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4-11]某企业在2012年4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共计售价10000元,增值税1700
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若在2012年4月10日之前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466
财务费用 234
贷:应收账款 11700
财务费用=11700*2%现金折扣=234
若在2012年4月11日至4月20日之间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583
财务费用 117
贷:应收账款 11700
财务费用=11700*1%现金折扣=117
若在2012年4月21日至4月30日之间收到货款(对方最长付款期限是30天):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这时就应该全额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