监管、奖励举报等机制,推进规范、高效、公正执法。
本报记者 徐冠英 本报通讯员 马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