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奇峰哪里人
江西人。
汉族,江西寻乌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佛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湛江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惠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
2021年广东佛山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
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国家充电桩补贴政策
答案是: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技术规范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检测报告;
5.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6. 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7.具备国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8.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9.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发布的文件,2021年佛山市将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为:每个普通充电桩(含交流桩和直流桩)补贴金额为设备总价的50%,每个直流快充桩补贴金额为设备总价的70%,每个交流公共桩补贴金额为设备总价的100%(不含线路工程费)。
补贴对象为佛山市辖区范围内的新建和改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他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补贴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将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并发布。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佛山市将继续对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予以支持和补贴。
具体来说,佛山市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和技术支持,以推动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其中,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或改造的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桩单价达到或超过广东省标准的,将补贴每个充电桩1万元;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非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桩单价达到或超过广东省标准的,将补贴每个充电桩5000元。
此外,佛山市还将加强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技术支持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便利度和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