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2019 年 5 月 5 日,在湘西州公安局网技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保靖县公安局成功办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行政案件,及时查处一家涉黄网站。这是自今年扫黑除恶 " 大走访、大排查、大管控、大研判 "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县依法成功处置的全州第一起网络安全类行政案件,有效防止涉黄招嫖有害信息进一步扩散。
当天上午 10 时许,该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某门户网站上发布多条网络招嫖信息,影响十分恶劣。发现警情后,大队民警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局领导汇报。经研究,局党委决定立即启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 对涉黄网站开展调查工作,全力侦破案件。
经查,该网站的运营管理者为张某某。下午,张某某被办案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据张某某供述,自己于 2013 年底开设该网站。在网站的运营管理期间,该网站服务器未采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导致黑客破解程序,获取了后台管理权限,并在该网站的多个栏目下发布多条涉黄招嫖信息。作为该网站的管理员,张某某在发现多条涉黄信息后,未加审核,便直接发布到互联网上,导致此次的有害信息肆意传播。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保靖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张某某立即删除站内所有有害信息、关闭网站等整改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小该事件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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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广大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