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什么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 库房管理制度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九、卫生检查制度
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记录需要保存几年
限定如下: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什么制度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管理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交易和配送的任何经营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中应用的有:
《gb15603-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2005》
等等。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