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厦门市委工作要求,近日,厦门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监督的通知》,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为期三个月,围绕市场环境的公平性、政务环境的高效性、公共服务的优质性和监管执法的严谨性等方面,坚决查处影响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监督工作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恵企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行政审批是否高效、行政执法是否严谨、政策服务是否到位等五个方面问题。
专项监督将充分利用“室组地”联动机制,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厦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本次专项监督的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集中开展监督,发挥统筹协调、问题汇总、信息互通的“中央枢纽”作用。厦门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将在推动驻在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抽查,通过广泛听取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驻在部门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向厦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反馈。各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对办事窗口暗访,查阅行政审批、处罚件和群众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访谈当事人等方式,及时发现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通知要求,在开展监督的过程中,要精准运用问责手段,推动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履行好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切实提升营商环境监督效果。一方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建立并落实营商环境免责容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旗帜鲜明地支持实干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改革者、追究诬告者,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厦门市纪委监委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上持续发力,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机制,公开征集215家民营企业和商业协会,设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截至目前,收集到的183条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均已纳入处置,其中128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反馈给企业。此次开展专项监督将在前期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以精准高效监督助推营商环境再升级、再优化。(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