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重点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1、第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由农业行政部门主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的问题。
2、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3、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发展计划。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1、法律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2、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制定了《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建设部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是指适用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经鉴定、评价或者新产品、新技术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4、推广应用新技术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5、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定期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以下称技术公告)。
6、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的现状 1节能技术在建筑材料上的应用不彻底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猛,但传统建筑任然占大多数,“建筑节能”这一观念虽被提出,但是运用并不广泛。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加强对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
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法
1、第十条 农业技术的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2、第七条 省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与加快农机具更新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公布本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适时调整。
3、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发展。 (五)优化农场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价格评估等服务。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为了促进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鼓励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本办法。
2、第九条 对环保科技成果的奖励,按照国家有关科技奖励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执行。
3、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4、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简称环保标准)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环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环保标准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5、《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1999年6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号)修改内容:删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