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广告法用词有哪些
违反广告法的用词比较多
1、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2、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3、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4、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5、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6、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这样含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也是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根据我国广告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主要有以下几类:
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比如竟、胆敢等词汇;
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
3、社会生活类禁用广告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爽不爽一词违反广告法吗
这种描述不存在违法,最多是涉嫌,无法进行绝对认定。
有关涉及广告法的问题,国家工商局已经说明,并不是商品带有某些字就会被禁止。而且他投诉到工商局,工商局并不能直接对你进行处理,你是淘宝店铺,并非企业性质(非淘宝企业店)。至于要多少钱,你可以不作理睬。买家行为涉嫌欺诈勒索,是否能够认定存在违法或犯罪,这是由执法部门进行界定,我们的认定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
有没有富有情趣的“禁止喝酒”的提示语或广告词
1、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2、喝进去几滴美酒,流出来无数血泪;
3、喝酒过多伤肝,酒后驾车要命;
4、若要亲人勿牵挂,酒后不要把车驾;
5、酒性发作不由人,醉酒开车祸害深;
6、酒后驾车者,医院给你开好了房间;
7、酗酒开车是驶向死亡与坟墓的选择;
8、酒驾猛如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