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千图网的一张矢量图做公司app首页,该网站并未说明版权等问题,这样做算不算侵权?应该如何解决
1、千图网是互联网中免费素材库之一,它是设计师之间相互交流与共享的平台,并不是图片版权交易的平台,所以,从千图网下载的素材用于公司app的用途是盗版行为。
2、从矢量图的维权角度来看,相对较难,需要维权者举证作品的原创性,如果盗用者,略加改动,甚至不改动,并声称是自己的原创,那么,法官是很难鉴定哪方是原创,设计师都可以做出来相似或者一样文件,并不是难事,但多一事不如少事,也没必要自找麻烦,繁琐的应诉程序会耗费公司的人力成本及时间成本,得不尝失。3、侵权是事实,只是存在风险大与小的问题,本人建议,若是公司行为,建议使用正版图片资源,都是为了工作,没必要冒着风险来完成工作,并且由公司来承担图片费也是合情合理的。4、建议使用正版的图片库,例如“华盖”,应该是国内最棒的创意图片库了,创意性比较好,就是价格贵点,如果有成本压力,不能接受其价格,还可以选择其他图片库,例如“壹图”,据说是国内图片数量最多的创意图片库,价格还挺便宜的,创意性一般,但用于公司app 完全够用了。5、选择图片库时,尽量选择国内有资质的网站,这样,一但发生纠纷也会有相应的保障。如果选择国外的网站,一但发生纠纷,很难保障你的权益。还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有些图片库的网站是有权利瑕疵的,所以,价格太便宜的网站也要慎重考虑。网站和软件中的“协议”是合同吗?具有法律效力吗
1、网站之中和软件之中所体现的“协议”,系以电子交换数据的方式体现合同内容的一种形式。按照合同法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包括合同书、信件、电子交换数据(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表明合同所载内容的形式。
因此,网站和软件之中所体现的“协议”,系合同合法形式的一种。
2、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看该电子交换数据形式所体现的合同,是否经要约人发出要约,并经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反馈承诺,自该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3、所谓要约,是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A、意思表达真实。
B、表示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4、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5、合同的缔约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下,该合同系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8条、11条、13条、14条、15条、16条、22条、25条、26条、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