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先生怎么也想不到,一家以“诚”为名的金融公司,竟然三番五次跳票。
今年7月22日,景先生到“四川省合众鑫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下称“合众鑫诚”)办贷款,该公司自称为中国银行线下代理点。贷40万元,交质押金等费用共3.2万元,双方合同拟定15个工作日放款,但直到今天也没有下文。8月30日,双方商定9月17日退还全部质押金,但依然未果,又协商9月26日退还全部质押金,可至今只退了不到1万元。
9月27日,景先生再次到合众鑫诚索要剩余质押金,对方经理却告诉他:“不关我的事!”
中国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和客服处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中国银行没有“合众鑫诚”这样的线下代理点。他们提示客户注意防骗,并及时报警。
贷款
对方自称中国银行线下代理
景先生来自巴中市通江县铁溪镇桐梓塬村,是该村村委会副主任。为了给村民和自己增收,他筹划着开一个农场,需要创业资金40万元。
景先生。
景先生称,去年6月,他接到一个电话,来电人自称是“中国银行线下代理点”。经过电话沟通,他加了微信名为“信用贷-小张”的来电人微信。
微信对话记录显示,小张隔三岔五就给景先生说“早上好”,坚持了一年,这让景先生觉得“太牛了”。小张说“这个才叫敬业”。
今年7月初,小张终于和景先生正式展开业务对话:“你这边最近有没有资金上的需求?最近推出了一个利息3厘3先息后本、随借随还的信用贷款,不用不会产生任何利息费用,5年时间。”对此,景先生表示出贷款意向,小张随后给景先生发来一个PDF文档,名为“中国银行线下办理点合众金融有限公司”。
景先生和小张对话记录。
该PDF文档对“中国银行的复工贷”做了具体介绍,称“复工贷”是“农业银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疫后复工复产期间的阶段性产品,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相关行业,支持受影响企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应急生产、原料采购、贸易流通、租金支付的贷款”,并且“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是纯信用贷款。
复工贷介绍。
景先生被说动了。7月22日,他来到成都,在成华区多弗国际中心的大楼上,见到了“合众金融”公司,其全称为“四川省合众鑫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他与该公司签下一份合同,贷款40万元,支付质押金等费用3.2万元,拟定15个工作日放款。
四川省合众鑫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办公地。
贷款合同。
景先生称,8月6日,他再次来到成都,一位自称“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的人为他做了“面签”,缴纳“面签费”800元。“他问了我住址、姓名等信息。”
被骗
到期未放款 退质押金一拖再拖
15个工作日,算上周末,放款日期是8月12日,但到期的时候景先生并未收到一分钱。
景先生称,8月14日左右,他打电话给合众鑫诚公司经理何某,对方表示贷款审核很慢,需要等待。微信对话记录显示,景先生还在8月16日询问该公司经理王某,该经理没有理他。
“等了大约一周,和我签订合同的王某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致电何某,一直拖,说在审核中。后致电中国银行查询,发现中国银行在该公司名下无任何贷款业务。”景先生说,他恍然大悟,发现自己被骗了。
为了确认,景先生继续联系中国银行,提供了个人信息,被告知其名下没有贷款信息。
退款
索要质押金未果,还发生肢体冲突
8月30日,景先生再次来到合众鑫诚公司。既然款贷不下来,按照合同,应该退还3.2万元质押金等费用。
景先生称:“公司工作人员推诿扯皮,不同意退款。”景先生遂报警,在当地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介入后,经过协商,退款6400元,并签订退款合同,商定9月17日退还全部质押金。
但在9月17日,景先生没有等到退款,对方也没有主动联系他。当天下午,他致电合众鑫诚公司,仅收到退款3000元。
合众鑫诚承诺9月17日退款但跳票。
9月24日,景先生忍无可忍,与其堂弟一起,制作了一块写有“骗子公司”的牌子到合众鑫诚公司。但合众鑫诚公司仍不愿退还余下质押金,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
景先生称,是合众鑫诚公司的何某先动手打他,他和堂弟进行自卫,期间他的衣服被扯坏,他和堂弟均受轻伤。
景先生前往合众鑫诚公司索要质押金等费用。
肢体冲突中被撕烂的衣服。
当天,景先生再次报警。
景先生报警受案回执。
9月27日,记者与景先生一起到跳蹬河派出所询问办理进展,一名警察告诉他:“还在处理中,有消息会通知你们的。”
回应:
承认违约 公司有困难
9月2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与景先生一起来到合众鑫诚公司。记者采访了该公司“权政部”经理何某。
合同拟定的贷款是否未完成,是否违约?何某承认:“是的。”余下的质押金等费用为什么不退完?何某表示:“不是不退完,公司有困难。”何某继续承诺:“10月10日退回,这是给他承诺了的,车马费、赔偿都可以申请。”
但是之前两次承诺都没退?何某表示:“老板给我说困难,没有钱,我做不了主。”
对此,景先生并不认可,他要求何某立即退款。何某告诉他:“不关我的事!”
景先生(左)与何某发生争吵。
中国银行:
没有线下代理点 建议报警
9月28日,中国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和客服处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中国银行没有“合众鑫诚”这样的线下代理点,没有将贷款业务外包到其他地方。贷款都是需要本人到(银行)营业现场,通过贷款经理收集资料后审批、放款。
他们表示,所谓“线下代理点”可能是诈骗,并提醒客户注意防骗,遇到诈骗立即报警。
〖律师说法〗
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刑事上的诈骗
对于合众鑫诚自称中国银行线下代理点,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认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涉嫌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对客户进行贷款服务,涉嫌民事欺诈,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更涉嫌刑事上的诈骗。
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杨卫平律师认为,企业的专有名称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使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进行贷款服务,故意不告知客户真实情况,涉嫌民事欺诈;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更涉嫌刑事上的诈骗。
红星新闻记者 王拓 实习生 刘影
编辑 彭疆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