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9:0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洪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张玉涛,威海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林荣光,威海市税务局二级主办赵永刚介绍威海市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有关情况。
“诚信兴商宣传月”是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开展的全国性活动,今年是连续开展的第17年。9月27日,市商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启动为期一个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活动主题:“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
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引导各行各业市场主体重视诚信,树立“诚信为本”的营商观念,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交流和宣传各区市、部门在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亮点经验、典型案例等,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活动安排
商务部门开展“讲好商务领域诚信故事”主题宣传。结合商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结果,推选诚信企业讲好诚信故事,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结合已开展的“信易+”活动以及信用进企业等工作,营造守信受益的社会氛围,激励企业和个人更好地讲诚信、守信用。
法院开展“司法公信”主题宣传。收集整理消费领域的典型审判执行案例,通过媒体、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开展“信用交通”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宣传“信用交通”惠民便企兴市,推广守约观念。在部门门户网站,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典型宣传。
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诚信经营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主题宣传。宣传诚信典型案例,推广信用在文旅行业的场景应用,强化示范效应,鼓励文旅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海关开展“着力构建安全、诚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主题宣传。组织视频会议、印发宣传手册、走访重点企业,宣介《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信用管理制度和海关AEO国际互认便利措施。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海关12360热线、微信平台等渠道,加大进出口领域诚信宣传力度。
税务部门开展“依法诚信纳税”主题宣传。通过官网、报刊、办税服务场所、纳税人学堂、微信、微博等,宣传纳税信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提升纳税人遵从税法的意识,促进依法纳税。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主题宣传。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月”线上宣传,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强对零售端的信用指引,引导经营者增强主体意识、诚信守法经营。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人用品经营者产品质量承诺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重点,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加强消费动态实时监督,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提升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
贸促会开展“诚信赢未来、贸易新发展”主题宣传。在有关报刊、网站等平台传播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开展国际贸易、服务贸易企业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宣贯诚信标准、倡导诚信服务、加强诚信自律。
商务领域信用管理
标准制定方面:2020年11月,市商务局出台了《威海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对监管对象和扶持对象的信用管理措施,包含信息归集与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红黑名单管理、联合奖惩等。其中信用分级分类制度依据2020年6月省发改出台的《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将全市商务领域信用主体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分别对应A+、A级,B级,C、C-级,D、D-级共七个等级。具体分级分类标准是以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加设行业指标项为最终评价结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涵盖了法院、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环保、海关等多部门发布的红黑名单、行业评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奖惩等信息,以及政府授予的表彰奖励、单位慈善捐赠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对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我市商务领域的分级分类是在此基础上,增加商务部门日常检查、发布通报、投诉举报、企业信用报告等几类共性指标以及具有行业特性的个性指标,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评价体系,构建了信用与过程管理有机融合的监管模式。
今年8月,市商务局根据《办法》发布了第一批信用分级分类清单,包括家政、成品油流通、对外劳务合作3类529个企业,其中A级及以上企业389个,B级企业104个,C及C-级企业35个,D级企业1个。
结果应用方面:针对A级及以上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享有降低抽查比例、频次,优先考虑给予资金、政策扶持以及评先选优等优惠措施;针对C级及以下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频次;针对D级及以下企业,限制资金、政策扶持以及评先选优。目前市商务局已将信用管理与局日常工作深度融合,信用核实已成为各类政策、资金扶持等工作的必备环节,联合奖惩成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上半年各项业务工作应用信用核实672次,依法依规办理联合奖惩案例15件;接下来,将根据已发布的分级分类结果,将C级及以下企业作为重点抽查检查对象,后期将根据实际应用效果,完善拓展分级分类标准与范围。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放心消费环境共治示范社区、ODR单位建设和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深度融合到消费环境建设中,推行“双亮标”阳光共治模式,引导商家规范服务、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目前,全市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368家,其中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0家,全市底线亮标单位达1324家,高线亮标单位185家,已公示的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128家。
规范化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将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作为消费环境提升的落脚点,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规范高效运行作为解决群众诉求和消费纠纷有力抓手。在全省率先制定《威海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运行规范》地方标准,涵盖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考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指导和督促建站商家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消费维权服务站149处,共受理消费投诉2327件,和解成功率达97.3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58.77万元。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共治示范社区。针对社区商户数量多但体量小、消费量大、投诉多等问题,主动下沉到社区一线布网设站,为群众提供就近便利的消费维权服务。组织起草了全国首个《消费环境共治示范社区建设运行规范》地方标准,确定了消费环境共治示范社区建设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对创建内容、创建主体、创建方式和结果运用作了细致规定,把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商品服务监督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关键要素一一明确和固化,并在全市确定了5处放心消费环境共治示范社区试点,各试点根据自身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消费环境共治示范社区。
打造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针对预付式消费引发的转卡退卡难、商家携款“跑路”等问题,在全国率先打造四方参与的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有效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提高商家触客效率,形成预付式消费领域经营者和消费者良性互动。平台已于9月28日上线运行,并按计划逐步对其功能进行优化、完善。现已有餐饮、零售商超等100余家商户入驻。通过平台“安心预付,放心消费”的理念,倡导商家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增长。
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纳税遵从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每年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于4月份统一对外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同时,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快速响应机制,对19种非主观故意、失误等原因,导致纳税信用等级偏低的情况,只要纳税人及时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将按要求为纳税人快速响应、及时修复,为企业营造开放、包容、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从近几年的信用评价结果看,我市纳税信用守信群体逐步扩大、失信群体逐步缩小,据统计,近五年A级守信纳税人数量增长了3倍。
对于诚信的纳税人,在发票申领、认证、辅导、办税等方面给予便利,纳税人也可以通过“银税互动”申请信用贷款,从而拓宽依法诚信缴纳税款纳税人的融资渠道。同时,将纳税信用置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大环境中,增强纳税信用的社会效应,积极投身于“信用威海”城市建设中,将A级守信纳税人名单同步共享至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银监、海关等部门在多个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中进行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在评先选优、财政性资金安排、金融信贷审批等领域共同推动实施部门联合激励,最大程度上扩大纳税信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市营造“守信激励”的良好氛围。
今年,在企业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将个体工商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的评价范畴,对于诚信纳税人,除了在纳税过程中享有更好的服务和管理外,同样在投融资、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其他行政服务活动中享有激励措施。
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来说,主要有以下利好:优化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新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由此前的“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四级优化为三级,保留了“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分别实施便利或者严格的措施,对“其他企业”统一实施常规的海关管理措施,形成“简单管用”的信用制度安排,避免企业信用等级层级多、辨识度不高等问题。丰富了高级认证企业优惠措施。新《办法》在原规定高级认证企业可享有的九项优惠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20%以下”等三项优惠措施,提升措施的含金量和企业的获得感,鼓励高级认证企业继续“领跑”,真正体现守信激励原则。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有利于帮助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此外,还包括新增海关提供信用培育服务的规定;延长高级认证企业复核期间,由3年调整至5年;细化了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的情形;优化了失信企业认定标准;建立严重失信主体责任名单制度;明确企业救济方式等十大亮点。
威海海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新《办法》规定的各项信用管理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以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RCEP有业务往来企业等为重点,先后举办政策宣讲会10场,广泛培育企业600家,精准培育30家,帮助更多企业成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认真落实认证企业各项便利化措施。持续落实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降低通关成本、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服务类5大类22条便利化措施,让认证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完善联合激励机制。扎实推进AEO示范市建设,推动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联合激励,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例如同税务部门建立“关+税”信用联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