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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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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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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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8年上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年,同时也是公司向高质量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严峻挑战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公司加速推进各项改革及调整工作,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提升运营质量,深化基础管理。公司不断调整市场策略,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持续优化生产制造和供应链效率,降低成本,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2.64万元,同比增长22.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7.86万元,同比减亏345.42万元。
2、2018年上半年主要开展的工作:
①积极适应市场变化 实现主业稳步发展
上半年,公司将主业市场承揽工作放在首位,结合公司产能实际情况,减少对低附加值产品的投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支撑公司发展的主打产品上,加大提升社保IC卡、双界面卡、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产品、登机牌、发票、银行单据、车载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承揽力度。加强了销售队伍调整力度,增强整体承揽能力和市场判断能力,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全力以赴满足客户要求,收到一定成效,重新修订业务人员奖励提成分配办法。
数据卡产品方面,社保IC卡产品保持相对稳定,二代证任务量较去年有所增长,印刷卡承揽量不断加大,保证开机率的的同时,卡产品数量超出了去年同期和今年计划。
印刷产品方面,在维护好老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发新订单。
城市一卡通方面,截止报告期末,扫描付费业务同比大幅增长。二维码研发产品完成与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公司以及公交云、小码联城、通卡联城等互联网运营公司的技术对接,已累计在39个城市落地。通过升级原IC卡收费管理系统,实现了系统自身配置能满足绝大用户的公交业务需求,为新系统快速上线奠定了基础。已有5个城市完成IC卡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数据库升级迁移工作。上半年,我公司自主研发的两款支持多元支付方式的车载收费一体机亮相2018公共交通出行峰会,受到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经中国信息产业商会智能卡专业委员会权威统计,公司荣获“2017年度国内交通领域城市一卡通公交扫码支付专用机具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名”。
②加强科研支持力度,提升整体竞争实力
公司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围绕产品结构升级,进一步提升主业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共设立《建立基于互联网云的手机支付App方案》、《新一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兼容居民身份证+指纹核验+外国人绿卡)、《涂碳油墨》项目和《3D磁性油墨》等多个研发项目,目前研发项目都在有序进行中。同时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的天津市创新平台专项,《智能卡终端与系统继承技术的研究》已完成项目答辩;《智能公交云支付平台及配套终端》项目,列入天津市工信委工业科技开发专项,完成立项并获得了资金支持。
③推进低效企业退出,加速国企改革步伐
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对效益不佳的子公司落实整顿措施,对多年停业的进行清理、清算,按照子公司的性质和国资委的要求,分别处理参股和控股的子公司,公司进一步加快低效企业的退出进度,继续降低公司营业外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30号),要求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会计政策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 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详见 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intu.sse.com.cn 上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企业应当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尚未涉及此类事项。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和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追溯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2017年第一季度处置收益为0元,2018年第一季度处置收益为0元。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